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基础知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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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业务基础知识
财富管理中心
目录
一、理财业务发展情况及理财产品介绍
二、理财销售管理规定
一、理财业务发展情况
国内理财业务发展情况
1、发展脉络: 初创期 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外币利率管理 体制,为外币理财业务创造了政策通道,此时, 理财产品主要以外汇理财产品为主。2004年9 月,光大银行推出了“阳光理财B计划”,成 为首只人民币理财产品,拉开我国理财产品发 展的序幕。
理财业务介绍
信贷及其他投、融资类产品:信托贷款、委托 债权、承兑汇票、券商资管计划等 境外理财(QDII)产品:2007年7月以后兴起, 主要投资对象为境外股票、基金、结构性票据、 债券等,不得投资于商品衍生产品、对冲基金 及BBB以下债券 结构性产品:本金在境内市场投资,通过掉期、 期权等衍生工具,挂钩利率、汇率、股票、基 金及相关指数等标的,使客户有机会间接参与 国际金融市场。以保本类产品形式为主。
理财业务介绍
按产品存续形态 开放式:总体规模可变,存续期间内随时或定 期申购、赎回 封闭式:规模、期限固定,不可申购、赎回 按投资方式 直接投资 间接投资
理财业务介绍
投资方向: 资本市场:新股申购;在沪市及深市上市股 票、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交易所债券 等(相关规定)
货币及债券市场:存放同业、质押式回购、央 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 券等
(3)销售时要求:
销售人员在为客户办理理财产品认购手续前,应当遵 守本办法规定,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有效识别客户身份; 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及方式 等; 了解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情况、投资期限和流动性 要求; 提醒客户阅读销售文件,特别是风险揭示书和权益须 知; 确认客户抄录了风险确认语句。
3、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1)分类: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 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 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 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二)电话、传真、短信、邮 件;(三)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互联网 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四)其他相关资料。 二是 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 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经客户 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
理财业务介绍
理财业务定义: 理财业务是指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 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 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 的业务活动。
理财业务介绍
产品设计类别 按照币别:人民币、外币 按照风险属性:保证收益、非保证收益 投资标的的属性:标准化业务、非标准化业 务(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 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 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2、销售人员管理
(1)概念:
销售人员是指商业银行面向客户从事理财产品 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和赎回等相关活动 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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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职要求:
销售人员除应当具备理财产品销售资格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对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有充分了解和认 识; 遵守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制定的理财业务人员职业道德标 准或守则;掌握所宣传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向客户提供咨询 顾问意见所涉及理财产品的特性,对有关理财产品市场有 所认识和理解; 具备相应的学历水平和工作经验; 具备监管部门要求的行业资格。
(4)禁止行为(八点):
在销售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承诺进 行利益输送,通过给予他人财物或利益,或接受他人 给予的财物或利益等形式进行商业贿赂; 诋毁其他机构的理财产品或销售人员; 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违规接受客户全权委托,私自代理客户进行理财产品 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
违规对客户做出盈亏承诺,或与客户以口头或 书面形式约定利益分成或亏损分担; 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或理财产品; 擅自更改客户交易指令; 其他可能有损客户合法权益和所在机构声誉的 行为
(5)其他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向销售人员提供每年不少于20小时的 培训,确保销售人员掌握理财业务监管政策、规章 制度,熟悉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产品风险特性 等专业知识。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人员资格考核、继续培 训、跟踪评价等管理制度,不得对销售人员采用以 销售业绩作为单一考核和奖励指标的考核方法 对于频繁被客户投诉、查证属实的销售人员,应当 将其调离销售岗位;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 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理财业务销售制度及相关 要求
1、基本制度要求
(1)理财销售界定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 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 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 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2)理财产品销售的几个原则: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 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 规风险 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 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 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国内理财业务发展情况
快速成长期 以2005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个人 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为 标志,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进入快速成长期。
国内理财业务发展情况
几个参考数据: 截止2015年末,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存 续60879只,理财资金账面余额为23.50 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8.48万元亿元, 增幅达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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