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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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常识教育第八课(注重加强修养 严防激情犯罪)

安全常识教育第八课(注重加强修养 严防激情犯罪)
三、注重加强修养,积极预防激情犯罪
激情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现象,现实危害性又是如此之大,必须引起我们每名官兵的高度警惕。为此,我们必须注重加强法纪观念中,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优化个人人格,提高自控能力,积极预防激情案件的发生。
(一)树立正确人生观念,培养良好心理素质。人生观决定人生的道路和方向,官兵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才能科学地分析问题,冷静、妥善地处理与他人、集体和社会的关系,从而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始终保持一个健康的心理;也才能为人真诚豁达、处事沉稳,通过正确理念稳定情绪,增强自控能力,从而有效防止激情突变。为此,我们要多从部队、家庭、社会的角度进行理性思索,防止思想情绪抛锚。比如,当我们受到外部刺激和不顺心一类事时,要多想想含辛茹苦的父母,血脉相融的兄弟姐妹,多想想单位的荣誉、建设和朝夕相处的亲密战友,多想想个人的美好未来与前途。这样,我们肯定就不会因一时的感情冲动而与人恶语想向、大打出手,自然也就能较好地避免激情犯罪的发生。
(四)培养塑造健全人格,不断提高自控能力。人格上的障碍与缺陷不仅困扰着我们的生活,而且极易使我们陷入认识误区和情绪误区,导致激情犯罪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心理调节和改善,不断优化自己的人格和心理,不断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敌意纠正训练法。激情犯罪者不少对他人和周围环境怀有不安全感和强烈的敌意,我们必须有意识地克服这种对抗心理,减少激情行为的产生。一是要经常提醒自己不要陷于不良情绪的漩涡中,尽量减轻敌对心理;二是要懂得只有尊重别人,才能赢得别人尊重的基本道理,坚持与人为善的生活态度,待人处事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努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减少敌对情况发生;三是要在生活中学会忍让和克制。当发生矛盾冲突或纠纷摩擦时,要从大局着想,以友谊为重,多加克制和忍让,不断提醒自己“退一步海阔天空”、“凡事需三思而后行”等道理,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到有理让三分,得让人处且让人,不“针尖对麦芒”,更不能让激情的潮水冲垮理智的闸门,干出违法犯罪的蠢事。强化正确认知法。一个人表现出的行为总是和他的思想认识有着密切的因果联系,即有什么样的认知,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行为。要防止激情犯罪的发生,就必须改变我们的错误认知,把它及时地转化成正确的认知。比如,要注重把“我不能容忍一丝一毫的失败”的意识自觉转化成“胜败乃兵家常事,我应该及时吸取教训,争取下一步做好”的观念;把“这事真让人难以忍受”的思想转化成“为一件小事生气划不来,这件事就算了”或“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实在是划不来”的意识,等等。自我情绪调适法。情绪的自我调适是完善心理的核心内容,主要应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这在我们前面的内容已专门讲过。其次是要注重建立积极的心理防卫机制 。一是进行有效转移。当我们情绪低落时,可以有意识地把情绪转移到可以替代的事物上去。比如把对婚恋受挫情绪转移到自己工作、事业当中去,以自己事业成功来证明自己。比如当我们遇到不痛快和烦恼的事时,可以采取打篮球、听音乐的方式来冲淡抑郁情绪,转移注意力,但切忌“借酒浇愁”。二是善用幽默技巧。当我们遇到不利和尴尬处境时,要善于用幽默来消除误会,化解紧张气氛,维持心理平衡。比如可以以俏皮话来应对别人的讥讽或无礼,不仅可以避免自己难堪,反击对方,而且会抑制矛盾的激化。三是进行合理宣泄。可以找领我导、战友或亲朋倾诉苦闷,吐露自己的心声,通过他人的宽解来消除精神上的痛苦不安;也可以采取击打非破坏性物件、或者找一个僻静地方大喊一番、大哭一场、酣畅淋漓地奔跑一阵等方式来宣泄自己的不良情绪,以达到冷静心理的目的。

部队法纪教育教案

部队法纪教育教案

部队法纪教育教案部队法纪教育教案【篇一:遵纪守法教育教案(上、下)】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授课教案(共分上、下两篇)目录(上)第一讲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用法第一节法律的基本常识第二节学法用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治警的必然要求第三节消防官兵应做学法用法的模范第二讲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二节公民的基本义务第三节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三讲熟知法律法规预防违法犯罪第二节刑事犯罪及处罚第三节军人违反职责罪及处罚第四节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下)第四讲遵守条令条例严格规范行为第一节条令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第二节条令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第三节违反军队纪律的表现与处分第四节全面落实“五条禁令”第五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第五讲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第一节依法做好消除监督和灭火救援工作第二节依法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第六讲树立正确价值观抵制拜金主义第一节金钱与人生第二节金钱与职权第三节金钱与法纪第四节金钱不是万能的第一讲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用法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依法办事,是每位消防官兵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消防部队是要完成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历史重任,就必须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而法律素质的提高又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止,每名消防官兵都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熟练掌握法律武器,自觉做学法用法的模范。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常识法律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一、法律的产生及本质特征(一)法律的产生在原始社会,没有阶级和压迫,没有国家,也没有法律。

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社会产生力的不断提高,逐步产生了私有制,才有了奴隶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则,法律随之产生。

(二)法律的本质特征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只有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才能把本阶级的意志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并由国家定成法律。

军人道德法纪教育(教案)

军人道德法纪教育(教案)

军人道德法纪教育xx中队指导员 xx授课目的:通过教育,使广大官兵提高对开展军人道德法纪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刻领会军人道德法纪教育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授课要点:一、军人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二、保持良好道德修养的意义三、保持军人良好的思想道德四、军队法纪教育的重要意义五、誓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军人内容:一、军人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听党指挥:对党忠诚,信念坚定,自觉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权威,维护各级党组织在部队中的核心领导地位。

接受党的教育,执行党的指示,出色完成党赋予的各项任务。

爱国奉献:热爱祖国,拥护支持改革,以振兴中华为己任,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

树立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誓死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统一。

爱军习武:安心服役,献身国防,时刻准备打仗。

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掌握打赢高技术战争的本领。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高标准做好本职工作。

关心集体,勇于创新,当好部队建设主人翁。

尊干爱兵:坚持官兵一致的基本原则,军官维护士兵的人格和民主权利,自觉接受士兵的监督,士兵尊重军官的领导,服从军官的管理。

保持健康纯洁的官兵关系,军官公道正派地处理涉及士兵切身利益的问题,士兵要依靠自身努力争取荣誉和进步。

发展团结互助的官兵情谊,军官关心士兵疾苦,主动为士兵排忧解难,士兵体谅组织困难,积极协助军官做好工作。

严守纪律: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政策,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命令和组织决议。

注重自我约束,自觉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

保守军事秘密,坚决抵制非法组织在军队的活动,维护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和稳定。

官兵法律案例(3篇)

官兵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部队战士小李,因其父亲突发疾病,急需一大笔医疗费用。

为了筹集这笔费用,小李向战友老张借款10万元。

当时,小李的妻子小王也在场,见证了这笔借款的发放。

然而,由于小李父亲病情严重,这笔借款未能及时归还。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李和老张的债务关系逐渐恶化,双方矛盾激化。

老张多次向小李催要债务,但小李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一直无力偿还。

老张一怒之下,将小李和小王告上了法庭,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

二、案件审理过程1. 立案审查法院在接到老张的起诉状后,进行了立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为本案符合立案条件,遂予以立案。

2. 庭前调解在开庭前,法院尝试对本案进行庭前调解。

但双方对于债务的偿还问题存在较大分歧,调解未能成功。

3.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过程中,老张表示,小李所欠债务是事实,要求法院判决小李和小王共同偿还。

小李和小王则辩称,虽然借款事实存在,但自己并非债务人,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债务。

4. 证据审查法院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小李提供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还款计划等;小王提供的证据包括家庭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经审查,法院认为双方提供的证据基本真实,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

5. 判决结果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法院认为,小李作为借款人,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但鉴于小王并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且家庭经济困难,法院决定只判决小李一人偿还债务。

三、案例分析1. 军人债务问题本案涉及军人债务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军人依法享有财产权,债务问题应当依法解决。

在本案中,小李作为军人,在履行军事义务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军人军嫂权益保护本案中,小王作为军人妻子,也面临着权益保护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小李一人偿还债务,有利于保护小王的合法权益。

武装冲突法律案例评析题(3篇)

武装冲突法律案例评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某国边境地区与邻国发生武装冲突,导致双方大量平民伤亡。

根据联合国相关法律文件和国际人道法的规定,各国在武装冲突中应严格遵守国际人道法,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

然而,在此次冲突中,某国军队在作战过程中存在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此案例为切入点,对武装冲突中的法律适用与个人责任进行评析。

二、案例事实1. 某国军队在冲突地区实施军事行动,针对敌方阵地进行炮击。

2. 炮击过程中,误击了附近的平民住宅,导致大量平民伤亡。

3. 国际社会对此事件表示关切,要求某国进行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法律适用1. 国际人道法国际人道法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战争中各方的行为,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

根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各国在武装冲突中应遵守以下原则:(1)区分原则:将战斗员与平民、战斗工具与民用物体区分开来。

(2)比例原则:军事行动不应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3)禁止不分皂白攻击:禁止对非军事目标进行攻击。

(4)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武器:禁止使用对平民和战争受难者造成重大伤害的武器。

2. 国际人权法国际人权法是国际法的基本组成部分,旨在保护人类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在武装冲突中,各国应遵守以下原则:(1)禁止酷刑和不人道待遇。

(2)保护言论、宗教、集会等基本自由。

(3)保障生命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

四、个人责任1. 国家责任根据国际法,国家对其军队在武装冲突中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在本案中,某国军队在作战过程中违反了国际人道法,造成了平民伤亡。

因此,某国应承担国家责任,对此次事件进行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个人责任根据国际法,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个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若某国军队指挥官、炮兵等直接参与作战的人员在作战过程中违反了国际人道法,造成了平民伤亡,他们应承担个人责任。

五、评析1. 本案反映了武装冲突中法律适用的重要性。

教育提纲:打骂体罚战士国法军规不容

教育提纲:打骂体罚战士国法军规不容

打骂体罚士兵国法军规不容(宣讲提纲)古人说:“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

”意思是说高明的做法在于依靠法制实施领导和管理。

因此,要纠正和杜绝打骂、体罚、侮辱和虐待士兵这一违法现象,必须从整肃法纪入手,加大法制教育和执法执纪的力度,不断强化干部骨干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引导广大官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认识和解决打骂体罚士兵的问题,密切官兵关系,增强内部团结。

近年来,打骂体罚甚至虐待迫害士兵的问题之所以在一些单位屡禁不止,时有发生,核心是没有从违法犯罪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问题。

因此,必须依法予以坚决遏制。

一、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士兵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第一,军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38条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部队的每一个现役军人都是我国的公民,其人身权利和自由自然受到宪法的保护,因此,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只有职务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打骂、体罚、侮辱甚至虐待迫害士兵的做法,都是侵犯公民人身和自由的违法行为,是国家根本大法所禁止的。

从目前一些单位发生问题的程度看,已不是一般的推推搡搡、骂骂咧咧,而是拳脚相加、不计后果。

如原一支队八中队士官刘军军,在担任新训班长期间多次采取用枪托砸脚趾头、让新兵站在床头蹲马步等方法打骂、体罚本班战士,致使多名新兵脚趾甲被砸掉。

这种荒唐的行径,显然已不是管教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而是严重侵犯战士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是剥削阶级的带兵方法。

第二,不准打骂体罚士兵是军纪军规的明确要求。

我军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作为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军进行正规化管理的行为规范,因而不遵守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在我军的军事法规中,对不准打骂体罚士兵的内容有着诸多明确的要求。

军委重新颁发的《内务条令》“尊干爱兵双六条”中明确规定:军官要“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不压制民主,不打击报复,不打骂和体罚士兵。

军队法律案例(3篇)

军队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年某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件。

犯罪嫌疑人张某,系该部队一名列兵,因涉嫌盗窃部队仓库内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被抓获。

经过调查,张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盗窃动机。

二、案件经过1. 盗窃行为发生:张某因家庭经济困难,产生了盗窃部队仓库内笔记本电脑的念头。

他利用夜间值班的机会,潜入仓库,将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

2. 盗窃被发现:第二天,仓库管理员发现电脑被盗,立即向部队领导汇报。

部队迅速展开调查,通过监控录像和现场勘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3. 犯罪嫌疑人抓获:张某在部队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因心理压力过大,主动向部队领导坦白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三、法律分析1. 定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张某盗窃部队仓库内的笔记本电脑,属于盗窃公共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 量刑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盗窃罪的量刑,应综合考虑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

在本案中,张某盗窃的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五千元,属于数额较大;其犯罪手段为夜间潜入仓库,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犯罪后果为部队财产损失;张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

综上所述,对于张某的量刑,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3. 军队内部纪律处分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军队纪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部队对其还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官兵廉洁教育警示案例(2篇)

官兵廉洁教育警示案例(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官兵廉洁教育成为军队建设的重要任务。

某部某连在开展官兵廉洁教育活动中,发生了一起典型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案例旨在通过对这一事件的剖析,警示官兵坚守廉洁底线,筑牢思想防线。

二、案例经过某部某连班长小李,原本是一名优秀士兵,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

然而,在一次部队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后,小李的思想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

原来,小李在部队日常工作中,发现一些官兵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地方商人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些行为虽然未直接涉及小李,但让他看到了其中的“利益”诱惑。

在部队组织的廉洁教育活动中,小李虽然表示要坚守廉洁底线,但内心却开始动摇。

不久后,小李在一次外出执行任务时,遇到了一位多年未见的战友。

战友告诉他,自己现在经营了一家生意,希望小李帮忙介绍一下部队里的生意。

小李心动了,心想:“反正我也是在部队,帮忙介绍一下也不算什么。

”于是,他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为战友介绍生意。

起初,小李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些好处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心安理得地接受战友的贿赂。

他觉得自己这样做并不会影响自己的形象,甚至还能为自己和家人谋取一些福利。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

小李的行为最终被上级领导发现。

在调查过程中,小李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他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纪律红线,不仅损害了部队的形象,还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三、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小李作为一名班长,本应是部队的楷模,却在面对利益诱惑时,未能坚守廉洁底线,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分析小李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 思想认识不到位:小李在廉洁教育活动中,虽然表示要坚守廉洁底线,但内心并未真正认识到廉洁的重要性,对纪律的敬畏之心不够。

2. 侥幸心理作祟:小李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侥幸心理让他越陷越深。

3. 利益诱惑:战友的贿赂让小李看到了利益的诱惑,他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4. 纪律观念淡薄:小李对部队的纪律规定认识不足,导致他在面对诱惑时,未能及时警醒。

服兵役法律案例分析(3篇)

服兵役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服兵役法律是维护国家安全、保卫国家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在我国,服兵役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

本案例分析将以一起因不服兵役义务而引发的纠纷为例,探讨服兵役法律的相关问题。

案例一:李某不服兵役纠纷案1. 案件基本情况李某,男,1993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李某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兵役登记,并于当年12月31日前履行兵役义务。

然而,李某以学业繁重为由,未按时进行兵役登记,也未履行兵役义务。

2016年,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法对李某进行征兵,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应征。

征兵办公室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履行兵役义务。

2. 案件审理过程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李某不服兵役的行为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以下事实:(1)李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兵役登记,也未履行兵役义务。

(2)李某在征兵期间拒绝应征,且未提出合理的理由。

(3)李某所在地的征兵办公室依法履行了职责,但李某未积极配合。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履行兵役义务。

3. 案件评析本案中,李某未履行兵役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

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履行兵役义务,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李某未履行兵役义务,损害了国家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依法征兵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措施。

征兵办公室依法履行职责,对拒绝应征的公民提起诉讼,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3)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本案中,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履行兵役义务,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案例二:陈某逃避兵役纠纷案1. 案件基本情况陈某,男,1992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

严守纪律——做遵纪守法的好战士

严守纪律——做遵纪守法的好战士

批准人: 2013年05月08日政治教育教案地点:学习室授课人:王平华方式:集中授课题目:严守纪律——做遵纪守法的好战士目的:通过学习近年来武警部队违法犯罪案例的惨痛教训,警示官兵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法纪,并能够正确、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

内容:一、近年来武警部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危害;二、如何做到严格自律,遵纪守法;三、处置涉法问题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时间:2课时要求:1、认真听讲,做好笔记;2、遵守课堂纪律,踊跃回答问题;3、组织讨论交流,写好心得体会。

严守纪律——做遵纪守法的好战士今天这堂法制教育课,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是武警部队近年来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危害;二是如何做到严格自律,遵纪守法;三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其中重点剖析近年来一些典型案例发生的原因教训,希望给大家以警示,切实引以为戒,走好军旅人生之路。

第一,讲讲近年来武警部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危害总部首长和政治部领导非常重视对基层官兵的教育,对大家的健康成长十分关注,要求把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作为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来抓。

从2005年开始,还把每年的五月定为“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月”,总部、总队(师)、支队(团)都要派出上百个工作组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通过各级的努力,武警部队的刑事案件发案率呈大幅度下降趋势,安全稳定的形势越来越好。

下面的一组数据大家一看就清楚。

1983年武警部队全年发案253起,1983年--1989年平均发案201起,1990--1996年平均发案85起,97—2001年平均发案23起,从2002--2007年平均发案为7起。

这些数字从另一侧面说明,广大官兵通过学法,法纪意识和观念在不断增强,一大批可能犯罪的青年得到了教育挽救。

但也必须看到,一些重大恶性案件还没有完全杜绝,还有个别青年官兵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为了防止一场场悲剧重演,我们将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归纳分析,希望大家能从中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对部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权威精品]

对部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权威精品]

对部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权威精品本文档格式为WORD,感谢你的阅读。

最新最全的学术论文期刊文献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摘要由于机制体制不完备,当事人维权能力薄弱,军队法律援助不力等原因,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呈现数量多发、类型多样、解决起来费时费力或者无处着力的趋势,建议通过加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提高干预涉法问题的主动性、增强法律援助的可控性和强化法律维权骨干的专业性等方面来尝试化解这个难题。

关键词军队基层官兵涉法问题对策建议作者简介:尹学文,空军空降兵学院政治工作系军事法学心理教研室讲师。

D920.4A1009-0592(2013)10-249-02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牵扯官兵切身利益,干扰部队正常教育训练和管理,依法妥善处理涉法问题是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是营造和谐军营的重要工作,也是预防事故案件的重要手段。

一、基层涉法问题的新特点(一)涉法问题的发生数量越来越多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情况分析,官兵涉法问题和疑难案件的数量均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增长的比例基本维持在20%左右。

其中,官兵个人涉法问题和官兵家庭的涉法问题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官兵个人的涉法问题城市兵比农村兵多,学历高的官兵比学历低的多;驻城市的部队官兵比驻偏远地区的部队官兵发生涉法问题的比率高1倍以上。

但统计分析反映出农村兵家庭的涉法问题发生绝对数量和占比都明显高于城市兵的家庭。

(二)涉法问题的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基层的涉法问题,以前主要是经济纠纷,近几年,官兵个人发生的涉法问题和官兵家庭发生的涉法问题涉及的范围明显扩大,尤其是非直接财产和物质损失的权益纠纷有上升的趋势;涉法问题的主体也由过去的基层士兵、小远散直单独执勤的官兵为主扩散放大,既有基层官兵、机关干部,也有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涉法问题的发生的诱因,也由过去的婚姻家庭、宅基地和优抚优待等纠纷延伸到劳动合同、医疗赔偿、精神损害、房屋拆迁、工资拖欠、交通事故、房产纠纷等方面。

涉军法律援助案例(3篇)

涉军法律援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李某,男,现年35岁,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战士。

其妻子张某,女,32岁,系某市居民。

张某因家庭原因,于2018年向王某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19年年底还款。

然而,由于张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导致王某多次催讨未果。

王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及利息。

张某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感到十分焦虑,担心自己无力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更担心判决不利,影响家庭生活。

此时,张某想到了丈夫李某所在的部队,向部队领导反映了自己的困境。

部队领导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认为张某作为军人家属,遭遇债务纠纷,应当得到法律援助。

于是,部队领导联系了当地的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

二、案件经过1. 法律援助申请张某向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

2. 法律援助审查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张某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3. 法律援助实施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但张某确实存在无力偿还借款的实际情况。

4. 案件调解律师与王某进行了沟通,向其说明张某的实际情况,并建议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同意分期偿还借款,王某也同意给予张某一定的宽限期。

5. 案件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律师协助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

三、案件结果在律师的协助下,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债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王某同意张某分期偿还借款,张某也顺利履行了还款义务。

此案的成功调解,为张某家庭化解了债务危机,也为军队法律援助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四、案例评析1. 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军队法律援助工作,旨在维护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保障军人安心服役。

本案中,张某作为军人家属,遭遇债务纠纷,通过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成功化解了纠纷,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军事法与军队纪律的案例分析与讨论

军事法与军队纪律的案例分析与讨论
• 保障军队战斗力生成:严明的军队纪律是战斗力生成的重要保障。通过军事法 的规范和约束,使军队人员养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的良好作风, 确保军队在战时能够迅速、准确地执行命令,完成作战任务。
• 促进军队法治化建设:军事法是实现军队法治化建设的基础。通过建立健全军 事法规体系,推动军队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军队管理的法治化 水平。
随着现代战争形态的不断演变和军队 建设的深入推进,军事法在维护军队 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 显。
军事法与军队纪律的重要性
• 维护军队正规化建设:军事法是军队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明确军 队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军队各级组织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军 队的集中统一和正规化秩序。
区别
虽然军队纪律和军事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它们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军事法是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具有普遍约 束力的法律规范,而军队纪律则是军队内部制定的、适用于全体军人的行为规范。此外,军事法的制裁措施通常 比军队纪律更为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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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一:违反军事法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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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某士兵在未经许可的情况 下,私自携带武器离队, 并造成严重后果。
监督与改进措施
上级机关对该部队进行了严肃批评 ,并责令其整改。同时,加强了对 部队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案例三:军事法与军队纪律的冲突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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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某军官在执行任务时,因遵守军事法规定而与上级命令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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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表现
该军官认为上级命令违反了军事法规定,因此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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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式
该军官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并经过调查核实后,上级机关对命令进行
加强军队纪律教育

当兵法制教育片心得体会(3篇)

当兵法制教育片心得体会(3篇)

第1篇作为一名即将踏入军营的青年,我深知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近日,我观看了当兵法制教育片,该片以生动的故事、深刻的案例,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此,我将结合自身实际,谈谈观看当兵法制教育片的心得体会。

一、法制观念的树立观看当兵法制教育片,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制观念的重要性。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以身试法。

而军人作为国家的捍卫者,更应该具备强烈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1. 爱国守法是军人的基本要求。

军人必须把爱国守法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2. 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素质。

军人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制素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言行一致,树立良好的军人形象。

二、依法服兵役,履行国防义务当兵法制教育片让我认识到,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作为即将踏入军营的青年,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

1. 依法服兵役,为国家安宁贡献力量。

依法服兵役是军人履行国防义务的重要体现,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报名参军,为国家的安宁、人民的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2. 提高自身素质,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

在服役期间,我们要认真学习军事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为国家的国防事业作出贡献。

三、遵守纪律,严守军事秘密当兵法制教育片警示我们,遵守纪律、严守军事秘密是军人的生命线。

作为一名军人,我们要时刻牢记这一原则,严守纪律,保守军事秘密。

1. 严守纪律,维护军队形象。

军人要严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维护军队的形象和尊严。

2. 严守军事秘密,确保国家安全。

军事秘密是国家安全的基石,我们要严守军事秘密,坚决抵制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

四、关爱战友,共建和谐军营当兵法制教育片让我深刻体会到,关爱战友、共建和谐军营是军人应尽的责任。

破坏军婚法律案例分享(3篇)

破坏军婚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在我国,军人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其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军人的婚姻稳定,确保军队的战斗力。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破坏军婚的行为依然存在。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破坏军婚案件为例,分析其法律适用及处理结果。

二、案件详情(一)基本案情原告张某,女,25岁,某部队干部的妻子。

被告李某,男,30岁,张某的前男友。

两人于2015年相识,2016年确立恋爱关系。

2017年,张某与李某分手,并与部队干部李某结婚。

婚后,张某发现李某仍与李某保持暧昧关系,且李某多次要求与李某重归于好。

张某无法忍受李某的行为,遂于2020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争议焦点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军婚?2. 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三、法院审理(一)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破坏军婚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与张某分手后,明知张某已与他人结婚,仍多次与张某保持暧昧关系,并要求张某与其重归于好,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破坏军婚。

(二)判决结果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判决李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案例分析(一)破坏军婚的法律依据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破坏军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该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李某明知张某已与他人结婚,仍与张某保持暧昧关系,其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二)破坏军婚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破坏军婚行为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破坏军婚,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五、启示与建议(一)加强军人婚姻法律宣传为了更好地维护军人婚姻的合法权益,应加强军人婚姻法律宣传,提高军人及其配偶的法律意识。

警务实战法律法规案例(3篇)

警务实战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23年3月15日,我国某市某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下午5时,交警大队民警小李、小王、小张等人在某主要路段设卡检查,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

当检查到一辆白色轿车时,驾驶员李某拒绝出示驾驶证,并声称自己刚从外地回来,不记得带驾驶证。

民警小李见状,要求李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二、冲突发生在民警要求李某下车时,李某情绪激动,大声喊叫,并试图强行冲卡。

此时,小王民警见状,迅速上前阻止。

在制止过程中,李某挥动手臂,试图推开小王。

小王为了保护自己和李某的安全,本能地用手臂挡开了李某的攻击。

然而,这一动作却让李某误以为小王要对他进行暴力执法。

李某的情绪更加激动,大声指责小王滥用职权,并开始攻击小王。

小张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支援,试图安抚李某的情绪。

然而,李某的情绪已经失控,他不顾民警的劝阻,继续对民警进行攻击。

三、警情升级在冲突过程中,李某用拳头连续击打小王和小张,造成小王头部受伤,小张脸部擦伤。

见状,小李立即呼叫支援,请求增援。

增援民警赶到现场后,迅速将李某制服,并带离现场接受调查。

四、法律法规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军婚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军婚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国防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投身军旅,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然而,在婚姻家庭领域,军婚的特殊性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以某军事人员离婚纠纷案为例,分析军婚法律的相关问题。

(一)案情简介某军事人员王某,与张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张某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王某在部队服役。

由于双方聚少离多,夫妻感情逐渐出现裂痕。

2018年,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

(二)争议焦点1. 王某是否符合离婚条件;2. 双方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3. 双方财产如何分割。

二、案例分析(一)离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 重婚的;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4.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5.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6.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本案中,王某与张某因聚少离多,夫妻感情不和,符合第五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离婚条件。

因此,法院应准予王某与张某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本案中,王某与张某的儿子尚在哺乳期内,根据法律规定,应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由于张某长期在外地工作,无法履行抚养责任,因此,法院应判决儿子随王某抚养。

(三)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

在本案中,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根据法律规定,应将这些财产均等分割。

具体分割方式,法院应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结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军婚离婚纠纷案件。

通过对本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军婚离婚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军人职业的特殊性;2.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3. 军人家庭应注重沟通,加强感情维护,减少离婚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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