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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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惩办法

学生奖惩办法

学生奖惩办法一、奖励体系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励体系。

二、奖励种类1.学术优秀奖: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同学。

2.文体活动奖:奖励在各类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学。

3.社会实践奖:奖励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的同学。

4.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

5.单项奖:针对特定领域或方面设立的奖励,根据具体情况评定。

三、奖励标准1.学术优秀奖:根据学业成绩、学术研究成果、创新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文体活动奖:根据参与度、比赛成绩、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3.社会实践奖:根据实践成果、社会影响、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价。

4.创新创业奖:根据创新成果、商业计划、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评价。

5.单项奖:根据特定领域或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四、奖励申请与审批1.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奖项,并按照学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材料由学生所在院系进行初审,学校相关机构进行复审。

3.申请者须提供真实材料,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获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发放与荣誉证书1.获得奖励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2.学校将定期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学生,并邀请学生家长参加。

3.奖励发放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会在颁奖仪式后的一周内完成。

六、惩戒原则1.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惩戒应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规定,公开进行,接受监督。

2.教育为主原则:惩戒应注重教育,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提高自身素质为主要目的。

3.慎重原则:惩戒应慎重考虑,避免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程序规范原则:惩戒应遵循规范的程序,保证公正性。

七、惩戒种类与适用范围1.警告:适用于轻微违规行为,如上课迟到等。

2.严重警告:适用于较严重违规行为,如旷课等。

3.记过:适用于较严重违规行为,如作弊等。

4.留校察看:适用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打架斗殴等。

5.开除学籍:适用于极其严重违规行为,如违法犯罪等。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四篇)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四篇)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奖励中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优秀表现,树立学习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末各科成绩连续2学期均排名前10%的学生可获奖学金;2. 品学兼优:学年末记录无违纪行为,并在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奖学金;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参与了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可获奖学金。

第三章奖项设置1. 学习成绩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5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3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2000元。

2. 品学兼优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第四章评选程序1. 学习成绩奖学金:按照学年末各科成绩进行综合考评,连续2学期排名前10%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2. 品学兼优奖学金:作为初选的前提条件,学年末记录不得有违纪行为。

根据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突出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学生自愿参与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4. 最终获奖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电子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向获奖学生发放获奖通知书。

第五章奖励管理1. 奖学金奖励经费由学校进行统一安排,不得使用公共经费。

2. 获奖学生可自主选择奖金使用方式,可用于学习用品购买、课外活动费用、辅导班学费等。

中学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中学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XXXX中学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或者在德、智、体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依据本暂行办法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鼓励的原则。

第二章荣誉称号的设置和奖励方式第四条学校设立以下个人奖项(一)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标兵对于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对于品学兼优、社会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三)优秀毕业生对于大学期间一贯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集体奖项(一)先进班集体对于班级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班集体,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二)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对于学风建设成绩突出、学风优良的学生班集体,学校授予"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办法另行公布。

第六条其他奖励凡有其他突出成绩、先进事迹或特殊贡献的集体及个人,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特别表彰或奖励。

第七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学校酌情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奖状或证书;(二)给予嘉奖或通报表扬;(三)颁发奖金或纪念品;(四)其他方式。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比例第八条评选范围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业已按时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个人奖项的评选。

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集体奖项的评选。

第九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当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

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是为了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育质量而制定的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1. 学业成绩考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排名和评定,例如设立班级、年级、学校的优秀学生榜单,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2. 奖学金制度:学校设立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奖助学金申请表现等进行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学科竞赛奖励: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对在竞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4. 学生干部评选:学校评选各类学生干部,例如班委、学生会成员等,对胜任职务、工作出色的学生进行奖励。

5. 学生表彰大会:学校定期举行学生表彰大会,对在各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6. 学习进步奖励:学校对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学生勇于努力和克服困难。

总之,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应该公平公正,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不仅仅关注成绩,还要注重学生的品德、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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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内容

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内容

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促进学生个人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习竞争氛围,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评奖评优对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普通班、重点班、特长班等各类学生。

三、评奖评优内容1. 优秀学生奖:表彰学习成绩优秀、品德好、积极向上的学生,奖励证书及奖金。

2. 校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

3. 班级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综合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

4. 品德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表现出色、言行举止端正的学生。

5.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学生。

6. 优秀团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团队协作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生可自荐或由老师提名,提出候选人名单。

2. 推荐阶段:由各班级推荐评选候选人,形成班级候选名单。

3. 报名阶段:候选人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个人材料。

4. 评审阶段:学校设置评审小组,对报名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名单。

5. 颁奖仪式:学校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及奖金,以表彰获奖学生的优秀表现。

五、奖励措施1. 优秀学生奖:奖励5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2. 校优秀学生:奖励3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3. 班级优秀学生:奖励2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4. 品德优秀学生:奖励1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5.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奖励5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6. 优秀团干部:奖励5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六、奖励评定标准1. 学习成绩:各科目成绩优秀,综合排名靠前。

2. 品德表现:言行举止端正,乐于助人,团结友爱。

3. 社会实践: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色。

4. 团队协作:团队合作能力强,具有领导才能,工作认真负责。

七、违规处理1. 若评选学生的个人行为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学校评选奖励办法

学校评选奖励办法

学校评选奖励办法总结如下:一、奖项设置学校评选奖励分为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

个人奖项包括学业奖、创新奖、体育奖和文艺奖等;集体奖项包括班级奖、学院奖、学校奖等。

通过设立不同奖项,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评选依据1. 学业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生的学习成绩。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成绩优秀奖:学生在该学期的学科成绩全班排名前10%。

(2)进步奖:学生在该学期的学科成绩比上学期有明显进步,且进步幅度在全班排名前30%。

2. 创新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科技创新奖:学生在科学研究、实验探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2)文学艺术创新奖:学生在文学写作、艺术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 体育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生在体育运动中的表现。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个人项目奖:学生在个人项目中取得全校前三名。

(2)团体项目奖:学生所在团体在团体项目中取得全校前三名。

4. 文艺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生在文艺活动中的表现。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声乐类奖:学生在歌唱比赛、合唱比赛中荣获第一名。

(2)舞蹈类奖:学生在舞蹈比赛、舞蹈表演中荣获第一名。

5. 班级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班级的整体表现。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文明班级奖:班级的文明程度、卫生状况、纪律考核等方面得分最高的班级。

(2)团队合作奖:班级内部团队合作达到最好的班级。

6. 学院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院的整体表现。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学术成果奖:学院的教育教学成果得到校内外认可。

(2)社会服务奖:学院的社会服务活动效果显著。

7. 学校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校的整体表现。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综合管理奖:学校的综合管理工作得到监管部门认可。

(2)学生培养奖:学校的学生培养工作成果显著。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生、班级和学院可以通过提名的方式推荐自己或他人参与评选。

2. 评委评审:评委会由学校相关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组成。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_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办法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_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办法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_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办法优秀学生奖励制度_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办法为奖励先进,培养更多的优秀学生,应制定规范的优秀学生奖励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优秀学生奖励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篇1为鼓励先进,实现对学生的有效管理,依据国家颁发的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本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一、奖学金评选1.评选条件(1)奖学金主要以操行评定等级和学习成绩为主,操行等级期末评定为优,各科学习成绩均达80分,并且平均分达85分者才有资格参加评奖。

(2)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平均分达80分,可参加评奖。

(3)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4)抽烟、谈恋爱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和有赌博行为者不准评奖。

(5)考试作弊、协助作弊者不在考评之列.(6)未交够学费及其他费用者不评奖学金。

2.下列特殊情况不参加奖学金评定(1)试读生在试读期间;(2)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一个月者;(3)经批准休学的学生;3。

各班奖学金评选名额(以46人为标准) 及奖金发放标准一等奖: 1名人民币100元二等奖: 2名人民币70元三等奖: 3名人民币30元二、先进个人评选1。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a。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b。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每科成绩必须达80分;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可参加评奖。

d。

参加评选者必须是奖学金获得者。

e.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f.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学校学生奖励与评优办法

学校学生奖励与评优办法

学校学生奖励与评优办法学校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学生的进步和优秀应该得到肯定和表彰。

为了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培养良好的竞争意识,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生奖励与评优办法。

一、奖学金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一种肯定和激励。

学校设立了不同等级的奖学金,按照绩点和学业排名进行评定。

优秀学生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学金,激励他们在学业上进一步努力。

二、学业进步奖学业进步奖的设立是为了表彰那些在学习上取得进步的学生。

学校根据学生在学期内成绩的变化幅度和成绩的绝对值来评定学业进步奖。

这样可以激励学生在学业上不断提高,使每个学生都有获得奖励的机会。

三、学科竞赛奖学科竞赛奖是对在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

学校鼓励并支持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对于获得一等奖、特等奖等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激发他们的创新和探索精神。

四、社会实践奖社会实践奖是对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出色的学生进行鼓励和肯定。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开展志愿者活动、参加社会服务等,对于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倡导学生关心社会、关爱他人。

五、文体活动奖文体活动奖是对学生在艺术、体育等方面的优异表现进行表彰。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参与各类文体活动,并对突出的表现进行奖励,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力。

六、道德奖励道德奖励是对学生在道德品质上表现出色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和品质,对于表现出良好品行、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等的学生进行奖励,促进全体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七、优秀团干部奖优秀团干部奖是对学生在学生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一种表彰。

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学生组织,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对于在学生会、班委会等组织中表现出色的学生进行奖励,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八、志愿服务奖志愿服务奖是对学生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种奖励。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精神,对于在社区志愿服务、环保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给予奖励,倡导学生关注社会问题、乐于奉献。

2024教育奖励基金优秀学生评选奖励办法

2024教育奖励基金优秀学生评选奖励办法

2024教育奖励基金优秀学生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本评选活动面向全校所有学生。

二、评选标准
1.学习成绩:考试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的学生。

2.品德表现:表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向上,乐观向学。

3.课外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及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表现出较好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4.特长展示: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参加比赛并获得奖项。

三、评选程序
1.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由班主任、学科老师、辅导员等组成。

2.评选委员会负责收集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课外活动情况和特长展示成果等相关资料。

3.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每位候选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奖励设置
1.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将获得奖金或奖学金。

2.奖励金额根据评选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分别颁发不同金额的奖励。

3.颁发奖励的同时,还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作为表彰。

五、评选公示
1.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

2.学生和家长可以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学校将及时调查并做出回应。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有参与评选的权利,但不得自行提名。

2.本奖励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评选前向全校师生宣传。

七、评选时间
1.评选活动将在每学年结束后进行。

本奖励办法经学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请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评选。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学生,推动学生素质全面提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将每学年设立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奖励证书等奖励项目,以鼓励学生取得优异成绩、拓展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等。

第四条学生奖学金设立教育部、学校和社会捐赠等多种奖学金项目,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等不同等级。

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学术成绩、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考虑。

第五条荣誉称号设立校级奖项和院级奖项,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习带头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等。

评选标准根据学生的贡献度、影响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各类比赛、竞赛和活动,对于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包括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等。

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奖励评审机制,设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奖项的评选工作。

评审过程公正、透明,结果公布于学校官网或相关媒体渠道。

第八条学校将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和展示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成绩,以激励其他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第九条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为进一步扩大我校优秀学生奖励范围,以奖促优、以奖促学,营造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的良好氛围,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设立学生单项奖学金。

评定办法如下:一、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二、单项奖学金的设置共设置学业进步、练技修能、自立自强、道德模范和活力创新五项单项奖学金,其中设置学业进步奖学金120名,练技修能奖学金120名,自强自立奖学金80名,道德模范奖学金80名,活力创新奖学金80名。

每项奖学金金额为300元。

三、单项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各科成绩合格。

(三)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良好”及以上。

(四)当学年未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四、各单项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一)学业进步奖学金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满足下列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报该单项奖学金:1.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喜爱阅读,上一学年内有图书馆借阅记录。

2.上一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排名较第一学期上升10%及以上,如符合条件学生超过预定名额,依据排名上升比例数高低排序而定。

(二)练技修能奖学金对专业课程有浓厚的兴趣,平时能苦练技能、钻研技术,动手能力较强,注重职业道德养成,具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

满足下列评定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报该单项奖学金:1.参加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考证取得优良成绩。

2.有参加职业类社团活动记录,是社团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且有个人设计或制作的专业作品(有专任教师的推荐意见)。

3.被选拔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赛前训练,表现良好(有大赛指导教师推荐意见)。

4.参与社会技术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业绩。

(三)自强自立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自立,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诚信感恩,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自助意识较强的学生。

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学生评优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学生评优奖励是教育部门为了鼓励学生学习进步和激发学习热情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通过评优奖励,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优奖励办法,以确保公正公平,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

二、奖励设置评优奖励办法应包括学生评优的分类、奖励的等级和奖励的形式。

首先,学生的评优可以分为学业成绩、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学校活动等几个方面。

每个方面都可以设立相应的奖励等级,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

奖励的形式可以是奖金、奖状、证书等物质奖励,也可以是学习资源、学习机会等非物质奖励。

三、评优标准评优标准既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兼顾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业成绩方面可以提取出各科目的成绩排名、平均分等指标作为评定依据。

学科竞赛可以根据竞赛成绩进行评判。

社会实践可以根据学生参与的项目、实践成果等进行评价。

学校活动可以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参与度等综合评定。

评优标准要公平公正,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四、评优程序评优程序应当清晰明确,以确保评优过程的公正公平。

首先,学校应明确评优的时间节点,以确保评优工作的及时进行。

其次,评优应该由专门设置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该委员会应包括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以确保评优工作的多元性。

评优的程序要透明,公开公示评审结果,并允许学生和家长提出申诉。

五、奖励的意义评优奖励不仅仅是激励学生学习的手段,更重要的是给予学生精神上的支持和肯定。

学生在接受奖励的过程中,会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肯定,从而增强自信心和自尊心。

同时,奖励也能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和热情,促使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学习,提高学习质量。

奖励还能加强学生对积极行为的认同,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质。

六、奖励的限度虽然评优奖励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但过度的奖励可能会导致奖励的虚假化和功利性。

因此,我们在评优奖励的设置和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奖励的限度。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一、选拔标准:1. 综合素质优秀,成绩突出,综合评定排名在年级前10%以内的学生可以申请年度奖学金。

2. 优秀的学业成绩是获得年度奖学金的重要评判标准。

要求学生在各科目上都能取得良好的成绩。

3. 课外活动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取得显著的成绩。

4. 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在学校和社区中,能够展现自己的优秀品质,并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等。

二、奖学金等级: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评定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其中,一等奖奖金最高,二等奖次之,三等奖为最低。

三、奖学金评定过程:1. 学生须在报名时间内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

2. 学校将组织专业老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3. 根据评审结果和申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将确定获奖名单,并将其公布在学校公告栏上。

四、奖学金奖励内容:1. 获奖学生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学金,奖金数额根据学生的奖项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2. 奖金将通过学校系统转账到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上。

3. 获奖学生将获得奖状和证书以表彰他们的学术和综合素质成就。

五、奖学金使用规定:1.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使用奖金,但需向学校报备。

2. 奖金可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活动或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辅导。

六、奖学金的激励作用:1. 奖学金的设立能够激励学生在学习中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2. 奖学金的获得不仅是对学生成绩的肯定,也是对其课外活动和品德表现的认可,对学生的综合成长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七、奖学金的评选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础。

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机会获得奖学金。

2. 综合素质是评选奖学金的核心要素,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品德表现等都会被综合考虑。

八、奖学金的附加条件:1.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需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品行表现。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在广大同学中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走学求深、技求精的育人道路,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奖勤罚懒原则,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为奖励优秀学生,凡本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条例给予奖励。

第三条: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优、表彰活动,需向上级部门推荐的,原则上从学年内校级评选的优秀学生中产生。

第四条:学校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二章奖励种类和方式第五条:学校暂设以下奖项:1.集体奖:包括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以及百分量化考核优胜班级、值周先进班级、星级宿舍、规范化教室等单项奖。

2.个人奖: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以及“感动高职校”文明中学生、技能标兵、进步标兵等其他单项奖第六条:学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通令嘉奖;通报表扬;颁发奖状或证书;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第三章评选的组织机构第七条: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划分。

1以班为单位组成的以班主任为首,由班、团主要干部参加的评选小组,负责学生个人总结、班内交流、推荐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等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2.学生处负责全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中学生”评优活动的部署、指导,名额的分配与调整;教务处负责“技能标兵”评优活动的部署指导,名额的分配调整。

3.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学生处主任、教务主任、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各科科长、各班班主任组成的评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评优领导、复查公示、表彰和总结工作。

第四章奖励的依据与评选条件第八条:“先进个人”的评选,德育条件、学习成绩条件由各班班主任依据本班千分量化结果提供;“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结合班级、班主任工作质量综合量化、考评结果分类执行。

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XXXX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榜样,激励大学生奋发学习和健康成长,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校学生评优与奖励办法。

一、总则(一)学生评优项目:先进个人奖项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标兵(学习标兵、科技标兵、精神文明标兵、文化艺术标兵、体育标兵);先进集体奖项有:文明班级。

(二)评选比例:三好学生为参评学生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学习标兵、科技标兵、精神文明标兵、文化艺术标兵、体育标兵根据条件评选,必须有突出事迹;文明系推选校级文明班级的比率不超过系班级总数的20%,其他系推选校级文明班级的比率不超过系班级总数的15%o(三)参加评优的学生必须是我院全日制专科学生。

(四)各项评优和奖励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时间在每年的九月中旬至九月底结束。

(五)获得各种奖励在满足各项专门条件时,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4.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各种课外活动,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前50%名。

二、评选条件(一)三好学生1.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15%名。

2.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所学课程必须全部及格,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5%名以内。

德育课和政治课成绩必须良好。

3,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

4.得到班级80%以上同学拥护和多数任课教师拥护。

(二)优秀学生干部1.自觉遵守、带头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贝L表率作用强。

团结同学,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2•积极配合班级和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在日常管理、思想教育、文明建设、学风建设和素质教育等方面,为学校做出了较大贡献,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1.优秀学生奖学金旨在表彰在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评定周期为一学年。

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按学年进行发放。

3.评定依据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4.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条:评定条件1.学业成绩:学生在该学年的学业成绩在全班或全年级排名前10%之内。

2.科研能力:学生获得科研成果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方面的突出成果。

3.学术竞赛: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个人奖项。

4.社会实践: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奖励金额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每个等级设立相应的奖励金额。

2.奖励金额按照班级或年级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确保公平、合理。

3.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金额度每年根据学校经费状况进行调整。

第四条:评审程序1.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评审工作按照学年学期进行,并于学年结束前完成评审,确保奖学金及时发放。

3.评审过程中充分听取学生个人陈述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公正、客观的评议。

4.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公布并向学生个人发放奖学金。

第五条:奖学金使用1.奖学金为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学生可自由支配奖学金,用于学习、科研、实践或其他学习相关的用途。

2.学校鼓励学生将奖学金用于提升学习能力和学术水平,如购买学习资料、参加学术会议等。

第六条:监督与追责1.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奖学金评审程序进行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2.对存在舞弊、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奖学金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学生有权对评审结果提出申诉,学校将成立申诉委员会处理相关申诉事项。

通过这样一套完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可以有效地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一、评选目的
让每个学生发现自己身上的亮点,培养学生的高尚情趣,引导学生的专业发展,落实集团“弘扬北大精神践行博雅教育”的理念,激发非毕业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评选范围
非毕业年级学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学籍在本校
2、在国际、国内、省、市、区各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
3、期末成绩在全区前1000名(前5000名),年级前十名,
4、品行良好,心态阳光
5、家庭特别困难,学习刻苦,成绩特别优秀
(第一条必须满足,第二条至第五条任意满足一条)
四、评选流程
1、班委会推选
2、班主任签署意见
3、学部推荐
4、学校审核
五、各个奖项人数分配
1、培文之星高一高二各1人
2、培文希望之星高一高二各2人
3、培文卓越学子高一高二各5人
4、培文科技创新之星依据竞赛获奖实际情况而定
5、培文文学之星
6、培文艺术之星
7、培文体育之星
六、入围条件
1、在本校高一高二学习期间学习文化课成绩优秀,品质高尚,无违纪行为。

2、文化课学习成绩比较优秀,家庭贫困,品质高尚。

3、在创客、篮球、足球、绘画、橄榄球乒乓球等领域的国际、国家、省、市、区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学生。

4、在美术、体育、文学创作、乐器、声乐、舞蹈、篮球、足球、乒乓球、橄榄球、篆刻、剪纸、书法、合唱等课程学习或在学校重大活动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就,表现突出的学生。

5、在文明礼仪、家庭劳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国际交流等综合素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学校评选奖励办法模版

学校评选奖励办法模版

学校评选奖励办法模版一、背景和目的本学校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鼓励其在学术、体育、文化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本奖励办法旨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参与积极性以及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创作、实践和发展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奖励的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部的学生。

三、奖项设置根据学生的不同特长和能力,本奖励办法设置以下奖项:1. 学业相关奖项:(1) 学业榜样奖:表彰在学术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

(2) 学科竞赛奖:奖励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等科目。

(3) 学术研究奖:奖励在科研和创新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 体育相关奖项:(1) 优秀运动员奖:奖励在学校体育比赛和锻炼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包括田径、篮球、足球等项目。

(2) 体育竞赛奖:奖励在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

(3) 团体项目奖:奖励在集体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例如乒乓球、羽毛球、排球团体等。

3. 文化艺术相关奖项:(1) 优秀艺术家奖:奖励在音乐、舞蹈、绘画、书法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 文化艺术比赛奖:奖励在文化艺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包括演讲、朗诵、歌唱等项目。

(3) 创作奖:奖励在文学、摄影、电影等方面有突出创作表现的学生。

四、评选标准和程序评选标准:1. 学术相关奖项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成绩、奖项、科研成果等方面。

2. 体育相关奖项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比赛成绩、表现水平、团队精神等方面。

3. 文化艺术相关奖项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比赛成绩、创作水平、艺术表现等方面。

评选程序:1. 学校将设立评选委员会,由相关学科教师、体育教师、艺术教师等组成。

2.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申请和推荐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并进行面试或实际表演。

3. 根据评选标准,评选委员会将对候选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公示和公正公平的评选。

学生奖励与荣誉评选办法

学生奖励与荣誉评选办法

学生奖励与荣誉评选办法在学校的教育体系中,学生奖励和荣誉评选办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不仅可以激励学生们积极向上、竞争进取,还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那么,学生奖励与荣誉评选应该如何进行呢?一、奖励与荣誉的分类与设置学生奖励与荣誉可以分为学业类、德育类、社团类和创新类等多个方面。

学业类奖励可以设置一、二、三等奖,通过成绩排名、竞赛成绩等来评选;德育类奖励可以包括品德表现、义务劳动等方面,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扬;社团类奖励可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社团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创新类奖励可以鼓励学生开展科研、创作等方面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评选流程的公平合理学生奖励与荣誉的评选流程应该公平合理,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公平的竞争机会。

评选过程应该透明公开,避免任何形式的人情关系介入。

可以通过班级推荐、评委评审、学生自荐等方式来确定获奖者,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此外,学生应该在评选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

三、激励方式的灵活多样学生奖励与荣誉评选中的激励方式应该灵活多样,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可以采用物质激励,如奖学金、奖品等,以及精神激励,如获奖证书、荣誉称号等,让学生感受到自己努力付出的价值和回报。

此外,还可以设置一些特殊激励措施,如提供更多机会参加学术交流、夏令营等,让学生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

四、奖励和荣誉的积极影响学生奖励和荣誉的设立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竞争意识,让他们在学习中更加努力。

其次,能够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提高他们的自尊感和融入感。

再次,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助,激发他们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最后,学生奖励和荣誉的评选过程本身,也成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途径。

五、学生奖励与荣誉评选的限制尽管学生奖励与荣誉评选具有积极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首先,过于强调奖励与荣誉可能导致学生成绩和名誉至上的追求,忽视了品格、品德等方面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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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12-2013学年度学生奖励评审办法为奖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和班集体,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类别、奖励标准及评选指标(名额分配另文通知)(一)优秀学生标兵: 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直接获评国家奖学金,另加奖金2000元/生;获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6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8000元/生。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1292名,5000元/生。

(四)社会捐资奖(助)学金: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

兴农助学金:50名,1000元/生;四川省林业厅奖学金:5名,2000元/生;四川省林业厅助学金:40名,1000元/生;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名,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名,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90名,1000元/生;正大奖学金:100名,1000元/生;四川电信奖学金:50名,1000元/生;联通奖学金:50名,1000元/生;广东温氏优秀学生奖学金:25名,2000元/生;川农高科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名,3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名,1000元/生;正红奖学金:30名,1000元/生;新视觉奖学金:30名,2000元/生;先正达农业奖学金:15名,3000元/生;汉斯赛德尔奖学金:10名,2500元/生;金土地奖学金:20名,1000元/生;药明康德助学金:10名,5000元/生;图书联合励志助学金:41名,1000元/生。

(五)单项奖:名额不限,颁发奖金。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年限要求: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者须为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助学金申请者须为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思想素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度内无违规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学习成绩及其他参评条件1.优秀学生标兵(1)思想政治表现好,原则上是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经学校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当学年度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85分,且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8%者(在校、院学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有突出获奖成果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学生,在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方面成绩显著的学生,经校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批准其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可适当放宽,但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0%)。

(3)外语成绩:①英语语种学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艺体、职教类本科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英语专业本科学生英语专业四级成绩≥60分;②学习其它语种的学生外语结业成绩≥85分。

(4)计算机成绩:四年级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二级,计算机专业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三级考试;三年级、二年级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一级,计算机专业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二级考试。

(5)组织管理能力: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学生干部,且年度考核成绩≥85分。

(6)特色特长: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体艺术、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国家奖学金(1)参评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80分,且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0%,无补考。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未进入前10%而均位于前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四))。

(2)外语成绩:①英语语种学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职教类本科、艺体类本科、专科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英语专业本科学生英语专业四级成绩≥60分;②学习其它语种的学生外语结业成绩≥85分。

(3)计算机成绩:四年级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计算机专业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三年级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一级,计算机专业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二年级学生不作要求。

(4)参评年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受到院级以上表彰者。

3.国家励志奖学金(1)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完成该学年规定的学分。

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达80分以上,原则上排名列同年级同专业评选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10%,前10%确实无法评出的,可以扩展到前20%。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在前30%,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参加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检测成绩≥60分,艺体类、职业技术师范类学生及普通专科学生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60分;二年级学生也可是学年英语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学习其他语种的学生外语学年平均成绩应在75分以上。

计算机成绩: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计算机一级,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二年级学生不作要求。

(2)家庭经济困难(经认定);本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社会捐资奖(助)学金(1)药明康德奖学金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②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③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④日常行为表现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2)其它奖学金申请者须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达80分以上,且排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无补考(职教类学生要求无重修),完成该学年规定学分。

英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成绩≥60分;职教类、艺体类、专科学生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60分或英语考试成绩≥80。

二年级学生也可是英语考试成绩≥80分(职教类、艺体类、专科二年级学生课程英语考试成绩≥75分)。

计算机成绩: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计算机一级,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计算机二级,二年级学生不作要求。

(3)助学金①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课程无补考;一年级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

②家庭经济困难(经认定),日常生活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5.单项奖(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办法》(校学发[2009]25号)执行),特殊情况说明如下:(1)发表论文类①科研论文须是已经公开发表见刊方可受理;②重要核心期刊认定按照《四川农业大学重要核心期刊认定目录》(川农大校人发〔2008〕4号)和人事处2009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修订我校重要核心期刊目录的通知》执行;一般核心认定按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五版,出版时间为2008年12月)执行。

(2)职业(执业)资格类①凡是在校学生所获证书是“执业”或“注册”类证书,均接受申报;②以下公共职业证书可接受申报:翻译资格证(CA TTI)(二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程序员、心理咨询师。

③上述规定以外的项目不接受申报。

(3)各种竞赛类:应严格按照参加各种竞赛类奖励申报目录进行申报。

另,凡参加学术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挑战杯”竞赛、文体竞赛活动等获奖的奖励说明:①上述属个人奖励的,其奖励额度减半。

同一竞赛获多重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②所获证书发证机关须与主办单位一致。

参加各种竞赛类奖励申报目录序号项目名称主办(发证)单位所属级别备注1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学术联合会A2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学术联合会、省级人民政府A3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A4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A5 “外研社•亚马逊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北京外国语大学B6 “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国日报社 B7 “C CTV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央电视台CCTV—9频道、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B8 “中国策”全国大学生营销策划大赛中国商务广告协会、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B9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杯”全国大学生电工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B10 美国大杏仁学生创新大赛中国食品科技学会和美国加州杏仁商会B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B 只认定一等奖12 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B 只认定一等奖13 “浩沙杯”全国万人健美操大赛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浩沙杯”大会组织委员会B14 重庆国际马拉松赛中国田径协会重庆市人民政府 B15 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体育理事会、各省教育厅B16 IFLA大学生设计营IFLA(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 B17 SuperMAP杯(超图杯)全国高校GIS大赛中国地理学会、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B18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B19 四川省大学生艺术节四川省教育厅 B20 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组委会、广告人杂志B21 中国国际空间环境艺术设计大赛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B22 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四川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成都市高等学校体育协会B备注:A类代表国家级;B类代表省级(4)申报项目必须是2012年9月1日以后获得的项目,此时间以前获得的不予受理,已经获得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其他要求说明“国家奖学金”中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标准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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