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图书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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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刘集中心小学幼儿园图书管理制度
一、图书、资料、期刊借阅数量和期限
1、
2、
3、常用的教材、教参资料、各专业教师所需用的工具
书,教师可以长期借阅,作好登记,离开幼儿园须全部归还。
(此为长期)
4、各年龄段常用的教材、教参资料教师可借用一学期,
不在该年级组或调任别的部门、岗位时须全部归还,可重新借阅其他需用书籍。(此为中期)
5、其他教育理论、百科知识、美工、语言、科学及政
治法律类,借期不超过两个星期,如确实还需要用的,请带上图书到阅览室找到书卡后,办好续借手续。(此为短期)
6、字典、词典及珍贵图书、教学及主题活动资料,一
般不外借,只能在阅览室阅读,特殊情况须写借条,借期三天。
7、教学图片、与主题活动有关实物,借期两周,期刊
借阅一周。
说明:以上所述各类图书,每位老师人手只限十五本可流动,不包括图片、教学资料和杂志。
二、图片、资料借阅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1、凡是已经登记上架的图书、资料均可借阅。
2、借阅图书、资料者,从书架上取出不借的,请将书放回原处。
3、对涂污和损坏图书、资料者,请事先说明,依情节轻重,按图书、资料价格的50%至一倍数额赔偿。
4、不慎将图书、期刊遗失者,须购回原本新书归还;确实无法购回原书者,按书价加倍或数倍赔偿。
5、对图书、资料、期刊逾期不还者,处以停止借书,对经常不遵守借阅规则的,将影响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