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接管验收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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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花园

楼宇接管验收工作手册

编号: WI/9908

版号: 01

编制:

审批:

(未经许可不得翻印)

深圳市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

楼宇接管验收工作手册目录

深圳市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共1页标题序号目录页码

01 楼宇接管验收工作手册目录.............( 1 )

02 鸣翠谷物业管理接收程序.............( 1 )

03 房屋及公共设施等验收、移交流程图.....( 1 )

04 房屋及公共设施等移交内容.............( 1 )

05 房屋及公共设施等移交验收标准.........( 1 )

06 发展商移交档案资料明细...............( 1 )

01 房屋及公共设施接管验收交接表.........( 1 )

02 住宅区整体移交验收表.................( 1 )

03 单元收楼验收表.......................( 1 )

04 小区设备移交验收表...................( 1 )

05 小区智能设施移交验收表...............( 1 )

07 业户验收签认表.......................( 1 )

08 室内工程返修通知单...................( 1 )

09 工程设施、设备返修单.................( 1 )

修改状态:A

深圳市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共3页

根据深圳市住宅局深住[1997]16号文件,现拟定如下中

央花园物业管理接收程序和管理收费指引。

1.0房屋接管

1.1中央花园的验收、接管移交程序

1.1.1验收程序:为加快中央花园交付使用进程,其接管验收可

与竣工验收同时进行,但物业管理单位与各业主的移交验

收则应逐户进行。为不影响竣工验收,接管验收可先进行

初验。竣工验收由发展商牵头,物业监管处、规划设计

处、物业管理单位、地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接管

验收初验由施工管理处牵头(或由其委托地盘监理单位牵

头),物业管理单位、地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移

交验收由物业管理单位牵头、各业主参加。]

1.1.2接管移交程序:验收通过后,有关单位即可办理接管移交

手续。首先是竣工和接管验收通过后,物业管理单位与施

工管理处、地盘监理、施工单位办理接管手续(见表

三),并从即日按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负责其后的物业

管理。其次是移交验收通过后,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逐户

办理移交手续,并从业主入住之日起(指《物业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规定的入住)收取全额管理服务费。

1.2中央花园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接管

1.2.1验收程序:由于中央花园公用设施设备的产权或使用权具

有不可分割性,只能归发展商或业主管委会所有,其验收

程序同上述。

中央花园物业管理接收程序WI/GR-002

修改状态:A

深圳市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2页共3页

1.2.2接管移交程序:验收通过后,有关单位即可办理接管移交

手续。物业管理单位与施工管理处和地盘监理、施工单位

办理接管手续(见表三),并从即日起负责其后的物业管

理。

1.3住宅区整体移交

1.3.1移交验收:由施工管理处牵头、地盘监理单位、物业管理

单位、业主管委会参加。

1.3.2办理移交手续:验收通过后,即可办理移交手续(见表

五)。若未成立业主管委会的,由施工管理处与物业管理

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已成立业主管委会的,由施工管理处

与业主管委会办理移交手续。

2.0资料接管

2.1竣工验收后:由监理、施工单位移交全套资料二份给规划

设计处(见表三)。

2.2接管验收后:由规划设计处移交全套资料一份给物业管理

单位(见表三)。

2.3移交验收后: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的,由物业管理单位代

为保管资料;业主管委会成立后,由物业管理单位移交全

套资料一份给业主管委会(见表四)。但是,业主管委会

必须将资料交物业管理单位使用。

3.0住宅区入住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住宅区前期部分移交给物业管理单位后,向住户发放钥

匙,应具备如下条件:

中央花园物业管理接收程序WI/GR-002

修改状态:A

深圳市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3页共3页

3.1房屋本体应接通水、电、煤气。即拧开室内水龙头有水,

打开电闸有电,煤气管道到户。

3.2消防设施须经消防验收合格。

3.3住宅区内排水管道能正常使用,排水畅通无阻,并能处理

污水。

3.4小区内所有道路(包括住户的入户路)必须能通汽车,并

没有建筑垃圾和泥土侵占路面。

3.5小区内场地应平整、无堆土,对于需分阶段竣工交付使用

的在建工程,应采取围栏等措施隔离。

3.6住宅区管理处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举行挂牌和发放钥

匙仪式。

4.0空置房的管理服务收费

4.1未通过接管验收的空置房:可委托物业单位代管,但需交

纳全额管理服务费。

4.2已通过接管验收的空置房:应从物业管理单位接管之日起

交纳空置房管理服务费。凡已领入伙通知书未入住的空

置房,水电费、管理费由管理单位收取。

5.0附表:

5.1《房屋及公用设施等验收、移交流程图》(表一)

5.2《房屋及公用设施等内容》(表二)

5.3《房屋及公用设施等验收交接表》(表三)

5.4《房屋及公用设施等移交验收交接表(交业主主管委

会)》(表四)

5.5《住宅区整体移交验收表》(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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