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集土地流转典型
农村土地流转助推农民增收:机理、问题及实现路径
农村土地流转助推农民增收:机理、问题及实现路径作者:彭小霞来源:《理论探索》2021年第04期〔摘要〕农民自发型、村集体推动型以及政府主导型等不同的土地流转模式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机理各不相同,但都有不同程度的增收效果。
在实践中,各地实施土地互换、采用土地股份合作、设立农村土地银行等不同的土地流转方式助推农民增收,成效显著。
然而,农村土地流转在助推农民增收的同时,也面临着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和制度不完善、现行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助推农民增收的效应有待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障碍、农村土地流转助推农民增收的服务与监督体系存在缺失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应从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现行土地流转模式、促进农地流转中的农户参与、完善农地流转的服务与监督机制等方面探索其实现路径。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增收,土地流转模式,农户参与〔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21)04-0091-09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农村土地经营分散化与农业生产区域化、现代化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现行农地分散化的经营方式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农民收入的增长。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手段。
由此可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以促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学界关于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增收关系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土地流转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方面,而对于土地流转助推农民增收存在的现实问题及相应解决之策的研究则較为缺乏。
本研究通过对我国农地流转的农民自发型、村集体推动型以及政府主导型三种模式助推农民增收的作用机理分析,总结与这三种土地流转模式对应的新疆沙湾的土地互换、广东南海的土地股份合作与陕西杨凌的农村土地银行的实践经验,探究农村土地流转助推农民增收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而提出农村土地流转助推农民增收的实现路径。
天津市集体土地入市试点优秀样板案例
天津市集体土地入市试点优秀样板案例天津市集体土地入市试点自2007年启动以来,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功案例。
下面列举了10个优秀的样板案例。
1. 青岛市胶州市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案例胶州市作为天津市的一个试点城市,通过集体土地入市,成功实现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胶州市通过土地流转、土地租赁和土地入股等方式,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为城市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2. 天津市武清区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案例武清区作为天津市的一个试点区域,通过集体土地入市,成功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民收入的提升。
武清区通过土地出让、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3. 天津市宝坻区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案例宝坻区作为天津市的一个试点区域,通过集体土地入市,成功实现了土地资源的有序利用和城市建设的推进。
宝坻区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出租和土地入股等方式,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4. 天津市东丽区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案例东丽区作为天津市的一个试点区域,通过集体土地入市,成功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东丽区通过土地出让、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5. 天津市津南区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案例津南区作为天津市的一个试点区域,通过集体土地入市,成功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城市建设的推进。
津南区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出租和土地入股等方式,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6. 天津市西青区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案例西青区作为天津市的一个试点区域,通过集体土地入市,成功实现了土地资源的有序利用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西青区通过土地出让、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天津市集体土地入市试点优秀样板案例
天津市集体土地入市试点优秀样板案例天津市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是指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将集体土地流转给农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增值。
该试点旨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以下是天津市集体土地入市试点的十个优秀样板案例:1. 新村集体土地入市案例:新村是天津市著名的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村之一。
通过土地入市,村集体获得了土地流转费用,并将其用于新村建设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动了新村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2. 农民合作社土地流转案例:天津市农民合作社通过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将集体土地流转给企事业单位用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实现了农民与企事业单位的互利共赢,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
3. 企事业单位土地流转案例:天津市某企事业单位通过与农民合作社合作,将闲置土地流转给农民合作社用于农产品种植,不仅实现了土地的有效利用,还带动了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
4. 农民个人土地流转案例:天津市某农民将自己的集体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民个人用于养殖业,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农民个人收入的增加,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5. 农民土地托管案例:天津市某村通过土地托管方式,将集体土地托管给专业的农业公司,由公司负责土地的种植、管理和销售,实现了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6. 农民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转案例:天津市某农民股份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将集体土地流转给合作社成员用于农产品种植和加工,实现了农民的利益最大化和农业产业链的发展。
7. 农民土地入股案例:天津市某村将集体土地入股到农民合作社,农民成为合作社的股东,通过土地入股,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提高了农民的经济地位。
8. 农民土地分红案例:天津市某村通过集体土地流转和经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收益,并将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红给农民,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参与土地经营的积极性。
9. 农民土地置换案例:天津市某村通过土地置换,将一部分农村集体土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土地资源,同时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和增加收入的途径。
土地“转出”新财富
些 多年被 农 户使用 的 沟 、 、 、 路 渠 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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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就 善 生 产 条件 .提 高土 地 产 出效 率 . 增 地 等 . 变 成 良 田 这 部 分 租 金 . 强 土地 招 租 吸引 力 自然 进 入 村 集 体 的 账 户 以 前 孙 台 保 证 承 包 方 生 产 经 营 稳 定 才 能 村 地 处 偏 僻 .没 有 集 体 经 济 收 人 . 切 实推 进 土 地 流 转有 序 开 展 . 才能 属 于 典 型 的 “ 壳 村 ” 去 年 将 “ 也 空 . 多 保 障 土地 流 转 的 长远 利 益 因此 . 土 出 ” 的 村 集 体 土 地 流 转 出去 后 . 年 地 流转 必 须 先 选 择好 合 作 伙 伴 . 好 净 收益 1 .万 元 最 26 能找 到 有 实 力会 经 营 的 承包 主体 寻 把 土 地 流 转 与 壮 大 村 级 集 体 经 找 到承 包 方 和农 户之 间 的 平衡 点 . 既 济 收入 相 结 合 石集 乡通 过 土地 流 转 能 让 承 包 方 赚 到钱 、 得 住 。 能 让 登 记发 证 . 根 本 上 明晰 了农 民与 集 呆 又 从 Z 户 土 地 流 转 后 增 加 收 益 石 集 体 的 利 益 . 土 地规 模 流 转 承包 经 营 致l 三 农 在 如 乡 通 过 先 招 商 后 流 转 的方 式 . 由政 权 登记 发 证 对 农 户 的宅 基 地 . 前 屋 庄 富 引 进 的 承包 方 进 行 实 力 、经 营 后 空 闲地 都 作 了明晰 . 行 了登 记 确 府对 进 被州 等 多 面 审 核 .符 合 要 求 的 才 签 订 认 . 别 是 土 地增 减 挂 钩 复 垦后 的 田 方 特 点 协 议 正 式 发 包 。 同 时 要 求 承 包 方 提 块 一并 予 以流 转 . 纳 入 发证 内容 之 并 前 交 纳 下 一 年 度 土 地 流 转 租 金 的3 % 作 为 土 地 履 约 保 证 金 ,保 证 金 纳 入 专 户 管 理 . 款 专 用 这 样 基 本保 证 专 了 土 地 流 转 长 期 稳 定 与 农 户 长 远 利 益 政 府 在 流 转 过 程 中起 到 强 化 组 织 服 务 、 督 与 协 调 作 用 是 承 包 方 监 与农 户 之 问 的纽 带
土地流转六大模式及案例分析--土地入股
土地流转六大模式及案例分析-- 土地入股土地入股:是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资源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
文:赵财神(转载无需联系管理员,保留词条即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联合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该条有两个基本含义:第一,入股应在承包户之间进行,不包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工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也不包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是农户以入股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收益按照股份分配,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作为赚取经营回报的投资。
土地入股模式。
入股模式被看成合作社最高级形式,农民用土地作股加入合作社,参与合作社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合作社未来的主要运营模式。
优点是:合作社和农民共担风险,不占用大量资金。
此方式以上海奉贤模式较为典型: 上海奉贤的做法是:一是规定入股农户的最低收益保障数额,每亩土地的最低收益为400 元,每亩土地的最低分红为200 元; 二是规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顺序及方式。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 年底,奉贤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经达到350 家,带动参与农户数额为6.5 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各类农产品总额大约22 亿元,比上年增7.3%,利润1.12 亿元,而由合作社统一购销金额达16.8 亿元,约占总额的76%,同比增长8.4%。
上海奉贤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典型的三大特征:一是合作社的产业类型齐全,除传统的粮食、蔬菜、水果、花卉外,农家乐和营销类合作社发展迅速,达到29 家,占总数的8%; 二是合作社组织形式多元化,采取“合作社+ 基地+ 农户”和“合作社+ 农户”、“龙头企业+ 合作社+ 农户”等多种形式,其中前两种占了总数的80%; 三是合作社运行质量逐年稳固提高,运行情况良好和较好的合作社有200 多家,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社务公开。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案例分析
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案例分析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推动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本文将以某一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为案例,分析其运营模式、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旨在探讨合作社对农村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背景介绍该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位于河南省一个典型农业县,成立于2012年,合作社规模较大,集中流转土地约2000亩。
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合作社的模式,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运营模式该合作社采取了联合经营和土地流转的方式。
合作社的成员由附近村民组成,每人按照土地面积和出资额的比例参与合作社的经营。
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活动,通过农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生产效率。
土地流转主要是将村民的自留地、闲置地等进行有偿流转,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三、经济效益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运作,该合作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首先,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农业生产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量。
其次,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批发等方式,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村民的收益。
第三,合作社还引进了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带动了农民增加收入的能力。
因此,从经济角度看,该合作社为农民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四、社会影响合作社的成立不仅在经济上给农民带来了实质性的收益,也对当地农村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合作社的成立促进了农民间的相互合作和互助,打破了传统的封闭经营模式,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其次,合作社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产业扶贫政策,带动了周边贫困户的脱贫致富。
第三,合作社还组织开展了多种技术培训和文化活动,提高了村民的文化品质和社会素质,为乡村振兴做出了贡献。
因此,该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社会发展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思路虽然该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与经验分享
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与经验分享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由农户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营主体,以实现农村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农民收入的一种方式。
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各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文将介绍一些成功的实践案例和相关经验,以期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政策支持是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保障。
地方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例如给予土地承包期限延长、减免流转手续费等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农户参与土地流转。
同时,要注重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土地流转的权益和义务,提高农民的参与积极性。
二、股份合作模式的推广股份合作模式是一种有效的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
具体做法是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方将土地使用权转换为股份,并按照流转面积、流转期限等比例领取股份返还,实现土地流转与农户收入挂钩。
这样不仅可以调动农户的积极性,还可以通过合作社的规模效应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三、统一规划与土地评估对于土地流转,要进行统一规划与土地评估,确保流转土地的合理使用和流转价格的公正合理。
通过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和流转标准,明确土地用途和流转价格的范围,为土地流转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提高了流转农户和经营主体的信任度。
四、农业企业与合作社的参与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农业企业可以提供技术、资金和市场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农户进行规模经营,并与农户签订长期收购合同,稳定农民的收益来源。
合作社则有助于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流转土地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流转效益。
五、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的建设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是提高土地流转效率和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农户和经营主体可以及时了解土地流转的信息,并进行在线交易,减少流转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同时,平台也可以加强对流转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保障各方的利益。
总结起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需要政策支持、法律保障,采用股份合作模式,统一规划与评估,引入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参与,并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
土地流转案例
土地流转案例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流转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土地流转作为一种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方式,对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关于土地流转的案例。
某村庄位于河南省的一个偏远山区,地处交通不便,土地贫瘠,农民们在传统的种植方式下收入有限。
为了改善生活,当地政府提出了土地流转的政策,希望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
在政府的支持下,当地村民积极响应,纷纷参与到土地流转中。
一些有经验的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也纷纷前来投资,带来了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
通过流转土地,引进了优质的种子、化肥和农药,开展了规模化的种植和养殖,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的产出和利用效率。
在土地流转后,村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辛苦劳作,而是成了土地的“主人”,他们可以通过参与合作社的经营,获得相应的分红收入。
同时,由于土地流转带来了规模化经营,降低了生产成本,使得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升,农民的收入也随之增加。
通过土地流转,当地村庄实现了农业产业的升级换代,农民的收入得到了提高,村庄的经济面貌得到了改观。
土地流转不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也为当地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然而,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农民对于新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不太适应,导致了一些管理上的困难。
同时,一些流转土地的合作社和企业也存在着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问题,给土地流转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当地政府加大了对土地流转的扶持力度,加强对流转土地经营主体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农民逐步适应新的经营模式,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接受度,使得土地流转得到了更好的推广和应用。
总的来说,土地流转作为一种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方式,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流转成为了解决城市发展与农村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途径。
天津市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其实施的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旨在评价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天津“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以期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流转成为了必然趋势。
在天津市,不同地区实施的土地流转模式具有差异性,这些差异化的模式对“失地”农户的增收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本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深入研究,评估其对农户增收的贡献,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研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首先,通过文献综述了解国内外土地流转模式及对农户增收的影响;其次,收集天津市各区县的土地流转数据及“失地”农户的收入数据;最后,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四、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分析1. 家庭承包经营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实现土地经营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激发农户生产积极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集体经济组织模式:由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和管理土地,通过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以农民为主体,以合作社为平台,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
4. 土地流转市场模式: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流转,引入社会资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户增收效果评价1. 家庭承包经营制:该模式下,农户通过自主经营,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和土地利用效率,从而实现了增收。
然而,由于缺乏规模效应和专业化管理,增收效果有限。
2. 集体经济组织模式:该模式下,通过统一经营和管理土地,实现了规模效应和专业化管理,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从而有效促进了农户增收。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该模式下,农民通过合作社平台整合资源,实现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
土地流转典型案例范文
土地流转典型案例范文土地流转典型案例——农地流转合作社建设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重要的农村改革措施,对于解决农村土地资源闲置、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以某村农地流转合作社建设为例,来说明土地流转的具体案例。
某村位于中国南方的一个农业大县,农田资源丰富但农民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较弱。
为了提高农民收入,该村决定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组建农地流转合作社,引导农民流转土地,集中办理农业生产和经营。
一、农地流转合作社的组建该村成立农地流转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农民的经营效益,通过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管理来增加农民的收入。
农地流转合作社由该村农户自愿加入,股份按照农户提供土地面积确定,同时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统一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方式土地流转的方式采取集体经营为主、个体经营为辅的模式。
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统一耕种、统一收购和销售。
合作社按照流转土地面积的比例,将经济收益按照农户所持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经营模式的调整流转土地后,农地流转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经营水平。
同时,合作社还引进专业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农业技术指导和管理。
通过改变农民的生产方式,逐步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四、经济收益的增加农地流转合作社通过统一经营和规模化经营,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益和经济收益。
合作社统一采购耕种所需的农业技术和生产资料,减少了农民的成本支出;同时,合作社统一销售农产品,保证了农产品的市场供应和销售价格的稳定,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该村农地流转合作社的建设,有效解决了农民技术水平不高、农业经营规模小、无法享受到现代农业带来的农业技术和经济效益的问题。
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这是一种成功的农地流转典型案例,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耕地三权分置成功运营的案例
耕地三权分置成功运营的案例耕地三权分置是指将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流转权划分为独立的权利,实现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分离和流转。
以下是十个关于耕地三权分置成功运营的案例:1. 案例一:浙江省黄岩区耕地三权分置浙江省黄岩区在耕地三权分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过将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流转权划分为独立的权利,农民可以自主决定土地的流转方式,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2. 案例二:江苏省常州市耕地三权分置江苏省常州市在耕地三权分置方面采取了创新的措施。
通过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农户或农业企业,实现了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种植,提高了农业的产出和效益。
3. 案例三:河北省邢台市耕地三权分置河北省邢台市通过耕地三权分置,实现了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确权登记,提高了农民对土地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
同时,通过流转土地,吸引了外部投资,推动了农业产业的发展。
4. 案例四:湖南省邵阳市耕地三权分置湖南省邵阳市在耕地三权分置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通过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和流转服务机构,为农民提供便利的流转渠道和服务,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和农业的发展。
5. 案例五:四川省广元市耕地三权分置四川省广元市在耕地三权分置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种植和集约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6. 案例六:山东省临沂市耕地三权分置山东省临沂市通过耕地三权分置,实现了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确权登记,提高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7. 案例七:江西省抚州市耕地三权分置江西省抚州市在耕地三权分置方面采取了积极的措施。
通过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流转服务和保障,推动了土地的流转和农业的发展。
8. 案例八:广东省揭阳市耕地三权分置广东省揭阳市在耕地三权分置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
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典型材料随着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与农民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需求不断变化,土地流转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本文将从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三个角度分别探讨该案例。
一、芦笋种植芦笋是一种绿色、低脂肪、低热量、高营养的食品,被誉为“食品之王”,富含多种矿物质、维生素和草酸等成分,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力、预防各种疾病。
芦笋也是一种高价值的农产品,市场需求大,价格波动较小,适合规模化种植和加工。
芦笋种植需要选择适宜的土地、施肥、浇水、管理和收获机械,有一定的技术要求。
因此,芦笋种植的流转,需要一个专业的合作社进行管理。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农户自发组成的乡村经济组织,是农民自主创业、自愿协作经营的组织形式,其经营范围涉及农业、林业、渔业等多种领域。
中国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了政策支持,大力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号召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组织建设和经营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集中农民的土地、劳动力和技术,充分利用资源,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扩大销售渠道,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土地流转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土地利用方式面临着巨大的变革。
土地流转作为一种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方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下,可以实现利益共享和规模效应,为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
土地流转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土地流转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和合作社的管理能力,保证土地的规范化管理和持续性利用。
结语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是一种典型的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模式。
在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土地和生产活动。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导致抛荒的例子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从一个农户流转到另一个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手中的过程。
土地流转机制的健全与否对于农村农业的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影响。
在我国,土地流转一直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土地流转机制的不健全不仅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导致了一些地区的土地抛荒现象的出现。
下面就通过具体的例子来探讨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导致抛荒的情况。
1. 安徽省郎溪县土地抛荒案例郎溪县是安徽省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土地资源丰富,但是由于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土地抛荒现象。
这里有一位叫做王军的农民,他家有一块20亩的土地,但由于自身种植能力不足,加上周围农户也难以提供劳力,这块土地长期处于荒芜状态。
即便是在种植季节,也很难找到合适的劳力来种植作物,导致土地利用率极低。
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王军虽然有意将土地流转出去,但由于流转的程序繁琐,合同不完善等原因,最终并未成功。
2. 河北省张家口市土地抛荒案例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也存在着类似的土地抛荒案例。
村民李大山拥有一片土地,但是由于自身无法进行有效的经营,土地只能荒废在那里。
他希望能够将土地流转给有意向种植的农户或农业企业,但是由于土地流转手续复杂,而且流转后的土地权益保障不够,导致了很多犹豫和顾虑,最终也没有进行成功的流转。
3. 问题分析与建议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导致土地抛荒的情况比较普遍。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流转手续复杂,程序繁琐。
现有的土地流转手续繁杂,包括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耕地占补平衡等一系列复杂的手续,农户和农业企业很难完成相关的手续,导致流转难度大。
(2) 土地流转后的权益保障不够。
很多农户担心土地流转后自身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导致了他们的犹豫和顾虑,从而没有进行土地流转。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 简化流转手续,简化流转程序,提高流转的效率。
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和组织,建立起专门的流转服务窗口,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权、流转权等权属关系登记和确认工作,确保流转手续的顺利进行。
鲁山局制止一起非法流转农村集体土地行为
鲁山局制止一起非法流转农村集体土地行为
作者:周二军
来源:《资源导刊》 2014年第11期
□周二军
10月7日,鲁山县国土资源局接群众举报,张良镇李庄村村民任某非法圈地,村民小组非
法转让集体建设用地。
接件后,鲁山县国土资源局迅即指派张良国土资源所进行调查。
据查,该违法圈占地块为
李庄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600余平方米。
该地原为村小学使用,教育改革后乡村部分小学撤并,李庄小学一直空闲未用。
李庄村村民任某看到了商机,与村民小组个别代表商定以无限期
租用方式取得该块集体建设用地,并于10月6日在未办理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原小学占地面积的基础上扩大范围擅自圈占土地进行菜市场建设,造成非法流转土地、违法占地事实。
张良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掌握具体情况后,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流转农村集体土地
行为。
所长郝金鹏先是给村组干部耐心讲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让其自行纠正非法流转土地行为,退还土地转让金、督促任某暂停施工,拆除围墙恢复土地原貌;后对违法当事人下发限期
拆除文书(3日内)。
但在文书下发后,任某拒绝拆除。
10月11日,张良镇政府组织镇规划办、市政所、国土资源所等执法力量,出动铲车对任某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至此,一起非法
流转农村集体土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作者单位: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流转典型经验材料
土地流转典型经验材料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意识的觉醒,土地流转在我国农村地区逐渐兴起,并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
本文将介绍一些土地流转的典型经验材料,以期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材料一某地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纷纷将自家的土地流转给经营规模较大的农户或农业企业。
这些农户或农业企业利用流转来的土地开展规模化种植或养殖业务,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通过流转,农户不仅获得了租金收入,还能减少劳动投入,转变观念,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材料二某地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土地流转,成立专门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流转咨询、合同撮合、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政府还制定了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了流转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这些举措有效地促进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提高了流转效率,降低了流转成本。
三、材料三某地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将自家的土地流转给企业,与企业签订了长期的土地流转合同。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流转的年限、流转的面积、流转的用途等内容,保障了双方的权益。
农户通过流转获得了固定的租金收入,企业则获得了稳定的土地资源,双方实现了互利共赢。
四、材料四某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发展困境,通过土地流转引进了农业企业进行合作经营。
经过几年的合作,农户的收入大幅增加,企业的产值和利润也有了显著提升。
这种农业企业与农户合作的模式,不仅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难题,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材料五某地政府通过土地流转,引进了大型农业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这些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和先进技术,改善了农田的利用效益,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政府还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农业合作社或种植合作社,通过流转参与农业产业链,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六、材料六某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流转,引进了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农产品加工和销售。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流转成为解决农村土地资源利用问题的重要途径。
天津作为我国的重要城市之一,其土地流转模式对“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旨在研究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天津“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进行评价,以期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二、研究背景与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成为解决土地资源利用问题的重要手段。
天津作为我国的重要城市,其土地流转模式多种多样,对“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对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增收效果进行评价,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研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收集天津地区土地流转的相关数据,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增收效果进行评价。
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农业部门、农村调查等。
四、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分析1. 集体经营模式:该模式下,土地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失地”农户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该模式下,农民自发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现农民共同增收。
3. 家庭农场模式:该模式下,土地流转给有经营能力的家庭农场主,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失地”农户提供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五、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增收效果评价1. 集体经营模式:该模式下,“失地”农户通过参与集体经营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然而,由于管理层次较多,可能导致部分收益流失。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该模式下,“失地”农户通过合作经营实现共同增收,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议价能力。
然而,合作社的运营需要一定的管理成本和风险承担能力。
3. 家庭农场模式:该模式下,“失地”农户通过流转土地给家庭农场主获得租金收入和就业机会,同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流转成为解决农村土地资源利用问题的重要途径。
天津作为我国的重要城市之一,其土地流转模式也日益多样化。
然而,土地流转对于“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如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通过对天津地区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对“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进行评价,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二、天津土地流转现状及模式分析天津地区土地流转主要以集中流转和分散流转两种模式为主。
集中流转是指将大量土地集中流转给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经营;而分散流转则是农户之间相互流转土地,进行小规模经营。
此外,还有租赁、股份合作等模式。
这些模式的实施,为天津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失地”农户增收的影响(一)集中流转模式集中流转模式下,农业企业或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为“失地”农户提供了稳定的租金收入。
同时,企业或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会雇佣部分农户参与工作,增加了他们的就业机会和工资收入。
此外,企业或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带动了“失地”农户的增收。
(二)分散流转模式分散流转模式下,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往往以互帮互助为主,土地利用效率相对较低。
然而,这种模式使得“失地”农户能够根据自身需求灵活调整土地用途,如种植经济作物、发展养殖业等,从而增加收入。
此外,分散流转模式也有助于保留农村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文化支撑。
(三)其他模式租赁、股份合作等模式在天津地区也有一定的实施。
这些模式通过引入外部资本和技术,为“失地”农户提供了更多的增收途径。
例如,租赁模式使得农户能够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股份合作模式则使得农户能够分享到企业或项目的利润。
四、实证分析本文选取了天津地区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
通过对“失地”农户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收集了关于土地流转、收入变化等方面的数据。
村集体土地流转农民增收总结汇报
村集体土地流转农民增收总结汇报村集体土地流转是一项重要的农村改革措施,旨在通过流转土地,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以下是村集体土地流转农民增收的总结汇报:一、增加土地利用效益通过集体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将资源进行集中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村集体土地流转能够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技术的引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增加农民的产出和收入。
我们村流转的土地大部分用于种植高效农作物和养殖优质家禽、养殖真菌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村集体土地流转对农民增加收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流转,农民可以以出租土地的形式获得流转费用,并且可以参与流转土地的经营活动,分享土地的经济收益。
流转土地经济效益的提高使得农民收入同步增长,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三、促进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村集体土地流转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通过流转土地,农民可以将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流转给合作社、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从而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经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村集体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通过流转,农民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的经营项目进行土地流转。
流转土地的多样化经营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民种植养殖的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总之,村集体土地流转对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流转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流转土地也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供了契机。
我们将继续发挥流转土地的积极作用,不断推动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菜园镇土地流转情况汇报
菜园镇土地流转情况汇报菜园镇位于我市东部,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小镇。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流转成为了菜园镇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我将就菜园镇土地流转的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菜园镇土地流转的范围逐渐扩大,涉及到的农田面积逐年增加。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菜园镇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达到了5000亩,占总农田面积的30%。
这些流转出去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蔬菜、水果和粮食作物,为农民增加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其次,土地流转方式多样,不仅有短期租赁,还有长期流转和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
通过多种方式的土地流转,农民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合作,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同时,流转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更好的条件,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再次,土地流转的管理和保障措施得到了加强。
菜园镇政府建立了土地流转的登记备案制度,规范了土地流转的程序和管理,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流转土地的扶持力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了技术指导和金融支持,确保了流转土地的可持续经营和稳定收益。
最后,菜园镇土地流转的效益显著,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通过土地流转,不仅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还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同时,土地流转也吸引了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到镇上务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
综上所述,菜园镇土地流转情况良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推动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的深度融合,为菜园镇的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最新-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精品
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典型
材料
市嘉诚芦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年,主要以绿芦笋种植为主,兼有少量辣椒种植,通过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扩大基地规模,到目前实现流转土地面积达1000亩,合作社现有会员90名。
合作社年产鲜芦笋60万公斤,实现经济效益300万元,辐射、带动周边农户130多户,创造劳动岗位500 余个。
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工)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支持引导作用。
在生产经营中,坚持以土地作文章,充分发挥社员的积极性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1、以土地参股入社,促进规模经营
合作社芦笋基地位于汉沽管理区第五生产队,生产经营用地全部为流转土地,流转的土地全部为国有性质的生产队职工的“身份田”和“口粮田”以及“效益田”,社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参社入股,不愿种植芦笋的,在别处进行互换调整。
通过土地入股,实现合作社以土地股份为基础规模化生产经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单位面积效益,不断提高农民(工)收入。
2、以土地股份核算,做到规范管理
合作社实行以土地入股参社,就以土地股份为单位进行核算提供了保障,在农业生产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和年底分红中,全部通过入社亩数进行核算。
以土地亩数为度量单位,实现了各种核算的最简单化和直接化,有助于合作社对成员的管理及各种公开。
3、以标准措施落实,实现标准生产
种植基地常年聘请一名高级农艺师和技术人员若干名,指导基地芦笋生产。
在生产、加工、仓储过程中,全部按出口标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实行标准化封闭式管理,各种机械设备配套齐全。
在生产中,坚持科学、合理利用农药防治病虫,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同时,基地严格按照绿芦笋标准化种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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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土地流转增加农民收益
——芦集乡种粮大户刘希彬典型事迹材料
土地流转是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必然趋势。
淮滨县芦集乡种粮大户刘希彬自2002年开始承包土地,至今所包土地达到2300余亩,先后获得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及国家农业部颁布“绿色小康户”荣誉证书,同时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为芦集乡农业产值的增长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产生背景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为农业生产提高提出了许多惠农政策,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和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更是开创了我国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青壮年农民都进城务工。
由于进城务工的收入远远高于土地生产的收入,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普遍较低,农村出现了大量土地闲置、撂荒。
刘希彬是一名普通的农民,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生活,这种难忘的经历,激起了他改变农村传统落后生产方式,改善农民生存现状的决心。
多年在外经商的经历,使他目睹了发达地区农业从传统耕作向机械化转变的全过程,以及给农民带来的巨大实惠。
尤其是去过刘庄、南街村后,目睹集约规模经营带来的巨大效益,让一向敢闯敢试的刘希彬不禁跃跃欲试。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抢抓机遇促发展。
一是政策扶持机遇,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积极鼓励种养大户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扩大生产。
政府贷款贴息奖励、公共财政建设投入、项目资金捆绑使用,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蓄积了后劲。
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的设立,更是机遇难求,为今后土地流转和合作化发展壮大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二是政府服务机遇。
政府服务不再是一纸空文,而是直接介入流转双方的具体权利,让双方合作共赢。
三是银行信贷机遇。
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入,涉农贷款手续简化,数量增加,贴息奖励成为种养大户的坚强后盾。
(二)多种形式搞流转。
根据“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一方面充分尊重地方农民的意愿,对一些要求继续从事种植的农户,可采取互换地块的办法满足农民生产的需要。
另一方面要充分体现有偿原则,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合理补偿。
采用反租倒包、委托承包、农户之间相互流转和土地承包使用权入股等形式,从2002年开始承包项营村700亩,尹营村600亩,王家空村700亩,吉庙村300亩,共有2300余亩闲置撂荒土地,并与农民们签订了6年或8年不同期的承包合同。
当时刘希彬所承包的土地都是遍生杂草的荒地,且土地零星,后来经过协商,将土地转换,连成大片土地,方便机械耕作,并通过对土地进行整理,结合土地特征,宜林则林,宜粮则粮,因地制宜。
其中900多亩宜林地种上了杨树,1400多
亩宜粮地种上了优质的粮食作物。
(三)规模化经营出效益。
针对芦集乡实际乡情,刘希彬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将零星、分散在农户手中的土地,归并整合,集中布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合同租赁农民土地,支付租金,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发展效益农业,提高土地产出率,以科技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其主要做法是:一要加强种子种苗工程建设,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高效优质农业品种。
二要发展特色农业,我乡蔬菜业、花卉业,有着极其适宜的土壤条件和便利的交通,大有可为。
三要实行农科教紧密结合,重视对农村专业户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
刘希彬从2002年起租赁土地,在行洪滩地实施退耕还林,在岗地进行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效益非常明显,受到省、市、县表彰。
在他的带动下,全乡承包耕地50亩以上种植大户有65户。
(四)合作组织创双赢。
2008年,刘希彬与邻村其他几个种粮大户成立了芦集乡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组织,现在发展会员13家,通过转包、租赁、互换经营和入股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将粗放经营和闲置的土地实行集约化经营,用工业的理念指导农业生产,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司+农户”。
基本形式是围绕某项农产品生产的农户群体,与销售及加工、服务企业(公司),相互以合约(合同)形式实行产销衔接的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公司基地的农民根据公司的需要,签订生产购销合同,这样农民可以放心大胆地种
植,企业每年从农民手中购买预定产品,还经常派技术员指导农民种植和生产,农民则从这里得到比较丰厚的经济回报。
2、“合作组织+农户”。
是一种拥有独立财产权利的农户在分户经营基础上的合作,以土地作为加入组织的基本物质基础,大家在播种前,统一大量购买种子,耕种期间、施肥、喷药季节,则大量购买化肥、农药、柴油等物品,由于购买量大,可以直接从厂家或者经销商处购买,这样比单独种植的农户少付很多钱,节约了生产资料成本。
还可以集体购买小型联合收割机等其他农具,这样大大节约了人力的成本,生产资料的单位成本降低,相对效益增高。
三、现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流转有效遏制了土地撂荒,农民既可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又可从二三产业中获得收入,实现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双赢。
二是推进了农业产业化。
土地流转实现了集约化经营,解决了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是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土地流转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使用,提高了生产效益,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四是解决了农村闲置劳力就业,促进了农村稳定。
刘希彬承包土地以来,聘用农民工及管理人员200余人,为不宜外出的农民找到出路,使他们既能照顾到家,也能挣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