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个贷类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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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个贷类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总结

轻金融导读

| 作者:中债资信ABS团队

b)加权平均逾期期限

信用卡类不良资产的回收率,从横向对比来看,受不同的战略重点、风控政策的影响,不同发起机构信用卡不良资产的总回收率有所差异;从纵向对比来看,在不良资产的“冰棒效应”下信用卡不良资产的条件回收率[1]随着资产逾期期限增长而逐渐降低。c)贷款余额分布

从贷款余额分布区间上来看,信用类个人不良贷款余额集中于10万以下,抵押类个人不良贷款余额相对较大,且分布的区间与具体入池资产基础类型较为相关。从回收率与贷款余额之间联系来看,信用类与抵押类个贷均表现出贷款余额与回收率之间一定的负相关关系。对于信用类个贷:拖欠余额较高的贷款主要源于恶意拖欠或超出借款人实际偿还能力。不良贷款唯一的回收来源为借款人,催收机构难以依靠其他途径弥补贷款损失。贷款拖欠余额越高,对借款人施加的还款压力越大,拥有相应还款能力的借款人越少,面对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欠款,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受到打击,进一步影响相应贷款的回收率。故对信用类个贷而言,不良余额与回收率之间呈现一定的负相关关系。对于抵押类个贷,主

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从贷款类型来看,余额较高的贷款一般为经营类贷款,此类贷款加权平均贷款初始LTV较高,抵押物清收价值对贷款余额的覆盖程度相对较差;而住房抵押贷款相对贷款余额较低,此类贷款加权平均初始LTV较低,抵押物清收价值对贷款余额的覆盖程度相对较高。从抵押物流通性来看,余额较高的贷款一般对应的抵押物价值较高,且主要集中于商铺或者大面积住宅,这类抵押物流动性相对较差,在清收过程中折价相对较多。从而抵押类个贷项目抵押物折价率与贷款余额呈现一定的正相关关系,进而导致余额高的贷款对应的抵押物折价率较高而回收率较低。

d)借款人年龄分布(主要针对信用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通过对信用卡不良贷款静态池的历史还款表现分析,借款人的年龄是影响贷款回收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发现随着借款人年龄上升,回收率呈现一定的下降趋势。一方面,从借款人还款能力来看,30-50岁的借款人多处于职业及收入的上升期,家庭状况较为稳定,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相对较强;但50岁以后的借款人面临退休、失业后难就业等情况,导致其还款能力逐步减弱,相应贷款回收率降低;而对于30岁以下的年轻人还款来源除了自身收入以外,工作稳定且有一定积蓄的父辈也是其隐性担保人,对贷款回收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借款人收入水平直接影响到贷款发放金额:30岁以下借款人不良贷款的合同金额显著低于30岁以上的

借款人。30岁以下借款人步入职场时间相对较短,正处于累计自有资产的初期阶段,获得的银行信用额度较少,进而在贷款不良阶段体现的拖欠余额较低。根据前文提到的贷款余额对回收率的影响分析,这部分借款人在不良贷款回收阶段的表现较好有一定的合理性。

e)地区分布

对于信用类不良贷款而言,各城市施行的差异化的放贷、风控细则与当地的信用、法律环境综合作用,导致不同银行在不同城市间的回收率不尽相似。中债资信通过挖掘各发起机构静态池数据,得到一定验证:运用统计分析方法,以地区为维度对回收率进行聚类分析,部分城市的回收率呈现较高的相似性,而部分呈现显著差异。但由于信贷、风控细则以及地方信用、法律环境与一/二/三城市划分的考核要素有所差异,故从图6的展示中,各类城市回收率之间并未出现明显的分水岭或趋势性。对于抵押类不良贷款而言,现阶段回收金额主要由抵押物清收价值决定。从抵质押物的市场价值与快速变现的折价程度来看,一/二/三线城市呈现逐级递减的特征。特别的,现阶段我国仍处于房地产市场上升阶段,2015年一线城市住房价格持续上涨,变现能力较强,对未偿本息的覆盖程度较高。因此从图6可以看到,同一项目入池贷款在一/二/三城市的回收率逐级递减。

f)抵押物类型分布(主要针对抵押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现

阶段,抵押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入池资产中以住房为抵押物的贷款占比越高,总回收率越高。对于抵押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抵押物的清收价值是决定资产池回收金额的关键。当前我国经济尚处于结构性转型、结构化调整周期,个体经营盈利空间较为较狭窄,导致商铺流通性相对较低,清收折价更高;同时,受我国政策影响,近几年部分地区部分住房首付比例要求有所增长,住房贷款初始贷款价值比显著低于经营性贷款。故总体而言,住房类抵押物对贷款的覆盖程度较高。

g)诉讼状态分布(主要针对抵押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

诉讼状态对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现金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时间分布上。现阶段,绝大部分证券化抵押类贷款依靠法律诉讼、拍卖处置的方式实现现金回收,故入池贷款所处的诉讼阶段、抵押物当地的法律环境直接影响到资产池现金流入的时间分布。从催收机构历史的催收经验来看,抵押类贷款的主要回收时间集中在启动诉讼后的第2-3年。中债资信诉讼阶段分为5个关键节点,其中和萃2016-2以及和萃2016-4入池贷款主要集中在已起诉未判决和已判决未执行阶段,相对处置进程较快,故其资产池现金流主要集中于封包后的第二年,相对其他抵押类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现金流分布相对前置。2、交易结构特征分析(1)已发行项目交易结构要点汇总重启试点初期,已发行的14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均采

用相同的发行模式,即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托,采用过手型支付、优先\次级两档分层结构向银行间市场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并由发起机构同时担任资产服务机构,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负责资产池现金回收。在证券交易结构的具体细节上,已经发行的7单个贷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针对自身项目特点进行一定的特殊设置,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a) 期限设置

2016年发行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优先档级别均为AAA,个贷不良项目优先档最短预期存续期限为0.51年,最长为3.50年,这是由于个贷类不良项目基础资产类型丰富,对应的担保方式与催收方案各有特色,导致回收时间差异较大;而对公类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构成基本类似,优先级预期存续期限集中在2-3年。在法定到期期限设置上,除通常5年法定到期期限外,信用卡不良贷款因其催收回款主要集中在前期,有效催收时间较短的特征,通常将法定到期期限设置为4年。b) 费用设置个贷类不良资产证券化处置费用支付顺序的设置更为多样。不良资产证券化相比于常规资产证券化而言,资产池需要支付更多的处置费用,即在回收不良资产过程中存在的催收、诉讼等费用。目前,银行对信用卡类不良贷款一般采用外包催收,而对于涉及抵押担保类的不良贷款一般采用法律诉讼、依法拍卖或者贷款重组等方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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