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及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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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培训工作的基本任务、方针目标、组织机构、职责及相关的培训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省内各厂、中心、公司、部、办及职能部门开展培训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规程》
《合同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3 培训工作的基本任务
3.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培训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
3.2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管理,强化竞争机制,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4 培训工作的指导方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时事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为重点,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着力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为集团实现品牌发展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5 目的
本规定以对员工实施职业训练,提高业务技能,增强员工竞争实力,为集团发展做贡献为目的。
6 培训工作的原则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面向全员,保证质量。
按需施教,注重能力;内外结合,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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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培训管理体系
7.1 建立培训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
7.2 围绕集团战略目标,结合集团公司各厂、中心、部、办培训需求,建立集团培训管理体系并加以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持续改进。建立培训管理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7.3 集团培训管理体系为各厂、中心、部、办开展培训工作提供资源支持、服务、指导、考核及经费管理。
7.4 集团公司所属各厂、中心、部、办开展培训工作,遵循内训、外训培训项目实施流程(见附录D、E),培训所需记录全部统一使用职工培训表格。
7.5 培训管理体系应能满足集团生产、经营、管理及研发需要。
7.6 培训管理体系必须在集团内部相互协调并整合培训资源。
7.7 培训管理体系的组成
7.8 培训管理体系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和各厂、部、办、中心组成。
7.9 培训管理体系结构图见附录A。
8 培训管理机构及职责
8.1 机构
8.1.1 建立以人力资源部职工培训中心及各厂、中心、部、办专兼职培训管理人员为主的集团培训管理体系。
8.1.2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高技术、高技能、高层次人才的教育培训,以及涉及集团范围内的重大培训项目和集团层面以上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各厂、中心主要抓好本单位技术技能人才、生产经营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8.2 教育培训管理体系的职责
8.2.1 人力资源部职工培训中心职责
8.2.1.1 履行对集团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规范制度流程的工作职能。
8.2.1.2 编制集团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及经费预算,审核各单位及部门培训计划并对集团教育经费进行统一管理。
8.2.1.3 负责制定集团教育培训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供各类培训支持性表格。
8.2.1.4 负责高技能、高层次人才培养以及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8.2.1.5 负责组织新员工岗前培训。
8.2.1.6 负责集团层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赛前培训及组织实施。
8.2.1.7 负责组织各类培训讲义、教材及题库的开发。
8.2.1.8 负责对各级培训工作体系的检查、指导、评价、考核。
8.2.2 各厂、中心、部、办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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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1 负责本单位部门培训需求调研、计划编制、费用预算及审核、申报。
8.2.2.2 负责本单位部门年度教育经费的统一管理和员工岗位技能提升。
8.2.2.3 负责本单位部门培训计划的执行,并按规定对培训项目进行效果评估及跟踪调查。
8.2.2.4 负责本单位部门培训资料的统一管理,并对14学时以上培训信息按授权范围由专人进行
ERP-HR培训信息维护。
9 培训规划和培训计划
9.1 培训规划
9.1.1 职工培训中心根据集团发展战略需要,每五年组织编制集团培训规划。
9.1.2 在培训规划期间,根据集团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适时修订。
9.2 培训计划
9.2.1 集团所属各厂、中心、部、办根据各自培训需求,每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制定出本单位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计划,经各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职工培训中心。
9.2.2 职工培训中心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和各单位部门申报的培训计划,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编制集团下一年度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及教育经费预算,经人力资源部主任审核后,报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9.2.3 集团职工教育年度培训计划经集团董事长、总裁或党委书记审批后组织实施。
9.2.4 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外新增项目,由提出需求部门申报培训费用预算,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9.2.5 每年七月份和下一年度的一月份由人力资源部职工培训中心组织检查、考核本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修订年度培训计划,并为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做准备,确保教育经费高效使用。
10 教育经费管理
10.1 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人力资源部作为一个独立的成本核算单元,对教育经费的使用严格把关,力争做到最低的投入,最大的产出。
10.2 职工培训中心根据集团审批通过后的经费预算,分解到各厂、中心执行。
10.3 集团各厂、中心每年根据培训计划单列部分教育经费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由各厂人事劳资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10.4 集团省内各厂每年七月及下一年度一月份的第一个工作周上报半年度各厂教育经费支付台帐到
职工培训中心。
10.5 集团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各个培训项目,所涉及费用从教育经费中支付;集团鼓励员工学习各种技能,鼓励员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各类资格考试以及各种上岗证资格考试,取证费用视员工工作情况由集团和个人共同承担。
10.6 集团教育经费支付必须由人力资源部及职工培训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职工培训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10.7 集团使用教育经费培养的管理类、技术类、业务类、操作类等人才,需在约定期限内为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