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成铁路50号隧道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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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成铁路50号隧道塌方

(1955年11月14日坍塌)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铁道部宝鸡统一指挥所第六工程局,1955年11月14日,在宝成铁路北段土关铺50号隧道明堑边坡施工,坍塌土方约1800余立方米,造成16人伤亡,其中死亡9人,伤7人。

50号隧道共长947米,进口明堑长达41米,原设计隧道进口中心挖深26米,明堑两侧边坡是按原生黄土设计,在高11米处设有2米平台一层,平台上下边均为1:01的坡度。第六工程局第二工程段负责施工,于2月开挖后,于6月2日明堑右侧发生第一次塌方,约塌土方300立方米。10月3日,又发生第二次塌方。尔后至11月13日又先后发生大小塌方11次。工地虽然派专人到明堑上边了望,日夜值班。但因明堑坡度太陡太深,不改变坡度,即使怎样了望也无济于事,迟早要发生大塌方。

二、事故原因分析

这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第六工程局的工程师王某,是负责该段的监察组组长,他放弃职责,接到书面和口头改变边坡的意见后,置之不理,并以“黄土坡越陡越好”的论调来搪塞。他坚持在50号隧道施工中,先墙后拱的施工方法。由于这种施工方法因工序太长,土质不良,易风化,很容易造成重大塌方。事故前发生大小塌方十多次,均未引起重视,坚持不改错误的不符合该隧道的施工方法,终于导致了11月14日再次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监察组长王某在事故发生后竟嫁祸于人,推脱责任,并陷害另一位基建工程师李某。据此,铁道部宝鸡统—指挥部和第六工程局总监察办公室,给予监察组长王某撤职处分,并对王某提出申诉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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