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计日工使用管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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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程********公司

公司加强计日工使用管理

编制:

审核:

审批:

******************有限公司

二O二0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日工使用管理的通知

针对目前公司在建项目存在计日工使用不规范、不合理、结算不及时等管理现状,现对计日工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控制计日工使用。能以实物工作量计算工费的,按实物工程量结算;对于确实无法按工程量结算而出现的计日工,坚持先请示项目经理后使用的原则。

2、分包合同单价已包含的工作内容,不得再以计日工形式重复结算。

3、计日工必须采用规范的计日工单,由领工员或现场技术员填写明确作业时间、作业时长、地点、作业人数、工作内容等,由领工员或现场技术员、协作队伍负责人、工区长(队长)签字后当天汇总至工区技术室,工区技术室7日内报生产副经理、经理审核签字并交至项目工程经济部,不得拖延补记。(《计日工单》详见附件)

4、计日工单一式两份,记录填写必须真实,不得多记、漏记或涂改,计日工单由项目工经部、协作队伍各执一份。

5、用工单应设置编号,编号规则为10位数,例如2020-08-1-***,各数字代表含义依次为:2020代表2020年,08代表8月份,1代表1工区(队,如无工区则代表项目部),***代表当月计日工单流水号。

6、计日工收方资料应按时收集、整理,及时上报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当月结清。上报计日工收方资料时,以协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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