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及管理办法

关于成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及管理办法
关于成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及管理办法

关于成立**************志愿服务队的

通知

为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提升志愿者服务质量水平。现将我部志愿服务队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要求、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志愿服务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1.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活动应展现我部干部职工积极

向上的蓬勃朝气、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2.志愿者服务队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严格的团队纪律、保持良好的团队形象。

3.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活动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志愿者服务队在活动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意外发生。

附件:***********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

年月日

附件: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志愿服务队队长职责:按照县文明办的统一要求,对全队的日常事务做决定,对全队负责。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队员应统一着志愿者服装或戴志愿者标志帽子,特殊情况下,按照活动要求着装。

第四条学习制度

(一)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二)支队为每名服务队队员配发专门学习记录本,用于志愿服务学习记录和撰写心得体会。

(三)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五条考勤制度

(一)在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队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志愿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队长并请示组长,事后补写请假条,并及时了解学习内容、会议要求或活动情况。

(二)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由队长签字认可。(三)全体志愿者参加的活动考勤记录存档,并做为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第六条活动制度

(一)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

(二)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三)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志愿服务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JNFC/ZY-14-03 版本号:4 志愿服务队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XXXXXXX 年月日发布实施

1、目的 为了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建设,增强志愿服务队的纪律,规范志愿者活动,促进志愿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志愿服务队的队伍建设、组织纪律、工作要求、活动组织及实施。 3、职责 团支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4、相关文件 无 5、规定 5.1 队员申请及注册 5.1.1申请条件 5.1.1.1 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5.1.1.2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素质。 5.1.1.3 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1.1.4 愿意接受所在志愿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5.1.2注册流程 5.1.2.1 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5.1.2.2 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5.1.2.3 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5.1.2.4 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5.2 队员权利及义务 5.2.1基本权利 5.2.1.1 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5.2.1.2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支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5.2.1.3 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5.2.1.4 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 5.2.1.5 退出志愿服务队。 5.2.1.6 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队赋予的其它权利。 5.2.2履行义务 5.2.2.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管理规定。 5.2.2.2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队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5.2.2.3 参加志愿服务队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5.2.2.4 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2.2.5 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5.2.2.6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的形象。 5.2.2.7 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5.3 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5.3.1组织纪律 5.3.1.1 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5.3.1.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5.3.2工作要求 5.3.2.1 认真听取志愿者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5.3.2.2 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5.3.2.3 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 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5.3.2.4 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5.3.2.5 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 一、服务队志愿者招募 (1) 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有强烈的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意愿,不追求物质报酬或其它任何私利。 (三)富有责任感,愿尽个人力所能及,甘于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和经验。 (四)具备从事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身体健康。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愿意与他人合作,乐于助人。 (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各项规章制度,既往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七)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管理办法》 凡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之一的,青年志愿者协会有权拒绝接受申请。(2)申请及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者可采取网络和现场等方式向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或所属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咨询和报名 (3)申请材料 (一)《志愿服务队申请表》

(二)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服务队注册 (1)注册机构 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院团委、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可经所在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授权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 (2)注册程序 1. 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全校统一格式的注册登记表。 2. 志愿者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3. 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3)注册号 为便于志愿者的统一管理,志愿者注册后即获得统一使用的注册号。注册号在志愿服务证上标明并记录在志愿者本人的注册档案中。每名志愿者的注册号永久使用,因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违法、未履行志愿服务义务等情况而取消注册志愿者资格的,应注销其注册号,被注销的号码原则上也不重新使用。注册号由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确定编制规则。 (4)志愿服务证 志愿服务证用来证明注册志愿者的身份,记录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所获的志愿服务荣誉。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证明,志愿者所属的团

2021年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完善志愿者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制实际,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 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接受有关教育, 培训;(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3)、提出请求, 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向本单位推荐优秀会员; (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6 )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 (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关于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在构建和谐金安、幸福金安中的积极作用,团委于9月中旬在中心内部组织开展了招募志愿者的活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踊跃报名,同时还得到了部分干部职工的热情参与,共有45名志愿者递交了申请表,自愿加入志愿者队伍。为更好的深化青年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的广泛性,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青年志愿者服务的长效机制,使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党政关注、企业需求、群众期盼的难事急事上有所作为,决定成立金安矿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风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服务队名称 金安矿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三、机构设置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一名,由团委书记陶宇担任,负责服务队的全盘工作;分队长四名,由余洁、王伟、刘丽、岳飞担任,全力协助队长开展活动。 四、主要职责 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奉献爱心,助人为乐。 1、公共事业服务:开展义务植树、环境保护、公共卫生、节能环保、维护公共设施、便民服务等活动。 2、帮扶助困服务:开展关爱贫困家庭、支助弱势群体、帮助伤残人士等活动。 3、公益慈善服务:公益捐赠、爱心救助等活动。 4、其他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 五、工作要求 1、言行文明,态度热情。在服务时要以友善、热情、细致的态度提供志愿服务,创造一流的服务品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无论是临时服务还是定期服务,都要信守承诺,服务守时,如因事拖延或不能参加活动,必须提前通知活动主要负责人或服务对象,要与其他志愿者充分合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常州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常州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及志愿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非盈利性社会公益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志愿者是指在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或注册~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的志愿服务组织是指常州市志愿者总会及志愿者协会、分会、服务总队~以及在授权机构备案登记的志愿服务团体。 第四条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诚信、平等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本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提倡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常州市志愿者总会负责全市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总会由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其秘书处设在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总会直属志愿服务团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组 —1— 织内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志愿者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登记、注册成为志愿者: ,一,自愿从事志愿服务, ,二,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体能和技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在成年人的指导下可以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宜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培训, ,三,对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进行监督, ,一, 获得所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完整信息, ,二, 有志愿服务需求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六,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七, 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章程和其他管理制度, ,二,维护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和声誉,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工 —2— 作,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

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中国注册志愿者管 理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青发[]55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鼓励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共青团中央在颁行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志愿服务事业的新发展,制定了《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对于进一步规范志愿者注册工作,加强注册志愿者管理,实现志愿者注册和服务的“两个便利化”,深入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壮大志愿者队伍、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夯实志愿服务事业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现将《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共青团中央 11月7日 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注册工作,加强注册志愿者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她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注册志愿者(China Registered Volunteer)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二章注册 第四条基本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注册机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以及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为志愿者注册机构。社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学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含志愿者服务站、服务队、服务团队等),经所在地注册机构同意能够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 3 2020年4月19日

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组建社区志愿服务团队是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社区志愿服务经常化、有形化、项目化,保证志愿服务队伍相对稳定的重要方式。为加强对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社区志愿服务团队,是指拥有3名以上志愿者,履行申请手续,经街道团(工)委备案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的各类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二、职责 1.组织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建设、发展及需要帮助的社区青少年和群众提供非营利性志愿服务; 2.建立健全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措施和制度; 3.负责本团队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考核; 4.制定社区志愿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5.筹集、使用和管理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资金、物资; 6.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7.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的宣传、合作和交流活动; 8.作为青年中心的主要社团,承接青年中心的相关工作; 9.规模较大的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可作为志愿者协会分支机构,承担相应职能。 三、成立 (一)成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道德风尚; 2.一般要求有3名以上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的志愿者(注册志愿者);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当与其服务范围、志愿者规模、活动地域等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4.有相对固定或已形成规模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5.团队成员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关于成立“青春”志愿者服务队及招募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关于成立“青春XX”志愿者服务队及招募青 年志愿者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投身社会公益事业,锻炼职工品质,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时代新风,展示XX形象,根据省交投公司团委有关精神,决定成立“青春XX”志愿者服务队。 一、招募对象:公司35岁以下在册员工。 二、招募条件和服务内容:详见XX公司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三、招募时间:即日起至5月1日。 四、招募方式: 1.实行自愿报名,凡符合志愿者条件,乐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者均可报名; 2.报名者向所在团支部申请报名,填写XX公司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详见附件2),经团总支统计汇总后以纸质方式交至公司团委。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报名参加,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附件:1、XX公司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2、XX公司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XX公司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附件1 XX公司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XX青年志愿者的管理,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志愿服务事业,根据《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XX公司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赢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参加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倡导每人每年不少于48小时的志愿服务);

《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发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学生志愿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进立德树人,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条学生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学生,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申请成为学生志愿者。未成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应当在其监护人陪同下或者经监护人同意参与志愿服务。 第四条学生志愿服务要遵循自愿、公益原则。学生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志愿服务、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学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第二章工作机构 第五条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协调本级共青团组织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志愿服务的领导、统筹、协调、考核工作。 第六条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校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抓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生志愿服务组织方式包括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自行开展两类。中小学生以学校组织开展为主,高校学生可由学校组织开展,鼓励学生自行开展。未成年学生自行开展志愿服务,遵照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实施。 第八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意愿,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未成年人需经监护人书面同意)、择优录取、定岗服务的方式展开,切实做好相关指导、培训和风险防控工作。学校应结合实际,制订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 第九条高校应给予自行开展志愿服务的学生全面支持,扶持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建设,并将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第十条学生志愿服务程序 (一)学生志愿服务负责人向学校工作机构提交志愿服务计划等材料; (二)学校工作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进行风险评估、提供物质保障、技能培训等; (三)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学校工作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学生志愿服务进行认定记录。 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学生志愿服务网上登记备案、认定记录。 第十一条学校应安排团委、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职员工担任志愿服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学生志愿服务的组织、记录、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学校、学生志愿者、服务对象应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学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应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必要时要为学生购买或者要求服务对象购买相关保险。学生自行开展志愿服务,学校应要求学生做好风险防控,必要时购买保险。 第四章认定记录 第十四条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 (一)学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由负责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汽车工程系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保障系部志愿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全面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鼓励支持团总支、师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活动,系部设立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并实行经费定额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管理,配合系部二级管理的推行,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来源 1.系部预算安排。 2.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与赞助。 3.其他合法经费来源。 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预算与划拨 (一)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实行学年定额预算管理。 由系部根据学生人数、上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当年物价标准、围绕系部中心工作,列出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核定用款预算。 (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划拨。 按照系部二级管理办法中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划拨比例,用于系部师生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支撑系部志愿服务组织日

常运营,购买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物资等。 (三)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由系部负责预算、计划、使用,系部负责人对该项经费的审批负责。各部门配合系部对该项经费审批、使用进行监管。 系部工作人员要本着“事前预算、事后决算”的原则合理、节约、有序的安排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运营,并在每学期定期将该项经费预算、使用情况报系部备案。 系部对该项经费使用情况、使用范围进行抽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其他情况。 1.经费按下达的额度使用,原则上不得突破经费额度。本学期预算指标如有节余,可累积转入下一学期继续使用。原则上节余不能超过该学期经费总预算的10%。 2.接受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捐赠与赞助,由系部统一收取,单独列账,使用权归接受捐赠部门所有。 三、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审批及报销 (一)审批。 1.志愿服务经费开支由系负责人审批,并对活动开展、款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并为该项经费设立专门的支出台

关于成立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关于成立….团支部的通知 各区队、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进一步丰富….志愿服务活动内容,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在广大职工中招募青年志愿者。针对志愿者具有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等特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2、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4、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二、志愿者服务要求: 1、言行文明,态度热情。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3、互尊互爱,不计报酬. 4、真心服务,踏实做事。 三、相关要求 1、28岁以下; 2、实行自愿报名,凡符合志愿者条件,乐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者均可报名。 3、自愿报名者要以纸质方式认真填写好“青年志愿者”登记表。 4、报名时间:11月1日前。

四、分配名额如下: 1、科室: 综合部:2 人;财务部:2 人;企管部:2 人;供应部:2 人;安监科:2 人;机电科:2 人;生产科:2 人;调度室:2 人 2、区队: 综采队:8 人;采一队:6 人;掘进队:6 人;机运队:6 人;通防队:6 人 五、青年志愿者在工会的带领下开展工作 1、组长… 2、副组长… 六、小组成员工作任务及目的 开展义务植树、环境保护、公共卫生、节能环保、维护公共设施、便民服务等活动;开展关爱贫困学子、资助弱势群体、慰问孤寡老人、帮助伤残人士等活动;公益捐赠、爱心救助等活动。 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奉献、友爱、团结、互助”为宗旨,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奉献个人力量,是新时期青年人参与社会实践、锻炼个人综合品质和道德品格的良好载体活动。 帮助有需要的人,回应社会的需要;学习新的技能;善用业余空闲时间,充实生活;丰富经验,自我成长;挑战自我。 目前,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社会上声誉很好,每个地方都有多个自发组织的志愿者社团,并开展相关活动。 ….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1)

(附件1) 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带领小分队组织开展每次活动;2、做好联系单位的交流;3、定期召开例会;4、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志愿服务队宣传报道员职责: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活动信息;2、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随时做好宣传;3、做好活动的摄像、拍照、录音;4、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形成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组织员职责:负责服务队内部协调,服务队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协助做好考勤工作;2、做好会议记录;3、提早通知队员开会的时间、地点,确保通知到位; 4、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志愿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吸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反映对服务队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按照活动带队队长要求着装。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宣传报道员在3日内形成活动工作总结,并报队长,由队长呈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 第四条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志愿者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传达支队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志愿者服务队的重大问题;总结、布置、安排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四)、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第五条学习制度

关于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文档

关于成立试验工区青年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全体团员青年: 为了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学习解黎明同志的奉献精神,积极推进工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工区建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文明和谐”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经工区研究决定,组织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的实施方案

++青年志愿服务队的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学习解黎明同志的奉献精神,积极推进工区精神文明建设,在工区党支部的指导下,工区团支部决定组织成立工区青年志愿服务队。为建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文明和谐”的工区风尚做出示范带头作用。共青团++团支部会议决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建设”为指导,以“三实”工作理念为依据,++组织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服务队是在工区党支部领导下,由青年员工组成。 二、成立目的及意义 志愿者活动是弘扬道德风尚的先锋,是彰显工区文明风采的使者。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活动是构建工区精神文明的有效途径,是广大青年员工发挥自身才能、奉献工区的良好途径。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是学习解黎明扶贫济困的优秀品德,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落实公司团委“电力青年献真情、雷锋精神永相传”主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指导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精细作业、严细管理,推动公司“十二五”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的具体体现。 三、成立时间 年3月5日

四、组织机构 由志愿参加服务队的工区36周岁及以下青年员工组成。 队长: 职责:全面负责活动的实施,密切联系团委,带领队员做好各次活动。 副队长: 职责:协助队长开展工作。 成员: 五、服务内容 按照公司团委提倡的志愿服务队伍的职责,主要从事献爱心、送温暖、优质生产,会议礼仪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 (一)献爱心、送温暖 活动范围:工区内部、社会弱势群体 服务职责:学习雷锋精神,传扬黎明精神,关心帮助困难职工和社会弱势群体,带头助老助残、扶贫济困。 (二)安全生产 活动范围:各变电站作业现场 服务职责:结合工区生产实际,立足岗位,优质试验,从我做起,引导、劝导现场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拒绝违章,及时发现各种私拉乱接、跨越围栏、不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等违章行为,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落实试验规程规定,做到零违章、零差错精准试验,争做青年生产标兵,彰显试验青年平凡岗位上扎实的工作作风。

洛阳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返回文件编号:33365958 管理办 办法 市志愿服务 洛阳市志愿服 务管理 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 颁布日期:20130818实施日期:20131001颁布单位: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经2013年8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 2013年8月18日 第一条 为了推广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增强公民的志愿服务意识,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支持与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志愿服务组织登记,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身知识、技能、体能等,自愿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和关爱自然的个人。 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登记,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经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由志愿者具体实施的自愿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和关爱自然的公益性活动。 第四条 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非营利原则。 第五条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第六条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志愿服务工作。 第七条 每年3月为全市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宣传月,4月为志愿服务集中活动月。 第八条 自愿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员,应当向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经志愿者组织同意,可以注册成为志愿者。 第九条 志愿者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身体状况、知识技能相适应。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前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并且只能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当的志愿服务。 第十条 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时间、能力等条件,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获得与从事志愿服务相关的完整信息; (三)接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 (四)请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五)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帮助; (六)拒绝提供违犯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服务; (七)自由、名誉、隐私和信仰受到尊重; (八)申请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九)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的章程和制度; (二)参加志愿服务组织的教育和培训,接受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和安排,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和人格、隐私等权利,不得泄露在参加志愿服务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不得损害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因故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提前告知志愿服务组织; (五)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变相收取报酬、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六)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与志愿服务活动要求不符的行为; (七)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十二条 洛阳市志愿者联合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接受市文明办的指导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辖下的志愿者组织及其所属志愿者进行指导、监督。 洛阳市志愿者联合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志愿服务的各项制度; (二)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计划,发布志愿服务信息; (三)指导、协调志愿服务组织的活动; (四)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五)表彰和奖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六)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 (七)志愿者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符合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的本市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申请成为洛阳市志愿者联合会的团体成员。其他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应当纳入洛阳市志愿者联合会管理,定期报告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第十三条 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其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四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建立档案,并且对志愿者的个人隐私等信息保密,未经志愿者本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提供。 第十五条 志愿者因升学、就业等原因需要志愿服务证明时,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提供。 第十六条 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 (一)扶贫济困、扶弱助残、帮老助幼; (二)支教助学、医疗保健、科技推广、文体服务、环境保护;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每个小分队各设宣传报道员1名,服务队设组织员1名。 志愿服务队队长职责:按照支队领导的指示,对全队的日常事务做决定,对全队负责。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带领小分队组织开展每次活动;2、做好联系单位的交流;3、定期召开例会;4、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5、做好工作报告总结,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6、做好队员奖惩的建议工作。 志愿服务队副队长职责:全面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全队日常事务。 具体工作:1、协助队长做好日常事务工作;2、积极与队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3、负责并开展好各项活

动,确保活动的意义性;4、按活动方案、计划,按时开展好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宣传报道员职责: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活动信息;2、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随时做好宣传;3、做好活动的摄像、拍照、录音;4、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形成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组织员职责:负责服务队内部协调,服务队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协助做好考勤工作;2、做好会议记录;3、提早通知队员开会的时间、地点,确保通知到位;4、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志愿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队员必须统一着制服。具体着装要求执行支队《着装管理规定》,特殊情况下,按照活动带队队长要求着装。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宣传报道员在3日内形成活动工作总结,并报队长,由队长呈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word版本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完善志愿者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制实际,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接受有关教育, 培训; (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提出请求, 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向本单位推荐优秀会员; (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6 )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 (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志愿服务活动通知

志愿服务活动通知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关于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科、中心、站: 志愿服务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文明办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现就在办机关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行动,在全社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浓厚氛围,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践者、传播者。 二、志愿者招募条件

1、具有从事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能履行本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规定。 三、志愿服务活动的设计与组织 志愿服务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关爱他人,就是重点关爱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社会困难弱势群体。 关爱社会,就是利用各种节庆、纪念日、大型文化、体育活动、会展和突发事件以及社会非常时期等,参与文明交通、环境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等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关爱自然,就是积极引导组织人们参与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爱护植被、水源、大气等,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的环保行动,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而努力。 志愿服务活动可以形式多样,方式灵活便捷。一是按照上级文明办的总体安排部署,开展指定项目的志愿服务活动;二是由办志愿者服务队或者志愿者个人根据社会和群众需要自行安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注意留存活动记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 度 1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篇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 1 )、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 2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 )、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4 )、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二)、注册: ( 1 )、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 2 )、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 3 )、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 4 )、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 宣誓,领取“ 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 1 )、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 接受有关教育 , 培训;( 2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 )、提出请求 , 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 4 )、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 ( 5 )、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 6 )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 1 )、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 2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方案

湛江市第二十八中学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方案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弘扬雷锋精神,传播志愿者服务理念,推动志愿者服务的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做贡献。本着“服务校园,奉献社会”的宗旨展开活动,为他人服务,为学校分忧。同时扩大志愿者的服务范畴,在学生会的基础上加大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以便能够及时有效的服务他人、服务校园、服务社会。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是我们学生会谋划已久的想法,借着“国际志愿者日”的到来,我们学生会趁着志愿者日的热潮高涨,抓紧机遇,加紧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的步伐。 二、目标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社会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引导有热心有爱心的学生和家长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志愿者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志愿者,认识新形势下争做志愿者的重要意义,增强志愿者的自觉性和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方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一支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富有实效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有热心有爱心的学生和家长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志愿者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志愿者认识新形势

下争做志愿者的重要意义,增强志愿者的自觉性本着的为学校、为社会服务的宗旨,给全校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机会,增强家长和学校之间的联系,增进同学们之间的感情,增强同学们友爱互助的美好品德,增强同学们之间的信任感。 四、志愿者招募活动流程 1.招募活动前期宣传。在各年级各班班委的协助下对本次志愿者招募活动进行宣传,让大家对此次活动流程有一个初步了解,并鼓励大家踊跃参与到志愿者招募活动中来,为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奠定雄厚的人员基础。同时,采用横幅、展板、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对本次活动进行多方位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志愿者报名表打印后下发到各班班委,由班委负责下发给有意向的同学和家长,报名结束后,其他事宜,如面试场地的申请、活动所需物品的准备、人员安排以及评委邀请等问题待定。 2.招募活动过程。以面试的形式招募正式志愿者,由递交报名表的同学和家长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同学和家长每人有1到2分钟的自我介绍,面试者再根据报名表上的相关内容,围绕志愿服的宗旨提一些具有针对性的问题,根据应聘者的表现来决定其去留。(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义务服务的态度和个人的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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