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的意见【冀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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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冀安监管危化〔2008〕26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

许可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的意见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文件(见附件1),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各项安全许可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设项目的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的分级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实施。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

1.省政府或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2.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企业的;

3.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4.跨设区市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

1.市政府或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2.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企业的;

3.跨县(市、区)的;

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

(三)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除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之外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设区市和县(市、区)负责管理的工作,接受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委托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其他行政部门(机构、单位)或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

三、设立安全审查

(一)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设立前,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

(二)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三)建设单位申请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四)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设立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应当由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五)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时,应提交以下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5.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

准通知书(复印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

(六)对已经受理的设立安全审查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组织专家,对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到现场核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根据审查意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修改时间除外)做出审查决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一)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二)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等有关文件、资料,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后,向建设项目安全许

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同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

(四)对已经受理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应根据审查意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修改时间除外)做出审查决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

五、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备案

(一)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和监

理。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后,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3.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4.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监理单位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报告。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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