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定义及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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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713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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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定义及分级标准

Accident definition and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事故定义及分级标准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人身事故

1.1人身伤亡事故:

在*******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所辖区域内发生的*******热电有限公司员工和*******热电有限公司建立正常往来关系的外界人员(业余合作伙伴、承包商、访客、学、实习生等)因公伤亡事故,以及在*******热电有限公司所辖区域以外发生的

*******热电有限公司员工及其聘请的外界人员因公伤亡事故,定为*******热电有限公司人身伤亡事故。

1.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1.1.1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

“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

生。

“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是指、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试验工作。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1.1.1.2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1.1.1.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非本企业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

“电力生产区域”:是指与电力生产有关的施工安装、试验场所,以及生产仓库、汽车库等。

“本企业负有责任”,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负有责任:

1)资质审查不严,工程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2)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

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4)合同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1.1.1.4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企业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企业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1.1.1.5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1.1.1.6员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1.1.2伤残(DI):因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事件,引起工作人员1天及以上不能正常上班或从事限定性工作的伤害。包括人身轻伤、人身重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和《企业职

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确定。

1.2人身事故等级划分

1.2.1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1.2.2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至9人,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1.2.3一般人身伤亡事故:未构成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其认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1.3设备事故

1.3.1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特大设备事故:

1.3.1.1电力设备(包括设施,下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万元者。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偿费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1.3.1.2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者。

火灾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关于重新印发〈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通字〔1996〕82号),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方法见公安部l998年11月16日发布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GA185-l998)。

1.3.1.3其他经*******公司认定为特大事故者。

1.3.2重大设备事故

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设备事故:

1.3.

2.1电力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

1.3.

2.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发电厂,一次事故使2台及以上机组停止运行,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

a)发电机组容量4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

全厂对外停电指全厂对外有功负荷降到零。虽电网经发电厂母线转送的负荷没有停止,或装有调相机的发电厂发电机全停,调相机未停,仍视为全厂停电。

1.3.

2.3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

1.3.

2.4其他经*******公司认定为重大事故者。

1.3.3一般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般设备事故:

1.3.3.1发电厂2台以上机组非计划停运,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

1.3.3.23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1.3.3.3发电机组、3kV及以上变电设备因以下原因使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

a)一般电气误操作:

1)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

2)错误执行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投、停命令;

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热工保护、自动保护)的误整定、误(漏)接线、误(漏)投或误停(包括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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