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与理赔课件 (全套完整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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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代理人:保险人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 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提供订立合同的中介服 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有限责任公司; • 保险公估人:依法设立独立从事保险事故评估、鉴定业务 的机构和具有法定资格的从事保险事故评估、鉴定工作的 专家。
汽车与交通学院
三、保险的要素
保险必须有特定风险的存在; 保险必须对事故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的关系; 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 ; 保险必须是较长期性的经济制度;
汽车与交通学院
保险中几个专业术语
保险标的:保险保障的目标和 实体,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 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经营 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 事故发生后负责给付保险金的 人。即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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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负有交 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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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必须有特定风险的存在 风险是构成保险制度的第一要素,无风险无保险! 一、风险概念
风险是指人们在生产、生活或对某一事项做出决策 的过程中,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包括正面效应和负面 效应的不确定性。
从经济角度而言,前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为收益,后者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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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保风险
♫ 风险事故的发生与否不确定
汽车保险与理赔
汽车保险与理赔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汽车保险制度 第三章 汽车保险合同 第三章 汽车损失保险 第五章 汽车责任保险 第六章 汽车承保实务 第七章 汽车消费贷款与分期付款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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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汽车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 交通工具,在汽车为人们的日 常生活提供便利,为社会的 经 济建设提供支撑的同时,由于 汽车的使用所引发的交通安全 问题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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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 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投保人分担的,为确保公平合理, 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如果未来风险发生的概率不同,而保险费分担额度相同, 必然导致一部分风险较小的人退出保险,剩下风险较大 的对象,每人的分担额度必然过大,将导致无法分担, 保险制度就无法维持了。
保费
汽车与交通学院
风险事故有可能发生但不一定发生,保险才能成立
♫ 风险事故的发生时间不确定
事故的发生可以肯定,但何时发生不能预测
♫ 风险事故导致的后果不确定
事故发生虽然是确定的,但所导致的结果无法预料
汽车与交通学院
保险必须对事故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保险用经济手段来补偿损失,属于善后对策。 经济补偿决定了无法使已毁灭的原物恢复,也不是赔 偿实物,而是用货币补偿损失。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以其财 产、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 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且保险人接受其投保 时,投保人就变成了被保险人。
汽车与交通学院
保险中介人:是指从事保险一系列相关业务并依法收 取佣金或手续费的组织或个人; 其形式主要分为下列三种:
保险必须是较长期性的经济制度 从保险的内容上看,保险不仅是事故发生时补偿损失, 也是预测未来风险事故发生及其结果的一种准备制度。 所以保险必须具有相当的持续性和责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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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的对象 保险的对象是在观察大量风险现象的基础上,敢于承担 保险责任的各类风险客体。 如房屋、车辆、货物、船舶、飞机、农作物、信用、责 任、债权,甚至生命与身体机能等。
汽车保险从诞生之日起,就与交通安全的社会问题紧密 相关,在补偿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方面所起的积极 作用。
汽车与交通学院
本章从保险概论、汽车保险及其种类,以及汽车 保险的发展史等角度介绍有关汽车保险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 保险概论 第二节 汽车保险的发展史 第三节 汽车保险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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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Insurance)概论
19世纪未20世纪初,世界的汽车工业处于萌芽阶段。当 时的汽车无法与当今现代化的汽车相比,其内部设施简陋 而工艺粗糙,驾驶者大多经验不足,加之道路狭窄,驾驶 汽车在当时是非常冒险和不安全的行为,精明的保险商没 有错过这种商机,因此, 汽车保险便应运而生。
1、物质标的物 2.人身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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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2.互助性 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 本特性;
3.法律性 保险是一种法律行为;
4.科学性 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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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险的分类
一、保险的起源 保险的萌芽 : 《汉默拉比法典》:古埃及沙 漠骆驼商队,分担沙漠运输途 中货物损失的风险,约定未受 损失的商人将所得利润的一部 分,资助给受损失的商人,若 全部安全到达,每个人取出一 小部分留作下次损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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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的基本概念
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广义的保险:一般包括由国家政府部 门经办的社会保险、由专门的保险公 司按商业原则经营的商业保险和由被 保险人集资合办、体现自保精神的合 作保险;
按保险的性质分类
1.商业保险;2.社会保险;3.政策保险
按保险的实施形式分类 1.法定(强制)保险;2.自愿保险
按保险标的分类 1.财产保险; 2.责任保险; 3.信用保证保险; 4.人身保险
按保险业务的承保方式分类 1.原保险;2.再保险;3、重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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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汽车保险的发展史
1866年第一辆汽车诞生,的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但是给人们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严重。
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必须在经济上能 计算价值,否则无法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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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
保险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 程。
保险人通过保险将众多投保人所面临的分散性风险集 合起来,当发生损失时,又将少数人发生的损失分摊给 全部投保人。
众多投保人之间表面上没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建立了 互助互济的关系
狭义的保险:特指商业保险,由专门机构向投保人收取保 险金,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在合同范围内的财 产损失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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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律关系
经济制度: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 补偿财产损失,因此对现实生活中面临 的危险给予了经济保障;
法律关系:通过合同形式,运用商业化 的经营原则,其损失补偿合同受到法律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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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的要素
保险必须有特定风险的存在; 保险必须对事故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的关系; 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 ; 保险必须是较长期性的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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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几个专业术语
保险标的:保险保障的目标和 实体,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 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经营 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 事故发生后负责给付保险金的 人。即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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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负有交 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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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必须有特定风险的存在 风险是构成保险制度的第一要素,无风险无保险! 一、风险概念
风险是指人们在生产、生活或对某一事项做出决策 的过程中,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包括正面效应和负面 效应的不确定性。
从经济角度而言,前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为收益,后者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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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保风险
♫ 风险事故的发生与否不确定
汽车保险与理赔
汽车保险与理赔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汽车保险制度 第三章 汽车保险合同 第三章 汽车损失保险 第五章 汽车责任保险 第六章 汽车承保实务 第七章 汽车消费贷款与分期付款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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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汽车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 交通工具,在汽车为人们的日 常生活提供便利,为社会的 经 济建设提供支撑的同时,由于 汽车的使用所引发的交通安全 问题越来越突出!
汽车与交通学院
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 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投保人分担的,为确保公平合理, 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如果未来风险发生的概率不同,而保险费分担额度相同, 必然导致一部分风险较小的人退出保险,剩下风险较大 的对象,每人的分担额度必然过大,将导致无法分担, 保险制度就无法维持了。
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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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事故有可能发生但不一定发生,保险才能成立
♫ 风险事故的发生时间不确定
事故的发生可以肯定,但何时发生不能预测
♫ 风险事故导致的后果不确定
事故发生虽然是确定的,但所导致的结果无法预料
汽车与交通学院
保险必须对事故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保险用经济手段来补偿损失,属于善后对策。 经济补偿决定了无法使已毁灭的原物恢复,也不是赔 偿实物,而是用货币补偿损失。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以其财 产、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 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且保险人接受其投保 时,投保人就变成了被保险人。
汽车与交通学院
保险中介人:是指从事保险一系列相关业务并依法收 取佣金或手续费的组织或个人; 其形式主要分为下列三种:
保险必须是较长期性的经济制度 从保险的内容上看,保险不仅是事故发生时补偿损失, 也是预测未来风险事故发生及其结果的一种准备制度。 所以保险必须具有相当的持续性和责任性。
汽车与交通学院
四、保险的对象 保险的对象是在观察大量风险现象的基础上,敢于承担 保险责任的各类风险客体。 如房屋、车辆、货物、船舶、飞机、农作物、信用、责 任、债权,甚至生命与身体机能等。
汽车保险从诞生之日起,就与交通安全的社会问题紧密 相关,在补偿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方面所起的积极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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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从保险概论、汽车保险及其种类,以及汽车 保险的发展史等角度介绍有关汽车保险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 保险概论 第二节 汽车保险的发展史 第三节 汽车保险的种类
汽车与交通学院
第一节 保险(Insurance)概论
19世纪未20世纪初,世界的汽车工业处于萌芽阶段。当 时的汽车无法与当今现代化的汽车相比,其内部设施简陋 而工艺粗糙,驾驶者大多经验不足,加之道路狭窄,驾驶 汽车在当时是非常冒险和不安全的行为,精明的保险商没 有错过这种商机,因此, 汽车保险便应运而生。
1、物质标的物 2.人身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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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2.互助性 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 本特性;
3.法律性 保险是一种法律行为;
4.科学性 保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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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险的分类
一、保险的起源 保险的萌芽 : 《汉默拉比法典》:古埃及沙 漠骆驼商队,分担沙漠运输途 中货物损失的风险,约定未受 损失的商人将所得利润的一部 分,资助给受损失的商人,若 全部安全到达,每个人取出一 小部分留作下次损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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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的基本概念
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广义的保险:一般包括由国家政府部 门经办的社会保险、由专门的保险公 司按商业原则经营的商业保险和由被 保险人集资合办、体现自保精神的合 作保险;
按保险的性质分类
1.商业保险;2.社会保险;3.政策保险
按保险的实施形式分类 1.法定(强制)保险;2.自愿保险
按保险标的分类 1.财产保险; 2.责任保险; 3.信用保证保险; 4.人身保险
按保险业务的承保方式分类 1.原保险;2.再保险;3、重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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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汽车保险的发展史
1866年第一辆汽车诞生,的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但是给人们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严重。
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必须在经济上能 计算价值,否则无法保险!
汽车与交通学院
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
保险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 程。
保险人通过保险将众多投保人所面临的分散性风险集 合起来,当发生损失时,又将少数人发生的损失分摊给 全部投保人。
众多投保人之间表面上没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建立了 互助互济的关系
狭义的保险:特指商业保险,由专门机构向投保人收取保 险金,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在合同范围内的财 产损失进行补偿;
汽车与交通学院
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律关系
经济制度: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 补偿财产损失,因此对现实生活中面临 的危险给予了经济保障;
法律关系:通过合同形式,运用商业化 的经营原则,其损失补偿合同受到法律 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