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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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汇总
(1)卫生健康部门
1)负责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为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传染病和检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4)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的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6)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2)中国医药管理部门
1)负责拟定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分规章草案,参与国家重大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2)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3)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4)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定民族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5)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以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6)组织拟定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关人才培训工作,餐椅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定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8)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9)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管理。
(3)医疗保障部门
1)负责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4)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
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8)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交流。
(4)发展和改革宏观调控部门
负责组织检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入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2、)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3、)拟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4、)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查处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实施反垄断执法、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和监督处罚
(7)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1)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组织实施。
2)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
3)拟定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8)商务部门
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商务部发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前,应当征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
(9)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