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金融资本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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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金融资本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把文化产业建成我国的支柱产业。山西省有较为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如历史文化、山水文化、美食文化等,但是文化旅游产业领域应有的产业功能没有被充分释放和体现,而阻碍山西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最大的障碍就是融资难,与金融资本的对接程度低。因此,将山西省的金融资本与文化旅游资源结合在一起,研究金融资本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具有现实的意义。

关键字:金融资本、文化旅游产业、融合

一、山西省金融资本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的现状

近年来山西省相关部门出台了多种措施和办法来推动和鼓励金融资本和文化旅游产业的有效结合,金融机构通过加大信贷投入、完善信贷机制,创新融资模式,促进了金融资本与文化旅游产业的有效对接。但总体上来看,金融资本进入文化旅游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金融资本支持文化旅游产业的力度远远不够。

2008年,山西省银监局制定了《关于山西银行业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旅游业持续发展,要求各银行抓住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星级酒店建设、旅游景区开发、旅游商品开发和创新等支持重点。2009年,借助五台山“申遗”成功,山西省的旅游业得到迅猛发展,五台县各金融机构更是更新经营理念,积极拓展信贷业务,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已经逐步介入旅游行业。2010年,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山西省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将紧紧围绕全省文化旅游领域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文化、旅游领域的信贷量。2012年,在平遥召开的山西省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晋中观摩会,省市金融机构和18家文化旅游企业均参加了此会,工行晋中分行等12家银行与15家企业代表现场签订了银企合作意向书,签约金额达10亿元。2016年5月,山西省文化旅游产业首家上市企业——山西唐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登陆新三板挂牌仪式在北京举行,唐是文化借助资本推力积极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山西省政府、各金融机构及文化旅游企业采取的以上各种行动措施都极大的提高的金融资本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然而,金融资本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金融资本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仍面临着许多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金融资本与文化旅游产业缺乏有效联动。一是金融机构对文化旅游产业的了解不够,对接的主动性不强。金融机构不了解文化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在金融机构趋利避险本性的作用下,传统金融机构更愿意把资金投向熟悉和能把握风险的行业。二是文化企业普遍缺少有形资产,不同于一般企业,但大多数金融机构在评估文化企业贷款时还套用普通企业的标准,强调抵押和质押,给文化企业出了难题。

第二,文化旅游产业的自身特点。一是文化旅游产业的盈利模式比较特殊,其盈利来自于文化创意和文化服务。同时从盈利周期看,许多文化产品从创意到盈利过程时间一般较长。二是文化旅游企业的投资风险大。文化旅游企业投资获利的是知识产权、专项技术等无形资产,其价值难以评估,在前期投入大、资金回笼周期长、市场不确定性强、投资回报率不穩定的情况下,投资风险无疑比一般企业更大。

第三,服务于文化旅游产业的金融中介体系薄弱。一是文化旅游资产评估难。文化旅游企业拥有的资产多是无形资产,这部分资产评估业界评估存在很大的困难。二是文化旅游资产融资担保难。文化企业自身缺乏足够的有效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或其他融资的条件,在寻求抵押或质押过程中,一部分文化企业试图通过联保的方式解决担保难的问题,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原因仍在于文化企业有形资产不足。

二、助推山西省金融资本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的对策建议

第一,文化旅游企业要大力发展自己产品的独特性、创新性,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为融资创造条件。例如山西省的文化旅游企业可以根据三晋旅游文化的特点和特长,挖掘晋旅游文化的内涵,积极开发创新出适合自身的特色旅游文化产品,建立集交通、住宿、餐饮、旅游景点文化于一身的文化旅游产业链。

第二,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出更多的与文化旅游产业特点相匹配的产品,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资金投入。例如对那些品牌价值高、无形资产丰富的山西文化旅游企业,可以加大知识产权在质押中的比重,加大授信额度,提高对其的金融资本支持;对于资金需求量大、贷款项目多的山西文化旅游企业,可设计银团贷款、组合贷款产品,分散信贷压力等。

第三,要积极发挥保险等中介机构在金融资本和文化旅游产业之间的作用。例如保险公司可以提供相关的文化旅游产业贷款风险保险,文化旅游企业在向银行贷款的同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由文化旅游企业、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既解除文化旅游企业的贷款风险,也解除银行的贷后风险。

第四,积极发挥风险投资基金在文化产业融资方面的作用。由于文化旅游企业从投资到收益过程较长,在这种情况下,就要针对风险做好保障工作。例如可组建风险投资基金,同时鼓励一些有实力的企业成立风险投资公司,以风险投资基金为纽带,把金融资本与文化旅游项目联结起来,实现其有效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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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杨朝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研究[J].科技与法律,2012,(6),11-14.

[4] 白婧,王大鹏,刘澄.促进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J].宏观经济管理,2011,(2).

作者简介:赵丹(1992-),女,山西长治人,山西财经大学2015(金融学)学术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杨晓婷(1992-),女,山西运城人,山西财经大学2015(金融学)学术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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