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黑格尔逻辑学3共68页
黑格尔式逻辑学
黑格尔式逻辑学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灵魂和核心,是其哲学观点及其思维方式和体系框架的基本规定。
概念论又是逻辑学的灵魂和核心,是逻辑学的旨趣和根本观点的明白确立,亦是逻辑学的思维方式和整个黑格尔哲学的体系框架的具体规定。
黑格尔把概念认作存在的本质,把存在看作概念的外化,把真与善统一的世界看作概念扬弃其外化的结果,从概念自身的辩证运动引出解释世界的主客关系模式和主体性原则。
解释世界的主客关系模式和主体性原则。
概念的外化及外化的扬弃,亦即概念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差别与概念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差别与矛盾的展开和通矛盾的展开和通过否定返回到过否定返回到概念的统一,概念的统一,构成了黑构成了黑格尔哲学解释世界的基本思路及格尔哲学解释世界的基本思路及格尔哲学解释世界的基本思路及其理论的实质内其理论的实质内容。
从本质上说,整个黑格尔哲学就是一上说,整个黑格尔哲学就是一概念论。
掌握了这种概念的理概念论。
掌握了这种概念的理概念论。
掌握了这种概念的理论,也就掌握论,也就掌握了黑格尔哲学了黑格尔哲学的秘密。
可以说,概念论是揭开黑格尔哲学的的秘密。
可以说,概念论是揭开黑格尔哲学的的秘密。
可以说,概念论是揭开黑格尔哲学的秘密、把握黑格尔哲学的秘密、把握黑格尔哲学的思路、体系构架和思想思路、体系构架和思想实质的一把钥匙。
理解和把握黑格尔实质的一把钥匙。
理解和把握黑格尔实质的一把钥匙。
理解和把握黑格尔的逻辑学,如果不上升到的逻辑学,如果不上升到概念论,或者对概念论概念论,或者对概念论作简单化的理解,就没有掌握到其核作简单化的理解,就没有掌握到其核作简单化的理解,就没有掌握到其核心和实质,就不能解开黑心和实质,就不能解开黑格尔哲学的秘格尔哲学的秘密,密,把握其思想的底把握其思想的底蕴。
蕴。
本文拟对黑格本文拟对黑格尔逻辑学概念论的立意作一研讨尔逻辑学概念论的立意作一研讨尔逻辑学概念论的立意作一研讨,,希求探明概念希求探明概念论及逻辑学的秘密与其思想的实论及逻辑学的秘密与其思想的实论及逻辑学的秘密与其思想的实质和底蕴。
黑格尔逻辑学
辩证逻辑讲义语言原理《21th逻辑学导论》第一篇存在论(Die Lehre Vom Sein)§84“存在”还不是“概念”。
它还不是作为“类”的“辞项”,它既不是主辞,也不能作为宾辞,它仅仅是“系辞”。
通式,或所谓表面之是、近、指、有之类。
也可视为一种“指谓”――是,此也。
古汉语无系辞。
这样看来,“存在”暂时还不能作为逻辑学的对象。
但是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看,诸如“这是……”,或“是,此也”,这种关于“某物”的最初的认识形式――句法,又是逻辑学第一个研究对象。
逻辑学就是关于认识形式或研究方法的科学。
而我们研究和认识的世界的第一个对象应该就是“某物”。
而关于某物的第一种句型自然就是我们所要展开的逻辑学的开端。
某物,就是我们当前面临的各类事物,它#所不包,而又空调乏味。
我们要驾驭某物,就要认识某物、研究某物。
而认识与研究的方法是逻辑科学的内容。
但认识与研究某物才刚刚开始。
在此,我们略举几门具体科学的某些例子。
数学方程f(χ)=0是否有解?或曰:解是否存在?这就是所谓解的存在性问题。
这是关于一个方程的首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可用另一种句型表达:这方程的解“是”什么?或哪些“是”这个方程的解?柏拉图《巴曼尼德斯篇》所讨论的所谓“是者”――“是”这个东西,用中国话表达,最好莫过于“有”。
但是,“有”有时不太通俗,所以贺麟先生最后还是定译为“存在”,用“存在”代替“有”或“是”,确实更为稳重些。
但绝不能用英文exist来理解它,后者只是“存在”的一种形式,如本例所述。
但There be 启示了某物存在。
物理物质(sein)→运动(Das Werden)→力(Das Verhltnis)关系→动量(概念)→能量(理念)几何公设(sein)(Degriff als Solvher)定义公理(Das Verhaltnis)(Das Vrteil)判断定理(概念)(Der Schluss)推理生物科种sein属Begriff日常生活对话§85Sein以及f(sein)是羽毛球存在的范畴而且也是一般逻辑上的范畴。
小逻辑-量和尺度讲解
二律背反
• 这种矛盾其实都是源自量的连续性和分离性的关系问 题。
•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理性在宇宙论问题 上的四组二律背反:
• ①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在空间上有限; • 反题 :世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无限。 • ②正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单一的东西构成的;
黑格尔《小逻辑》---量和尺度
纯量--存在 定量 --定在 程度--自为存在
------量
纯量
• 99 量的一般特性及其在逻辑学中的地位
• 量是纯粹的存在,是纯量(不是纯存在,不 是纯有),量的规定性不再是与存在本身相 同一,对存在而言是无关轻重的(量在一定 限度内不影响存在的规定性和质)
批判了几种对量的界说,以此来说明量的特性。
• 尺度是直接呈现的东西。
• 一个顶替另外一个,两者的相互联系,相 互依存,相互区别是潜在的。两者的关系 是松弛的。
• 质与量的统一是直接的,潜在的,松弛 的。
• 量在一定范围内有其独立性,其改变不 会引起质的改变,而超出一定限度,就 会引起质的改变,而尺度则是事物变化 的规则。
109无尺度
• 原有尺度的否定。 • 原有的质量统一体遭到破坏,形成新的
• 具有质的特性的量就是尺度。 • 比例关系中的质和量还是彼此外在的,
只有在尺度中,质和量才能达到真正的 统一。
• 在尺度里,定量在外在性中,同时又在 自身联系中。
• 平常在运用量的范畴观察事物时,其实 并不是单纯地运用量,而是要产生特定 的质的量---衡量。
尺度
• 是逻辑学第一部分“存在”的最高范畴。 • 是质与量的统一,是存在的完成。 • 尺度也是“绝对”的一个环节和阶段。 • 万物都有一个尺度。
黑格尔之三:逻辑学|近代哲学
黑格尔之三:逻辑学|近代哲学《逻辑学》以《精神现象学》为其前提:意识,作为显现着的精神,它自己在途程中解脱了它的直接性和外在具体性之后,就变成了纯知,这种纯知即以那些自在自为的纯粹本质自身为对象。
它们就是纯思维,即思维其本质的精神。
所以,《精神现象学》乃是“纯科学概念的演绎”,而《逻辑学》便以这些“纯科学概念”作为它的研究对象。
黑格尔的逻辑学不仅与本体论是同一的,而且与认识论、辩证法也是同一的。
逻辑学讨论的是思维规律和纯粹的思想规定,因而就是认识论。
然而在黑格尔看来,这不仅仅是主观范围内的事情,它们同时是事物的客观规律和本质规定。
另一方面,无论逻辑学还是认识论从根本上都是以辩证法为其基本形式的。
1 历史与逻辑古代哲学的形而上学主张思维在它的内在规定中,和事物的真正本性是同一个东西。
亚里士多德从范畴入手来解决存在问题,通过以实体为中心的十范畴确立了世界的逻辑结构。
经过中世纪的改造乃至到了近代哲学,实体成了本体论所研究的最高对象,而近代哲学中通常逻辑学亦即形式逻辑所研究的只是单纯主观的思维形式。
康德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体系进行了调整,提出了四组十二个范畴作为知性为自然立法的根据,以将范畴主观化、内在化的方式,有条件地确立了世界的逻辑结构。
现在黑格尔要做的工作就是恢复亚里士多德哲学的传统,重新赋予范畴以客观性的意义。
在《精神现象学》之后,黑格尔首先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建立世界的逻辑结构,亦即对纯粹本质性的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为哲学奠定基础。
当人类精神达到了“绝对知识”之后,整个认识过程便纯化为范畴,《逻辑学》即以此为对象。
在黑格尔看来,人类精神对绝对的认识是一个艰苦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亦是一个由浅入深、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而哲学史恰恰就是这一过程的最高体现。
在哲学史中,每个哲学体系都有它自己独特的哲学原则,它们都代表着人类精神认识绝对的一个阶段。
因而看似相互对立、杂乱无章的哲学史实际上乃是“一个”哲学的发展过程。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幻灯片第二部分
• 系统关系体现出思维形式规律:两个层次两种形 式三个环节对立统一。这是真实存在和真实运动 具有的关系网形式。体现了时代哲学理论把握的 存在模式。存在不是孤立的个体形式,也不是孤 立的过程形式,而是以关系网出现的动态模式。
矛盾概念的内涵和它的属性
无法显示图像。计算机可能没有足够的内存以打开该图像,也可能是该图像已损坏。请重新启动计算机,然后重新打开该文件。如果仍然显示红色 “x”,则可能需要删除该图像,然后重新将其插入。
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二) 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
编号: 编号:005
思东创作室
蒋忠明动画法的系统应用
《小逻辑》第二篇本质论的逻辑结构图 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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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规定的反思
建立的反思 外在的反思
解说本质的和非本质的概念内涵
实有
多样性 由于认识形 式不同。本 质和非本质 二者区分的 尺度也会不 同。这种区 分具有相对 性和可变性
理性环节 两分法 同一律
解说映象具有的三种形式
可见形式 知性认识为视角变化
理性认识具有两种形式
声波 运动
不可见形式
本质运动的特殊形式: 本质运动的特殊形式:从无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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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是思维的创造性: 建立是思维的创造性:形成概念
间接性反思: 间接性反思:自为之有 无限环节的本质概念
二级本质
逻辑学全部PPT
反对关系 A B C
A黑色 B红色
A、B 全异 A+B<C 对立有中
下列各组概念是什么关系?
文学作品 抒情诗 有线广播 无线广播 菱形 平行四边形 概念 判断 研究生 留学生 西藏高原 世界屋脊 好 坏
用欧拉图表示下列概念间的关系
1.儿童 先进工作者 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2.大学生A 运动员B 南方人C 人D 3.亚洲A 中国B 北京C 国家D 4.黑铅笔A 红色的B 白色的C 衣服D 5、18岁以上的人A 不超过40岁的人B 55岁 以上 的人C 6、违法行为A 犯罪行为 B 贪污犯C
B、仅2。
C、 仅1和2。 D、仅1和3。
如果甲和乙考试都没及格,那么丙就 一定及格了。
上述前提再增加以下哪项,就可以推出 “甲考试及格了”的结论? A、丙及格了。 B、丙没及格。 C、 乙没及格。 D、乙和丙都没及格。
只有出使狗国,才会从狗门入;
我是出使到楚国来(非出使狗国);
所以,我不从狗门入。
李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ຫໍສະໝຸດ 所以,李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5)如果物体摩擦,那么物体发热;物体没 有发热,所以,物体没有摩擦。
第二章 概 念
第一节 概念概述 第二节 概念的种类 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 第四节 定义 第五节 划分 第六节 限制与概括
第一节 概念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对象 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必要条件推理
(贤者使使贤王,不肖者使使不肖王)最不肖之人被派到最 不贤明的君主那里去
我是最不肖之人, 所以,我被派到最不贤明的君主这里来了。
三段论推理
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原因是水土不同
齐人在齐不为盗,入楚则为盗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第三部分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三部分1、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将黑格尔所著的大小逻辑有机结合为一体,同时展开解说的方法。
整体结构以《小逻辑》为主,观点解说则是根据逻辑关系的属性、形式和特点穿插进行。
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剖析黑格尔的动态分析方法——辩证逻辑规则在认识论的各个环节是怎样表现出来的。
无论是《逻辑学》还是《小逻辑》,它讲述的内容都与老子的《道德经》有着直接的联系。
因为老子的《道德经》传入西方之后,西方没有“道”的概念,于是将它翻译为“逻辑”。
黑格尔系统阐述了大道的逻辑,将它从讲道理的形式演变成科学理论的形态,由此形成了辩证逻辑自身发展演变的两个阶段:老子的“大道”是隐藏形式的辩证逻辑,黑格尔将它变为显露形式,理论形式。
2、这是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本质论的第二部分:现象环节具有的逻辑结构图。
它的基础是静态本质,上面的环节是现实,所以,现象属于间接认识过程中的三个环节。
为此,我们用双向箭头标注出它的认识深度。
3、本质论第二部分是现象,它由存在、现象、本质的对比三章构成,这是它各章内部具有的逻辑结构图。
4、现象是规律作为否定的、自身绝对变化的存在是过渡为对立物、自身扬弃和回到统一的运动。
这个不静止的形式或否定性的方面并不包含规律;因此现象与规律对比起来,就是总体,因为它包含规律,但还多一些,即自身运动的形式这一环节。
《逻辑学》下卷P145、1465、有是绝对抽象;这种否定性对有不是一个外在的东西;是有,唯有有而更无其他,才作为这种绝对否定性。
由于这种绝对否定性之故,有仅仅是作为自身扬弃之有,并且是本质。
但本质作为单纯的自身等同,反过来又同样是有。
有论包含第一个命题:有是本质。
第二个命题:本质是有,构成了本质论第一篇的内容。
本质把自己造成有,但这个有却是本质的有,是存在;这是一个从否定性和内在性发生出来的有。
《逻辑学》下卷P1156、存在就是本质的关系;现象物表明了本质的东西,而本质的东西又是在其现象之中。
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是黑格尔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在他的逻辑学中,黑格尔试图探索人类思维和理性的发展过程,并将其概括为三个主要阶段。
这三个阶段分别是"客观逻辑"、"主观逻辑"和"绝对逻辑"。
在这三个阶段中,黑格尔试图探讨客观世界和主体意识之间的关系,以及绝对真理的本质。
通过这些阶段的分析,黑格尔试图揭示思维的发展是如何逐渐达到绝对自我意识的过程,从而实现对于现实的全面认识。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并分析每个阶段的重要性和贡献。
通过这样的探讨,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理解黑格尔哲学思想的逻辑学部分,以及对于理性和思维发展的理解。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本文将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来展开讨论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
在引言部分,将对黑格尔逻辑学的重要性进行概述,并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在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分析其特点和发展历程。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每个阶段进行总结,并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体发展和影响。
通过这样的结构安排,旨在全面展示黑格尔逻辑学的重要性和发展过程,为读者深入了解该领域提供有益的参考。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揭示出其在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和影响。
通过对每个阶段的详细分析和总结,可以帮助读者深入理解黑格尔逻辑学的思想演变过程,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哲学理念和方法论。
同时,通过对三个阶段的比较和对比,可以帮助读者更清晰地认识到黑格尔逻辑学的发展脉络和内在逻辑,进而对其哲学体系有更全面的把握和理解。
最终,本文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深入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视角,从而促使对其深奥哲学思想的思考和启发。
2.正文2.1 第一阶段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第一阶段被称为"抽象逻辑"阶段。
黑格尔哲学 小逻辑-解释说明
黑格尔哲学小逻辑-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黑格尔哲学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19世纪提出的一种哲学体系。
它被认为是现代哲学思想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具有深远的影响。
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思想是以辩证法为基础的绝对理念的发展过程。
通过对思维和现实的研究,黑格尔试图揭示世界的本质和体系,并将其归纳为三个基本范畴: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
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探究了思维和概念的本质,通过推理和论证的方式展示了真理的逐步揭示和发展过程。
黑格尔认为,思维的发展是辩证法的过程,通过对矛盾和对立面的统一,思维得以不断向前发展。
逻辑学的研究涉及到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方面,帮助我们理解思维的本质和运作规律。
黑格尔哲学对现代思维方式和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开辟了一个新的哲学领域,使得人们对于存在、知识、价值和伦理等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同时,黑格尔哲学也为后续哲学家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和启示,对于西方哲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会全面介绍黑格尔哲学的起源、基本概念、逻辑学以及它的影响和意义。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探究,我们希望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黑格尔哲学的思想体系,并探讨它对当代社会和未来发展的意义。
最后,我们将对黑格尔哲学进行评价,并展望它在未来哲学研究中的可能发展方向。
总的来说,本文将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呈现给读者黑格尔哲学的重要内容和思想,希望能够引发更多关于黑格尔哲学的探讨和思考。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为:文章结构的设计是为了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本文的组织和内容安排。
本文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展开:1. 引言部分: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本文要探讨的主题——黑格尔哲学进行一个概述。
同时,我们还将介绍本文的整体结构和目的,以及对黑格尔哲学的总结。
2. 正文部分:正文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将详细讨论黑格尔哲学的各个方面。
首先,我们将回顾黑格尔哲学的起源,探讨其背景和发展的历程。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
第32页/共66页
解说力及其外在化的对比
力的条件
力的推动
力的无限
力不是事物而是对比 力是一般事物的静
止的规定性,是形式 统一和外在独立性的 统一。
自身
同一
存在:现象的世界
模式
规律是形式的对比
自身等同 形式同一
在矛盾环节 对立消失了
根据:本质的世界 规律是本质的对比
两个总体 属性对立
二律背反: 矛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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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的对比
本 质整体与的部分对 比 :力自及其外身在化具
有 的 逻 辑 结 构 图 单纯的形式对比
力的存在条件
外与内的对比 存在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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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事物的消解:知性、理性、动态
直接性 物质 有限概念 存在属性
间接性 事物 无限概念 关系形态
本质性 事物的消解 本质属性 转化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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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菱形结构法解说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
现象的规律 现象交替中自身等同 长留不变的东西
现象
映象和存在的统一 本质和非本质的关系
关系
同一
• 思维和存在两个环节,构成了内与外的两种同 一。知性环节:思维是形式,存在是内容。这 是本体论环节的特点——外部对立。理性环节: 作为纯形式,本质同一,相互倒置。这是认识 论环节的特点——内部一体,层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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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关系
• 事先建立的形式的反思,指的是思维环节把握的存在形 式。自身反思的直接性,指本质环节的反思形式—— 直接性。对存在内容的把握,进到反思环节就转化为形 式。这里的观点表明,内容和形式之间是可以转化的。 其转化的条件是认识从反映论环节进到反思论环节。逻 辑图为:
形式逻辑——第五章 推理
《形式逻辑》课件
第五章 演绎推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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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二,换位质法。 即先换位,后换质; 再换位,再换质, 直至不能换位。 SAP: SAP→PIS→POS; SEP: SEP→PES→PAS→SIP→SOP; SIP:SIP→PIS→POS; SOP:不能换位质。
《形式逻辑》课件
第五章 演绎推理(一)
《形式逻辑》课件
第五章 演绎推理(一)
23
• 它的推导步骤是: • ⑴以“真理都是不怕批评的”(SAP)为前提, 先运用换质法推出:“真理都不是怕批评的” (SEP); • ⑵然后对“真理都不是怕批评的”(SEP)进行 简单换位,推出“怕批评的都不是真理”(PES) 为结论。 • 判断变形综合推理的推导方法有两种: • 第一,换质位法。
《形式逻辑》课件
第五章 演绎推理(一)
28
• ⑵当结论的主项和前提的谓项相同,不管结论的 谓项如何,都无须运用换质位法进行推导。 • 因为,运用这种方法进行推导,不可能出现结论 的主项和前提的谓项相同的情况。 • 因此,只需要运用换位质法进行推导。如: SIP→POS? SIP→PIS→POS • 推出了给定的结论,所以,是有效式。
26
• 运用综合变形推理时,什么情况下用换质位法, 什么情况下用换位质法,完全应该根据思维活动 的实践需要来确定。 • 但是,如果是判定从某一给定前提能否推出某一 给定结论,那么,可采用下列原则和方法判定: • 第一,从前提推结论来讲,全称判断可以推出全 称判断,也可以推出特称判断;特称判断可以推
《形式逻辑》课件
第五章 演绎推理(一)
11
• ③差等关系推理。
• 根据差等关系的含义,差等关系推理既可“由全 称真推特称真”,又可“由特称假推全称假”; 但是,既不可“由全称假推特称假(或真)”, 又不可“由特称真推全称真 (或假)”
黑格尔《逻辑学》义解-解释说明
黑格尔《逻辑学》义解-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黑格尔的《逻辑学》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重要著作之一,他在这部著作中系统地探讨了逻辑学的基本概念、方法论以及其对现实的意义。
《逻辑学》可以被视为黑格尔系统哲学体系中的一环,它是黑格尔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逻辑学作为一门哲学学科,研究的是思维的规律和形式。
黑格尔以他独特的思维方式探讨了思维的本质及其发展的规律。
他认为,逻辑学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思维规则,更是思维的内在本质的展现。
在《逻辑学》中,黑格尔提出了一种独特的“辩证法”的思维方法。
他认为,事物的发展和演变是通过矛盾的斗争而实现的,而这种矛盾的斗争又是通过辩证的思维方式来表达和实现的。
因此,黑格尔的逻辑学具有明显的辩证法和整体性的特点。
此外,黑格尔逻辑学的基本概念也是《逻辑学》中重要的内容。
他对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基本逻辑概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他独特的理论观点和见解。
这些概念的研究为我们理解思维的本质和思辨的方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总的来说,《逻辑学》是黑格尔作为一位重要哲学家的集大成之作,它对逻辑学的研究提供了独特的思考和观点。
这部著作不仅对于理解黑格尔的思想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我们理解思维规律和推理方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通过深入研究和解读《逻辑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思维的本质和思辨的方法论,进一步拓展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文章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逻辑顺序和内容安排。
在本文中,我们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对黑格尔《逻辑学》的义解。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会对整篇文章进行概述,介绍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然后,我们将说明文章的结构,并明确阐述文章的目的。
最后,我们将对本文进行总结,简要概括全文的主要观点和论证。
接下来,在正文部分,我们将按照以下几个方面对黑格尔《逻辑学》进行具体阐述。
首先,我们将概述黑格尔的逻辑学,包括其发展历程和学派特点。
哲学逻辑10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共268页
理论:矛盾论
思维作为理智 必陷于矛盾,必自 己否定其自身。哲 学开端所采取的直 接的观点,必须在 哲学体系发挥的过 程里,转变成为终 点,亦即成为最后 的结论。
规律:辩证逻辑
全体便有如许多 圆圈所构成的大圆 圈。这里面每一圆 圈都是一个必然的 环节,这些特殊因 素的体系构成了整 个理念,理念也同 样表现在每一个别 环节之中。
实证法、例证法,枚举法 以实用性为验证真理的尺度 观点理论和逻辑方法分割开来 外在对比因果联系和具体矛盾
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门划分
真理属性 思维和存在同一性
逻辑思想 三方面
抽象的或 知性的方面规定性Leabharlann 辩证的或否定 的理性的方面
否定性
思辨的或肯定 理性的方面
逻辑性
真理是过程形式:每一真理的各环节
两种真理
真理的内容实 质也可说是表现在 两种语言里,一为 感情的、表象的、 理智的,基于有限 范畴和片面抽象思 维的流行语言,另 一为具体概念的语 言。P12
第三版序言强调思辨方法的特点和属性
思辨方法的 特点和属性
所以愈彻底愈深邃地从事哲
学研究,自身就愈孤寂,对外愈 沉默。哲学界浅薄无聊的风气快 要完结,而且很快就会迫使它自 己进到深入钻研。但以谨严认真 的态度从事于一个本身伟大的而 且自身满足的事业,只有经过长 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 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 可望有所成就。P30。
抽象形式 认识能力
物自体 为我之物
灵魂 世界 上帝
存在-实践 关系-理性 统一-批判
知性:有限和有条件事物 理性:无限和无条件事物
辩证论 三分法
二律背反 本质矛盾
菱形范 畴表
功绩:知性范畴是有限的,没有达到真理 缺陷:1、物自体停留在彼岸,割裂思维和存在的关系 2、对思维活动只加以历史的叙述,例证法,没有进到本质
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68]
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68](1914年9—12月)伯尔尼:Log.I.175[注:这是伯尔尼图书馆的图书编号。
——编者注]《黑格尔全集》第1卷哲学论文第2卷精神现象学第3—5卷逻辑学第6—7卷哲学全书(第1、2部)第8卷法哲学第9卷历史哲学第10卷美学(3部)第11—12卷宗教史第13—15卷哲学史第16—17卷综合文集第18卷哲学入门第19卷黑格尔往来书信集(第1、2部)《黑格尔全集》总卷目[69]“死者的一群友人:马尔海奈凯、舒尔采、甘斯、亨宁、霍托、米希勒、费尔斯特编的全集”。
《黑格尔全集》第3卷(1833年柏林版)(共468页)《逻辑学》[70]第1部客观逻辑第1编存在论(伯尔尼:Log.I.175[注:这是伯尔尼图书馆的图书编号。
——编者注])第1版序言第3卷第5页[注:指《黑格尔全集》1833年柏林版第3卷的页码。
——编者注]——关于逻辑学,说得妙:说它似乎是“教人思维”的(犹如生理学是“教人消化”的??),这是“偏见”。
“……构成真正的形而上学或纯粹的思辨哲学的逻辑科学……”(第6页)“……哲学不能由一门从属的科学——数学——取得自己的方法……”(第6—7页)“而这样的方法只能是在科学认识中运动着的内容本性,同时内容的这种自身反思第一次设定并产生出内容的规定本身。
”(科学认识的运动——这就是实质。
)“知性(Verstand)作出规定(bestimmt)”,理性(Vernunft)加以否定,理性是辩证的,因为它把知性的规定化为无(“in NichtsauflöSt”)。
二者的结合——“知性的理性或理性的知性”=肯定的东西。
对“简单的东西”的否定……“精神的运动”……(第7页)“只有沿着这条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哲学才能成为客观的、论证的科学。
”(第7—8页)(“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真正认识的、不断认识的、从不知到知的[注:手稿上“从不知到知”这几个字被一条横线勾去,大概本意是想用来表示着重强调之意。
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
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黑格尔是德国哲学家,他在逻辑学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提出了三个阶段的逻辑思维过程。
这三个阶段分别是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绝对逻辑。
首先是形式逻辑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黑格尔强调逻辑学的主要任务是对形式推理规则进行系统化和归纳化的研究。
形式逻辑关注的是逻辑结构和规则,而非具体的内容。
黑格尔认为,在形式逻辑阶段,逻辑思维主要是基于二元对立的原则,即“是非对立”和“存在与否定”的逻辑结构。
形式逻辑的形式化思维方式是理性思维的开端,是逻辑思维的起点。
接着是辩证逻辑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黑格尔强调思维的动态发展和矛盾的存在。
辩证逻辑针对的是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对立发展过程。
黑格尔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矛盾的对立统一的过程,辩证逻辑通过对矛盾的分析和统一,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和本质。
辩证逻辑是形式逻辑的深化和拓展,是逻辑思维的发展阶段。
最后是绝对逻辑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黑格尔强调绝对理念的存在和逻辑思维的终极目标。
绝对逻辑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统一,是逻辑思维的全面发展和深化。
黑格尔认为,绝对逻辑是对世界和人类思维的最高形式的揭示和总结,是逻辑思维的最终归宿和目标。
绝对逻辑是逻辑学的最高境界,是黑格尔逻辑学的最高阶段。
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是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绝对逻辑。
这三个阶段代表了逻辑思维的发展过程和逻辑学的不同层次。
形式逻辑关注逻辑结构和规则,辩证逻辑关注事物的动态发展和矛盾,绝对逻辑关注绝对理念的存在和逻辑思维的最高形式。
这三个阶段构成了黑格尔逻辑学的基本框架和内在逻辑发展的脉络。
【以上只是一个简单的引子,文章还有很多可以展开的内容,可以结合黑格尔的具体著作,逐一探讨每个阶段的意义和内涵,以及这三个阶段之间的关系和逻辑发展的整体思路。
文章可以进一步从黑格尔的思想体系入手,对逻辑学的三个阶段进行深度分析和探讨。
】第二篇示例:黑格尔是德国哲学家中的一员,他的逻辑学在哲学史上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哲学逻辑10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268页精选文档
两概念
思辨的 具体概念
概念
精神理念
感觉和直观 感性事物为对象
作为想象 以形象为对象
作为意志 以目的为对象
导言强调的方法、理论、规律
方法:辩证法
思维自身的本性 即是辩证法。直接性 与间接性两环节表面 上虽有区别,但两者 实际上不可缺一,而 且具有不可分离的联 系。
第二版序言强调方法、过程、真理
思辨方法
当精神一走上思 想的道路,不陷入虚 浮而能保持着追求真 理的意志和勇气时, 它可以立即发现,只 有〔正确的〕方法才 能够规范思想,指导 思想去把握实质,并 保持于实质中。P5
过程分析
一个定义的意 义和它的必然证 明只在于它的发 展里,这就是说 ,定义只是从发 展过程里产生出 来的结果。P7
形而上学:哲学理论的分类模式
理性方法 分界线 知性观点
思维规律
第五部分 逻辑学
时代哲学
黑格尔的认识层次
第四部分 自然或理性的神学:上帝存在
中国哲学
第三部分:宇宙论 探讨世界变化的形式规律和恶的起源
第二部分:理性心理学或灵魂学 灵魂的形而上学的本性,把精神当作一个实物去研究
第一部分:本体论 探讨存在、定在、有限性、单纯性、复合性等本身是否真的概念
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二态度:两种理论形态
经验主义
经验中把握真理:因果性
基础
批判哲学
经验是现象的知识
真实原则:感官能感知到
属性
客观性:符合思想规律
有限事物、具体矛盾
形式
知性理性、二律背反
方法:分析综合两分法
本质
方法:三分法过程论
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分析
费希特提出范畴推演的体系,停留在认识形式变化环节 黑格尔从形式变化进到本质矛盾运动环节,范畴规律法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PPT课件
•黑格尔对法的定义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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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格尔认为自由是被认识的必然,以意志为基 础,而法又是从意志为出发点的绝对精神,因 此,并不是所有意志都是法,只有自由的意志, 即只有认识了必然的意志才是法。这种真正的 意志不是一种个人的意志,是具有普遍性的公 意。“公意、普遍意志即意志的概念,法律就 是基于这种普遍意志的概念而产生的特殊规 定。” 并且,这种公意只能通过立法权才能得 以实现。黑格尔认为立法权是国家规定和确立 普遍物的权力。立法权只有在国家中才能找到, 才能成为社会公意的表达。也就是说这是国家 意志,是与国家这种最高的伦理组织联系在一 起的。
• 而对物的占有以及所有权等涉及到转移和交换,这就产生了第二环节,即契约。 对前两个环节的不尊重和侵犯,就产生了对自由意志的保护,对一般的法的恢复, 这是第三个环节,即法的恢复,也就是不法和犯罪。为什么将此作为出发点呢? 黑格尔的论述显得淡薄。而从古罗马至今,以财产为法权的出发点这种进路十分 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应和了西方私有制度的发展。但是将此确定为普遍的、永恒 的出发点似乎与自由意志为基础的基本命令(即是“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 人”)没有必然的关系。· 第12页/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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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道德行为的展开,使得道德主观转化为客观现实,于是从道德领域过渡到了伦理阶段。伦理阶段是 自由意志的具体实现,自由意志从内到外的实现。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也是客观精神的最高体现。同时, 伦理自身也是一个在个体和整体间矛盾发展的过程,其分为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三个环节,国家是伦 理的最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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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黑格尔的法哲学将法分为自然法和实在法, 并将法和法律加以区分。实定法是指现实中存在 的法,包括习惯法(主观的和偶然的被知道的法)、 判例法(法官定法)、引证法(法学家著作)、制定法 (立法法),又根据其适用的范围分为国家法(国内 法)和国际法。
逻辑学---黑格尔
逻辑学(上卷)[德]黑格尔著杨一之译---------------------一、第一版序言二、第二版序言三、导论逻辑的一般概念逻辑的一般分类四、第一部客观逻辑第一编有论必须用什么作科学的开端? 有之一般分类第一部分规定性(质)第一章有甲、有乙、无丙、变1.有与无的统一注释一有与无在观念中的对立注释二有与无的统一,同一:表述的缺憾注释三抽象的孤立注释四开端的不可思议的性质2.变的环节:发生与消灭3.变的扬弃注释关于扬弃这个名词第二章实有甲、实有自身1.一般实有2.质注释质与否定3.某物乙、有限1.某物和一他物2.规定,状态和界限3.有限(一)有限的直接性(二)限制和应当注释应当(三)有限到无限的过渡丙、无限1.一般无限物2.有限物与无限物的相互规定3.肯定的无限过渡注释一无限的进展注释二唯心论第三章自为之有甲、自为之有自身1.实有与自为之有2.为一之有注释为一这个名词是什么?3.一乙、一与多1.在自身那里的一2.一与空注释原子论3.多个的一排斥注释莱布尼兹的单子论丙、排斥与吸引1.一的排除注释一与多的统一命题2.吸引的一个一3.排斥和吸引的关系注释康德的物质构造出于引力与斥力第二部分大小(量)注释第一章量甲、纯量注释一纯量的观念注释二时间、空间、物质不可分性和无限可分性的康德二律背反乙、连续的和分立的大小注释这些大小通常的分立丙、量的界限第二章定量甲、数注释一算术的算法。
康德的直观的先天综合命题注释二数的规定应用于哲学概念的表达乙、外延的和内涵的定量1.这两种定量的区别2.外延的和内涵的大小之同一注释一这种同一的例子注释二康德应用度数规定于灵魂3.定量的变化丙、量的无限1.量的无限概念2.量的无限进展注释一对无限进展的称颂意见注释二世界在时空中有界限和无界限的康德二律背反3.定量的无限注释一数学无限的概念规定性注释二微分计算从它的应用所引导出来的目的注释三其他与质的大小规定性有关的形式第三章量的比率甲、正比率乙、反比率丙、方幂比率注释第三部分尺度第一章特殊的量甲、特殊定量(比量) 乙、特殊化的尺度1.准尺2.特殊化的尺度注释3.作为质的两方面之间的比率注释丙、在尺度中的自为之有第二章实在的尺度甲、独立的尺度比率1.两个尺度的联合2.作为尺度比率系列的尺度3.选择的亲和性注释伯尔托勒关于化学亲和性和柏采留斯关于它的理论乙、尺度比率的交错线注释这样交错线的例子;关于这方面,所谓自然中没有飞跃丙、无尺度之物第三章本质之变甲、绝对的无区别乙、无区别作为它的因素的反比率注释关于向心力与离心力丙、到本质的过渡-----------------------------------G. W.F. Hegel<<WISSENSCHAFT DER LOGIK>>根据莱比锡迈纳出版社1922 年版《黑格尔全集》第四、五卷译出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中的第一部分“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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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 存在
解说黑格尔“超感性的世界”
逻辑是系统反思:规律 理性的反思:本质对比
超
逻辑学 对象
感性 世界同样 有直接性,有
观点是动态反思:现象 本质的反思:事物变化
超感性 世界
存在,但却是反思
的、本质的存在。本 质还不具有实有,但它 有,而且比有的意义更深
反思的存在:事物概念 存在和关系一体的形式
刻;事物是反思的存在的开
图解外与内的对比:认识形式和属性
逻辑关系
现实 本质与存在
两 种 形
两式个层 次
二律背 对反
立 统 一
无限的概念对比 逻辑性:内外两种形式
间接的本质对比 矛盾性:两个对立的规定
认识形式和属性
直接的形式对比 两种认识:整体和部分的对比
第三部分现实具有的逻辑结构图
现实
绝对物
现实
绝对的对比
绝对物的展示
偶然现实可能必然
• 现象世界——本质世界——根据。逻辑图为:
图解现象的和自在之有的世界
存在的世界 规律的王国
存在的世界 自在之有的世界
现象环节包含两种属性:过程 中的长在和消解。现象的建立起 来之有就是规律。静态的规律是 现象的基础,不是现象的根据, 乃是直接性的统一。它的内涵是 形式对立,本质同一。即对立统 一关系。属性是对立性和同一性 二者不可分割开。
• 我们以逻辑模式演化 过程为例,解说整体 和部分之间是两个环 节的关系。图中每个 逻辑图都是认识的一 个环节,整体则是将 它们综合起来,系统 把握的逻辑模式。这 就是黑格尔所说:整 体是一的连续。
整体、部分与环节之间关系的解说
整体
肯定的独立性 整体是构成自在自 为之有的世界的独立 性。反思把握的是向 对立面转化和质变的 过程。以它的他物( 即对立面)为它的真 理。整体的内涵是一 的连续,质变过程。
解说本质存在和具体存在的内涵
• 存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在认识论中存在的属性 分为具体环节和本质环节两个层次。本质环节的 属性是质料和形式的对立统一,具体环节的属性 是特性和物质。逻辑图为:
超感性世界的内涵是本质存在
规律
本质之间 的联系
自在自为之有 超感性的世界 直接抽象的本质
本质 存在
存在的世界 感性的世界 直观反映把握的形式
在矛盾环节 对立消失了
根据:本质的世界 规律是本质的对比
两个总体 属性对立
二律背反: 矛盾性
本质的对比:自身具有的逻辑结构图
本质的对比
整体与部分
力及其外在化
外与内的对比
单纯的形式对比
力的存在条件
存在和关系
直接和间接两方面
力的相互作用
本质和过程
部分是整体一环节
力的属性是矛盾
过程和模式
解说自身和他物本质同一、形式对立
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三)
编号:006 思东创作室
蒋忠明动画法的系统应用
本质论第二部分现象的三个环节逻辑图
现实
本质的对比 整体与部分对比 力及外在化对比 外与内的对比
认识过程
现象 现象的规律 现象和自在之有的世界 现象的消解
本质存在
存在 事物及其特性 事物由物质组成 事物的消解
本质论第二部分现象的逻辑结构图
解说自在之物与自在之有的关系
• 自在之物属于本质存在范畴,它的表现形式是自 在之有,是直接性的存在形式,即本质的显露方 式。逻辑图为:
解说:事物即关系的属性、形式和特点
本质存在
存在:本质关系
┌直接性:存在物 具体存在┤两种形式
└间接性:事物
事物及其特性
本质是三个环节:三段式法 特性是两个层次:直接和间接 作用是两种形式:外部和内部
逻辑形式:本质的对比
逻辑规则:本质同一形式对立
本质和现象两个层次对立统一
现象规律和本质规律之间的关系
本质规律
本质的对比
两
个 层
现象的消解
次
静态和动态本质同一
认识属性
现象的和自在之有的世界 关系为本:现象和规律一体
现象规律
现象的规律 直接性和间接性对立统一
现象的三个环节具有的核心内容
现象的规律
现象是间接认识 把握的非本质东西。 它的属性是形式对立 本质同一。由此构成 矛盾概念的内涵。对 立性是形式特点,同 一性是本质属性。这 是两个层次的认识, 对立和同一两种属性 是现象的规律。
解说存在的本质和运动的本质
• 自在之物属于运动中呈现的本质的直接物。运动 、转化对于自在之物同样是本质的。二者的区别 表现在一个是存在的本质、静态形式;一个是运 动的本质,动态形式。在这种最初的或直接的存 在中,却分散为漠不相关的规定。逻辑图为:
解说非本质存在与本质存在的关系
• 非本质的存在,属于变化中直接显露的形式。它 具有直接性。本质存在具有间接性,它是以关系 形式出现的存在,理性认识的产物。两种存在形 式都是自在之物具有的。区别在于本质的存在和 非本质的存在认识形式不同。逻辑图为:
解说事物的消解:知性、理性、动态
直接性 物质 有限概念 存在属性
间接性 事物 无限概念 关系形态
本质性 事物的消解 本质属性 转化质变
用菱形结构法解说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
现象的规律 现象交替中自身等同
长留不变的东西
现象
映象和存在的统一
本质和非本质的关系
关系
同一
对立
根据
现象和本质对立 自在之有的世界 与现象世界对立
用逻辑图解说力及其外在化的对比
力的条件 存在的属性 形式和特点
直接性
对立性
力的推动 关系的属性 形式和状态
间接性
力的无限 直接性是有限 能动性是转化
本质性
内外形式同一 属性对立
解说内与外:两种形式的同一
• 按照这个规定,外不仅就内容说,等同于内,而 且两者只是一个事情。——内外一体,相互转化, 这是辩证逻辑关系的体现。
部分
否定的统一 部分是曾经成为 现象世界的直接存 在。存在形式自身 具有的多样性、变 化性、统一性。部 分的内涵是量变过 程。二律背反组成 了整体和部分的矛 盾。
环节
两方面被建立 为环节。在自身中 是直接的矛盾,并 且扬弃自身。相互 转化的关系。对比 的真理在于中介: 整体是质变过程, 部分是形式变化。 两个层次的认识: 两极对立中介同一
规律的王国 自在自为之有 规律是过程中的本
质关系,即本质的否 定性。现象的规律是 形式变化,过程的属 性。本质的规律是转 化和质变。根据是矛 盾的运动。自在自为 之有的世界与显现的 世界二律背反。
客观世界、现象世界和本质世界
理性 本质的世界 反思的存在
映象:显现的世界 直接的存在
静态形式同一
思维和存在二者属性对立
• 第一个命题:有是本质,指的是运动中的存在属 性。第二个命题:本质是有,指的是本质存在的 属性。运动中的存在和本质存在二者之间是对立 统一的关系。这种对立统一表现在形式和本质两 个层次之间。逻辑图为:
解说现象和现象物的内涵
• 存在本身在运动环节的概念是现象,这是直接抽 象把握的观点。间接抽象上升到本质高度。现象 物表明它把握了运动环节本质的东西,与现象处 在不同的认识层次上。逻辑图为:
现象和本质世界
现象是各种关 系的表现形式,现 象中的同一性是规 律。由此构成理性 认识的三个环节: 关系——现象—— 规律。规律是过程 中的本质关系,与 显现的世界是对立 统一的矛盾关系。
现象的消解
显现的世界是 直接存在,本质的 世界是反思性的存 在。存在和过程二 者形式对立本质同 一。现象是静态的 对立同一,本质是 从对立到同一的质 变。二者在规律环 节实现了形式统一
现象
存在
现象
本质的对比
事物及特性
现象的规律
整体与部分
物质组成论
和自在之有世界
力及外在化对比
事物的消解
现象的消解
外与内的对比
现象的规律和本质的规律
本质
两个层次 矛盾和逻辑
现象:三个环节
静态动态逻辑 关系的各种形式
认识的两个层次
存在:两种形式
概念:关系的形式:本质存在 名称:存在的属性:具体存在
解说两个命题:有是本质,本质是有
直│外在存在 接│关系形式
间│自在之物 接│动态关系
自在之物:本质 有-实有-将有
特性:关系的形态 本质存在自在之有
事物的相互作用 外部分离内部一体
解说:事物由物质组成
知性环节 物质或质素 颜色、嗅觉、味觉 称作质素 电磁称作物质 事物由不同的 物质或质料组成
理性环节
进到概念关系高度 用事物取代物质 ┌直接性:物质 └间接性:事物 ┌抽象性:统一体 └本质性:矛盾
• 一个总体,指运动全过程。这个总体作为一个对立物,包 含自身和他物的统一,本质的运动就是向对立面转化,以 它的他物形式存在。变化的两个环节构成了整体,整个运 动过程体现了“一分为二”的特征。矛盾关系从内部对立 的形式发展到外部对立的形式。逻辑图为:
解说思维环节的对立统一关系
• 但对比所包含的同一,最初还不完全;每一相对者在本身 中都是总体,这总体才只是一个内在的东西;对比的方面 最初在否定的统一的规定之一中建立;每一方面自己特有 的独立性就是那构成对比形式的东西。因此,它的同一只 是一种关系,每一方面的独立性是落在这种关系之外,亦 即是落在每一方面之内;那种同一和独立存在的反思的统 一还没有呈现,实体也没有呈现。P157
实体性的对比
绝对属性
相对或实在的
因果对比
绝对物的样式
绝对的必然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相互作用
逻辑图解说第三部分现实
内与外两种形式的同一是倒置关系
• 思维和存在两个环节,构成了内与外的两种同一 。知性环节:思维是形式,存在是内容。这是本 体论环节的特点——外部对立。理性环节:作为 纯形式,本质同一,相互倒置。这是认识论环节 的特点——内部一体,层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