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采样点的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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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采样点布设原则

①位置

▲河宽<50m时,只设置一条中泓垂线;

▲河宽50~100m时,在左右近岸有明显水流处各设一条垂线;

▲河宽100~1000m时,设左,中,右三条垂线(中泓,左,右近岸有明显水流处);

▲河宽>1500m时,至少要设置5条等距离的采样垂线

②数量(每条垂线上)

▲当水深≤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设一个采样点;

▲当水深5~10m时,在水面下0.5m处和河底以上0.5m处各设一个采样点;

▲当10~50m,设置3各采样点,即水面下0.5m处一点,河底以上

0.5m处一点,水深1/2处一点

▲当水深>50m时,要酌情增加采样点数目

污水采样

采样的位置应在采样断面的中心,在水深大于1 m时,应在表层下1/4深度处采样,水深小于或等于1 m时,在水深的1/2处采样。

水样采集注意事项

1.分装样品时,必须用水样冲洗三次后再行采样。涮洗用的水样应弃去。以排除可能带来的沾污。但采油的容器不能冲洗。

2.浑浊度、悬浮物等测定用水样,在采集后,应尽快从采样器中放出样品,在装瓶的同时摇动采样器,防止悬浮物在采样器内沉降。非代表性的杂物,如树叶、杆状物等,应从样品中除去。

3.采样时要防止采样现场大气中降尘带来的污染。

4.采样时应避免剧烈搅动水体,任何时候都要避免搅动底质。

5.用采水塑料桶或样品瓶人工直接采集水体表层水样时,采样容器的口部应该面对水流流向。

6.采水器的容积有限,不能一次完成采样时,可以多次采集,将各次采集的水样集装在洗涤干净的大容器(容积大于5L的玻璃瓶或聚乙烯桶)中。样品分装时应充分摇匀。

注意:

A.混匀样品不适宜测定生化需氧量、油类、细菌学指标、硫化物及

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B. 测定生化需氧量、pH值等项目的水样,采样时必须充满样品瓶,

避免残留空气对测定项目的干扰。

C. 测定其他项目的样品瓶,在装取水(或采样后)至少流出占容器

体积10%的空间,一般可装至瓶肩处,以满足分析前样品充分摇匀。

D. 在样品分装和添加保存剂时,应防止操作现场环境可能对样

品的沾污,尤其测定微生物质的样品,更应格外小心,要预防样品瓶塞(或盖)受沾污。

E. 凡需现场测定的项目,应进行现场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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