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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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前提是已与各级领导沟通好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和“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一周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及建设单位有关工期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节点工期目标,并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编制及考核依据。

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程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

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元罚款,无当月(周)计划处罚500元罚款。

3.月进度计划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500元罚款。

(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1.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备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模版(3篇)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模版(3篇)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七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制定和实施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施工安全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领导应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责任分工,并明确责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指导他们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安全知识的传授、安全技能的培养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开展定期的安全练习和演练,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二十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管理的工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采取措施做到施工现场安全可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体系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安全守则、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所有从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开展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监督员,开展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施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文件,合理设置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交通管理制度,设置交通标志、交通警示等设施,保障施工现场交通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源管控制度,对各类危险源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保证消防设备完好,配备消防人员,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作业安全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确保施工作业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防止作业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防尘、防噪、防辐射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第五章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预案。

施工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施工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人员管理1. 上下班制度:1.1 部室人员需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打卡。

1.2 施工现场人员需在早上7:45前、午1:45前到达施工现场。

1.3 现场有施工任务时,不得早退。

1.4 部室人员应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1.5 特殊情况(加班、临时外出)需填写工作联系单,经项目主管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1.6 违反上下班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罚款。

2. 请销假制度:2.1 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2.2 请假前需做好工作交接。

2.3 请假期满及时销假。

2.4 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岗或延迟到岗时,应及时通知工程部长,做好工作调整。

2.5 违反请销假规定者,给予罚款,屡次不改者,考虑清退。

二、图纸审核及工程量计算1. 新图纸下发后,做好收发记录。

2. 根据图纸要求,对工程量进行准确计算。

三、总包管理1. 按合同约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发案具体实施过程进行管理约束。

2. 对施工单位违法合同约定、施工质量不合格、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改正,甚至出具处罚通知。

四、考核管理1. 考核机构由建设中心、计划建设部、监理单位组成。

2. 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施工单位的考核评分标准。

3. 考评内容:管理水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

4. 考核周期:每月的第一天至每月的最后一天。

5. 考核结果上报:每月14日和29日提交当月考核结果。

五、安全目标管理1. 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

2. 制定实施办法,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3. 安全生产目标与企业生产责任制挂钩。

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挂钩。

六、资质管理1.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实施资质管理。

2. 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3. 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资质审批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资质审批和管理。

4. 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活动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3篇)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3篇)

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确保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责任1. 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

2. 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管理知识和技能,并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3. 项目经理应制定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3. 新进入施工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生产设施与器材1. 施工单位应配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与器材,包括消防设备、应急救援设备以及个人防护用具等。

2. 安全生产设施与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设施与器材的使用和维护规范,并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使用培训。

五、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线,明确施工作业区域和安全通道。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高空、高温、高压等危险作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施工作业安全1.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2. 施工作业人员应按照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3. 对于存在的施工作业风险,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七、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

2.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和处理措施,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监理对施工单位管理措施与方案

监理对施工单位管理措施与方案

监理对施工单位管理措施与方案在建筑工地上,监理的角色就像是一个大家闺秀一样,不仅要有着高超的技艺,更要有一颗细腻的心。

说到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那可真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表面上看是合作,但背后可有一番复杂的博弈。

在这其中,管理措施和方案可是至关重要。

你看,监理就像是一个严师,而施工单位呢,像是那些有时候不按套路出牌的学生,得用心去教,不能松懈。

管理措施又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监理给施工单位定下的“规矩”和“标准”,就是让施工方明白,不管你今天是高高兴兴,还是满心烦躁,工地上的每一根钢筋、每一块砖都得照规矩来。

就像你在做饭时,得严格按照食谱来,哪怕你手艺再好,调料放错了,也得“翻车”。

施工单位会觉得这些管理措施有点儿过于死板,觉得监理就是老在“刁难”他们,实际上这是一种对质量和安全的严格把控。

没有这些措施,整个工地就像是没有规则的混战场,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再来说说管理方案。

这玩意儿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今天干什么,明天干什么”这么简单,它是监理对整个施工过程的一个系统安排,是事先就把所有的坑都给填上了,免得在施工过程中出岔子。

很多时候,施工单位会把它当成“形式”,觉得这不过是一个程序,反正最后干了活就好,谁管这些个“空头文件”。

这个管理方案是每个项目的“灵魂”。

它涉及到工期、质量、成本、环境等方方面面,任何一项出了问题,都可能让工期延期,甚至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所以说,监理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这些方案,真的是一针见血,让施工单位在走工地的“迷宫”时,不至于迷路。

有的施工单位还常常把这些措施和方案看得轻飘飘的,心想着反正搞不定也能有办法解决。

但,嘿,事情可没那么简单。

就像打麻将一样,明明手上有好牌,偏偏硬要瞎打,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输的。

管理措施和方案,就是为了避免你手上的牌打得乱七八糟,把一切都理清楚,不让工地上的任何环节出现纰漏。

每一项措施都不是随便制定的,它背后都有深思熟虑的道理。

2024年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2024年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2024年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建筑、市政工程等各类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活动,施工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装饰装修、电力施工等各类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优先考虑使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减少人为操作的风险。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购买必要的劳动安全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确保工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相关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共同推动施工安全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施工现场建立统一的人员进出登记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施工部署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确保员工的生活条件满足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并修复施工现场设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划分施工区域,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和安全培训教育区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的划分明确。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测系统,监测施工现场的粉尘、噪音、振动等有害物质和环境指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和处理施工废弃物和污水,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监理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施办法

监理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施办法

监理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施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一般规定一、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予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的目的,现制定本章程。

二、章程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根据以往的管理经验和工程实际情况。

三、本章程适用于施工承包商的管理,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二章三项控制四、施工单位项目部进驻工地后,要及时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与规章制度,并报监理部审批。

拖延或内容不齐全者,罚款500元。

五、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基本稳定。

人员或队伍的更换须经业主和监理部门同意。

否则,处以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离开现场。

六、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申请报告,要报监理部审批,施工过程中,变更现场平面布置或更改施工方案,除不予认可此工程量外,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七、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完整的证书。

重要材料(钢筋、水泥、设备、管道、阀门等)的生产厂家应遵守施工合同的规定,“三证”齐全(出厂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

批号清晰,与证书一致。

否则将被责令离开现场,并罚款1000元。

八、材料未报监理部见证取样,试验结果视为无效,并罚款500元,在材料复试工作中,偷梁换柱、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一经发现查实,罚款1000元,并追究责任。

九、未经复验和试验的材料将被处以1000元的工程罚款,并承担相关责任。

10、未经设计部门、业主和监理部门同意,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或材料更换的,除责令改正外,并处1000元罚款。

十一、电工、焊工、起重工要持证上岗,证的复印件报监理部备案,现场检查中发现无证工作与持证工作不符的,罚款500元。

十二、工程分包,未经监理部确认,责令撤换,并罚款1000元。

十三、检测仪器、仪表等设备,满足工程质量的质检工作,要求定期检验。

十四、重要工序的重点部位,雨季和冬季施工要订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鲁莽行事者将被罚款1000元。

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机构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管理部门应设立综合管理组、质量管理组、安全生产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3. 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经验,能够胜任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4. 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提升员工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管理制度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程施工按规定进行。

2. 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内容,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检验、质量验收等内容,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5.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施工方案审批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合理、安全与稳妥进行。

四、质量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提高工程质量。

2. 施工单位应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档案,记录施工过程和质量检验资料,便于质量追溯和提升。

4.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评审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发生。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和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各项目部。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安全发展,秉持一切风险皆可控制、一切事故皆可预防的安全理念,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机制。

第四条公司和各项目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或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或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员工享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义务。

工会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严格的安全考核、奖惩机制。

第八条公司鼓励各项目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对在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第九条公司和项目部应分别设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委员会,研究、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接受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垂直领导。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办法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越来越重要。

建设单位是一个项目中的负责人,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及时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整个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本文将介绍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的一些办法和措施。

1. 确定质量标准和要求在项目启动之前,建设单位需要明确项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这是项目安全和质量的基础。

建设单位需要与施工单位一起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并在施工前进行评审和验收。

建设单位还需要明确项目的时间表,确保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作。

2. 指派专人负责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建设单位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小组,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和管理人员组成。

该小组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情况,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进展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还需要与施工单位密切合作,确保按计划进行。

3. 更新和维护项目文件建设单位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记录和归档,包括项目计划、技术指标、施工进度、物料和设备清单、工程质量档案和验收报告等。

这些文件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个全面的项目信息库,帮助其更好地管理和监督施工过程。

4. 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单位也需要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安全措施,包括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等。

此外,建设单位需要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顺利的工作。

5. 采取措施监督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还需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

同时,建设单位还需要在完成各阶段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价和检查。

这些评价和检查可以帮助建设单位全面了解施工单位的工作状况和工程质量,并为下一步的合作提供参考。

6. 指导施工单位解决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还需要扮演一个指导和支援的角色。

对于施工单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设单位可以提供协助和解决方案,帮助施工单位顺利完成工程。

建设部门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部门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部门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介绍本文档旨在规范建设部门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性。

建设部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办法来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行为,保证施工工作的合法合规,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最终实现项目的成功完工。

建设部门的职责建设部门在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时应承担以下职责:1. 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建设部门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合法资格。

2. 监督施工进度:建设部门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不影响项目的进展。

3. 检查施工质量:建设部门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审查施工方案:建设部门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5. 处理工程变更和纠纷:建设部门应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和纠纷,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不影响项目的进行。

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在接受建设部门管理时应承担以下责任: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行为合法合规。

2.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更改。

3. 负责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达到预期要求。

4. 组织好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应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5. 积极配合建设部门的工作: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部门的各项工作,如提供所需资料、接受监督等。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施工单位,建设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建设部门可以给予施工单位警告,要求其立即改正。

2. 罚款: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建设部门可以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规情况而定。

3. 暂停施工:对于严重违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建设部门可以暂停其施工,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范文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范文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一、前言本安全管理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单位,并应严格执行。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1.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2.建设单位应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

3.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沟通交流,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生产控制措施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提交完整的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2.施工单位应保证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施工单位应进行合理的工序计划,确保各工序之间的安全衔接,避免事故的发生。

4.施工单位应对每个工作岗位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

6.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四、责任与处罚1.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3.施工单位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不明确、安全制度不完善、对安全事故处理不力等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职、降职等。

五、奖惩机制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文化建设机制,鼓励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做得好的施工单位,应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3.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和处罚。

六、监督与评估体系1.建设单位应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施工单位的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从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施工风险。

本文将从组织管理、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四个方面,介绍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领导机构甲方应设置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组织和协调。

该机构的角色是指导、监督和评估施工单位的工作,确保施工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1.2 人员配备甲方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要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

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指导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协调和沟通。

1.3 协调工作甲方应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时沟通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确保各方面的信息畅通。

二、人员管理人员是施工单位的核心资源,也是完成工程任务的关键。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人员素质培养甲方应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素质和能力。

特别是对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应进行重点培养,确保他们具备完成工程任务的能力。

2.2 奖惩机制甲方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激励施工单位人员的进取心和工作积极性。

同时,对于施工单位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要进行及时的纠正和惩罚。

2.3 季度评估甲方应每个季度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评估,以期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评估内容应该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技术水平等方面。

三、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施工计划甲方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方法、工期安排和人力物力的配置等。

同时,甲方要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施工计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2 施工过程监控甲方应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监控和检查,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等方面。

施工单位工程部管理办法(3篇)

施工单位工程部管理办法(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单位工程部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障工程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架构1. 工程部负责本单位的工程管理工作,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下设施工管理科、技术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资料管理科等。

2. 各科室职责:(1)施工管理科:负责施工计划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资源配置、施工合同管理等。

(2)技术管理科: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核、技术交底、技术培训、技术革新等。

(3)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安全教育培训等。

(4)资料管理科:负责工程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归档、归档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1. 上下班制度:部室人员按时上下班,按照项目部日常管理办法要求打卡。

如本人负责区域当天有施工任务,早上7:45之前必须赶到施工现场,午1:45之前必须赶到施工现场。

现场如有施工任务,不得早退。

部室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有独立工作的能力,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

2. 请销假制度:有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按照项目部日常管理办法找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请假之前必须做好工作交接。

请假期满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不得提前离岗、延迟到岗。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岗或延迟到岗时必须及时通知工程部长,做好工作调整。

到岗后及时补交请假条。

3. 图纸审核及工程量计算制度:新图纸下发后做好收发记录。

图纸审核由技术管理科负责,确保图纸质量。

工程量计算由施工管理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临时设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四、考核与奖惩1. 对工程部各科室及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

2. 对工作表现优异的科室及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科室及个人给予处罚。

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土建工程施工的单位。

第三条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施工标准,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尊重社会公德。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二、施工组织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配备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并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施工设备、材料应合理存放和使用。

三、施工质量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艺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报告,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四、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的安全防护。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五、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的意见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的意见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的意见
最近,对施工单位的处罚管理办法备受关注。

针对施工单位的处罚,应该依法
合规,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确保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处罚标准的明确性
首先,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应当明确处罚标准,避免模糊不清带来的争议。

对于违规行为,应当有明确的分类和相应的处罚等级,确保处罚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此外,应当特别关注处罚的程序和依据,避免出现处罚不当的情况。

处罚程序的透明性
其次,处罚程序应当具有一定的透明性和公开性,施工单位应该有权知晓处罚
的理由和依据以及上诉的途径。

任何处罚决定都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和正当审查,以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透明的处罚程序也可以借鉴其他行业的最佳实践,以提升处罚管理的效率和公信力。

处罚力度的合理性
此外,处罚力度应当合理,不仅要具有震慑性,还要考虑到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

过重的处罚可能会对施工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达到教育、惩罚和调整的目的。

处罚与奖惩的结合
最后,处罚管理办法应当与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激励和惩戒体系。

对遵守规定、履行责任的施工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赞扬,以激励其树立正确的行为标杆;而对违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确保规范的执行和管理。

综上所述,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的意见包括对处罚标准的明确性、处罚程
序的透明性、处罚力度的合理性以及处罚与奖惩的结合。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地管理处罚,才能促进施工单位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前提是已与各级领导沟通好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和“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一周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及建设单位有关工期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节点工期目标,并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编制及考核依据。

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程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

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元罚款,无当月(周)计划处罚500元罚款。

3.月进度计划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500元罚款。

(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1.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备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

对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二十四、对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第一条、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一、现场管理办法(一)中标监理单位必须响应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合同的有关条款,切实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形成有效的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及办公设备,切实保证人员的到岗率,全面兑现合同约定,有效的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二)在合同监理期内,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工作需要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人员的充足、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对于业主提出的不称职监理人员要求在2日内予以更换,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及工程进展及时向业主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专项报告、监理资料等。

(四)监理单位每周要按已确定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认真研究解决工程问题,记录会议纪要并于例会后2日内将会议纪要上报业主。

(五)监理人员无权向施工单位指定材料或劳务,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及供货商的吃请、送礼、回扣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监理人员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与施工单位串通等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由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应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理人员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内应严格遵守业主规定的有关工作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迟到、离岗、早退、酗酒等,特殊情况应向业主请示;无原因擅自离岗处罚标准为500元/次/人。

(七)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故意拖延,工程资料的签认不得故意拖延,一经发现,对该监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500元/次/人;因上述情况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的,由该监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八)对监理渎职行为的处罚:监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如业主在对工程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明显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而在场监理未发现或视而不见,对该监理机构进行经济处罚,根据问题大小,处罚标准为500-5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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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单位管理实施办法目录一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施工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计划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材料设备进场、审报、审批、样品提交和封样及甲供材料/设备交接管理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技术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质量监控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七工期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九施工技术资料文件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政府管理部门及周边单位...............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一会议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二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条款错误!未指定书签。

施工单位的管理细则一总则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各承包人对发包人合同内承诺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现场管理目标,确保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细则的编制依据是: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有关建筑施工的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与监理、承包人所签定的合同。

3.本细则的现场是指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进行土建、安装、装饰、管线、园林绿化、室外工程、各专业配套工程等所有施工活动的场所。

4.所有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同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本细则规定,认真执行本细则。

本细则为发包人与各承包人签定承包合同的附件。

5.本细则由发包人工程部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同时委托监理公司依照本细则(但不限于此细则),负责对项目的各承包人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和监督。

6.对于一些超出本细则规定的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有因此类行为引发的各项损失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本细则自各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实施,一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8.本细则如果与合同条款冲突或者重复,以合同为准。

9.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将结合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各项新规定以及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同文本,不断修改、补充及完善。

二施工管理1.承包人签定合同后,应及时做好施工准备,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经发包人与监理确认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内组织开工。

2.承包人进场后,三天内提交项目管理架构表、管理人员工作简历、专业技术职称、现场职务、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参加与发包人、监理的见面会,向发包人、监理现场介绍各管理人员,以便今后工作上的联系接洽。

3.承包人进场后三天内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主要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4.承包人进场后十天内提交特殊工种名单、上岗证复印件和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施工人员登记名单(内容包括:身份证号、暂住证号、家庭地址、工种)。

5.承包人法人代表必须书面委托自已公司的项目经理全权支配本项目工程施工中的人、财、物,并在进场后三天内将委托书原件提交发包人和监理。

6.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因故暂离工地,需经发包人同意,暂离超过24小时,应指定代替本人职务的代表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否则按无故离岗处理。

7.承包人的所有文件资料,除了应发包人要求送有关单位外,都必须报送发包人。

8.承包人的项目部经理,如不能主动、积极完成本工程有关合约条款和发包人指令,并造成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令发包人满意者,一经发包人提出,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将其调离本工地。

9.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漠视发包人指令,拒不执行发包人指令,一经发包人提出,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将其调离本工地现场。

10.每周将定期召开由发包人或监理主持的『项目生产例会』,各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请假或由他人代替,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且不得迟到。

11.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由发包人、监理组织的工地巡视及其他有关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

12.施工总平面由总包(土建)单位负责,并在进场10天内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审批通过后,以施工总平面规划为依据,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总包(土建)单位负责施工总平面图的调整、补充和修改,经发包人、监理审定后组织实施,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发包人、总包(土建)单位的意见和指挥。

13.承包人如提请有关现场签证,必须明确事由,附有事由发生依据,相片资料,详列工程数量或用工量及有关计算书,经项目主管工程师签认,项目造价工程师核价,发包人工程部经理复核后签发,事由发生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请现场签证,超过七天视作自愿放弃,发包人可不予认可。

14.总包单位必须免费为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提供办公、仓储场所,并对其安全使用进行管理。

三计划管理1.总包单位进场后一周内将合约范围内总进度计划及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上报发包人、监理审核。

2.承包人每周一上午10:00点前提交三周(上周、本周、下周)滚动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所使用的仪器及机械、设备、物料,有关涉及工程的突发事故及其他一切与工程有关的事项。

3.承包人每月25日上午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及提交过去一个月之工程报告(每月25日下午5:30为计划上报截止时间),含每栋楼工程进度相片以及有关工程事宜。

4.承包人的所有进度计划,都必须遵循总进度控制计划,服从发包人的施工进度协调。

5.承包人若未完成本周、本月计划,应立即提交调整计划,计划中必须阐述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和切实可行的具体补救措施,以保证与总进度计划的节点完成日期一致。

6.按发包人要求和工程施工需要,总包单位须提交包括机电、装修、园林、市政等其他分包商在内的分部、分项、工序交叉专项作业计划。

7.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所有进度计划,都必须遵循总进度计划,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工程部及总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协调。

8.计划的编制必须符合合约总工期及主要节点工期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建设发展总体进度需要对某项或某分部工程提出提前或推迟的要求,分包单位须根据发包人总体意见对总计划或月度计划进行调整以利于发包人对项目工程总体进度的安排.9.总包单位应将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纳入日常管理的工作中,总工期及主要节点工期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施工不力)而得到顺延,总包单位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工期和质量全权负责。

四.材料设备进场、审报、审批、样品提交和封样及甲供材料/设备交接管理1.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在保证正常工程需要的前提下,按发包人和工程要求在30天内提交所有设备/材料呈报计划。

2.按发包人批准后的呈报计划,提交设备/材料样品及资料,供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审核。

3.经审核通过的样品实物进行“封样”,存于发包人“样板间”。

4.材料/设备进场后,经监理、发包人对照“封样”材料检查验收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仓库。

同时提交进场材料/设备合格证、材质证明等资料,不合格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及时清退出现场。

5.经监理、发包人检查验收而进入现场的材料,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私自运出现场或更换。

6.未经监理、发包人检查验收而进入现场的材料,监理、发包人有权令其限时退出现场,费用自负。

7.对于发包人、监理在工程中对乙供材料质量提出异议,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将该材料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相关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方负责;如不合格,承包方必须将该材料进行退场处理并对已使用部分进行彻底处理避免工程存在隐患,同时支付相关复验费用。

8.甲供材料/设备的交接按下列程序执行:1)承包人须提前30天书面呈报甲供材料进场报告。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发包人将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相关承包人。

2)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当场按封样标准验收甲供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及数量,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3)承包人同时接收随甲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产品使用和维修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4)若承包人对甲供材料/设备的外观质量、性能等提出异议,应在两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5)承包人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后,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甲供材料/设备的完整无损和正常使用。

非发包人原因而引发的甲供材料/设备损坏,应由接收单位负责。

五技术管理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制度1)承包人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编制单位的技术、质量、计划、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开工前十天报送发包人、监理审定。

发包人、监理所提出的问题,编制单位应及时修改,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七天内报送发包人、监理重新审定。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发包人、监理审定同意,承包人擅自组织施工实施,发包人、监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工期、费用)等概由承包人自负。

3)重要或特殊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如: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外脚手架、模板工程、冬季施工、门窗安装及防渗漏质量通病防治等方案(措施),并要求提供外墙保温、外贴石材、门窗周边处理、屋面防水等节点、详图或工艺做法方案,报发包人、监理审定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图纸会审制度:1)图纸会审前,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自审,所提疑点和意见,由技术负责人汇总核对后报发包人和监理。

2)各单位图纸自审后,发包人设计管理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会审,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

3)图纸会审中提出问题及处理意见由承包人详细记录,汇总整理成正式文件(图纸会审纪要),由发包人、监理、设计、施工等与会各方会签盖章。

4)图纸会审纪要可作为施工图纸的补充。

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设计单位需要施工图修改的,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补充图,经发包人总工室、工程部同意分发各相关监理、承包人。

2)发包人提出设计修改,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补充图,由发包人总工室、工程部同意后,分发各相关监理、承包人。

3)承包人提出施工图修改,由提出单位技术负责人统一办理技术核定单,经发包人、设计、监理会签后,作为设计图纸的一部分。

4)办理技术核定单流程:提出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核定内容,监理工程师会签,发包人工程部工程师核对,总工室和设计单位会签,发包人主管领导会签后发承包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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