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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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新产品设计和开发的相关管理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新产品、改进(改型)产品的研制过程。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 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190 特性分析
GJB907A 产品质量评审
GJB908A 首件鉴定
GJB1269A 工艺评审
GJB1310A 设计评审
GJB1710A 试制和生产准备状态检查
GJB 1362 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
GJB1406A 质量保证大纲要求
3 术语
3.1 新产品
产品功能指标超出现有技术水平,工艺设备无法保障研制条件,必须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器件(材料)、新设备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产品定义为新产品。新产品含军队、军工单位立项委托研制项目以及公司自筹经费的自研项目。
3.2 改型产品
为满足用户的特殊要求,采用现有技术和工艺,对同类产品进行局部改动但不影响产品原有功能指标的产品定义为改型产品。一般由协议甲方在原型号基础上加小型号。
4 职责
4.1 总经理作为行政指挥系统负责人,负责为产品研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决策涉及经费、周期等重大事项,协调内外有关事项。按文件号《技术文件审签管理规定》批准有关技术文件。
4.2 总工程师作为设计师系统负责人,全面负责产品研制工作,组织设计评审、转阶段评审、设计定型(鉴定)试验大纲评审等。按文件号《技术文件审签管理规定》批准有关技术文件。组织开展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等工作。作为故障报告、分析与纠正措施系统(Fracas)负责人,负责处理研制阶段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
4.3 质量副总经理作为质量师系统负责人,指导XX部做好质量检验、不合格品审理、工艺评审、产品质量评审、首件鉴定、生产装备状态检查等工作。按文件号《技术文件审签要求》批准有关技术文件。
4.4 主设计师负责组织编制《研制任务书》、《技术方案》、《技术状态项清单》、《研制规范》、《产品规范》、《设计定型(鉴定)试验大纲》等。在总工程师指导下,实施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等具体工作。
4.4.1.1 项目经理负责对产品整个研制过程的具体组织管理、协助开展技术协调。
4.5 研发部负责设计和开发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进行设计和开发的策划,确定设计开发的组织和技术的接口、输入、输出、验证、评审,以及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和确认等。同时研发部是可靠性等工程技术应用的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有关的设计和开发输入、输出、评审、验证及确认。
4.6 销售部负责根据市场调研和分析,提供市场信息和新产品动向;负责提交客户使用报告。
4.7 采购部负责所需物料的采购;
4.8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的检验、测试。
4.9 制造部负责产品的加工试制。
4.10 工艺部负责相关工艺文件的编制。
5 工作流程
产品研发一般分方案论证(F)、初样阶段(C)、正样阶段(S)、设计鉴定阶段(D),需
要超越阶段时,项目经理与设计人员填写《研制阶段超越申请单》,总工程师批准。军品项目需军事代表会签。
设计和开发控制流程图(见图1):
图1
5.1 方案论证阶段
5.1.1 设计和开发策划
5.1.1.1 任务来源指产品可追溯性的最初源头,以信息传递单、电子邮件、传真、技术协议、公司研制任务书、公司文件等形式存在。
5.1.1.2 技术协调、沟通和确定包括以下内容:
a)技术协调沟通内容包括:技术性能、功能要求、尺寸和互换要求、环境条件、环境保护、通用的法令和法规要求及与产品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等有关的要求和其它特殊要求;
b)技术要求可通过研制合同、技术协议、传真、会议纪要、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沟通、协调和确认,所有沟通文件均应存档;
c)技术协议签订前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评审,对正式的技术协议书,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补充技术协议内容,应发出技术协调单或补充技术协议,经原签字方同意,并有明确的会签意见,方可生效;
d)在技术协调变更、补充技术协议时发生分歧,应报总经理协调解决。仍有分歧,按合同执行;
e)技术协议的撤消。任何一方提出撤消技术协议时,应正式行文,征得对方同意。
5.1.1.3 研发部应根据与用户沟通确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功能要求、环境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测试性、环境适应性和电磁兼容性的设计要求、顾客的特殊要求,以及用户的隐含要求、公司必须履行的要求、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要求、条件保障要求、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包括类似产品设计和开发的经验、教训、成熟的技术等)及设计和开发所需的其他要求、工艺要求编制《研制任务书》,经批准后作为设计、试制、试验、设计定型(鉴定)工作的依据。
5.1.1.4 主设计师与项目经理共同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应确定:
a)设计开发各阶段的划分及各阶段需开展的设计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分为立项阶段、方案阶段、试样阶段和定型/鉴定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应设置设计评审点,其节点通常设置于本阶段工作完成后转入下阶段之前;设计验证节点设置于试样阶段,在完成试样试制后实施;设计确认节点设置于定型/鉴定阶段,通常在获得顾客试用报告后、在产品正式交付之前实施。《设计开发计划》应明确设计评审、验证和确认的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