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定正式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职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

规定正式版

职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职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为了建立正常的实验实训教学秩序,实现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实训教学是指独立设课的实验实训课和理论课中的实验实训环节,是实现高职培养目标的主体教学之一,也是高职教育办出成效、办出特色的关键。实验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了解科学实验的主要过程和基

本方法,培养学生的观察力、创造力和动手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主动积极的探索精神。实训教学是培养学生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实验实训教学要与理论课教学相辅相成,必须贯彻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理论联系实际等教学原则。

第二条教学计划是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培养专门人才和组织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它体现了学校培养人才的模式和基本要求。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是指导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须根据教学文件和课程的基本要求制定。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实训教学

大纲进行,以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

第三条实验实训教学人员在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指导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精心设计实验实训教学过程,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加强学生的操作技能训练。

第四条加强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管理和领导是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各级管理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和管理理论,借鉴国内外的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坚持深入教学第一线,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探索和改革,努力提高实验实训教学管理水平。

第二章实验实训教学的计划管理

第五条实验实训教学必须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或指导书、项目进度表等教学文件规定的指导下进行,杜绝实验实训教学的随意性。

第六条单独设实验实训课的课程,应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实验实训教学的总学时数。不单独设实验课的课程,应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该课程实验实训教学所占学时数,教学计划制订后,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七条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要是以纲要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实验实训教学指导文件。每门实验实训课均须制定《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未独立开设的实验

课,其《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作为课程教学大纲的子大纲附于教学大纲之中。《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是进行实验实训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要对本课程实验教学总的目的、任务、要求,实验项目的确定(包括选做项目),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考试和评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是组织和检查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或实验实训教材)和考核学生实验实训课成绩的依据。各门实验实训课都应有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没有大纲不能开课。

第八条实验实训教学大纲须经教研室、实训科集体讨论编写经所在系审查后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评议

后报主管院长批准。经主管院长批准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为法定文件,任何部门、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应维护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严肃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应根据实验实训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要对每项实验实训的名称、内容、学时、实验设施、实验方法、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实验结果、数据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选用、自编或改编的实验实训教材,需经教研室讨论报系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为认真实施教学计划,规范实

验实训教学,便于院系对实验实训教学进度的了解与检查,各实验室应认真填写实验实训项目进度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教务处。

第十一条各系实验实训室要按学院统一印制的实验实训记录表逐项填写清楚,尤其是实验项目名称、对应专业和年级、实验要求、实验学时、每组人数、班级人数与指导教师等准确无误逐一填写,并将每周实验实训情况汇总后反馈到教务处。

第十二条每学期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通知单》由各系负责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规定填写,并在前一学期期末下达,由各系认真核对签字后于假前返回教务处一份。各系应根据《实

验实训教学任务通知单》组织有关指导人员认真填写《实验实训授课计划表》(系实训科、教研室、教务处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实验实训、上机训练课表一经下达,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教务处、各系实训科将按课表进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调课,须由指导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实训科同意后办理调课手续,否则按私自串课处理。

第三章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实验实训教学要严格按照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学时或减少,变更实验实训项目。

第十五条教研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

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实训教材(讲义)或实验实训指导书。指导书应包括实验实训目的、要求、实验实训原理、实验实训所用仪器、实验实训步骤和方法、实验实训注意事项、实验实训预习要求、实验实训报告要求等,实验实训指导书应随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变化随时作相应修订。

第十六条实验实训教学人员要按照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和实验实训指导书认真备课,写出指导实验实训讲稿(教案)。每次实验实训课之前,实验实训指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安全设施、备齐实验实训用材料和工具对实验实训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