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宣传奖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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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宣传奖励的规定

1、目的:为宣传企业文化,提高市场知名度,鼓励公司员工及市场经营户踊跃投稿。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刊《缝谷报》及公司其他各类宣传活动。

3、责任者:办公室、企划部,投稿人。

4、程序:

4.1根据公司情况及市场经营户情况建立通讯员队伍,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

对外投稿涉及到公司的信息时需经公司审批。

4.2《缝谷报》稿酬发放的标准:

4.2.1新闻类:100元/1000字;

4.2.2感想类:80元/1000字;

4.2.3推荐、摘录类:30元/1000字;

4.2.4图片类每张20元。

4.2.5产品宣传类除外。

4.3对外宣传奖励标准:

4.3.1被上级采用的稿件的奖励标准:县(市)级120元/篇;地市级200元/篇;省级300元/篇;国家级500元/篇。

4.4稿酬的审批:

4.4.1.每月《缝谷报》出版后,由编辑部根据采用稿件确定稿酬金额,具名造册,分管副总核准,总经理批准。

4.4.2被公司外部刊物采用的稿件需向公司提供刊物的原件及稿件录用单位发出的稿酬等证明(对外投稿时的审批意见)。

4.5稿酬发放:

4.5.1稿酬和奖励统一由编辑部发放到投稿人;

4.5.2稿酬发放的时间:当月采用的稿件,下月发放稿酬。

4.53因特殊需要,非本公司及市场人员组稿宣传我公司的,稿酬另行支付。

4.6如是需要支付版面费才能发表的文章,版面费由投稿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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