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福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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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养老保险
我国于1997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 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 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 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 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 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 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 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三、医疗保险
医疗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 强制性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证 人们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 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 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社会 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的种类和功能
医疗保险有两种,即 • 医疗保险也具有两大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 职能:风险转移和补 医疗保险。社会医疗 偿转移。即把个体身 保险是由国家和企业 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 共同为职工提供的医 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 疗保证的,也就是说, 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 您有了医疗保障后, 成员,用集中起来的 看病的钱,有一部分 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 是用报销的。商业医 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 疗保险是分为重大疾 损失。 病医疗保险和健康长 寿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产生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从医疗 保险起步的。医疗保险始于1883年德国颁布的 《劳工疾病保险法》,其中规定某些行业中工资 少于限额的工人应强制加入医疗保险基金会,基 金会强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应缴纳的基金。这一 法令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制 度的产生。特别是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 后,医疗保险立法进入全面发展时期,这个时期 的立法,不仅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对象、范围、待 遇项目,而且对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服务也进 行了立法规范。目前,所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 中国家都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
员工福利的其他划分
• 一是分为:经济性福利、工时性福利、设施性福 利、娱乐及辅助性福利。 • 二是分为:社会性福利和企业内部福利。社会性 福利通常指国家政府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 性的基本福利制度,像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 育保险、带薪年假、婚丧假等。而企业内部福利 是指企业内部自行设定的一些福利内容:比如旅 游项目、补充养老金、公积金、生日蛋糕、节假 日的津贴、礼物等。 • 三是分为:弹性福利制度,是将上述那些福利的 具体内容分开,在一定范围和价值内根据企业和 员工的具体情况或达成的协议由员工自行选择分 配。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又称老年社会保障,是劳 动者在年老退出岗位以后,保障基本生活 需要的一种制度,是社会保险的一项重要 内容。养老保险所需基金应由国家、企业 和个人三方负担。国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 负担一部分保险费用,企业和个人按工资 总额的不同比例分别向社会保险机构按月 缴纳。被保险人在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及 其他享受待遇的条件时,由社会保险专门 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支付保险待遇。 目前有165个国家进行了有关养老保险立法。
员工福利的构成
• 一般来说,员工福利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等法定计划; (2)企业出资的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人 寿保险、意外及伤残保险等商业保险计划; (3)股权、期权计划; (4)住房、交通、教育培训、带薪休假等其他 福利计划。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 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定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法 定期限
失业人员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 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 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但对有正当理由,如未被告知失业保险 有关权利、因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无 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的,失业 人员可以向经办机构说明情况,并提供 有关证明,经办机构认可后,应当为其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我国员工福利的发展阶段
• 我国企业员工福利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 阶段: 1、统包阶段:在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初期, 员工福利的主要内容几乎囊括了衣食住 行、生老病死等各方面,而福利形式是 以物质为主,包括福利分房、公费医疗、 免费教育等,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或企 业承担。
2、过渡阶段
过渡阶段: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 制转轨的过渡阶段,福利的形式主要是 货币给付,其内容包括各种奖金、津贴、 补贴和救济金等。在这一阶段,从企业 到员工的福利意识明显增强,但传统体 制的惯性还在延续,整个福利体系还未 建立,因此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主要以 货币的形式向员工发放福利。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 按照医疗保险费 用来源的不同, 可以将我国的医 疗保险制度分为 两个时期:一是 国家医疗保险时 期,二是社会医 疗保险时期。
国家医疗保险时期
我国国家医疗保险时期的保险,按不同的对象,又可分为 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机关 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大专院校学生实行的一种医疗保险 制度。我国公费医疗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仅在部分 地区以及某些疾病流行区的范围内重点实行。1952年政务院 颁布了《关于全国人民政府、党派、团体所属事业单位的国 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措施》的规定,自此,便在全国实 行了公费医疗制度。随着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数不断增加,公 费医疗费用呈现较大幅度增长的趋势。1965年10月颁布《关 于改进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规定“享受公 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治病的门诊挂号费和出诊费改由个人缴纳, 不得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1966年以来又相继出台一系 列对药品的限制。1960年规定的不予报销的药品为6种, 1966年时达到102种,1975年达175种,1982年又进一步规定 凡标有“健”字的药品一律不予报销。总之,公费医疗制度 使每个职工不论职位高低、收入多少,凡患疾病者均能享受 免费医疗,解除了职工对疾病的忧虑,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 健康。
第一、职工福利为职工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第二、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第三、可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 第四、福利还可以避税
第二节法定社会保险
法定福利的类型
我国规定的法定社会 保险类型: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 特点: 第一是强制性,即作 为政府行为,由国家立 法强制实施。由国家法 律规定强制特定的主体 参加; 第二是社会互济性,即 按照"大数法则"在社会 的范围内统一筹集基金, 分散风险; 第三是非盈利性,即经 办社会保险的机构不能 为本机构谋取利益。
失业保险手续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 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单位自 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失业保 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实施前尚未参 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单位必须在当地失业 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参加 失业保险。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具体的规 定是,最长为24个月,最短为12个月。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给 付期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满10年的, 给付期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给付 期最长为24个月。对连续工作满一年的 农民合同工,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支付 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 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在劳动年龄以 内有劳动能力,非自愿遭遇失业风险, 收入暂时中断的失业者所给予的社会保 障。
失业保险的特点
1是普遍性。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 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 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 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 利。 2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 强制实施的。 3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 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并且 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自我保障模式
自我保障模式也称强制储蓄模式。这种保险 制度下的保险基金来自企业和劳动者两个方面, 国家不进行投保资助,仅仅给予一定的政策性 优惠。这种社会自我保障的做法,必然要求企 业和劳动者的投保费较高,否则无法得到足够 的基金,因此,必须在经济发展迅速而且水平 也较高的情况下才能实行。世界上只有少数亚 非发展中国家实行这一制度,取得成功的是新 加坡。
3、综合服务阶段
•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货币收入的 边际效用递减,人们更注重生命健康, 注重风险保障。同时,随着现代企业制 度的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逐步引 入企业管理中。因此,这个阶段企业员 工福利的特点是向员工提供服务型的产 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养老金、医疗 保险、旅游、带薪假期等。
员工福利的特点
投保自助型的养老保险模式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投保自助型的养老 保险模式,这是一种由社会共同负担、社会共享 的保险模式。它规定:每一个工薪劳动者和未在职 的普通公民都属于社会保险的参加者和受保对象; 在职的企业员工必须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定期缴纳 社会保险费,不在职的社会成员也必须向社会保 险机构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养老保 险所履行的义务,才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险;同时还 规定:企业也必须按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定期 缴纳保险费。
养老保险的模式
现代老年社会保险制度有三种基本模式: 国家统筹的保险模式、投保资助型的养老保 险模式和自我保障模式。 国家统筹的养老保险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工薪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均可 享受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但国家不向 劳动者本人征收任何老年保险费,老年保险 需要的全部资金,都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 前苏联和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就是 这种方式。
社会医疗保险时期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 问题日益突出,如医疗费国家和企业包得太多,超出国 家生产力水平;缺乏有效的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医疗费 用增长过快;医疗保险覆盖面窄,仅能覆盖全国20%~ 25%的人口;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程度低;企业负担不均; 劳动力流动不畅;医疗服务追求高成本,造成医疗资源 浪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重复建设等等。 自1984年起,在政府的指导下,各地试行了一些小幅 度的改革。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 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由此,我 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社会医 疗保险时期。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社会保 险费的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 就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规 则,加上各种地方的地方政策法规以及试点经验,已经 构成中国医疗保险立法的基本原则和框架。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下简称个人缴费) 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 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 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 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 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其 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 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本决定实 施前参加工作的员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 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 (市)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 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 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 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第八章福利管理
第一节员工福利概述
什么是员工福利?
• 据统计,美国企业为员 企业员工福利(EB), 工所提供的福利与员工 又称员工福利计划 所获得的直接薪酬之间 (Employee Benefit) ,是 的比例大约是30--40左 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 右%。福利 (包括退休 非工资收入的“一揽 福利、健康福利、带薪 子”计划。 休假、实物发放、员工 服务等等)有别于根据 员工的工作时间计算的 薪酬形式
• 我国于1999年1月20 •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日颁布的《失业保险 条件为:所在单位和 条例》规定,企事业 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 义务满1年,非本人 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 意愿中断就业,己办 费,职工按本人工资 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 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要求,同时具备以上 政府提供财政补贴, 三个条件者才有申请 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资格。 和依法纳入失业保险 基金的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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