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美学在工业设计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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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美学在工业设计中的运用
当人类第一次把石头当作做工具时,第一次装饰洞穴设计就开始了。美学对设计的影响是巨大的,谈到美学在工业设计中的运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侧重点。纵观工业设计的发展历程,功能与形式一直是争执不休的话题。兼顾功能与造型对于产品设计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著名工业设计师诺曼提倡要以使用者的角度来思考设计的原则,提醒消费者购买的物品要方便好用,易于理解,这是一种注重功能的设计思维。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对“美”的要求越来越高,虽然“美”并不是设计的唯一属性和最终目的,但就设计成果而言,美的因素却成为考察其优劣程度的标准之一,它让消费者在产品使用中得到情感熏陶和体验享受。
一、工业设计中“美”的形式(美的共性)
18世纪末,由于机器生产的出现,带来了工业生产结构的变化。随着机械化的不断深入,生产工人的工作流程被机器限定,技术水平趋于平均化,使原来融技术与艺术于一身的工作产生了分化。由于固定的设计安排,限制了产品结构形式,在直接生产中消除了一切审美因素。一方面由于技术的限制,一方面由于资本家对产量的追逐,为了利益的最大化,把审美因素从物质生产领域排挤了出去。如今,现代化工业技术的生产方式使工业设计成为全部生产过程的主导环节。它把社会的、经济的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有机地结合起来,人们逐渐注意和改进工业的设计。工业产品不再是单一的功能的综合体,设计为它注入新鲜的血液。
生产领域中的审美形态和审美经验主要表现在技术美、形式美和体验美。技术美,这里技术指的是产品的核心功能,即产品的使用功能、生产产品的材料和加工工艺、使用产品时涉及到的界面关系(如按照按钮、屏幕、语音等提示进行操作)。技术美侧重于理性,是产品设计中理智和推理的思维形态的表现形式;形式美,通常我们说到形式美,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形式美能够将美感与产品与服务中人机结合起来的造型,在视觉、感觉和听觉等属性间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侧重于感性、情感和灵感的艺术思维;体验美,体验美指的是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和谐的人—机—环境关系,合适的人机尺寸及友好温馨的人机界面,亲切的人性化关怀,合理完善的功能,及其外观质量和外观形态表现或传达出一定的信息、表情或情感,在产品的多次同样使用的记忆中所形成的经验,所带来的一种美妙体验。或者说是技术与形式的结合度,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总体审
美体验。在18世纪哲学家鲍姆嘉通(Baumgar-ten)首先提出了美学体验这个词并将其含义改变为感官的满足或感觉上的愉悦,艺术作品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产生的,即为了满足人们感官的感觉。而在这里特指产品本身的在技术、人机理论及形式美学规律等方面的运用,对消费者在心理和生理上的情感体验的提升和挖掘,也就是说产品通过一系列的具体功能效用和人机工程上的易用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以及形式美学规律的探究,使人们在生理和心理感受到的愉悦体验,从而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某种共鸣。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所追求和期待的已由机械的、毫无生气的物质满足过渡到更具有生命情感的体验享受。正如经济学家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摩在《体验经济》一书中指出:体验经济时代已经到来。顾客的需求不仅仅是产品或服务.他们还追求感情与情境的诉求。产品设计美学是探究提高人类生活品质的美学规律,其最终目的是要人类在科技文明的发展和现代工业生产技术不断进步的平台上,自由的生存和发展。设计不仅仅是为了生产、为了“物’的实现,而同时也使人类实现了诸多精神需求且获取了很多美的心理体验。
二、“美”的差异性
就“美”而言,在人们心中这是一个这是一个过分笼统而难以捉摸的词汇。“美”可能是指一种感官的愉悦或是心理上的满足,也可以是一种欣赏心态的流露或者个人趣味的偏好。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也就这个意思。在审美的角度上不同的人是有不同的见解的。男女之间兴趣爱好的差异尚且不说,在同性之间也会因为性格的差异而产生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审美观的不同。这就需要我们设计者在常规美的标准中寻找差异性,工业产品中以汽车设计为例,有的人喜欢直线型的,所以出现了像路虎之类的SUV;而有的人喜欢流线型,因此就出现了法拉利的这一类漂亮的跑车。这两款车无疑都是很好的设计,只不过是使用的人群不同而已。
产品的美不是一种独立自主的存在,而是与接受者或消费者的状况息息相关的。因此,由于接受者或消费者的不同,也会造成审美观的不同。审美活动是一种感受性和创造性相统一的过程。最好的设计来源于自然、宗教、传说、战争等等。因此一个设计师就应该了解自然,了解宗教,了解传说甚至是战争等东西,飞机的设计就是前辈们在用心观察自然,而从鸟类中得到的启示。自然就是人类最好的老师,只有完全不被加工,完全没有被污染的东西才是最好的艺术,而大自然中就拥有着丰富多彩的艺术。只有与自然和谐相处,不断向自然学习,才能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美丽的东西。
三、工业设计师应该如何运用美学
在美学研究中我们需要避免两种倾向:一种是脱离理论的整体联系,把设计整体的审美特性肢解为色彩美、质地美和形式美等等,以色彩和形态的构成理论取代设计美学的研究;另一种是脱离设计实践,用形而上的玄想把设计变成一种美文学。正像一位建筑学家对于英国作家罗斯金的建筑评论说:“罗斯金先生的思想,在幻想艺术的诗歌中飞翔的够高的,但是,它们不能降落到简单的无诗意的构造细部上来。”因为他完全忽视了建筑本身所要求的结构完整性和功能适用性,却专注于建筑表面的某些虚饰。虽然装饰是对美的一种追求,但不能忽视产品的“本职”属性——它是用来干什么的?在欧美工业设计的历史中,功能主义设计理论曾经提出了“实用就是美”的观点,这种门户之见造成过两种不同价值范畴的混淆和理论的简单化。“形式追随功能”还是“形式追随感觉”或“形式追随情感”,反映了不同时代的设计理念和美学主张,但也留下了理论的缺憾和思索的余地。作为设计师,我们应该用理性去思考产品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审美能力对于设计师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说培养和提高审美能力是设计师一生的必修课程。有人说:“设计师的审美能力和创造性,主要是在设计实践中培养和提高的,它不能靠某种书本和知识而取得。”然而,审美作为一种感性和理性相交融的活动,并不局限于对色彩或空间形态感受的精微,还与整个社会的文化底蕴和时代氛围相关联。设计作为社会生产活动的一个环节,不仅是一种技术实践的活动,也是科学和艺术的结合。它更加需要对于科学技术和艺术创作有一种本质的领悟和规律的认识。所以,设计师应该增加自身的文化修养,只有从知识中吸取养分,才能做出好的设计作品服务于大众。
四、总结
设计美学把产品系统与人的关系作为考察的中心,由于人的需要的多层次性,决定了产品功能效用的多层次性。所以任何设计产品都是实用、认知和审美三种功能的复合体。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创作时,从多方面去考虑,不能千篇一律,因循守旧,要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但不能因为一味的追求创新而违背设计美学的规律,在设计实践中,人们会经常发现那些“张冠李戴”,“喧宾夺主”或“画蛇添足”的败笔,就是因为他们违背了设计美学的规律。把美学知识、设计理念与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应对社会的千变万化,才能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中设计出适合这个社会的产品,用产品体现这个社会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