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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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
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建发[2007]114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6.06
【实施日期】2007.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渝建发〔2007〕114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建科[2007]74号)转发你们,按照建设部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市建委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的技术公告(第一、
二、三号)》,把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实心页岩砖与建筑节能工作结合推进。
二、加强对建制镇以上城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建委要加大对
使用实心粘土砖建筑工程项目的处罚力度,对仍在使用实心粘土砖和超限使用实心页岩砖的项目要坚决予以纠正;鼓励推广使用烧结空心砖、混凝土空心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积极推进墙体材料非粘土化,指导、帮助实心砖厂进行空心化改造,引导节能、利废墙体材料产业的发展。
三、开展墙体材料应用情况调查。区县(自治县)建委要摸清本地墙体材料生产应用情况,及时将本地墙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