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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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学科建设管理制度一、引言学科建设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学科的发展方向、教学质量以及学术创新能力。

为了有效管理学科建设,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明确目标和任务学科建设管理制度的第一个要素是明确目标和任务。

学校需要明确学科建设的目标,例如提高学科的教学质量、培养卓越的学科人才等。

同时,学科建设的具体任务也要明确,以确保管理工作有针对性。

三、人员配备与职责学科建设管理制度还要明确人员配备与职责。

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学校应当安排专门的人员来负责学科管理工作,并明确他们的职责,例如负责学科规划、教学评估等。

四、资源保障学科建设需要各种资源的支持,例如教师、教材、教学设施等。

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应明确如何保障这些资源的供给,从而保证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评估机制学科建设的过程需要不断评估,对已有的成果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应明确评估机制的具体内容和评估的频率,以便更好地推动学科建设。

六、激励机制为了积极推进学科建设,学校应当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奖励那些在学科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学生。

这样能够鼓励他们更加努力地投入学科建设的工作。

七、沟通和合作学科建设需要各个相关方的共同努力,包括学校、教师、学生以及业界等。

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应明确如何促进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以便形成合力,推动学科建设的健康发展。

八、国际交流学科建设管理制度也应当考虑到国际交流的问题。

通过与国外优秀学科的交流与合作,可以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和管理制度,提高本校学科的水平。

九、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学科建设管理也应注重信息化建设。

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可以更好地支持学科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十、风险评估和应对在学科建设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风险和挑战。

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如何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应对各种风险,以保证学科建设的稳定进行。

十一、社会责任学科建设不仅仅是为了提升本校的名声和地位,更是为了服务社会、培养人才。

教育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8.20•【文号】教研函[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0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部属各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教研〔2006〕2号)精神和《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通过考核评估、增补和一级学科认定三个阶段,在同行专家评议和我部确定的一级学科认定条件的基础上,审核批准了国家重点学科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一)。

国家重点学科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优质资源,考虑到其建设的长期性和连续性,决定对进入增补阶段且评估结果不太理想的国家重点学科(名单见附件二)给予为期2年的加强建设期,建设期结束后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将保留国家重点学科资格,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国家重点学科资格。

制订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是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建设水平和建设效率的重要保证,有关高等学校应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和国内外学术动态,瞄准国家及区域重大需求,逐一制订各国家重点学科(2007-2010)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写提纲见附件三)。

各国家重点学科制订的建设与发展规划是今后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在2007年11月30日前将规划报我部(研究生司)备案。

为促进学科之间的交流,我部将学科规划汇总成册后,印发有关学校参阅。

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是我部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对加快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建设与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建设与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建设与管理办法为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活跃校园学术氛围,培养学生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为加强学科竞赛的建设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竞赛级别及认定第一条学科竞赛是指各类与学科教学关系密切的竞赛活动。

我校学科竞赛级别分为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五级。

第二条国际级学科竞赛一般具有全球影响、多国高校参赛的学科竞赛。

国家级学科竞赛一般指教育部等主办的具有全国影响的高校广泛参与的学科竞赛。

省部级学科竞赛一般指市教委等主办的具有区域影响的多所高校参与的学科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指学校主办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院级学科竞赛指学院主办的全院性学科竞赛。

第三条新申请认定为国家级及以上的竞赛,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对专业建设、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2)一般应由教育部(或下属的一级学会)、教指委、行业协会等牵头组织,并成功举办3届以上;(3)本校学生至少参加过两届,并取得过二等奖及以上的成绩;(4)具有全国/全球影响力且获得国内水平相当高校或学科专业的认可;(5)一般应有省部级选拔赛或赛区选拔赛。

第四条学校认定为省部级的竞赛,一般只包括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竞赛和学校认定为国家级及以上竞赛的省部级选拔赛或赛区选拔赛。

第五条学科竞赛级别的认定由学校综合考虑社会影响、主办单位、竞赛水平、其他同类高校认定情况等因素,由承办竞赛的学院申请,教务处统一组织认定。

第二章竞赛项目建设第六条学科竞赛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学校的特色与优势、学科与专业特点,重点建设部分影响力广泛,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促进作用的学科竞赛。

鼓励把学科竞赛体系固化到人才培养方案中。

第七条学科竞赛项目建设实行教学副院长牵头的学院负责制,由承办学院制订建设规划并负责具体建设。

原则上每个学院建设的重点学科竞赛项目不超过5个。

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工程管理条例〔讨论稿〕为进一步标准我校教学改革工程的管理工作,促进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持久开展,提高我校教学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改工程的立项与审批教改工程分为校级一般工程、校级重点工程、部市级及以上工程三级进行立项管理。

1.校级一般工程的立项各学院根据学校教改立项指南,并根据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组织本学院校级一般教改工程的申报立项工作,由学院经过一定机构〔学院组织〕的评审后,批准立项,并按附表的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2.校级重点工程的立项〔1〕校级重点工程的申报①.按照学校的教改立项指南,各学院通过整合校级一般工程进行申报。

②.校级重点教改工程需经过学校专家组的评审前方能立项。

③.两个以上学院联合研究的工程,必须由一个学院作为牵头单位。

④.校级重点教改工程须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工程申请表?一式3份,按规定时间交教务处。

〔2〕校级重点教改工程的评审①.教务处负责组织教改工程立项专家组,对申报的工程进行论证、评审、遴选〔必要时对立项申请提出修改意见〕。

②.校级重点教改工程的评审标准:●申报工程原那么上符合学校教改立项指南的要求。

●工程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明确,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借鉴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方法,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

●研究思路清晰,注重实证研究和调查研究方法的运用,坚持理论研究、改革建设和实践相结合的原那么,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边建设。

●研究方案及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研究成果具体可测、有实践意义。

●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具有较雄厚的研究根底。

工程执行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为某一教学领域的带头人。

●学院能够为工程顺利完成提供优惠政策和条件保障。

●经费预算合理。

③.专家组完成对申报工程的评审后,由教务处负责汇总评审意见,将评审结果报校主管领导批准。

④.批准立项的工程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教学与改革工程任务书?一式三份,由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

为了严格课程管理,加强教学,促进研究生优良学风建设,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制定《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规定》。

一、课程设置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非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

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学位课应基本稳定。

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研究生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内容等须由所属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核,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实施。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

学分计算方法为:一般以16学时为1学分。

学位课程原则上每门2学分,非学位课程1-2学分。

二、课程组织与管理每学期第十周前后,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本学院教学执行计划,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后,编写下学期的课程目录。

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开出课程或需要更换任课教师,须由开课单位写明原因,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

未列入培养方案而需为研究生开出的课程为新开课程,其内容应能反映学科最新成果和发展前沿。

开设新课应填写《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新开课程审批表》,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学院对授课内容进行认真审查,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列入下一学期的开课目录。

全校性公共课、基础课的分班与上课安排由研究生院会同开课学院负责;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

研究生课程每学期分上、下两段安排:上段为1至11周,下段为12至21周。

课程安排一般应集中在一个阶段内完成。

非学位课如学生选课人数少于5人时,应延期至下一个学期,下一个学期当该课程的选课人数达到规定数量方可开课;连续两年无人选修或不能开出的课程,则取消该课程,以后若需开设按新开课程办理。

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日常管理、检查、评估工作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负责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抽查。

学期末学院应提交教学检查情况的报告和相应材料。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及教辅编制计算办法-北京交通大学教务处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及教辅编制计算办法-北京交通大学教务处
N j n管j n建j n教j
三、本科教学的教辅编制
第六条 全校实验教学教辅总编制:L=L 管 + L 建 + L 教
其中:L 管——实验室管理编制,占总教辅编制的 25%
L 建——实验室建设编制,一般不超过 5%
L 教——实验教学编制
第七条 实验室管理编制(L 管)
m
L管

L
j 1 管j
n
T理j (ti 1 2 3 4 5 )
i 1
其中:ti ——某一门课程的计划课时数; n ——某学院承担的理论教学课程数; 1——合班系数。30 人以下为 1.00;31~180 人,每增加 10 人增加 0.05 系数;180 人以上,每增加 15 人增加 0.05 系数;(阶梯
4——职称系数。助教 0.8,讲师 1.0,副教授 1.15,教授 1.3;优 秀主讲教师 1.4,优秀主讲教授和示范课提名教师 1.6,示范
课教师 1.7,教学名师 2.0。
5——教材和讲课语言系数。采用英文原版教材,部分英语讲授 1.3; 完全英语讲授 2.0(英语、科技英语和专业英语课除外)。
Tb n w k
式中:n ——参加毕业设计学生人数;
w ——计划周数;
k ——每周每人折合课时数,工科专业取 1.0,其他专业取 0.7。
(2)课程设计教学编制
m
Tk 0.5 (wi ki )
i 1
式中:m —— 课程设计个数; wi —— 课程设计计划周数; ki —— 参加课程设计的学生人数。
(3)实习教学编制
m
Ts (wi k1 k2 )
i 1
式中:wi ——某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周数; k1 —— 每个实习周折合课时数,校内每周按 10 学时计,校外每周 按 15 学时计; k2 —— 合班系数。1 个班为 1.0,2 个班及以上,每增加一个班增加 系数 0.5;

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讨论稿)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改项目经费划拨1校级教改项目(1)校级一般项目由学校支持的经费由学校给各学院统一核拨,由学院支持的经费,从学院教学业务费划拨。

(2)校级重点项目按照立项审批时批准的额度从学校划拨经费。

2.部市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北京市、教育部以及其它有关部委下达的部、市级及国家级教学改革牵头或主持项目,视项目的重要程度酌情配套。

一般情况下,根据上级拨款额度,学校按1:0.5~1:1比例配套经费。

(2)北京市、教育部以及其它有关部委下达的部、市级及国家级教学改革主持的经费自筹项目,视项目重要程度酌情资助。

(3)部、市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参加项目,一般情况下,学校不予配套经费。

(4)多院校合作的横向参加项目,一般情况下,学校不予配套经费。

二.教改项目经费管理1.部市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和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的研究经费由教务处统一设立独立项目号,核发经费本。

校级一般项目,根据各学院上报教务处的立项清单,由教务处统一核发经费本。

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教改经费的使用应符合财务制度,经费按计划支出,不得超支。

2.经费本是在校内使用经费的凭证,由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并及时登记收支金额。

项目负责人更换应及时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3. 学院结合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对项目组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监督,教务处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目标管理。

经检查不能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工作、将本项目经费挪作他用或违反财经纪律的,教务处有权暂缓和停止经费使用,并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4. 教改经费支出范围:(1)直接提取现金部分:●劳务费:部市级及以上项目上级拨款提取比例不超过30%,校级配套款和校级教改项目的校拨款提取比例不超过15%。

由学院统拨事业费支持且由教务处统一核发教改经费本的经费,提取比例为10%。

●外协费、咨询评审费(仅限部市级及以上项目):咨询费和评审费不超过15%。

北京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教职工承担更多国家、企事业、团体等各类科研项目,提高我校科研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平台、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加快我校研究型大学的建设步伐;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规范化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时按质完成,取得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依据国家及有关部、省(市)、行业、委托单位等相关科研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以北京交通大学名义获得资金资助并签订合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类型的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纵向项目是从各部委、省市等政府机构获得的项目;横向项目是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渠道获得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是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科研工作质量的关键,包括立项管理、实施管理、结题管理等3个部分。

第四条项目管理实行学校及二级单位分级管理下的项目负责人制。

学校科学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是代表学校进行科研项目管理的行政机构,负责全校项目的培育、指导、审查、组织、监督、协调等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论证、检查、保障等工作;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项目来源单位有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其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六条项目立项分为申请、审核、签约3个阶段。

第七条申请项目组填报北京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立项审批表(见附表1),并向所在二级单位申请;平台式团队的固定成员申请时还应征得平台或团队负责人的审批。

第八条审核(一)二级单位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进行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1.学术道德、学术诚信存在问题的人员;2.近两年内所承担的项目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3.近两年内所承担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纠纷的;4.近两年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检查的;5.近两年内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结题的;6.近两年内承担的涉密项目造成泄密事故的。

北京交通大学章程(2021最新版)

北京交通大学章程(2021最新版)

北京交通大学章程(2021最新版)序言北京交通大学前身是1909年创办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是中国近代铁路管理、电信教育的发祥地。

作为交通大学三个源头之一,其历史可追溯到1896年,与南洋公学、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等有深厚的历史渊源。

1923年用名北京交通大学。

1950年更名为北方交通大学,隶属铁道部,校名由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

1952年经院系调整更名为北京铁道学院,1970年恢复使用北方交通大学校名。

1997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000年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由铁道部划归教育部管理。

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

学校以建成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继承发扬“饮水思源、爱国荣校”的传统,秉承“知行”校训,保持交通特色,以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引领科技进步为己任,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栋梁之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民主管理,保障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为BJTU。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经举办者批准,学校可视发展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实施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法人,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政策,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

第六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党委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专职科研队伍的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专职科研队伍的管理办法(试行)

校人发[2012]16号 陈 峰关于关于印发印发印发《《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加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的关于加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试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加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2012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主题词主题词::队伍建设队伍建设 专职科研人员专职科研人员 实施意见实施意见 通知通知 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110份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加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加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试行为贯彻落实《北京交通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建设一支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和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对接国家、行业、地方重大战略需求,持续稳定地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重要建设任务,产生一批高水平创新成果,不断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明确队伍建设目标提高认识,,明确队伍建设目标一、提高认识1.提高认识。

建设一支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是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支撑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必然选择,是高校提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内在需要。

同时也有利于发挥科研特长教师的优势,从而实现高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教师队伍多轨道发展。

2.明确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按照“团队导向、按需设岗、灵活聘用、明确职责、合同管理”思路,吸引一批教师转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努力建设一支300人左右的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形成一批对接重大战略需求的高层次科研创新团队,产生一批重大科研创新成果。

完善政策机制,,吸引现有人员转聘二、完善政策机制1.因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要建设任务,聘期内需要将主要精力投入到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中去,难以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可自愿申请聘任专职科研系列岗位。

同时,为支持科研团队建设,学校鼓励在实质性科研团队中,按需设置专职科研系列岗位,吸引科研能力强的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长期专职从事科研工作。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务处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务处

附件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质量,调动教师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指导工作的积极性,构建鼓励先进、示范带动的激励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1.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应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和学科素养,熟悉所指导的课题内容,并实际参加指导工作;2. 在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精神;3.积极配合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等工作;4. 定期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进行指导,指导方法适当,水平较高;5. 除新设专业外,一般应参加过三届毕业生的论文(设计)指导工作;6. 凡申报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者,当年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中有一篇以上(含一篇)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其论文应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学术要求,无抄袭、剽窃行为。

(二)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1.有丰富的教学和临床经验,具备本专业实际工作能力,熟悉实习大纲,实际指导学生毕业实习,本学年学生评价优秀。

2.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重学生“三基”训练、人文素养和沟通交流能力的培养。

3.积极配合学院主动开展毕业实习带教,执行毕业实习相关规定。

凡申报毕业论文(设计)或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者,过去3年教学过程中无教学事故。

二、名额分配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总数的5%;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不超过当年临床毕业实习学生数的2%。

三、评选程序(一)个人申请:每年春季学期第18周之前,由指导教师个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并填写《兰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或《兰州大学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2)。

北京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2008年12月25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科建设工作,规范学科建设的管理,提高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和《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以学科方向为基础,以学科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科学研究为载体,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优势学科发展壮大,特色学科与时俱进,新兴交叉学科异峰突起,基础学科重点突破,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学科建设体系第三条加强学科建设工作,构建由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重点学科和其他学科组成的学科建设体系。

第四条国家级重点学科要以国际先进水平为努力方向,以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为参照,不断开拓创新,更新学科内涵,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主流方向。

第五条省部级重点学科要以国内先进水平为努力方向,以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为参照,努力增强学科实力,以建成国家重点学科为目标。

第六条校级重点学科要以行业或区域先进水平为努力方向,以同类型省部级重点学科为参照,以建成省部级重点学科为目标。

第七条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的申报与建设按教育部、北京市和有关部委的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1.在国内相关领域中有较强的优势和特色,某些方向接近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先进水平,已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国内学科前沿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3.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4.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任务,能开出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主要课程,能结合实际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有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有学术造诣深、教书育人好、组织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有结构比较合理、活力较强的学术队伍,至少有教授3人、副教授3-5人;6.基本具备学科发展需要的实验室和科研工作条件,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基础。

北京交通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主体内容,课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为了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建设的目标第二条课程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根据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加强课程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加强课程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不断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章课程建设负责人第三条每门课程均应设置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建设负责人应由较高水平的教师担当。

课程建设负责人要制订本课程的建设规划,并具体负责课程的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课程建设负责人应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最新学术成果、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及应用情况,组织开展教学内容优化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建设。

第四章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课程建设要有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和较高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的学术带头人。

第六条课程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合理确定教学内容,建设教学基本文件,包括中英文课程教学大纲、中英文课程简介、教学日历、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包括习题集(习题库)、试题集(试题库)、电子课件及其它教学资料等),应积极使用学校课程平台向学生公开相关教学材料。

教材应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要求选用优秀教材。

第七条课程要不断加强课堂教学建设与改革,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念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养成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的习惯。

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和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因课制宜选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根据学生学习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

第八条重视课程实践环节建设,合理利用校内外的教学资源,鼓励企业教师参与实践类课程的建设与指导工作。

第九条重视科研融入教学,教师要在教学活动中将与课程相关的科研成果传授给学生,启发研究兴趣和批判性思维,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前沿问题和本质问题,实现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结合,使学生体验学术活动的一般过程。

《北京交通大学人才引进与师资补充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人才引进与师资补充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之‎一《北京交通大‎学人才引进‎与师资补充‎管理办法》目录一、文件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人才引进与‎师资补充的‎涵义与区别‎.............................................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人才引进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条件简‎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师资补充的‎基本条件与‎政策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选聘程序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人才引进相‎关待遇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师资补充相‎关待遇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常见问题解‎答....................................................................................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文件的适用‎范围文件适用于‎引进聘用到‎教师岗位的‎人员,并且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属于事业编‎制。

对于其他专‎技岗位、管理岗位、非事业编制‎岗位等另有‎相关办法。

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华航校发〔2010〕74号,2010年7月29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建设是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一项根本性战略任务,是高校不断增强办学实力、体现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证学校学科建设计划的完成和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以学科方向为基础,以学科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科学研究为载体,以平台建设为依托,紧密结合航天、区域经济建设的需求,以应用技术研究为主要发展方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之路,有计划、分层次、分步骤地重点建设一批具有一定优势、特色和发展潜力的学科,带动相关学科的发展,创造出显示性成果,整体提升学校的学科水平和社会声誉,并为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含省级重点发展学科,下同)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以及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专业硕士点,下同)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条学校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学术成就,包括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研究成果、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二是学科建设水平,包括制定并实施学科发展规划、凝炼学科方向、突出学科特色、汇聚学科队伍、争取科研项目、构筑学科基地。

第二章学科建设体系与建设目标第四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的建设体系按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校级学科建设体系由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二者为校级重点学科序列,简称校级重点学科,下同)和一般学科组成。

第五条省级重点发展学科通过建设,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和知名度,取得较高水平的显示性科研成果,逐步具备申报省级重点学科的实力,争创硕士点并为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做准备.第六条校级重点学科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航天工业需要,突出行业与航天特色,以学科梯队建设、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高为主要建设重点,重点突出1-2个学科方向,取得较高水平的显示性科研成果,逐步具备申报省级重点学科的实力,争取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硕士点基本条件,积极争创硕士点并为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做准备。

北京交通大学优质课程认证和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优质课程认证和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优质课程认证和管理办法北京交通大学院(系)、部、处文件发文编号:教通96号签发人:张有根北京交通大学优质课程认证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创新型国家的发展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本科教学工程”,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以课程建设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建设一批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二、优质课程的内涵第二条优质课程应有一支优秀的教学团队和一批高水平的教学资源,教学内容领先、教学环节完备、教学过程组织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基础类课程强调对学生课内外学习过程的指导与监控,采取诸如配备助教、加强习题课和辅导答疑、增加习题量、全面批改作业、加大平时考核力度等方式,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课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专业类课程还特别强调采用启发式、研究式、问题式、案例式、研讨式等研究性教学模式,增大对学生课后研读文献资料、撰写读书 1 报告、完成课程设计等多种形式考核,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研究的能力。

三、优质课程建设规范第三条教学团队优质课程应具有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课程负责人应教学科研水平高的教授、副教授担任。

专业类课程一般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科研经历的教授、副教授担任主讲教师,无该课程专业方向科研经历的教师原则上不得担任优质专业类课程的主讲教师。

基础类课程应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

青年教师应助课、听课一轮以上,试讲通过且教学效果良好方可担任主讲教师。

教学团队应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并注重对青年教师授课能力的培养。

第四条教学内容与教材优质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完成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能够恰当地将学科发展前沿知识和技术融入到课堂教学中,不断充实更新教学内容。

任课教师要为学生推荐先进的教材和配套教学5 务处。

第十条评审工作1、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的优质课程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要求对课程负责人进行答辩。

北京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北京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并向市教委提交自评报告和验收申请,市教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 二方机构进行期末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 不合格),根据建设成效和评价结果,动态调整下一周期的支持 力度和范围。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双一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建设目标达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十八条 "双一流"建设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公 开,及时将建设进展、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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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流专业;引导高校以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为引领,辐射带动 相关学科专业水平提升,形成重点明确、层次清晰、结构协调、 互为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
展。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 "双一流"建设实行项目管理,按照"分类指导、 突出重点、平等竞争、动态发展"的原则进行建设。建设周期一 般为五年。
~t京高校 Aj击大学和-j商学来自建设管理事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
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远知)) (国发[2 015 J 64 号)和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
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远去口)) (京发[2 018 J 12 号)精神,
第五章附贝 IJ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教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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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13 日印发
市教委报告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已
第九条各建设学科专业是"双一流"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要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与发展机遇罗制订本学科专业建设 规划?组织落实本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 平台建设、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制订本学科专业建设资 金使用方案并负责实施,确保完成建设目标;接受管理部门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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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2008年12月25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科建设工作,规范学科建设的管理,提高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和《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以学科方向为基础,以学科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科学研究为载体,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优势学科发展壮大,特色学科与时俱进,新兴交叉学科异峰突起,基础学科重点突破,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学科建设体系
第三条加强学科建设工作,构建由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重点学科和其他学科组成的学科建设体系。

第四条国家级重点学科要以国际先进水平为努力方向,以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为参照,不断开拓创新,更新学科内涵,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主流方向。

第五条省部级重点学科要以国内先进水平为努力方向,以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为参照,努力增强学科实力,以建成国家重点学科为目标。

第六条校级重点学科要以行业或区域先进水平为努力方向,以同类型省部级重点学科为参照,以建成省部级重点学科为目标。

第七条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的申报与建设按教育
部、北京市和有关部委的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
1.在国内相关领域中有较强的优势和特色,某些方向接近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先进水平,已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2.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国内学科前沿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4.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任务,能开出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主要课程,能结合实际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有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5.有学术造诣深、教书育人好、组织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有结构比较合理、活力较强的学术队伍,至少有教授3人、副教授3-5人;
6.基本具备学科发展需要的实验室和科研工作条件,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基础。

第九条校级重点学科一般按二级学科设立,校级重点学科由各学院申请,学校组织评审和审批。

第十条其他学科,要以建成校级重点学科为目标,学校将优先支持紧密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并有一定基础的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学科建设实行学校、学院和学科三级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担任组长,相关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研究生院、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计财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科建设办公室(简称“学科办”)设在研究生院。

第十三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学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完善学科建设相关管理办法和政策,制定全校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中期检查、评估及验收。

学科办负责组织实施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和全校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第十四条各学院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科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本学院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负责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的审核与监督,协助学校做好本学院学科建设的检查与评估等。

学院院长是学院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学科责任教授制度,设立学科责任教授岗。

学科责任教授要认真履行与各学院签订的《岗位任务书》所规定的岗位职责、任期目标和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学校成立由国内外相关学科知名专家组成的学科建设咨询委员会,作为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参谋机构,参与学校学科建设项目评估、验收工作以及学科建设其它重要事项的审议等,为学校学科建设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

第四章学科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七条学科建设实行立项建设制度,学科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第十八条《北京交通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和《北京交通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作为学科建设项目实施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如确需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校学科建设领
导小组批准。

第五章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九条学科建设经费包括政府财政拨款、学校拨款和学院与学科配套经费及其它渠道筹集到的经费。

学科建设经费严格按照国家、学校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与管理。

学科建设经费实行专项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行经费投入分担机制,原则上学院和学科自筹的经费不低于建设项目总经费的30%。

第二十一条学科建设经费采取按年度拨付、项目负责人负责使用管理、学院监督的方式进行管理。

各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经学院审核并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

因故调整或修改年度计划者,需向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提交计划变更报告,说明变更理由及其内容,经批准后按新计划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接受计财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若发现不按规定使用经费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学科建设项目的考核与验收
第二十三条学校依据《北京交通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和《北京交通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对学科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考核验收工作由学科办组织进行,重点考核标志性成果、各阶段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效。

学科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学科竞争。

对发展方向正确,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适当加大经费资助力度。

对未完成建设项目计划且差距较大的学科,暂停经费资助,经整改后,方可重新申报立项。

第二十四条学科建设成果归学校所有,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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