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交通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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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交通费管理办法
1、为加强差旅费管理,规范和统一差旅费开支项目和标准,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与必要的原则,确保出差基本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到其工作单位常驻地以外的地方出差而发生的住宿费、城际间交通费、出差伙食补助费。
3、差旅费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原则:要严格控制出
差规模,对必须安排出差的,要尽量减少出差时间、人数和次数。尽量利用现代办公手段,以电子信息传输、传真、文件等方式代替公派人员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
4、“费用双控”原则:公司对各部门既控制差旅费标
准,又控制部门经费总额。
5、差旅费用标准:
6 、住宿费实行“限额控制、据实报销”,根据员工出
差实际住宿天数和分类标准计算限额,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7、宴请客户需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如果出差人员与客户一同就餐不得另行报销伙食补助;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
销相关费用。
8、出差人员外出参加会议的,凭会议通知等据实报销会议费,会议期间住宿费和按标准报销伙食补助及交通费;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的,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
9、超标住宿费和伙食费,超标部分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人员)需报销的,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销;(各项目部)由项目主管审批后报销,否则自行承担。
10、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可以按标准乘坐轮船、长途汽车、火车、高铁列车等交通工具;但因工作需要必须乘飞机或越席乘坐轮船、火车的,事前必须征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事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报销。
11、夜间(当日20:00到次日7:00,下同)连续乘坐六个小时及以上;或连续乘坐在十二个小时及以上的,可乘坐火车同席卧辅。凡不属此规定范围乘坐卧铺均属超标乘坐。
12、员工应合理选择出差线路,其乘坐的交通工具必须是起始地点与出差目的地之间最短里程。
13、未经事前审批,越席、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可直接凭超标准乘坐的票据,按照允许乘坐交通工具之标准限额报销相应的交通费用,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14、符合乘坐飞机和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出差人员限每人每次报销1份意外伤害保险。
15、员工因私事回家不能报销交通住宿费,所有员工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发生出租车费,报销需经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报销,个项目由项目主管审批后报销。
16、伙食补助费按照标准实行包干制,其计发按员工出差出发当日起至返回之日的实际天数计算。出差不足6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当天能返回的,不执行出差补助,凭实际发生的汽车票报销往返交通费。
17、市内交通费凭出差地有效乘车票据据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出差不予报销;批准乘坐飞机者乘坐的往返机场专线客车费用,可凭据报销。
18、出差补助费计发按员工出差出发当日起至返回之日的实际天数计算。凡符合差旅费报销条件的,不分途中和停留期间,均可以报销出差补助费。
19、员工借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车、船费,超支部分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据实报销,不报销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
20、员工因工负伤,经批准转外地就医,如因医院临床所限,入院前观察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转外地治疗所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由个人自理。
21、凡经批准,在异地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学习班的(学历培训除外),往返路途按出差办理,住宿费按出差标准执行,会议、学习期间不再计发出差伙食补助费。
22、员工报销差旅费必须提交:经批准、按规定要求,据实填写和没有涂改痕迹的出差证明;符合规定的住宿费发票及乘坐各种交通工具的票证等原始凭证。
23、财务部门应对报销人提供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规定性和逻辑性审核,主要内容有:住宿费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出差行走线路的选择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乘坐的各种交通工具票证上载明的时间以及与住宿发票上载明的时间是否吻合等。
24、本办法自颁布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