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颂 作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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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慈(1795 - 1821),英国浪漫派诗人。生于伦敦。父母早逝,由外祖母抚养。曾学医,并考得内科医生执照,但很快放弃医学,专心从事文学创作。1816年在亨特主编的《检察者》先后刊载十四行诗《孤寂》和《初读查普译荷马史诗》。1817年出版第一部诗集,其中有《睡眠与诗》等佳篇。1818年在照料患肺病的弟弟托姆期间写成取材薄伽丘《十日谈》的叙事诗《伊萨贝拉》。同年5月发表《恩底弥翁》,长诗描写希腊神话中月亮女神与凡人恩底弥翁相爱的故事。

因他与亨特关系甚密,长诗受到反对亨特的三家杂志的攻击,但他自信死后“定能名居英国诗人之列”,遂开始写作以希腊神话中新、旧神争斗为题材的史诗《许佩里翁》。1819年写成长诗《圣爱格尼斯之歌》,表达了对弟弟托姆去世的哀悼和对与女友芳妮·布劳恩关系的忧虑,同时写出《夜莺》、《心灵》、《哀感》、《希腊古瓮》、《梦》、《无情的美人》、《灿烂的星,愿我能似你永在》、《秋颂》等一系列优秀诗篇,并开始写作以蛇化美女的神话为题材的抒情诗《莱米亚》,与布朗合写剧本《奥托大帝》。他的诗以?意和色彩表现感觉,对后来的诗人,包括唯美主义和意象派诗人产生过很大影响。

1818年,济慈23岁。那年,诗人患上了肺痨,同时诗人还处于和

范妮·布恩小姐的热恋中。正如诗人自己说的,他常常想的两件事就是爱情的甜蜜和自己死去的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诗人情绪激昂,心中充满着悲愤和对生命的渴望。在一个深沉的夜晚,在浓密的树枝下,在鸟儿嘹亮的歌声中,诗人一口气写下了这首8节80多行的《夜莺颂》。

在《夜莺颂》中,诗人的着眼点不在夜莺本身,而是着力于抒写由莺啼诱发而出的想象与幻想的色彩,并从对立冲突中充分展示了诗人听到莺歌时的内在心境。

《夜莺颂》八节,每节十行。开篇诗人即展开了两个意象的交叉,一是诗人的“心痛”,二是夜莺的“欢欣”。病魔缠身的诗人听到夜莺充满生命活力的被剥夺,“心痛”得觉要沉入遗忘一切的河流,同时又为夜莺的“欢欣”所感染——那林泽仙子在绿荫中无羁无绊,自由欢快地生活,令诗人倾慕,生活是多么的珍贵和甜美啊!这种苦中之乐表露了诗人对生活的挚爱之深,对旺盛生命力的景仰。带着这份深情,诗人变异了常人眼里的飞禽,莺啼

妖柔是在向他歌咏阳光和百花,或是向他讲述如梦年华的童年呢?夜莺将象征着什么被诗人所追求。因此第二节,诗人进入了渴望的想象,他想象饮下醇酒后沉醉于“绿色之邦” 看到“花神”舞蹈,听到恋歌和阳光温暖的笑声。这一切自然是诗人现实生活中所不丰硕的,那是夜莺生活的国度吧!故而诗人祈求畅饮充满了鲜红的灵感之泉“幻化为夜莺”悄然离开尘寰(觅到一个生之安宁的福地)去幽暗的林中隐没。这儿似乎暗示了“死”的意象。然而,这儿的“死”在诗人看来不过是以接近生之富地和最美妙的瞬间,是一种对不堪承受的浊世的解脱--因为诗人向夜莺如是说:

远远地、远远地隐没,让我忘掉你在树叶间从不知道的一切/忘记这

疲劳、热病和焦躁/这使人对坐而悲叹的世界/在这里,青春苍白、消瘦、死亡/而“瘫痪”有几根白发在摇摆/在这里,稍一思索就充满了/忧伤和灰暗的绝望/而“美”保持不住明眸的光彩/新生的爱情活不到明天就枯凋。

这每行诗句,都深深打上了诗人不幸生活的印记。透过它,我们不能不想到诗人的苦难生涯:他从小体弱多病,情感强烈,不曾享有一般孩子的快乐。九岁时,做马夫的父亲从马背上摔下而死,十四岁时,肺结核夺走了正当壮年的母亲,接着是抚养他兄妹四人的外公、外婆相继去世的珍贵来与他相依为命的弟弟汤姆又惨死在他的怀抱;他自己亦将成为牺牲品。他痛感“生命不过是瞬息”(《诗与睡》),死的胁迫使他在散步时都会想到自己“死的时间”,尤其难以忍受的是他还发现自己对范妮的爱只是无望的追求,而自己的诗歌又几乎到处遭嘲笑与抨击,他亲眼目睹了那么多美好

生命的谢世,还要目睹自己诗歌与爱情的死亡么?(当然这些怨诉的诗句绝不仅仅是诗人的自况,它概括了更为深广的社会生活内容)____人间乃“忧伤”“绝望”的渊薮。无怪乎:诗人不再迟疑,他又展开诗的无形翅膀,高飞远逸,见到了梦的美境:

夜这般温柔/月后正登上宝座,周围是侍卫她的一群星星;/看不出哪种花草在脚旁/什么清香的花在树枝上,/在温馨的幽暗里,我只能猜想/赋予这果树,林莽和草丛/这白枳花和田野的玫瑰/这绿叶堆中易谢的紫罗兰/还有五月中旬的骄宠,/这缀满了麝香蔷薇/它成了夏夜蚊蚋的港湾。

这是诗人的灵魂寄所。有趣的是,这虽不乏一种神秘气氛和不可衡量的意味,我们却并没有为之坠入虚无。原来这儿呈现的不是漆黑的幽灵一团,乃是具体可感的,生动活跃的、富于使命力的东西。诗人先是选取“月后”“星神”这充满感性魅力和理性光辉的形象,给他的梦幻之谷罩上了一个虔敬的、富有柔情的、充满韵味的光环,接着进一步展示那梦幻之谷中的瑰丽景色。诗人之笔非同一般,他把握物色之动,不是用眼对色彩鉴别,而是通过心灵的眼睛,通过花朵的芳香来描绘色彩,达到与感情旨趣的交流。瞧那一片生机盎然的果树、林莽和草丛的绿色底板上,点染的是宁静的“白枳花”热忱的“红玫瑰”忧郁的紫罗兰和那“缀满了露水的麝香蔷薇”。显然,诗人在这里绝非写实地缕金错薪,而是融情入色赋予色彩以生命的气息,由此表达了他对生命力的礼赞,及对人世生活诗意的肯定。读到这儿,我们不也似离开了平凡生活的纷扰而进入一个怡然自适的、充满温馨

的世界吗?诗人栖于这片天地,尽情体味与大自然契合的交感,在感知自然美的快慰中,诠解了灵魂的苦恼。诗人感领了强烈的生存**,获得了与万物同在的人生享乐。在这儿,自然美成了诗人观赏的对象,它陶冶了诗人的性情,激发了诗人生活的热忱。因为,“人一般地用所有者的眼光去看自然界,他觉得大地上的美的东西总是与人的幸福和欢乐相连的”(王朝闻《美学概况》)。这就是为什么诗人把他灵魂的寄托不选在冥界而返归大自然这个万物之源的生命力怀抱的缘故。诗人渴想永远生活在这永恒不灭的审美外观中,使自己不因死亡的恐惧而麻木。于是(在第六节)诗人转而向夜莺乞求死,乞求在那**荡魄的莺声中死去:

我在黑暗里倾听,呵,多少次/我几乎爱上了静谧的死亡我在诗歌里用尽了好的的言辞/求他把我的一息散入空茫/而现在,哦,死更是多么富丽在午夜里溘然魂离人间当你正倾泻着你的心怀/发出这般的狂想/你仍将歌唱但我却不再听见--/你的葬歌只能唱给泥草一块。

显然,这梦幻的死绝非实在的死。对诗人来说,此时的死有如撩人心魄的莺歌,它是一种宁静的渴求,是永恒的存在。德国哲学家候德林曾说:“谁沉冥到那无边无际的‘深’,将热爱着这生动的‘生’《美学散步(P68)》。可见,诗人所冥思的死,实质上是一种为我们的理智所不可理解的人生欲求的呼唤--它把诗人的生命从困盹麻木中唤醒(这在第七节中也得到了进一步提示)。诗人歌咏死亡,乃是祈颂在永恒的莺声中获得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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