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程教学课件第三章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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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CT=10×250=2500元 VAT=[10×2000×(1+10%)+2500]×13%
B、对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消费税与售价和组成 计税价格无关,在计算增值税时如果用到组成计税价格,成 本利润率为增值税法中的10%,同时要包括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 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 从量税。
注:卷烟批发者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12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5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5个税目,
分别为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 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电池和涂料等。
22
【例】某酒厂销售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产 品售价为20元/斤(不含VAT)。计算2019年5月 份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额。 VAT=20× 2000×13%=5 200元 CT= 20×2000× 20% + 2000×0.5 =9 000元
注:从价部分计税基础与增值税一致!
23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5820÷(1+13%)×30 × 10%
=42 000元
24
(二)纳税人用于①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②投资 入股和③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
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 税。
【例】某葡萄酒生产企业,生产葡萄酒按10%交CT。销 售葡萄酒100万元,本月拿200吨葡萄酒换生产资料。最 高价为每吨200元,最低价为每吨180元,中间平均价为 每吨190元,请计算该企业应交的CT?(假设价格均为 不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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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
C、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 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 额税率)÷(1 -CT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 额税率]÷(1 -CT比例税率)
CT=12000×5×20%+12000×0.5 +6000×300×20%+6000×4×0.5=390000元
26
➢【例】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 啤酒。2019年5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 60 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 000元;销售啤酒150吨, 每吨出厂不含税售价320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 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04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 押金1170元。该酒厂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应纳消费税额: 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 60 000×0.5+105 000×20%+ 9040 ÷1.13×20%
17
2.包装物的计税问题
18
(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13%)或征收率(3%)] 【结论】一般情况下,从价计算消费税的销 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额是同一个 数字。
19
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注:指啤酒、黄酒、成品油)
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 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且内外资企 业统一) 。 地域:
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及所在地在境内。
8
二、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征收环节在出厂销售环节来征收。 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
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 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30
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 ➢A、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CT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CT比例税率) “成本”,是指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注意: 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公式中的成本利
16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一)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
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 开具给购货方的,并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4)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 费。
2、都是流转税,税收都具有转嫁性:谁购买这种应 税消费品,谁就会负担增值税同时负担消费税。两 税都是由购买者来负担的。
3、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 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 值税的销售额。
7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
1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1.摩托车
12.高尔夫球及球具 13.高档手表 14.游艇
15.木制一次性筷子 16.实木地板 17.乘用车
18.中轻型商用客车
利润率 6 6 10 20 10 5 5 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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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
例:啤酒厂,职工福利发放了甲类啤酒10吨,无同类 价格,每吨成本2000。请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 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 收消费税。
【例】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VAT一般纳税人, 2019年5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 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VAT)给自设非独立核 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5820元(含VAT) 售给消费者。 摩托车CT税率10%,摩托车生产 企业2019年5月份应缴纳CT为:
3.其余,应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 费品的售价计税;若销售价格高低 不同,按加权平均价格;
4.无同类消费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 税:
29
【例】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的 有( ) A.用于展示样品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厂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 D.供上级单位长期使用
【答案】ABD
CT=1000 000 ×10%+200 ×200 ×10% =104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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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
数量,分别核算,分别计税; 1、未分别核算;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按适用税率中最高税率计税
【例】某酒厂2019年5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 5元/斤,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 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 该企业5月应纳CT?(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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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
自产应税消费品的用途
税务处理
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不缴纳消费税
二、用于其他方面
➢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在建工程 ➢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集资、广告、 样品、职工福利、奖励 等方
面
1.于移送使用时交纳消费税;
2.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以同类最 高销售价格计税;
润率按消费法规定确定,若不交消费税的成本利润率按10%,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都用到该组成计税价格;
31
平均成本利润率表
单位:%
货物名称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3.雪茄烟
4.烟丝 5.粮食白酒 6.薯类白酒 7.其他酒 8.化妆品 9.鞭炮、焰火
利润率 10 5 5 5 10 5 5 5 5
货物名称
=53 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
150×250=37 500元 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额: 53 400+ 37 500 =90 900元
★关于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押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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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已讲)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
的,还有根据价格和数量来征收的,所以计税方法 是多样性的。
5
5、核算方法不同:
增值税是价外税,税款的大小不会影响企业 的利润,和所得税一般没有必然联系。
消费税主要在“税金及附加”核算,与所得 税有直接关系。
6
(二)联系 1、都有对货物的征收:增值税对所有的货物征收, 消费税对指定的货物征收。所以在某一个特定的环 节上,对特定的货物就出现了增值税和消费税交叉 征收的情况。
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
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从价 税,税率为10%。
11
※五、批发环节 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 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 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消费税。(2009年5 月1日执行)
3、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 率为1%~56%。
15
第四节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办法: (一)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 (二)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三)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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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
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 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10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一)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税率为5%)
(二)超豪华小汽车:(2016年12月1日执行) 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
Consumption Tax
消费税
1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一、消费税概念: 是对特定的消费品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
种商品税。
2
二、特点: 1、以特定消费品为征税对象 2、单一环节征收(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环节) 3、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4、征收方法的多样性 5、税负的转嫁性 6、一般无减税及免税规定
3
三 、消费税(CT)与增值税(VAT)的关系 (一)区别:
1、征税范围不同: 增值税是对所有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来征收
的; 消费税只对货物征收,并且货物具有选择性,目前只
选择了15类应税消费品来征收消费税。
2、与价格的关系不同: 增值税是价外税,也就是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中不含
增值税税款; 消费税是价内税,即计算消费税的价格里面是包含消
费税税款的。消费税是包含在商品的价格当中;
4
3、征税环节不同: 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
(或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 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
4、计税方法不完全一样: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 消费税有根据价格来征收的,有根据数量来征收
(一)销售数量的确定 具体的核定方法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
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
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
口数量。 (二)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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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啤酒厂2019年5月份销售啤酒395200升, 每吨出厂价格2800元(不含VAT)。计算8月份 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额。
13
【例】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的是(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护肤品 D.进口环节取得大货车
答案: AB
14
二、税率——三种形式: 1、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类液体应税消费品, 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2、特殊:对卷烟、白酒计税方法采用从量定 额和从价定率征收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应税销售数量=395200÷988=400(吨) 5月份应纳增值税额为:
VAT=400×2800×13%=145 600元 5月份应纳消费税额为:
CT=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400 ×220=8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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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方法 (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 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B、对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消费税与售价和组成 计税价格无关,在计算增值税时如果用到组成计税价格,成 本利润率为增值税法中的10%,同时要包括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 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 从量税。
注:卷烟批发者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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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5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5个税目,
分别为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 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电池和涂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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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酒厂销售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产 品售价为20元/斤(不含VAT)。计算2019年5月 份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额。 VAT=20× 2000×13%=5 200元 CT= 20×2000× 20% + 2000×0.5 =9 000元
注:从价部分计税基础与增值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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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5820÷(1+13%)×30 × 10%
=42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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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用于①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②投资 入股和③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
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 税。
【例】某葡萄酒生产企业,生产葡萄酒按10%交CT。销 售葡萄酒100万元,本月拿200吨葡萄酒换生产资料。最 高价为每吨200元,最低价为每吨180元,中间平均价为 每吨190元,请计算该企业应交的CT?(假设价格均为 不含税价)
33
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
C、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 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 额税率)÷(1 -CT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 额税率]÷(1 -CT比例税率)
CT=12000×5×20%+12000×0.5 +6000×300×20%+6000×4×0.5=3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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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 啤酒。2019年5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 60 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 000元;销售啤酒150吨, 每吨出厂不含税售价320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 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04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 押金1170元。该酒厂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应纳消费税额: 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 60 000×0.5+105 000×20%+ 9040 ÷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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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装物的计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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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13%)或征收率(3%)] 【结论】一般情况下,从价计算消费税的销 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额是同一个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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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注:指啤酒、黄酒、成品油)
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 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且内外资企 业统一) 。 地域:
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及所在地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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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征收环节在出厂销售环节来征收。 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
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 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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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 ➢A、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CT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CT比例税率) “成本”,是指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注意: 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公式中的成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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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一)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
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 开具给购货方的,并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4)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 费。
2、都是流转税,税收都具有转嫁性:谁购买这种应 税消费品,谁就会负担增值税同时负担消费税。两 税都是由购买者来负担的。
3、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 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 值税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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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
1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1.摩托车
12.高尔夫球及球具 13.高档手表 14.游艇
15.木制一次性筷子 16.实木地板 17.乘用车
18.中轻型商用客车
利润率 6 6 10 20 10 5 5 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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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
例:啤酒厂,职工福利发放了甲类啤酒10吨,无同类 价格,每吨成本2000。请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 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 收消费税。
【例】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VAT一般纳税人, 2019年5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 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VAT)给自设非独立核 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5820元(含VAT) 售给消费者。 摩托车CT税率10%,摩托车生产 企业2019年5月份应缴纳CT为:
3.其余,应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 费品的售价计税;若销售价格高低 不同,按加权平均价格;
4.无同类消费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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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的 有( ) A.用于展示样品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厂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 D.供上级单位长期使用
【答案】ABD
CT=1000 000 ×10%+200 ×200 ×10% =104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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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
数量,分别核算,分别计税; 1、未分别核算;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按适用税率中最高税率计税
【例】某酒厂2019年5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 5元/斤,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 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 该企业5月应纳CT?(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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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
自产应税消费品的用途
税务处理
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不缴纳消费税
二、用于其他方面
➢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在建工程 ➢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集资、广告、 样品、职工福利、奖励 等方
面
1.于移送使用时交纳消费税;
2.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以同类最 高销售价格计税;
润率按消费法规定确定,若不交消费税的成本利润率按10%,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都用到该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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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成本利润率表
单位:%
货物名称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3.雪茄烟
4.烟丝 5.粮食白酒 6.薯类白酒 7.其他酒 8.化妆品 9.鞭炮、焰火
利润率 10 5 5 5 10 5 5 5 5
货物名称
=53 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
150×250=37 500元 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额: 53 400+ 37 500 =90 900元
★关于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押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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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已讲)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
的,还有根据价格和数量来征收的,所以计税方法 是多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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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算方法不同:
增值税是价外税,税款的大小不会影响企业 的利润,和所得税一般没有必然联系。
消费税主要在“税金及附加”核算,与所得 税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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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 1、都有对货物的征收:增值税对所有的货物征收, 消费税对指定的货物征收。所以在某一个特定的环 节上,对特定的货物就出现了增值税和消费税交叉 征收的情况。
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
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从价 税,税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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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批发环节 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 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 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消费税。(2009年5 月1日执行)
3、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 率为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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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办法: (一)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 (二)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三)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9Leabharlann Baidu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
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 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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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一)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税率为5%)
(二)超豪华小汽车:(2016年12月1日执行) 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
Consumption Tax
消费税
1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一、消费税概念: 是对特定的消费品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
种商品税。
2
二、特点: 1、以特定消费品为征税对象 2、单一环节征收(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环节) 3、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4、征收方法的多样性 5、税负的转嫁性 6、一般无减税及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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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消费税(CT)与增值税(VAT)的关系 (一)区别:
1、征税范围不同: 增值税是对所有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来征收
的; 消费税只对货物征收,并且货物具有选择性,目前只
选择了15类应税消费品来征收消费税。
2、与价格的关系不同: 增值税是价外税,也就是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中不含
增值税税款; 消费税是价内税,即计算消费税的价格里面是包含消
费税税款的。消费税是包含在商品的价格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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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税环节不同: 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
(或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 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
4、计税方法不完全一样: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 消费税有根据价格来征收的,有根据数量来征收
(一)销售数量的确定 具体的核定方法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
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
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
口数量。 (二)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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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啤酒厂2019年5月份销售啤酒395200升, 每吨出厂价格2800元(不含VAT)。计算8月份 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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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的是(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护肤品 D.进口环节取得大货车
答案: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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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三种形式: 1、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类液体应税消费品, 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2、特殊:对卷烟、白酒计税方法采用从量定 额和从价定率征收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应税销售数量=395200÷988=400(吨) 5月份应纳增值税额为:
VAT=400×2800×13%=145 600元 5月份应纳消费税额为:
CT=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400 ×220=8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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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方法 (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 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