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政治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行政权属于总统,但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 约。 ——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必须由国会 批准,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 费开支和官员行为。
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行 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违法;还能通过案 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 总统权力。
在泰里父母、布什州长和热心民众的努力下,泰里 的命保住了,然而整件事情显然还没有结束,布什州长 的做法引发了一场有关美国三权分立政治体制的大辩论。 不少法官、法律界的学者和州议员等都纷纷表示布什州 长的做法“过分”。 泰里丈夫迈克尔对州长的做法极为反对,他抱怨说, 泰里以前就表示过,不愿意依靠人工的办法维持生命, 可是现在,行政权力的干预完全阻碍了她实现死亡的愿 望。 迈克尔的律师乔治· 费罗斯表示不满。他说,州长 和议会的一纸法案中断了泰里走向死亡的过程,实在是 太残忍,太野蛮了,如此还有什么司法独立可言。于是, 他在当年年底对布什州长的新法案进行了上诉,佛州最 高法院同意受理这一案件。
所属机 关





1、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 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 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B ) A.中央集权原则、民主原则 B.分权制衡原则、民主原则 C.自由平等原则、权力制衡原则 D.中央集权原则、分权原则
2.下列关于美国联邦法院的叙述,正确的是( A.大法官由各级法院的法官选举产生 B.一旦取得大法官资格,就终身任职 C.联邦法院有弹劾和审判总统的权力 D.有权宣布某项法律或条约、政策无效
什么是三权分 立 3种权力、 3个中央机 关
三权分立的核心是权力的分立、制约和平衡
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 约 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 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 约 三权分立的积极作用:反对封建专制;维护资产阶级民 主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利益
三权的相互制 衡 3个特点
佛州最高法院在最后做出判决,布什州长 签署的临时议案无效,因为这一议案违反了宪 法,他们将维持2003年10月对泰里一案做出的 判决,即迈克尔有权让医院拔下泰里的喂食管, 结束泰里的生命,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终于画 上了句号。
2、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
(3)司法权属于法院,但受到国会(州议会)和总 统(州政府)的制约。
2、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
(1)立法权属于国会,但受到总统和法院的 制约。
——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 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 立什么样的法。 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
国会不批钱,政府要关门
1995年11月,美国国会与白宫在“平衡预算”问题上 没有达成一致,国会迟迟不批准政府预算,致使政府的所 有行政机构,除了实在关不得的少数机构之外,其余一律 由于没有经费、没有工资而关门了。当时正值圣诞节,克 林顿总统十分狼狈地自己掏钱付电费,才使得首都华盛顿 著名的“第一圣诞树”的彩灯没有熄灭。这一僵局整整持 续了七天。 政府会关门?对于中国人来讲,这像天方夜谭一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在美国,政府所有的开支都 必须经过国会的批准,国会不批准,政府无法获得一分钱 的拨款。因此,如果政府的预算在国会通不过,那么,政 府就无法获得财政拨款,在没有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政府 也只好关门。
设问:美国的“三权”是如何体现分立原则的?
1)立法权:国会 2)行政权:总统 不受行政机关影响 不对国会负责
3)司法权:美国联邦法院系统 联邦最高法院 终审判决 司法审查权
美国参议院3月27日投票通过了一项总额为1220亿美元 的紧急战争拨款法案,法案要求将2008年3月31日作为美 国从伊拉克撤出全部作战部队的最后期限。美国总统布什 28日重申,他将否决含有从伊拉克撤军时间表的紧急战争 拨款法案。 布什在全国牛肉生产商协会发表讲话时说,国会众议 院上周通过的紧急战争拨款法案将限制驻伊美军指挥官, 并对伊拉克政府提出了“苛刻的条件和武断的期限”。 布什表示,制订这一具体而随意的撤军时间表将造成 严重后果。如果众议院的法案成为法律,美国在伊拉克的 敌人就会在日历中作出标记,在未来几个月内进行谋划, 考虑如何利用美军撤走后的伊拉克。国会参议院正在讨论 的法案也设立了一个人为的从伊拉克撤军的时间表,比众 议院的法案好不了多少。无论最终提交给他的是众议院版 本还是参议院版本的法案,他都将予以否决。
立法
司法
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不 合宪法
总统任命的司法官员 必须经参议院确认
3.三权分立的弊端(一分为二)
(1)三权分立的积极作用 即反对封建专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各 集团利益,维持资本主义民主制度
(2)三权分立的阶级局限性和消极作用**
①由于广大劳动人民在国家政权中不居于支配地位,
பைடு நூலகம்
所谓分权与制衡,事实上成为协调资产阶级内部权力 分配的一种机制。
所属机 关





行 政 权 总
国 会 的 制 约

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 费须由国会批准,国会还 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 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
法 院 的 制 约
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 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 颁布的规章条例违宪;还能 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 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 权力。
案)
②行政权
总统:选民 选举,对 负责,不对 负责, 不 能罢免总统.总统可任免重 要行政官员,政府对 负责.
回顾:美国总统的权力
1 是行政首长,总揽行政权力. 2 是海陆空三军总司令 3 是国家元首 4、在立法方面的职权:咨文与建议权,行政命令权,委任 立法权,任命法官权
③司法权
美国联邦法院系统
②实行三权分立、制衡的一个必然结果,是三大权
力机关之间互相扯皮,导致效率低下。
③三权分立的原则也难以在政治实践中真正贯彻
(3)三权分立的本质
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它有效维护了 美国的资产阶级统治,广大劳动人民却不可能享有 真正的民主。
三权分立原则是由美国国情和阶级实质决定的
美 国 国 家 权 力 运 行 规 则 三 权 分 立
三权分立的利弊 3个弊端
三权分立的弊端:广大人民与权利无缘;三大国家权力 机关相互扯皮;三权分立在实践中难以真正贯彻 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立 法 权
所属机 关 国 会
受 制 约 总 统 的 制 约

现 法 院 的 制 约
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 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 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 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 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 法。 么样的法。
1、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指哪三权,分属于谁)
(1)美国选择三权分立制度的缘由
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历史条件和具
体国情的产物,也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2)三权分立的核心内容
*核心内容:权力的分立、制约和平衡 *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 则
(3)美国的三权分立内容(从中央政权机构看)
D)
3、下列关于美国总统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 ) A、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但不是军队总司令 B、总统能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 C、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联邦法院大法官 D、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任期四年


白宫位于华盛顿市区中心宾夕法尼 亚大街1600号。与高耸的华盛顿 纪念碑相望,是一座白色的二层楼 房。 白宫从前并不是白色的,也不 称白宫,而被称作“总统大厦”、 “总统之宫”。1792年始建时是 一栋灰色的沙石建筑。从1800年 起,它是美国总统在任期内办公并 和家人居住的地方。但是在1812 年发生的第二次美英战争中,英国 军队入侵华盛顿。1814年8月24日 英军焚毁了这座建筑物,只留下了 一付空架子。1817年重新重新修 复时为了掩饰火烧过的痕迹,门罗 总统下令在灰色沙石上漆上了一层 白色的油漆。此后这栋总统官邸边 一直被称为“白宫”。1902年美 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正式把它命 名为“白宫”,后成为美国政府的 代名词。
1998年12月19日美国众议院举行全体会议,以简单多数通过了弹劾总 统克林顿的两条理由 —— 在与其有关的绯闻案中“作伪证”和 “妨碍司 法”。克林顿从而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二位遭弹劾的总统。但美国参议院在 对克林顿总统弹劾案的最终表决中,以45票赞成对55票反对和50票赞成对 5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否决了众院去年12月通过的指控克林顿“作伪证” 和“阻碍司法”的两项弹劾条款。这样,克林顿成为美国历史上遭众院弹 劾但未遭参院定罪和罢免的第二位总统。(众议院提出弹劾案,参议院审判弹劾
美 国 的 三 权 分 立 制
国会不批钱,政府要关门 1995年11月,美国国会与白宫在“平衡预算”问题上没有 达成一致,国会迟迟不批准政府预算,致使政府的所有行 政机构,除了实在关不得的少数机构之外,其余一律由于 没有经费、没有工资而关门了。当时正值圣诞节,克林顿 总统十分狼狈地自己掏钱付电费,才使得首都华盛顿著名 的“第一圣诞树”的彩灯没有熄灭。这一僵局整整持续了 七天。 政府会关门?对于中国人来讲,这像天方夜谭一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在美国,政府所有的开支都 必须经过国会的批准,国会不批准,政府无法获得一分钱 的拨款。因此,如果政府的预算在国会通不过,那么,政 府就无法获得财政拨款,在没有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政府 也只好关门。
这体现美国政体运行的什么特点?
“三权分立”简介:
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最典型的国家之一,所谓三权分立,是 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并建立相应的国家 机构来分别行使这些权力,同时三个权力机关又相互制衡的权 力体制。 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近代分权学 说由英国的洛克倡导,由法国的孟德斯鸠完成。它建立的根据 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论基础是与社会契约论相结合的近代 自然法学说。 三权分立制度建立实行首先在美国,后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 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 制度。但因各国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 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政府都实行三权分立政治体制。
美国联邦法院系统: 一般法院和专门法院,法官由总统征得参议院 同意后任命,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大法官只要 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 联邦最高法院的性质和权力: 是美国最高审判机关 终审权、司法审查权。
• 美国首席大法官 • 美国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 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 法官是美国最高司法官员,领导最高法院 的事务并在弹劾美国总统时主持参议院。 同时,按近现代传统,首席大法官还主持 美国总统的宣誓仪式,但这样的做法没有 《美国宪法》和任何法律作依据。 • 现任即第十七任首席大法官是约 翰·罗伯茨,他由乔治·W·布什总统任命, 2005年9月29日获美国参议院通过。 •
①立法权
国会
参议院(代表州) 众议院(代表选民)
直选、对选民负责.独立,不受行政机关 干预和影响,总统无权解散,也不能决 定议员工资待遇。
美国国会的权力:
1、立法权。国会是最高的立法机构。 2、财政控制权。 3、监督权。美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国会拥有监督权,但 实际上国会一直在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 4、人事权。宪法规定,总统任命大使、公使、领事、 最高法院法官及政府其他官员须与参议院协商,并 获出席议员三分之二赞成。 5、国会自治权。 6、弹劾权。宪法赋予参众两院弹劾权。它有权对不称职 的或犯重罪的总统、副总统、高级行政长官及联邦 法院法官进行弹劾。
——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最 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 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
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 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国会和各州一起, 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三 权 分 立 总统内阁
互 相 制 衡
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 二、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 行政 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 1、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 ,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 2、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 3、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 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 三种权力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 的制度。 国 会 最高法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