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工作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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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细则(试行)
根据学院党委会议精神和院长会议安排,为理顺关系,规范教职工工作餐管理,保证教工餐厅稳定运行,结合实际,特拟定如下细则。
一、工作餐管理
教职员工工作餐的用餐人员和标准核定由人事处负责,财务处负责工作餐经费拨付与结算,后勤保障处负责工作餐供应、充值与结算的管理,后勤保障处餐饮管理科具体负责执行。
二、享受人员及标准
1、教工食堂就餐对象为每个工作日正常出勤或加班的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本人及人事代理教职员工;(寒暑假仅限上课、值班的教职工)。未经允许,其他人员到教工食堂用餐,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2、教职员自助窗口实行自助形式,凭卡结算,一律不收取现金。饭卡实行实名制,不得外借,不经批准不得打包外带。未携带饭卡的教职员不能到教工餐厅就餐,请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节假日不供应餐。
3、就餐时间:早餐时间7:20—8:30,午餐时间为11:30 —13:00。
4、凭校园一卡通划卡就餐(仅限教职员工本人使用),每人每天首次消费“教工套餐”为2元,每张卡3小时内只能刷卡消费1次。(周六、周日除外)荤菜限量供应,素菜、主食不限量。
5、教职工家属来校就餐需全额缴纳就餐成本费10元和服务费5元(包含保洁、餐具洗刷、厨师劳务费)。
三、餐卡充值、结算与管理
1、餐卡制作。由后勤保障处依据人事处核定后的名单制卡,一人一卡。用餐人员持卡到教工餐厅二搂消费。第一次办卡费用由学院承担。新增人员的办理,
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由后勤保障处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离职人员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就餐卡上交给人事处。
2、餐卡充值。持卡人可至学生①食堂北侧“餐卡充值处”进行充值,即存即用。
3、餐卡遗失。本人应尽快到后勤保障处微机室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流程:本人申请一部门负责人签字一人事处审核一后勤保障处制卡)。补卡需根据系统管理的要求,两天后由本人持工作校牌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补卡的成本费由本人承担。
4、每月餐饮管理科负责汇总当月用餐数据,就餐补贴由财务处进行审核,无误后由财务处协同后勤保障处负责对教职工餐费补助结算。
四、工作餐服务与管理
1、教工餐厅二搂主要为教职员工服务,每个工作日不能接待学生。每个工作餐日供应不能少于6个菜品,荦素搭配,主料要足,素菜、主食不限量,并配有免费汤,教职员工可依据需求消费。
2、教工餐厅应根据学院工作性质、人群结构、民族习惯和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菜谱,积极丰富工作餐品种,尽力满足不同口味和需求。
3、工作餐质量由后勤保障处分批组织相关人员定期督查(每月1-2次),每次有检查实录,有成本核算,并将结果作为学校财务与教工餐厅结算的依据。
4、餐厅服务员要热情、礼貌地接待教职工就餐,在教职工供餐期间,禁止学生及其他人员在教工餐厅用餐。
5、餐厅负责为每位员工提供餐具,用餐完毕由职工本人送到指定地点,由餐厅人员进行刷洗、消毒。
6、严格各项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及原材料安全
五、教职工就餐要求
1、教职工在餐厅排队按顺序取餐,禁止徒手或自行翻选食品,不得边取食物边说笑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2、严禁浪费行为,做到吃多少打多少,践行光盘行动。
3、教职工用餐时不得将残渣、纸巾、果皮扔在桌面或地上,保持桌面、座椅和地面的整洁卫生。
4、用餐完毕后,自行将餐盘的剩余残渣等废弃物倒进指定的盛桶,各类餐具按指定要求放置,按次序离开餐厅。
5、就餐时必须在餐厅就餐,不经批准不得将食物带到餐厅之外,违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6、每餐必须有餐饮管理科管理人员在餐厅现场值班,负责本规定的落实,如发现不符合本办法的事项,在绩效中扣除值班人员0.5分值。
7、教职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时,严禁在餐厅用餐,应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