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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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食堂管理员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工作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每次扣1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由于失职、渎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一般责任事故,扣10——30分。
2、每天对各食堂门店进行巡查,检查食品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没有及时发现问题,被举报一次扣2分。
3、每周负责组织一次食堂门店评比,每少一次扣2分。
4、组织落实所有食堂主要食品的集中采购(定点供应)每月检查一次,少一个食堂执行扣2分。
5、加强对食堂门店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如果食堂门店工作人员相互之间发生漫骂、打架现象,扣2分,每次处理不及时扣5分。
6、组织落实各食堂门店工作人员的身体检查,严禁有传染病人员上岗,每发现一次扣10分。
7、督促检查各食堂门店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严禁学生用
现金购买饭菜、食品,每发现一次扣0.5分(暂不实行)。
8、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学生座谈会,及时收集学生对食堂门店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食堂门店承包人,每少一次扣5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
三、勤(15%)
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值班作息时间,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请假手续(公假、私假、病假等)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假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分;
2、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
3、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每次扣3分。
四、绩(40%)
加扣分标准:此项基本分80分。
1、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不强而造成工作差错扣2分;
2、工作人员积极想办法,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并在实际运用中有成效,按成效大小(与上年同期相比)加计2——10分;
3、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凡受到学院表彰的加1分,市
直单位表彰的加1.5分,市政府或省厅系统加2分,省政府表彰的加5分;
4、因个人原因对本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受到学院及有关上级部门批评(或检查不合格),一次扣2——5分;
5、在个人直接负责的工作岗位上,钻研专业知识,拿到更高一级的技术等级证书的加2分;
6、评为学院、市省先进工作者的加1分、2分、3分;
以上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后勤处组织进行,占总分的60%,教职工、学生测评每学期一次各占20%(测评表另附)。
水电岗位考核办法
一、德(20%)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各岗位在职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言行违背党有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散布消极情绪,对上级的决议,决定执行设置障碍至使决议、决定无法执行扣15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不讲团结、挑起矛盾,寻衅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每次扣5分;
3、拒绝接受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在接受任务时讲价钱,打折扣、计较个人得失每次扣3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3分,政治学习因私事请假,每次扣1分,病假扣0.5分;
5、故意损坏、丢失公物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汇假报、诬陷同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每次扣15 分;
7、以公肥私,侵占国家财产,视情节轻重,数量大小扣2——15分;
8、教职工、学生举报其服务态度不好,每次扣1——5分;
9、接受客户回扣、折扣等违纪现象一经检举,每次扣5—10分。
二、能(25%)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脱岗,无责任事故,对问题不推委,不扯皮,讲究形象,服务热情,语言文明,此项基本分80分。
扣分标准:
1、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视
情节轻重扣2—20分;
2、变配电室因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能正常运行,每发现一次扣3分;
3、停送电没按规定操作,每发现一次扣2分,停电一般情况下,需预先告诉水电管理员,否则每一次扣1分;
4、对变配电室设备没进行正常的巡检、维护扣2分;
5、值班时学院路灯及设施损坏或不亮而没及时巡查修复或报告,每发现一次扣1分;
6、没对供水设施的跑冒滴漏进行及时巡查报修扣2分,停水一般情况下需预先报告管理员,否则每一次扣1分;
7、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值班员未办完交接手续时,擅离岗位扣2分;
8、不及时抄报水电数据及所需的资料每发现一次扣3分;
9、对非法搭线、盗电、非正常用水不及时检查,没上报查处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10、工作人员不熟悉消防知识、安全知识的扣5分;
11、对各部门班级、家庭住户申报的维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予以说明),在一天内必须上门维修,并作好维修记录,违反每次扣1分;
12、未按材料领用手续和自拿用材料的,每次扣1—10分;
除以上考核项目外,学院下达给本岗位的责任目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