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云计算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粤经信技改[2016]81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6.03.31【实施日期】2016.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81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粤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集团:为全面推进2016年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省财政专项资金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如下:一、设备更新专题设备更新专题安排财政资金24400万元以因素法方式确定各地市(包括顺德,不包括深圳)切块额度(详见附件2,切块额度已包括财政省直管县的额度),以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各地市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
具体由各地市参照《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设备更新专题)项目工作指引》(附件12)组织实施。
二、企业技术中心专题2016年企业技术中心专题共安排项目42项,省财政扶持资金8400万元(具体项目计划见附件3)。
项目资金计划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
三、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专题2016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专题共安排项目11项,省财政扶持资金550万元(具体项目计划见附件4)。
项目资金计划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
四、工业机器人制造骨干企业专题2016年工业机器人制造骨干企业专题共安排项目13项,省财政扶持资金3885万元(具体项目计划见附件5)。
广东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2016年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2016年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115【发文字号】粤大数据函[2016]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大数据管理局【发布日期】2016.05.05【实施日期】2016.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2016年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粤大数据函〔2016〕2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粤府办〔2016〕29号),充分发挥应用示范效应,推动我省工业大数据发展,现征集2016年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16年度将在汽车和摩托车制造、家电、五金、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民爆、建材等行业征集20个左右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项目应运用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工业产业链全流程或其中环节,与互联网、云计算、3D打印等信息技术相结合,通过对工业大数据进行收集、挖掘、分析、整合、存储以及可视化处理等,提高工业生产效率、提升产品价值、创新生产模式、优化管理服务,进而推动制造模式变革和工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条件(一)广东省境内注册或运营的企业或机构,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有大数据应用基础:掌握一定规模的数据量或数据来源、有大数据分析能力、有能力为大数据挖掘提供具体应用。
(三)有行业影响力:在本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例如:生产技术先进、市场占有率大、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客户满意度等。
(四)具备大数据深化应用的潜力:领导重视,有持续开展大数据开发、研究和应用的计划。
(五)有示范带动作用:对典型行业和区域内开展同类业务的可复制性和示范价值等。
三、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资料复印件,例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等。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互联网【发文字号】粤经信信息函[2016]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3.04【实施日期】2016.03.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信息函〔2016〕8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粤府办〔2015〕53号),促进互联网变革制造业、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我省将在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互联网创新模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申报试点的企业及其创新模式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广东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在互联网和工业融合领域具有前期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充足的研发或应用推广经费,取得明显成效。
(三)具有较强的融合创新能力,在创新模式、实施路径、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突出特色,符合未来发展方向,能够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四)在持续推动融合创新方面具备良好的工作或合作机制及长效的组织保障机制。
二、试点方向(一)实现资源共享协同的生产组织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开放、共享、高效集聚和配置资源的优势,实现企业组织管理模式的创新。
鼓励利用互联网平台集聚共享市场需求、研发设计、供应商、用户、加工制造等资源,实现资源实时互动和按需配置,打造扁平化、高效协同的企业组织。
重点支持供应链协同、设计协同、用户协同等新型生产组织模式试点示范。
(二)满足个性需求的制造模式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广泛连接市场的作用,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了解用户个性需求,推动传统生产模式由大规模生产向规模化个性定制转变的制造模式创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经信创新[2016]75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6.03.30【实施日期】2016.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6〕75号)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广东省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5〕237号)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财预〔2015〕188号)的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题项目工作。
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2016年共安排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题项目54项,省财政扶持资金26185.6万元,项目资金计划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7年度贴息预下达计划根据《广东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57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2015年确定了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现将该批项目2017年度贴息额共计25个项目9526万元预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1),请你们根据《广东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参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贴息核算操作指引(见附件1-2),依据项目实际贷款付息情况认真组织审核工作,按程序确定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7年度贴息计划,同时将项目贴息计划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3•【字号】粤府函〔2020〕328号•【施行日期】2020.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11月3日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加快广东数字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根据《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指示要求,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有利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要素流通、核心技术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数字治理、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数字经济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着力提升数字化生产力,深化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步伐,探索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发展经验,引领带动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二)建设原则。
——系统布局、统筹推进。
坚持系统思维和战略思维,按照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及“一核一带一区”等重大战略任务部署,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领域各类试点示范,系统推进广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2016年度第一批软件和集成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2016年度第一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算机软件
【发文字号】粤经信电软函[2016]45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7.28
【实施日期】2016.07.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2016年度第一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工
作的通知
(粤经信电软函〔2016〕45号)
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揭阳等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和《2016年广东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委将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提交的“2015年度申报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名单”进行核查。
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相关企业提交核查资料
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负责通知本地本批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登录广东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系统(http://183.63.173.2:7070/jxw/),按要求注册账号、查询并提交补充材料。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2016年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指南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2016年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7.06•【字号】皖经信软件函〔2016〕852号•【施行日期】2016.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关于转发2016年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指南的通知皖经信软件函〔2016〕852号有关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现将《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4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促进信息消费是国务院针对经济转型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举措,也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重点工作。
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16〕27号)要求,国家和省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应加强对信息消费工作领导,进一步推进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
要学习借鉴合肥市在信息消费工作方面先进经验,不断加大信息消费工作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及督查考核力度,明确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目标与计划,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着力实施信息消费八大工程。
国家和省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根据《2016年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实施好信息消费八大重点工程,重点推进全省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特色软件产业园区建设;开展第二批安徽省信息体验中心推荐,推进一批综合性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发展一批“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载体,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继续举办安徽省信息消费季、安徽省互联网大会等活动,形成线下线上、场内场外、体验互动相结合的信息消费新模式。
三、落实信息消费监测分析和报送制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信息消费监测分析工作,建立信息消费监测体系,搭建监测试运行平台,合肥、马鞍山、芜湖3个国家级示范城市应积极争取、主动配合,及时准确填报监测信息。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25•【字号】粤府办〔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1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25日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升省域治理“一网统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打造理念先进、管理科学、平战结合、全省一体的“一网统管”体系,提升省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相互促进、整体发展,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思路。
充分依托全省一体化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遴选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遴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7.05•【文号】工信厅电子函〔2024〕267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遴选的通知工信厅电子函〔2024〕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北斗规模应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北斗产业发展,加快北斗应用落地,拓展北斗应用广度和深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拟遴选一批有条件、有基础的城市(含直辖市所辖区县,以下统称城市),开展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北斗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运营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具备定位、导航、授时全球服务能力,当前北斗规模应用已进入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关键阶段。
开展试点工作,以特色应用和创新研究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批北斗产业完善、应用成效突出的试点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显著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
加快试点工作,对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要求按照加快推进北斗规模应用总体要求,加快培育优势企业,持续提升产品水平,大力推广北斗应用,构建良好产业生态,全面助力北斗赋能千行百业。
通过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北斗技术创新引领、北斗产业发展迅速、北斗应用规模可观的试点城市,树立一批可复制推广、可规模应用的发展标杆。
三、试点内容围绕大众消费、工业制造和融合创新三个领域,结合当地北斗产业基础、城市发展特点和建设情况,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提升北斗渗透率,促进北斗设备和应用向北斗三代有序升级换代。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3.18•【字号】粤办函〔2016〕109号•【施行日期】2016.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0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6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府办公厅2016年3月18日2016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互信,现就2016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及平面媒体、新媒体(微博、微信),开展市长访谈和厅局长微访谈,发布权威信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并借助移动终端和新媒体平台,采用图文、视频等多种手段展现访谈成果,促进和增强政府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和交流。
二、访谈主题及形式(一)市长访谈。
请惠州、江门、肇庆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上线省政府门户网站,就本地区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情况接受专访,与网友在线互动,并回答有关新闻媒体现场提问。
省政府门户网站以图文直播和视屏剪辑录播的形式对访谈过程进行展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12•【字号】粤办函〔2016〕517号•【施行日期】201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6〕5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质监局反映。
省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2日广东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2017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和2016年广东省质量大会精神,明确2016-2017年我省质量工作重点,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一)提升产品质量。
围绕国家部署的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种重点消费品,以及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电声器材(无线传声器、扬声器)、厨房电器具(电烤箱、吸油烟机、电磁炉)、皮具/箱包、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电吹风)等我省确定的5类10种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增加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
将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家用燃气具、儿童用品、箱包皮具、纸制品、洗涤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及用品、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等11类商品作为流通领域重点监管对象,全面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2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2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原则。
——夯实基础,深化改革。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融合发展内生动力,突破农业经营、融资、科技体制等领域的瓶颈制约,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
——农民主体,市场导向。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取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增强其改革获得感。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产业融合发展的市场主体。
——分类指导,综合施策。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条件,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融合模式。
针对产业链条的薄弱环节,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工具,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农村发展活力。
——城乡统筹,“四化”同步。
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产城融合提升农业,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7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7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7.07•【文号】工信部网安函〔2017〕310号•【施行日期】201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7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网安函〔2017〕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网络安全法》,有效实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提升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保〔2014〕368号),结合往年试点示范工作经验和我部重点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以下简称试点示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聚焦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关键环节,在2015年、2016年工作基础上,继续面向全行业开展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推广创新网络安全最佳实践,增强企业防范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的能力,拉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提升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二、遴选要求2017年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或省级公司、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企业等。
试点示范项目应为支撑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客户提供安全服务的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网络安全系统(平台)。
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实用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重点考察试点示范项目是否具备扎实的实践基础和技术创新性,能否最大程度促成技术手段快速转化成可应用的成果,能否坚持持续改进,发挥综合效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9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9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4日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进一步提升我省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主动迎接新一轮产业变革,通过优化应用环境、强化要素支撑、调整产业结构、严格产业监管、深化对外合作,激发医药产业创新活力,降低医药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全环节的成本,推动医药产业智能化、服务化、生态化,努力实现产业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
(二)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逐步壮大。
到2020年,全省医药产业产值达到40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2%;医药流通行业销售收入达到50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5%。
——主体结构更加合理。
到2020年,年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的医药企业1家,超500亿元的医药企业2家,超100亿元的医药企业10家。
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教信息[2013]5号
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教信息〔2013〕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8月26日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为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进程,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水平,发挥信息技术在促进教育公平、创建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根据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提高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1.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是教育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是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的有效手段,是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动力与支撑。
各级政府要把推进教育信息化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健全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
2.明确教育信息化的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面完成《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宽带接入率100%;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多媒体教学进班级覆盖率达100%;高等学校全面完善数字化校园;各级各类教育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并得到广泛共享和智能推送;网络学习广泛普及,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教育信息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信息技术对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支撑与带动作用充分显现,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全国领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办[2012]84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8.23【实施日期】2012.08.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8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8月23日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发展的意见云计算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以服务方式动态、弹性提供计算能力、存储空间、软件服务等信息技术资源,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获取上述资源的新型计算模式和服务模式,代表信息产业发展重点由硬件转向软件、软件转向服务、分散服务转向集中服务的趋势,正迅速引发各个领域的巨大变革,为行业、企业、地区带来发展转型的难得机遇。
大力发展云计算,是我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抓手。
为提升我省云计算创新能力,推动云计算应用和服务加快发展,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主动权,实现信息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促进我省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以经济社会发展应用需求为导向,坚持合理布局、创新驱动、突出特色、集群集约、安全可控,通过示范应用带动、龙头企业培育、软硬件与服务相融合,推动云计算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协同并进,为我省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初步形成应用广泛、服务全面、产业链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的云计算发展格局,云计算成为我省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
--云计算产业快速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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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云计算应用试点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电算化
【发文字号】粤经信电软函[2016]2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4.28
【实施日期】2016.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云计算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电软函〔2016〕22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省云计算产业云、行业云建设,我委将在全省开展云计算应用试点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围绕政务、教育、交通、医疗和制造等领域开展云计算应用试点项目推荐,在工业制造领域重点推荐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的应用
项目。
(二)试点以项目为主导、企(事)业为申报主体,凡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三)优先推荐发展基础好、融合创新能力强,在创新模式、实施路径、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突出特色的云计算应用试点项目。
(四)优先推荐应用前景广阔、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和后续发展潜力巨大的云计算应用试点项目。
(五)优先推荐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项目,未完工项目原则上应于2016年12月前完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试点项目由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省属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由省属企业集团推荐,数量不限。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地市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后推荐,省属企业集团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