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与税收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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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
一、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二、税收的分类 三、税制结构
一、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主体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纳税环节 (五)起征点和免征额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减税与免税 (九)违章处理
一、税制要素
• (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直接缴 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 免征额——指税法所规定的对征税对象 免予征税的数额。如:个人所得税中扣 除生计费用。
(六)纳税期限
• 定义——纳税人向国家交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 种类:
1. 按期纳税:根据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通过 确定纳税间隔期,实行按日纳税。 间隔期为:1,3,5,10,15 和一个月。 2. 按次纳税: 以应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缴纳。如: 耕地占用税。 3. 按年计征,分期预交:如:企业所得税,房 产税等。
(三)税率
• 2 . 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的数额大小,而 设置递增的等级税率。由递增的一组税率组成。 (1)全额累进税率— 将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 级,每一级制定不同的税率,征税对象的全部 数额按达到的最高数额征税。 例:张先生某年承包所得30000元,应纳所得 税额为:3000020%= 6000元 若张先生的所得为30001元, 其应纳税额为: 30001 30%= 9000.3 元
• 税目—征税对象中具体征税的类别或项目。 •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的标准或依据。
(三)税率
• 定义:指应纳税款和计税依据的比率。是税收 制度的核心,体现税负的轻重。 税率=应纳税款/计税依据
• 种类: 1. 比例税率: 不分征税对象大小, 均按同一比 例征收的税率。 (1)单一比例税率:增值税普通税率 17% (2)差别比例税率:营业税根据行业不同设 不同的税率:建筑业:3%, 服务业:5%
全部征税对象分别按不同级次的税率计算税款,
然后把各级次的税款相加。
例:张先生的30000元所得应纳税款为:
5000元5% =
250元
(100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5000) 10% = 500元
(30000- 10000)20% = 4000

4750
• 若所得为30001元, 只有新增的1元按30% 计税.
2. 累进税率
(七)纳税地点
• ——纳税人申报交纳税款的地点。 • 类型:
1. 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2. 固定业户跨地区经营,应根据情况或回所在 地申报,或向经营地税务机构申报。 3. 非固定业户或临时经营者,向经营地申报纳 税; 4. 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 特殊行业可由总机构或总公司汇总纳税。
4 . 资源税
第二章 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
一、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二、税收的分类 三、税制结构
二、税收的分类
•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税收分为不同的种 类:
• (一)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 1 流转税 2 所得税 3 财产税 4 资源税 5 行为税
1 .流转税
• 定义——以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商品流转额和非 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税。例如:销售 额是商品流转额,咨询公司的营业收入是非商 品流转额。
(八)减税与免税
• ——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 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 补充税目,税率的固定性,体现灵活性。
• (九)违章处理 • ——对纳税人违反税法采取的处罚措施。
• 滞纳金。按日加收0.2%。 • 罚款。 2000—10000元;5倍以下; • 行政处分。税务人员。 • 刑事处罚。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5000元以下
5%
2
5000至 10000元 10%
3
10000至 30000元 20%
4
30000至 50000元 30%
5
50000元以上
35%
2. 累进税率
• (2) 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
等级部分,每个等级部分制定不同的税率。对
• 流转税的特点:1)以商品经济为前提;2)流 转税与企业成本高低、盈利与否没有关系;3) 税负会影响价格,进而影响企业竞争力;4) 流转税容易转嫁。
2. 所得税
• ——以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为对象征收的 税。
• 种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 • 征收方法:分类所得、综合所得 • 特点:1)税源较广,税负有弹性;2)税负难
• 1. 自然人——自然人个人、自然人企业 • 2. 法人 • 3. 纳税人与负税人
(二)征税对象
• 定义:称征税客体,指税收制度中所规定的征 税的目的物或对象。税种区别的标志。
• 分类: 1. 流转额。商品流转额;非商品流转额 2.收益额。利润;利得 3.财产。房屋;车辆;船舶;遗产 4.资源。 5.行为。交易;投资;使用
(四)纳税环节
• 定义——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 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 具体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 、分配 环节和消费环节。
• 例:消费税中 金银首饰——零售环节 纳税 香 烟——在生产环节纳税
(五)起征点和免征额
• 起征点——对纳税对象确定的征税起点。 达不到起征点,不征税。达到起征点, 按课税对象全额征税。如:营业税:按 次纳税,每次营业额50元。
以转嫁;3)征收和管理较复杂。
3. 财产税
• 定义;以纳税人所拥有和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 象。
• 种类:1)对财产持有的课征,即对一定时期 中所拥有和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进行征税, 如:房产税等; 2)对财产转让的课征,对财产所有权发生变 更时进行征税。如:遗产与赠与税。
• 特点:1)调节贫富差距;2)税负难以转嫁; 3)难以对全部财产征收;4)分税制下设为地 方税。
• (3) 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
对率为累进依据,按递增的方式计税的税率。
• 例: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100%部分 40%
3. 定额税率
• 定义——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的税 额。
• 种类: (1)单一定额税率。例:消费税中 汽油 0.2元/升 (2)差别定额税率。例如:资源税中的原油 大庆油田 24元/吨 大港油田 12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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