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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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加快流转速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和办法,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注明外,适用于:
(一)XX公司和所有XX控股公司、子公司、项目公司。
(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的开发建设工程项,包括但不局限于一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付款、零星支付、材料以及设备采购付款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
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合同条款执行,严禁违反合同或者逃避合同管理的支付行为。
第二章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流程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 付款流程
承包方根据实际完工情况及相关合同约定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需包含付款事由(合同依据)、形象进度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如果合同规定需在进度款中支付),并有项目经理的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 承包方每月 25 日后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工程计量资料送项目部审核,同时报送工程费付款审核表。
3. 领款单位将付款申请材料送交到项目部,由项目部完成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项目部在该付款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承包方的付款申请材料及付款审批表移交公司工程部会审。
4. 公司工程部进行实质性审核,再由公司合同造价部进行复核,分别提出意见并签署意见。
5. 付款申请材料连同上述审签意见一同递交公司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后给出支付意见,有疑问或者有理由拒付的由其组织相关部门重审,同意支付的转送财务总监进行审核。
6. 财务总监签署意见后,呈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最终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公司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
7. 如因工程紧急需要,或者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有特别安排的,可不依照上述流程,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签批工程进度款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按照总经理或董事长批示具体办理付款手续。
第五条工程结算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 承包方根据竣工图、实际完工情况及相关合同约定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须包含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材料计划报表、工程进度报表、工程结算汇总、工程签证、工程验收文件、整改项目验收单、工程移交单等,如果是工程保修款还需要有使用部门同意付款的确认单。
2. 领款单位将付款申请材料送交到项目部,由项目部完成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项目部在该付款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承包方的付款申请材料及付款审批表移交公司工程部会审。
3. 公司工程部、使用部门对相关项目进行确认,并由公司合同造价部会同公司财务部门复核各项费用。所有相关手续都以正式文件或表格的形式予以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进行会签。
4. 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对相关文件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最终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公司财务部支付手续。
第六条工程预付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工程预付款由公司经办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填写资金支付审批表办理相关支付手续,财务部接到审核完毕的资金支付审批表后予以支付,同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款的一般支付流程
1、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付款过程划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含保修款)三个阶段,各阶段付款均需严格按照合同条件执行。
2、工程预付款由公司经办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填写资金支付审批表办理相关支付手续,财务部接到审核完毕的资金支付审批表后予以支付,同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3、进度款支付需由材料、设备供货方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上前批次货到验收合格资料及本批次计划发货清单,并列明到货预计时间与地点等。若是货到付款的,必须有本批次到货的验收资料。具体流程参见工程进度款支付。当实际采购数量发生变化,进度款支付额度将超过原合同约定时,公司合同造价部需把合同变动情况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由公司管理层审核决定实际支付额度。
4、结算款支付前供货方需提供结算清单,并由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工程部、合同造价部和财务部组织对实际到货情况与结算清单及合同的核对,
在货物验收部门与使用部门对货物数量、质量情况认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具体流程参见工程结算款支付。
5、如因工程紧急需要,或者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有特别安排的,可不依照上述流程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签批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款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按照总经理或董事长批示具体办理付款手续。
第八条零星工程付款的管理流程
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应避免出现零星工程付款的情况,当确实无法避免的时候应首先考虑签署合同,并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签署合同的则由项目部办理工程签证,并按公司签证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的职能部门
项目部、工程部、合同造价部、公司管理层。
第十条各部门职责
项目部需提前预计合同约定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资金)计划中反映,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审批,适时办理付款申请。
工程项目部会同项目部负责对各项付款所载事项的数量、质量、进度等情况进行审核;
合同造价部负责组织复核及造价确认、负责审查付款合同依据;
财务部负责项目资金的支付,适时办理付款手续。财务部在工程款的实际审核与支付过程中,需严格审查各项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按流程办理付款事宜,并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的其他规定
1. 公司制作统一格式的资金支付审批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2.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合同及预算制作《工程项目资金支付计划表》,自工程合同签订后预报工程用款计划,每月上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在审批过的工程用款计划范围内支付各种款项;
3. 项目部应按合同管理办法要求报送合同管理月报表。项目合同管理月报表动态反映合同内容、支付金额等变化情况,按月报公司管理层和合同造价部备案;
4. 工程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格的20%,并不迟于工程开工后的第三个月开始抵扣;进度款支付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80%,并保留不少于 5%的保修款;特殊项目的采购合同可以征得公司管理层批准同意后适当调整此比例。
5. 为了加快审批流程,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内部规定各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间原则上均不得超过 2 个工作日,公司管理层有特别指示的情况除外。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合同造价部编制,由公司合同造价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