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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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调查报告

临颍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效果和经验

张明铭

摘要: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实现持续较快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尽享党的民族政策的福祉和温暖。近年来,临颍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有效贯彻民族政策,妥善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全社会安定团结良好局面,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效果

(一)领导到位,奠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组织保证。

一是加强领导。县委、县级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团结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多次下发文件,分别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使用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适时认真分析研究全县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县委、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抓民族团结工作,主动听取汇报,亲临现场解决问题,形成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是健全组织。建立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乡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民族聚居村成立了村管小组。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县区民族宗教部门机构、人员、编制,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办公用房、车辆等方面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为较好地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强化责任。在全县推行民族宗教工作和民族团结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职责范围,分级加强管理,完善了监督激励和奖惩机制,强化了各级维护团结稳定的责任。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民族政策法规,互通情况,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商讨对策,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二)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近年来,临颍县立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打牢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一是深入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每年坚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民族理论和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为确保宣传月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做到“宣传月”年年有新特色、新内容,先后举办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构和谐,促发展”卧尔兹演讲比赛等。同时,

组织民族工作干部、伊协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到民族聚居村开展政策法规巡回宣讲。同时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报告会,报告会邀请省民委副主任李尊杰同志作民族政策法规辅导报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使“两个共同”的工作主题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抓好特殊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民族理论分析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先后举办了2期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在全县中小学开设民族知识、民族政策课程,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的各个环节,贯穿于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各个阶段;加强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到革命圣地参观学习、传唱红色歌曲、举办建国60周年成就展使他们品悟改革开放巨大成就和民族地区的巨大进步,展望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共创未来的美好前景。

(三)发展民族经济,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临颍县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抓好项目拉动。各级各部门优先安排民族聚居地方建设项目,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民族聚居地发展环境。近年来,先后向民族聚居地倾斜政策性资金,着重解决民族聚居地的道路、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2006年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民族聚居村开展为期三年的结对帮扶活动,为帮扶村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全县民族聚居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饮水基本达到安全标准。

三是坚持服务推动。2009年召开民族企业与金融系统银企对接座谈会,搭建银企交流平台,增进双方了解。协调金融部门加大相关政策落实力度,提高了企业清真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了清真产业。

(四)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一是落实好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动员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从2008年开始,每年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政策规定、损害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现象及时加以纠正,确保民族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维护好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县委、县级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区、千人以上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全部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把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列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从2007年开始,先后举办了3期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培训班,充实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县区人大、政协少数民族代表、委员所占比例都高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

三是维护少数民族社会生活方面的合法权益。规范清真食品管理,保证穆斯林群众饮食方面的特殊需求。根据出台的《漯河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依法管理,伊协、寺管会、“民促会”积极配合,群众主动监督的清真食品管理长效机制。采取年度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个体商户、学校清真灶等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因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不规范引发的民族矛盾和纠纷事件发生;在全市率先建起了清真食品专营市场和民族宗教服务培训中心,满足城市少数民族的特殊需要。规划建设有伊斯兰教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墓地。采取土地置换、集中购买等办法,将位于县内规划范围内的回族墓地进行调整,解决了城市少数民族的殡葬问题。

(五)加强网络建设,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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