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进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若干建议(一)
对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务员评价考核机制,是健全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公务员队伍素质提高、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至关重要,但仍存在公务员评价考核目的不清,流于形式;公务员评价考核体系不健全;没有专门的公务员评价考核机构,缺乏专业的评价考核人员等问题。
建议:明确公务员评价考核目的,注重职能转换与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政府应以市场为主体,服务为基准,放下“全能政府”的架子,做该做之事,弃非分之权,坚持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评价考核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着眼于公务员学习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提高,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从转换政府职能入手,以《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使评价考核指向清晰,依据科学;以“德、能、勤、绩”为要点,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改进评价考核方法,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领导考核与服务对象考核等相结合,以增强客观性和公正性。
国家公务员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纪律过硬、素质优良、法制观念强、群众信得过的基层公务员队伍。
建议:考核工作是公务员日常管理的基础。
我区各基层行政机关应当结合实际,通过开展行风评议、聘请特约监督员、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不同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并把基层公务员服务的对象对其工作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作为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我区基层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竞争机制。
除特殊职位外,各基层行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应当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
对一般非领导职位的调整,可以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人选。
对在双向选择中落选的基层公务员,实行培训试岗制度。
关于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议
关于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议费宏伟伴随着新年的钟声,我们迎来了2012年春节,在这辞旧迎新的日子里,我觉得利用这个闲暇时间考虑一下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很有意义,希望通过我们的亲身经历,建言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使我们国家能够有一个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1993年,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元年,匆匆间走过了20年,我们人生最富活力的年华,和共和国一起,谱写出了无愧于时代壮美华章,我为自己有幸投入国家建设的伟大实践而自豪,为自己没有枉费光阴,碌碌无为而骄傲。
然而,我没有得到脱颖而出的机会,依然在“黑暗”中苦斗。
所以,我在对国家公务员制度本身进行反思,有着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强烈愿望,这成为我论述的核心。
一个制度,不能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让优秀的集体充满生机,迸发活力,甚至造成腐败丛生,民怨载道,那就不能说这个制度是好制度,起码是人民不满意的制度,那就必须改革。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几乎做遍了基层股级公务员的所有岗位,同样几乎年年是优秀,可升迁依然遥遥无期,甚至我的干事都要频频来给我做领导,令人十分尴尬。
说这些,并不一定是要表达我对现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抱怨,从懒惰的角度讲,我们是要感谢这个大锅饭制度,不妨借用唐代文学家刘禹锡著的《陋室》的句式,写一首《公务员铭》:官不在大,有位则兴。
职不在高,有权则重。
斯是龙门,惟吾践行。
职场上博弈,悦色入梦中。
谈笑有电脑,往来无踪影。
可以走四方,取真经。
无饷银之忧患,无失业之预警。
洛阳安乐公,煤山寿皇亭。
墨子云:“何罪之有?”言归正传。
现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的最大弊端在于:权责不清,赏罚不明;分工粗疏,管理失衡。
改革现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必须从细化公务员类别入手,按政务、事务、法务这三大块进行分类考核,区别管理。
如:政务类公务员,可以竞争上岗,让那些善管理,敢亮剑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但必须接受最严厉的监督和严格的任期管理,接受民意裁量,要有全新的风险管理机制;事务类公务员,必须凡进必考,要把那些有真才实学的人吸纳进来,踏踏实实的做事,非法定理由,不受免职,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
“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论文题目: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主考学校:武汉大学专业:行政管理准考证号:900513250933****:*******:***工作单位:武汉大学2015年2月摘要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和行政制度的一项历史性改革和卓有成效的创举,对于现代国家人事管理、政府管理、乃至社会的发展、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有着中国的特色,它是在中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借鉴了西方公务员制度形成的一整套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
公务员作为政治与行政系统中特定的一个群体,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也正因如此,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为了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完善也是当前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工作之一。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建立,对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借鉴外国公务员制度的优秀精髓,剖析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和建议,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问题、对策导论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它是在继承和发扬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优良传统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并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而形成的。
尽管各项改革目前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制度变革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程度的惯性特征,旧的观念、旧的体制、旧的做法仍然留有诸多痕迹。
总体上讲,制度变革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显得有些滞后。
因而,进一步转变观念、优化体制、改进操作就成为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迫切任务。
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公务员制度,需要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改进和完善现有公务员管理体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关于修订公务员法的意见建议
关于修订公务员法的意见建议引言公务员是国家公务活动的参与者和组织者,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修订公务员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以期为修订公务员法提供参考和借鉴。
建议一:加强公务员选拔和培训机制公务员选拔和培训是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关键环节。
建议在修订公务员法时,加强对公务员选拔和培训的规范和制度建设。
具体建议如下:1.完善公务员选拔考试制度,注重综合能力评估,包括知识、技能、品德和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2.加强公务员培训机制,注重培养公务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提高其服务意识和公共管理能力。
3.推行定期评估和终身学习制度,促进公务员的不断成长和进步。
建议二:优化公务员职业晋升机制公务员职业晋升机制是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的重要保障。
建议在修订公务员法时,优化公务员职业晋升机制,使其更加公正、透明和可操作。
具体建议如下:1.建立公务员职级制度,将公务员的职业晋升与其工作表现和能力紧密结合起来,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2.设立公务员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提供公开透明的晋升渠道和机会。
3.强化考核和评估机制,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权威性和科学性,确保公务员晋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建议三:加强公务员廉政建设公务员廉政建设是维护公务员队伍清正廉洁的关键环节。
建议在修订公务员法时,加强公务员廉政建设,提高公务员的廉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具体建议如下:1.建立健全公务员廉政教育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培训,提高其反腐倡廉意识。
2.设立公务员廉政奖惩制度,对廉洁公务员给予表彰和激励,对违法违纪行为给予严厉惩处。
3.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公务员财产来源的监督和审查,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结论修订公务员法是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对于提升公务员素质和能力、保障公务员队伍的清正廉洁至关重要。
本文提出的意见建议,旨在加强公务员选拔和培训机制、优化公务员职业晋升机制以及加强公务员廉政建设,希望能为修订公务员法提供参考和借鉴,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公务员制度创新与实施
公务员制度创新与实施
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国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创新与实施对于国家的长期发展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公务员制度创新与实施的建议:
1. 建立公务员职业化制度。
公务员应该是一个职业,而不是一份工作。
建立公务员职业化制度,包括职业发展、职业评价、职业培训等方面,可以提高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2. 推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
公务员绩效考核是评价公务员工作表现的一种有效方式。
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可以激励公务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公务员队伍建设是公务员制度创新的重要方面。
应该加强公务员招聘、培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4. 推进公务员制度的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应该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推广信息化工具和技术,提高公务员信息化应用能力。
5. 加强公务员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公务员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是公务员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
应该建立健全公务员制度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公务员制度的有效实施。
总之,公务员制度创新与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创新,才能提高公务员的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为国家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对完善公务员制度的三点建议
对完善公务员制度的三点建议对完善公务员制度的三点建议公务员法实施几年来,对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发挥的良好促进作用日益凸显。
实施公务员制度,不仅有效地实现了对干部队伍的依法分类管理,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构的调整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在分享实施公务员制度取得成效的同时,作为基层人事干部,我们也感到目前的公务员管理制度还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应该对完善公务员制度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认真研究。
为此,结合工作实践,对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将加快公务员单项管理法规体系建设纳入规划内容。
就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建设而言,自公务员法颁布以来,虽然也相继制定出台诸如: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等,但与公务员管理涉及的内容仍相差很多,有些事项仍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盲目状态,单项管理法规的制定出台进展缓慢。
因此,拟定“十二五”规划前,应组织力量对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公务员管理的事项进行一次认真梳理,特别对指导基层公务员管理需要制定出台的单项法规建设更应纳入规划。
在规划好新建单项管理法规的同时,还要做好在行单项不合理政策法规修订的规划,如对非领导职务层次的设置及计算比例、公务员职级、待遇晋升、考核奖励比例等不合理规定的修订,也应纳入规划目标,使其适当向基层倾斜,为稳定和调动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将规范公务员管理机构的体制编制建设纳入规划内容。
自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各地为适应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管理的需要,基本都对公务员的管理机构进行了增设或调整。
但由于缺乏规范的指导标准,各地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差异还较大,有的归属党委序列,有的归属政府序列,还有的党政合一,缺乏国家统一管理的权威性。
我国目前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体制设置基本是沿袭于旧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与公务员制度的性质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仍不相适应,甚至影响办事效率。
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姓名:学校:学号:指导教师:定稿日期:目录一、公务员的内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发展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公务员职位分类不合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公务员管理机制缺乏激励...................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公务员考录体系缺乏科学、公正.............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公务员伦理制度落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对公务员的职位进行科学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建立奖惩的管理机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建立科学、公正的考录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伦理制度的完善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在众多采用公务员制度国家的政府机关中,公务员是工作人员的主体,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权力为社会服务。
公务员制度“不仅是完成国家和政府使命的必要工具和手段,也是政府实施其价值目标的主要载体,还是政府存在合法性的具体体现。
当前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由于时间较短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并且影响着其发展,为此,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据此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公务员编制限制与改革建议
公务员编制限制与改革建议公务员编制的限制和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公务员编制是指国家设立的为实施行政权力服务的专门机构以及相关职位的总称,编制限制是指对公务员编制设置的数量限制和控制。
本文将从公务员编制的现状出发,分析限制的必要性,并提出改革建议。
一、公务员编制现状目前我国公务员编制存在如下问题:1. 缺乏合理的团队结构:公务员编制的数量分配不均衡,导致一些部门人员过剩,而其他部门人员匮乏。
这使得一些行政机关难以有效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下。
2. 缺乏灵活性:公务员编制数量的限制限制了政府调整,无法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配置。
当一些新的机构或项目需要人员支持时,政府难以快速调动合适的人力资源。
3. 缺乏激励机制:公务员编制数量的限制严重影响了人员的晋升和奖励机制,使得公务员的激情和积极性受到抑制,无法充分发挥工作能力。
二、公务员编制限制的必要性公务员编制的限制有其必要性:1. 控制财政支出:过多的公务员编制将消耗大量财政预算,限制公务员编制可以控制财政负担,合理配置资源。
2. 规范行政管理:适当的编制限制可以避免“人浮于事”的现象,优化行政管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防范腐败:合理的公务员编制限制也可以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降低腐败风险。
三、公务员编制改革建议为了解决公务员编制限制的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以下改革建议:1. 引入岗位制度:建议政府根据不同行政机构的工作需求,引入岗位制度,将编制限制从数量限制转变为质量限制。
通过明确各职位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每个岗位都能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2. 强化绩效评价:建议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作为公务员晋升和激励的主要依据。
通过对公务员绩效的量化评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 加大公务员培训投入:建议政府加大对公务员培训的投入,提升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通过培训,使公务员在面对复杂的工作情况时能够从容应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鼓励创新和竞争:建议政府建立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鼓励公务员在工作中积极创新。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缺陷与改进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缺陷与改进摘要:公务员制度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类是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如党政不分、考核标准不当;另一类是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如滥发福利、选任问题。
本文将结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来简单分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不足,并提出若干改进措施。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缺陷改进目前在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可称之为“制度设计缺陷”;另一类是制度和政策在具体实施中所产生的问题,可称之为“制度实施缺陷”。
其中,制度设计缺陷多涉及一些基础、核心的问题,改革起来难度较大,而制度实施缺陷相对来说改革起来则较为容易。
一、制度设计缺陷1、党政不分,行政政治化。
我国《公务员法》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由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同大多数西方民主国家不同,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是牢牢控制在中国共产党的手中的,这显然同我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
然而,这种政治过多渗透到行政中的现象,无疑会阻碍行政工作有效性的发挥。
首先,这种体制容易使人们过多的关注公务员的政治面貌,而相对忽视其具体工作绩效。
由于行政关注的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因此在行政中存在很多技术性的工作,如统计、会计、宣传等。
正如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中所说“……行政中很大一部分是与政治无联系的;所以,即使不能全部,也应该在很大程度上把它从政治团体的控制下解放出来。
”①然而,政治化的行政弱化了上述这些技术性职能,这会直接带来政府工作的低效率,限制了政府职能的发挥。
其次,组织中的党政不分极易造成多头领导,同时还会造成政府组织机构膨胀、人员冗杂,影响组织发展和组织工作效率的提高。
最后,党政一体,行政政治化常常使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不分,在有些情况下会造成权力的过度集中,从而削弱了下级工作的积极性。
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行政管理08秋李飞艳公务员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队伍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以及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关系到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随着西方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各国相继掀起了文官制度改革的浪潮。
我国公务员制度始于80年代中期,迄今已有30年的历史。
公务员制度的良性建设突出表现在“十七大”后,各级政府纷纷掀起行政改革的高潮,以配合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此创新完善公务员制度是我国行政改革的关键所在。
本文针对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实践上提出对策,浅述个人建议及意见。
一、建立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
它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等,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使我国政府机关的人事制度,由计划经济下的管理模式转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轨道上来。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改革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一统”的干部管理体制,使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政府工作人员,从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形成符合政府机关特点的管理制度,有利于用人与治事更好地结合起来;改革了单靠“推荐”、“领导考察”等“伯乐相马”的传统选拔人才方式,建立起符合与市场经济要求,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法规原则的用人环境和人员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和作用的充分发挥,从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宪法规定:“人民依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实行公务员制度,有利于消除原人事制度所形成的干部、工人及不同所有制单位人员身份上的界限,打破不利于人才成长的各种束缚,让各类人才凭着自己的德才素质,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制度”的部署安排,奏响了加快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改革的时代号角。
本文全面分析了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提供借鉴。
标签:职位分类管理;问题;对策公务员分类制度是公务员制度体系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正如20世纪著名的西方行政学家怀特指出的“当代的人事管理有两大支柱:一是选拔人才,一是职位分类,两者缺一不可”。
我国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一直采用“大一统”的单一公务员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型及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极不适应,日益暴露出管理上的弊端和不足,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健全职位分类管理体系,是我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有利于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形成多渠道、畅通式的职业发展通道;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本领;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和人才保障。
一、当前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原因我国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职位分类管理的制度,但到目前为止一直按综合管理类进行管理,不同类别、层级的公务员,无论从事综合管理、政策研究,还是一线执法、辅助岗位,全部混同招录、选拔和使用,“考核一根尺、升迁一把梯”,这种单一的管理模式带来了许多弊端。
当前,公务员管理突出存在着职位分类缺乏配套法规支撑,职务管理手段单一,内部激励机制不足等问题。
(一)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缺乏相关配套法规和制度设计公务员法实施后,从上到下先按照公务员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了入轨登记、依法确定了公务员身份,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后制定了公务员考核、录用、奖励、调任、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任职定级、日常登记等配套政策办法,纵向建立了单一的职务和级别序列,横向仅制定了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
关于我国聘任制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面临难题及对策研究
关于我国聘任制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面临难题及对策研究一、背景近年来,我国聘任制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持续推进,旨在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分类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推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
然而,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难题和困境,本文将就此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
二、难题概述2.1 职务和职级并称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模式是职务管理和职级并称,即按照职务进行管理,同时职级是公务员工资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而在政务服务中,常常需要公务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这些专业知识和技能却很难通过职务等级来反映,因此导致公务员职务和能力之间存在较大的断层。
2.2 人员分类与岗位需求不匹配当前聘任制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人员分类和岗位需求不匹配是一个突出的难题。
具体表现为,在某些部门和单位,新成立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名称和层级与国家现行法规不一致,与各级机构的聘用制度不兼容,聘任制度和流程不完善,人员分层设定和分类准入标准不健全,导致公务员不适应、不合适,甚至造成大量的公务员浪费。
2.3 职务变迁之后的职业发展空间有限聘任制公务员在经过5年左右的工作经历后需要进行评选,选上者方可继续担任原职务,若未达到选拔要求则需面临岗位调岀或淘汰。
在评选之后,拥有职称的公务员有可能因为职务调整或职务变迁而失去职称。
一旦失去职称,即意味着职业发展空间被限制。
在聘任制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这一难题亟待解决!三、对策建议3.1 加强职业能力培养,推行“能力优先”在聘任制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中,需要推行“能力优先”的管理理念,避免职务等级抑制了能力层次和发展空间。
应加强公务员的职业能力培养和进修,建立更加公正和严格的人才选拔机制,将专业知识和技能作为重要的选拔标准,避免公务员高职务、低能力的现象出现。
3.2 人员分类及岗位需求的对接在发展聘任制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同时,还需要注意人员分类及各级机构的聘用制度的搭建。
谈谈你对当前公务员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看法,并提出改进意见
谈谈你对当前公务员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看法,并提出改进意见谈谈你对当前公务员制度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看法,并提出改进意见“为政之道,首重得人”,所以最大的腐败也莫过于用人上的腐败了。
过去我们的干部任用缺少客观标准和统一的管理制度,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往往是暗箱操作,裙带之风日盛,帮派主义严重,已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是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背道而驰。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旨在保证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行政效能,体现着民主政治的要求,所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是公务员制度的生命。
可是当前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制度中尚存在着违反这一基本原则的诸多问题,必须认真解决,以保证这一先进的用人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一、现状与问题(一)、我国公务员考录管理制度缺乏法律保障,管理机构地位低下,缺乏权威性。
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建设落后于工作实际,相应的规章制度少,并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专门法律。
而且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地位低下,缺乏相应的权威性,不能独立自主地进行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这就说明政府的下属人事职能部门全权来管理国家公务员。
而政府其它需要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职能部门与人事部门平级,在工作业务活动中难免不受各个部门的牵制;所以说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机构地位相对低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对国家公务员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国家公务员的报名资格规定不统一,给录用舞弊以很大空间。
平等原则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平等,就是指应考者不论其政治派别、种族、肤色、宗教、信仰、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如何,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公民在担任公职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公务员制度优化改革
公务员制度优化改革公务员制度一直以来是中国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机构的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革,公务员制度也亟需进行优化和改革,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并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效能和服务能力。
本文将探讨公务员制度优化改革的必要性,并就如何进行优化改革提出一些建议。
一、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作为政府机构中的重要力量,公务员队伍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服务人民的重任。
然而,目前公务员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亟待解决和克服。
首先,招录方式单一。
传统的公务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考察等多个环节,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选拔出具备基本素质的人才,但过多的政治审查和规则限制也限制了招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其次,晋升机制不合理。
现行的公务员晋升机制过于注重资历和时间长短,忽视了绩效和能力的因素。
这导致一些优秀的年轻公务员晋升缓慢,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速度和活力。
再次,职业发展通道狭窄。
公务员职业发展一般只分为“科员”、“处长”和“局长”等等级,晋升空间较为有限,这使得一些优秀人才流失,难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最后,福利待遇不尽人意。
公务员队伍在薪资、住房和医疗等福利待遇方面相对较高,但却缺乏绩效考核和竞争机制,导致一些公务员工作态度消极,服务质量下降。
二、优化改革的必要性公务员制度的优化改革迫在眉睫,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公务员队伍需要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提升执行力和服务能力。
其次,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竞争力。
优化公务员制度可以引入一定程度的竞争机制,激发公务员队伍的创新和活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政府部门。
再次,提高政府效能。
通过优化改革公务员制度,能够提升公务员队伍的绩效和工作效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发展。
最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改革公务员制度可以使公务员更加注重公众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对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意见建议三篇
对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意见建议三篇对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意见建议一篇路灯留言:根据公务员职级并行政策,科员12年后且工资等级达到23级,就可以享受副科级待遇,其中每一年考核优秀就可以减半年,也就是说只要有优秀,就不需要12年就可以享受副科待遇。
我这里有两个疑问:1.大专学历的科员,工资等级需要15年才能达到23级,也就是说这15年中间,不管你拿多少个年度考核优秀,都不能减时间,一定要15年后才能享受副科级待遇,这样是否严重大家大专学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本科学历的科员,工资等级10年就可以达到23级,也就是说最快的情况是拿四年优秀,可减两年时间,10年就可以享受副科级待遇)2.大专学历的科员,只要在五年以内拿到本科文凭,工资等级就可以套到25级;但五年后拿到本科文凭的,就不能套工资,这样是否也不公平,相当于不支持五年以上工龄公务员继续在职学习?五年以上工龄公务员拿到本科文凭,既不能加工资,职级并行又不能减时间。
能否针对这个问题,修改职级并行和公务员套改工资政策?对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意见建议二篇近日,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试点,以下是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细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
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该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等地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关于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试点期限为2年。
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早前:县以下实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职级晋升提出具体条件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
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一、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一)国家行政机构改革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国家行政机构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不断得到改革和完善。
在这个过程中,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和专业化建设必将成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必然趋势。
这就要求我们在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时,要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具有更强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法制建设的需要我国《公务员法》中规定了公务员的选拔、聘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就是要贯彻执行《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章,规范公务员的选拔、聘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性问题,使之成为支撑行政管理的法治支柱。
在公务员的选拔、聘用、管理等方面,要遵守法律,做到依法管理,严格标准。
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分类管理的原则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与岗位需要相适应原则。
根据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要求,对公务员进行科学地分类管理,使之更好地为行政管理服务。
2. 严格评价选拔制度原则。
在公务员的选拔、聘用和管理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3. 鼓励岗位需求、能力、岗位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公务员的实际工作需求,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应有作用。
(二)分类管理的内容1. 职业管理类别。
公务员的职业管理类别主要包括政治管理、经济管理、具体专业技术管理等。
其中政治管理类别是在行政管理中承担政治指导、组织领导等重要政治职能的公务员;经济管理类别是在行政管理中承担经济、财务、税收等管理职能的公务员;具体专业技术管理类别是在行政管理中承担具体技术工作职能的公务员。
2. 非职业管理类别。
公务员的非职业管理类别主要包括办事类、工勤类、医疗卫生类等。
其中办事类是在行政管理中承担一般行政事务工作职能的公务员;工勤类是在行政管理中承担一般物资管理职能的公务员;医疗卫生类是在行政管理中承担医疗卫生工作职能的公务员。
公务员法实施情况及问题和对策建议1
公务员法实施情况及问题和对策建议自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县紧跟上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逐步纳入法律管理的轨道,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实践过程中,公务员队伍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公务员法》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需要我们着力解决。
一、**县工作开展情况1. 严格政策,稳慎开展公务员登记。
从2006年开始,我们在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第一批列入公务员登记范围的七大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共1750人(包括提前离岗人员288人)进行了公务员登记, 其中:县处级领导56名,县级七大机关1330名,乡镇机关364名,暂缓登记40名。
通过公务员登记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公务员的身份、保障公务员的权利,提升了公务员对自我职业的认识和身份的认同,增强了公务员的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四条,一是严格坚持原则。
按照“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登记标准,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按照《湖南省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明确的范围和对象、规定的条件及程序、确定职务与级别进行登记,做到了该登记的一个不漏,不该登记的一个不登,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工作。
二是统一登记形式。
在明确纳入登记范围机关的基础上,由各机关统一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登记,再统一组织上报。
杜绝个人登记,保证了整个登记工作井然有序。
三是分批进行登记。
按照规定的对象、条件、程序、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分批组织填写《公务员登记表》,逐次审核备案。
四是保证稳妥推进。
处理好、推进公务员登记与保持机关稳定的关系,一方面严格条件,严格审批,确保公务员登记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对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妥善安置,保证了整个登记过程中思想稳定、队伍稳定、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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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进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若干建议(一)
【内容提要】公务员分类制度是公务员制度本质的外在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存在着公务员范围界定过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设置不科学、职务分类不合理等问题,改进和完善现有分类制度,不仅要把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还应该做更进一步的细分。
政务类公务员分为职业党务工作者、政府组成人员、政治任命人员和特别职公务员,业务类公务员分为行政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后勤保障类。
这些建议有助于推动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提高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的效能。
【关键词】公务员分类制度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是现代人事行政制度的主要存在和表现形式。
它构成了20世纪各国公共行政管理以及官僚体制的基石。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通过并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同年10月起开始施行,经过近十年的改革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在我国已经初步确立。
200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简称WTO),这必然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中国的公务员制度如何应对“入世”的冲击,融入世界发展潮流,同时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增强现有公务员制度的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成了令人关注的问题。
因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不是资金和人才的竞争——资金和人才都是可以国际流动的;也不是技术的竞争,而是制度的竞争。
从中国长远来看,应该学习的是制度改造。
对于这一课题,更需要学
习的是政府。
”①]在整个转轨社会的大背景下,各种制度必然会呈现它的过渡性和渐进性。
我国公务员制度虽经过这么多年的运行,但仍然很不完善。
原有《条例》已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行政环境变化的要求。
作为一个与时俱进的现代政府,应该积极顺应新形势,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改进和完善现有公务员管理体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本文针对目前的公务员制度在分类管理中的问题提供若干建议和设想。
一、现行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存在的问题《条例》从制定至今已有近十年,这期间,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政府行政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公务员分类制度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1、现行公务员范围界定过窄世界各国对公务员的范围限定不尽一致。
总体来看,存在三种基本类型: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小范围型,主要是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中范围型,主要包括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以及公共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三是以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大范围型,主要包括政府系统中的所有公职人员、国会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院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在我国,《条例》中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这一范围不包括中共党委、人大、法院、检察院、政协以及公营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但是,我国又规定,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机关参照《条例》执行、管
理。
②]这样的规定,明显不够妥当。
其产生的突出问题是,根据目前的规定,只有“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才是国家公务员。
这就是说,其他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组织的工作人员有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应该分别建立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
但是在现实中,这些组织“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这就使现行的公务员范围划分(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失去意义。
实际上,这些机关都是掌握国家公共权力、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
就这一点来说,是相同的。
2、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分类不科学我国公务员的分类方法,在历次草案中均分为政务类和业务类两大类,但是,在其后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却修改为:“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和非领导职务。
”这明显是迁就了传统的国家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在实施初期,这种分类的确解决了不少德才表现好、参加工作时间长的国家工作人员因领导职位数量少而在职务上难以晋升的问题,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分类方法却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局级调研员参加局级领导办公会议,分管一部分工作,被视为局级领导班子成员。
但是,有的地方,局级调研员既不参加局级领导办公会议,也不分管工作,只是享受局级领导的工资、福利待遇。
更有甚者,把非领导职务视为提高干部待遇的手段,千方百计向上级索要设置非领导职务的名额。
③]这完全违背了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精神。
另一方面,非领导职务
设定的名称也不太合适,比如主任科员、调研员、巡视员,人们往往望文生义,通过字面意思理解该职务的权能,而搞不清楚他们到底是负责什么工作的,事实上,许多局级调研员、巡视员是负有重要责任的高级公务员。
一方面,这种名称不能满足公务员高层次的心理需要,不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公众也容易对这些公务员职务名称产生误解,从而影响政府为公民服务。
根据中共十三大确定的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分类方法,从《条例》中可以看出,政务类公务员相当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如根据《宪法》第86条和《国务院组织法》第2条的规定,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各部副部长以及下属的各司、厅、局、处的正副职都不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地方政府的组成也大致如此。
另外,政府组成人员和非政府组成人员在任职条件、产生方式、管理机构以及绩效评估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
《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又规定:“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这实际上还是将由人大产生和任免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另行管理。
3、职位分类不合理分类是管理的基础,没有科学的公务员分类就没有科学的公务员管理。
在我国,《条例》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
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但是,在实际的运作中,我国的公务员分类模式既不是品位分类,也不是职位分类;它更多地是继承了我国古代官吏的品级制度和传统的干部行政级别制度,并吸收了职位分类中制定《职位说明书》的做法,强调职务、级别与工资相联系。
现行的《职位说明书》制定不合理,非常笼统,没有体现出不同公务员的录用条件、工作性质、职责等的差别。
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管理体制,它不可避免的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问题一:分类过于简单、笼统,范围太小,职位分析不严格。
国家公务员没有横向的分类,纵向的分类只体现在公务员职务级别的高低上,而且,没有作更细致的划分。
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除工勤人员以外实际上只有一个类别即公务员,这难以体现行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行政层级与工作岗位的多重性和多样性。
问题二:一般行政管理类公务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没有区分。
随着政府管理的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政府机关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也越来越重要。
而目前的公务员分类制度没有设置专业技术类职务,取而代之的是相应的行政级别。
这无疑是忽略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特殊性,抹煞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任职资格、工作职责范围、评价方式、个人成就方向、晋升途径和依据以及管理方式、方法等与从事一般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员的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些原因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的解决就非常困难,造成的一种不良后果就是高层次的专业技术
人员对加入公务员队伍望而却步。
如上所述,现行《条例》规定的公务员分类制度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管理体制,是为了适应从传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向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转变的需要的一种制度安排。
近十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政府行政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公务员系统内部的职务设置等许多环节的规划、管理却跟不上,其问题越来越突出,与时俱进地改革现有公务员管理制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