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单元 共同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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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元要求学生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的主要内容,掌握队列动作的基本要领,养成良好的军人作风,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的统称,是我军建设的基本军事法规,是全体军人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行正规化建设和部队建立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生活秩序的基本依据。

《内务条令》是以法规的形式规定军人职责、军队内部关系、日常制度、管理和勤务规则的条令,是全军行政管理工作和军事生活的基本准则。它为军队建设正规的生活、工作、训练和战备秩序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军人的行为规定了准则,是我军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法规,在我军建设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现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共有总则,军人宣誓,军人职责,内部关系,礼节,军容风纪,对外交往,作息,日常制度,值班,警卫,零散人员管理,日常战备和紧急集合,装备日常管理,财务和伙食、农副业生产管理,卫生,营区及房地产管理,野营管理,安全工作,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和国歌、军歌的奏唱,附则21章326条,并有10项附录。

条令规定军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强调部属、下级必须服从首长、上级,首长有权对部属、下级下达命令,部属、下级必须坚决执行命令。

条令规定机关应当在本级首长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友邻部队(分队)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团结,遇事协商解决。战时应当及时通报情况,积极配合,密切协同。

军人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

着军服戴军帽或者不戴军帽,通常行举手礼。携带武器准备不便行举手礼时,行注目礼。举枪礼仅限于执行阅兵和仪仗任务时使用。

军人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首长和上级对部属和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下级对上级,可以称首长或者首长同志。

条令对军人的着装、仪容、举止作了明确规定。这些都是军人的行为规范,是军人形象的标准,认真按照条令规定去做,才能保持良好的军容风纪。

条令着眼于培养部队的优良作风,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对作战、训练、执勤及日常活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秩序,都作了严格、明确、具体的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是以法规形式规定军队纪律的条令,是军人的行为准则和军队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它有极大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是维护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强有力的武器,是保障我军其他条令条例、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一个保障性法规。

纪律,是各种组织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规范了个人与组织、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制约着人们的行为,不论愿意与否,人人都必须遵守,谁违反就要受到追究。

现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共有总则,奖励,处分,特殊措施,控告和申诉,首长责任和纪律监察,附则7章96条,并有7个附录。

1.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3.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4.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5.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条令强调奖励的目的:在于维护纪律,鼓励先进,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保证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

条令明确了奖励应当坚持的原则:

一是严格标准,按绩施奖;

二是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三是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条令规定了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

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条令强调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教育违纪者,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

明确了处分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依据事实,惩戒恰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条令规定对士兵的处分项目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撤职或者取消士官资格、除名、开除军籍。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低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高处分。

条令规定对军官、文职干部的处分项目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者降衔(级)、撤职、开除军籍。

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低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高处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是以法规形式规定部队和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的条令,是全军队列生活的准则和队列训练的基本依据。

队列,是军人进行集体活动必不可少的组织形式。在军队的训练、工作和生活中,凡是集体活动都离不开队列。

现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共有总则,队列队形,队列动作,分队乘坐汽车,敬礼,国旗的掌持、升降和军旗的掌持、授予与迎送,阅兵,附则9章65条,并有5项附录。队列要求:坚决执行命令,集中精力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姿态端正,军容严整,精神振作,严肃认真;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保持队列整齐,出、入列应当先报告。

(一)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手指并拢自然微曲,拇指尖贴于食指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二)跨立(即跨步站立)

口令:跨立。

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手心向后。

(三)稍息

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

稍息过久,可自行换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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