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与应用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摘要:在各种事物发展快速的情况下,促进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各种各样的高科技应运而生,影响改变着世界,但是高科技的出现也引发各种案件频发,给办案人员带了极大的困难,为了快速准确地破案,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诉讼证据——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对破获整个案件具有重大的作用,从此视听资料证据逐渐发展起来,但是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与应用方面的知识很少。为了填补这个空缺,结合视听资料相关文献,学习掌握视听资料的概念,分析视听资料的特点总结学习视听资料的收集方法和在各种案件中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案件证据的证明力,灵活的运用证据,去揭露犯罪真相,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也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
一、绪论
大学四年稍纵即逝,马上面临毕业,也随之引来了毕业论文的设计,我的专业是公安视听技术,因此这次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我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查阅相应的文献资料来设计这次的论文,如今,我们正处于信息化的时代,各种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难题,犯罪形式的科技化,犯罪形式的多样化等等,针对这样的问题。视听资料证据也就伴随着相应的出现,它的出现在刑事案件中起的作用不容小觑,不容忽视。所以对视听资料的研究也就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和专家得的青睐。此次论文将很好的解释视听资料和视听资料证据的含义、特点以及分类,将会列举出收集的种种方法以及分析视听资料证据的应用。这次论文的设计内容不但会让读者简单易懂,而且对于研究视听资料证据的学者也会有很大帮助,对于自己来说也无疑是一次提升。
二、设计的背景及意义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现如今案件的形式也变得多样,变得复杂,利用信息技术犯罪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这时传统的侦查破案方法就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那么,相应的视听资料就显得是那么重要。而如今,视听技术的发展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其就是利用各种视频监控来记录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有需要,那么它会将画面还原并且呈现在你面前,视听资料证据不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带来了安全感,也给侦查破案人员带来很大的帮助。
如今,国内外视听技术已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为了去更好的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必须要将其推向更广的舞台。让更多的人民去了解他,让更多的侦查人员运用视听资料破获各类案件。此次将会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查阅相关的资料书籍等来设计这次的论文,目的是为了让不同的人掌握

什么是视听资料证据,并了解其特点和涉及领域,从而更好地运用它来保护自己,体现它的社会价值和意义。除此以外,视听资料在侦破案件中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将犯罪分子违法犯罪的画面活灵活现的展现在自己和办案人面前,使得犯罪分子无法可说,乖乖认罪。大大降低了办案人员繁重的任务。然而视听资料的运用更是论文探讨重点,多方面分析,介绍视听资料证据在不同领域的应用。最后展望未来,重视视听资料证据的发展。
三、视听资料、视听资料证据
3.1、视听资料的概念
视听资料,又称“音像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或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以及其他科技设备与手段所提供的有关案件的信息。视听资料顾名思义就是“视”和“听”的结合,是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将视听资料定为诉讼证据的一种独立形式。在刑事诉讼实践中,特别是在刑事侦查中运用也十分广泛。
3.2视听资料的特点
视听资料是新世纪新产物,他具备传统证据的共同属性,视听资料所反映的内容真实、直观,以记录和储存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并且视听资料有着其他证据无法比拟的特点:
1.视听资料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传统的各种言词证据都是记录犯罪人所描述的时间,记录的事件里面会掺加着个人情感,描述的内容有一定瑕疵。但是视听资料是通过高科技的记录对事件画面的真实还原,清楚地记录下事件发生的全过程。所以视听资料记录和储存的有关犯罪的信息,就更加准确可靠。
2.视听资料的直观性。传统的各种证词作为证据均是以语言、文字、手势等方式再现储存的信息,视听资料是以录音视频记录实际情况,可以直观的再现画面,拿来作为认定案情的直接证据。
3.视听资料的动态连续性。传统的各种实物证据(如指纹、毛发、血迹、弹壳、脚印、碎屑、尸体特征等)是不动的、静态的,这样的方式是体现不出案件发生的过程。而视听资料能从动态上记录事件发生过程,具体到某个时间段、某个地点,事件经过细节等等,而且直观,栩栩如生。
4.视听资料的信息量大、便于保存和使用。传统证据以书面记录为主,再以语言文字表现出来,如果要查找一个文件,那么他的工作量就会增大,最麻烦的就是存储不方便。而视听资料恰恰相反,以计算机为主存储,占用量及其小,有时一个U盘就可以搞定,也特别实用,最重要的是可以长久反复实用他。
5.对

视听资料的收集和审查都需要依赖科学技术。视听资料的收集和审查有些步骤单纯靠人是做不到的,都需要依赖于高精尖科学技术和设备,有的也需要科学技术手段来保存。比如说在案件现场提取犯罪嫌疑人的毛发、血液,以及对毛发血液的化验分析都需要科学技术来完成。
视听资料除了上述优点,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比如说视听资料的内容容易被人改动。不法人员会随意加入个人的意愿,将视听资料中的某个段删去,内容前后顺序错乱,或者从别处截取一段加入其中,这样就会导致视听资料失去他本有的真实性,对案件的公正判罚会产生很大的改变。
3.3视听资料的种类
视听资料有:录音资料,是把正在进行的活动所产生的声音通过科学技术设备记录下来,形成的就是录音资料,如果某些案件需要录音资料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我们可以通过播放来完成。录像资料,是指通过科学电子设备将正在发生的画面完整的录下来,在经过播放,真实客观地重现当时的画面,进而来证明案件的真实存在。录像资料在公安机关进行的各种案件破获中起非常大的作用。计算机存储资料,是将一些资料直接或者编辑成程序存储在计算机中,当需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查找,方便快速。
1.原始的视听资料和复制的视听资料,原始的视听资料是指对客体的声音、图像的直接性记录作为视听资料,复制的视听资料实在原始的视听资料上面人为的进行删减、添加和前后顺序错乱,形成的视听资料。
2.录音录像资料、电脑储存资料、视频监控和其他高科技获取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是指用摄录设备对象进行摄录,记录对象运行过程的音频视频。电脑储存资料是以计算机等高科技为载体储存的信息资料。如案发现场采集的足迹、烟头、血液和头发等,在通过利用高科技设备检验出来的数据的记录。视频监控是指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记录实物发生的全过程。比如说高速公路的电子摄像头清楚地记录车祸发生的全过程。
3.公开制作的视听资料和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公开制作的视听资料是指在记录对象知情的情况下制作的视听资料。比如说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合安置的摄像头记录下来的也是公开的视听资料。私密制作的视听资料是指在记录对象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制作的视听资料。
四、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
4.1视听资料证据收集方法
收集作为诉讼证据的视听资料,不同于其它证据的收集,它必须运用专门的视听技术手段进行,视听资料的特殊性决定了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收集 ,即:
1.提取。直接从某些记录的视听资料出运用一定手段提取有用的信息。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