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补充完善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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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全面掌握我国农用地资源的质量状况,科学评价和管理农用地,促进我国农用地的合理利用。在“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全国围完成了农用地分等工作,初步掌握了我国农用地资源的质量状况。2001年至2004年完成了全省农用地分等工作,建立了全省农用地等别体系。随着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的完成,以及近几年各地开展了大量的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高产农田建设、低丘岗地改造、土地开发等系列国土整治活动,使得耕地数量及空间位置、耕地质量等级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有耕地质量等别体系已不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因此,以最新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通过开展外业补充调查,更新有关资料数据,对现有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进行完善性更新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国土资源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1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1115号)和****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将开展基于二调成果的耕地等级质量成果补充完善工作,将农用地分等成果转录到“二调”的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同时,由于土地现状数据来源不同以及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的开展等原因,出现新的耕地区域,需要对新的耕地区域进行等级质量评价更新。

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底图,完成****耕地质量等级成果的转入,并补充和完善现有耕地质量等级成果。以最新土地调查成果图为基础,通过开展外业补充调查,更新相关资料数据,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的要求和有关参数体系,对现有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进行完善性更新评价。

三、工作任务

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工作是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评价,是在原有的农用地等级评级成果基础上,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成果进行农用地分等成果转录,并对新增的耕地质量进行等级补充完善。主要任务有如下几点:

1、构建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技术路线、资料补充调查和数据更新体系,确定耕地质量更新评价方法;

2、完成农用地分等成果向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转录;

3、将农用地分等图件与二调成果进行叠置分析,找出在“二调”图上是耕地而在原农用地分等图上是非耕地的图斑,形成新的耕地区域更新评价单元,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要求和原农用地分等成果,完成新的耕地区域的质量评价与等级划分;

4、对比分析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成果与原农用地分等成果。

农用地分等是根据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低位与作用,综合评定农用地土地质量的优劣并划分等级。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的基本原则为:

1、综合分析原则

新的耕地区域质量评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综合作用,以对造成等级差异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为基础。

2、分层控制原则

不同层次的耕地质量等级成果都必须兼顾区域总体可比性和区域差异两个方面的要求。在标准条件下,建立分等定级评价体系,进行综合分析,将具有类似特征的土地划入统一土地等或土地级。

3、主导要素原则

耕地质量等级确定应根据影响因子的种类及作用的差异,重点分析对土地质量及土地生产力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的主导因素的影响,突出主导因素对土地分等定级结果的作用。

4、土地收益差异原则

耕地质量等级既要反映出土地自身质量条件、土地利用水平和社会经济水平的差异及其对不同地区土地生产力水平的影响,也要反映出不同投入水平对不同地域土地生产力水平和收益水平的影响。

5、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调查各因素的指标值尽可能用定量指标去衡量,但考虑到某些因素无法量化,应该采用严格的定性指标表示。

1、《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

2、《****农用地分等技术方案》

3、国家、省技术指导组的相关技术简报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_1014-2007)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7、《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资源部2002

8、《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资源部)

9、****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

10、****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11、国土、农业等部门与农用地分等评价相关的技术规程

六、工作技术思路

本项工作是在遵循《农用地分等规程》的基础上,依据****标准耕作制度二级区和二级区的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以及二级区基准作物的最大产量、最大产量-成本等参数,确定“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质量分”关系表,并对各单元进行自然质量分的计算;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推荐的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查算区域农用地分等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根据调查收集的农用地利用情况、投入-产出状况等方面的资料,计算标准耕作制度二级区指定作物的产量比系数,据此对新增耕地进行土地质量等指数的计算,以及各县市指定作物的土地利用系

数和土地经济系数的计算;然后按指定作物的土地利用系数,计算新增耕地利用等指数、按利用等指数初步确定新增耕地等指数;将此结果进行检验修正;最后对相关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完成成果文件的上报汇总。具体技术路线见下表。

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技术路线图

七、工作步骤

1、工作准备阶段

(1)领导小组

成立由国土资源局牵头,以农业局、财政局、统计局、水利局、土肥站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负责整个完善评价工作的实施。

(2)资料整理

收集整理补充完善评价工作的基础资料,包括:

①二调土地利用成果(图件、数据库、文本等);

②原有土地分等成果(图件、文本、数据库、测算表格等);

③土地整治规划资料、土地开发资料、土地适宜性评价资料及

成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资料等;

④耕地地力评价、测土配方资料、土壤普查资料(含报告和图件,如土壤类型分布图、土壤有机质图、土壤PH值图、土壤质地图等)、《土壤志》、土壤污染调查资料等土壤基础资料;

⑤基本农田建设资料,包括灌溉条件(水源保证率、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耕作便利程度、田间道路条件、田块大小、平整度及破碎度等;

⑥地形图、地质资料等基础地理数据等资料;

⑦水利相关资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近况、水土保持资料、水利排灌设施状况及分布、旱涝灾害影响围程度资料、农业灌溉水源、《水利志》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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