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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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1 关于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根据XX省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

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维护、业务招待(含礼品)、通讯、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与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二、规范职务消费的人员范围

(一)集团公司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集团公司机关各处室处级领导人员。

(三)基层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按规定职数配备的副总。

三、规范职务消费的原则

(一)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领导人员充分认识规范职务消费的重要意义,自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界定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及费用标准(额度),明确审批程序,坚持规范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二)坚持依法合规、从严从俭的原则。职务消费范围和具体项目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费用标准(额度)的制定做到既适应工作需要,又崇尚节俭,严格控制。

(三)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各类职务消费情况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四)坚持奖罚结合的原则。

四、职务消费项目及管理规定

(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1、基层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总数不得突破集团公司规定,配车标准原则上控制在X万元以下,不设专车。

2、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基层各单位用车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各处室用车应提前联系,由公司办公室接待科安排;遇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用车,应与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联系以便协调安排。

3、严格控制长途带车。一般带车允许范围为北到XX、南到XX、西到XX、东到XX,此范围之外,原则上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

机关处室人员去XX出差,处级领导人员原则上不准带车,凡不带车的,除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外,每次补助XX元;科级以下人员不准带车,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4、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实行费用总包干,具体包干指标由各单位测算后确定。

5、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业务招待(礼品)管理规定

1、继续严格执行禁酒令。集团公司内部接待,一律实行工作餐制。

2、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接待集团公司外部来宾,需用酒水的,

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严格按标准执行。就餐费用标准: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每桌300元以内;副职(包括副总)每桌200元以内;一般以省内中档烟酒为主(XX 等),不使用高档烟酒(中华烟,五粮液、茅台等酒)。

3、机关各处室接待集团公司外部来宾,确需招待的,要报请分管领导批准,由分管领导安排办公室办理,就餐费用计入批准领导月度包干费用。

4、严格礼品管理。在公务接待、商务洽谈、外事活动中,需要互赠礼品的,机关处室经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基层单位经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按照对等、节俭的原则归口管理、统一采购,礼品要能展示企业形象、体现地方特色,价格标准一般控制在500元/份之内。

(三)通讯费管理规定

1、移动通讯费标准: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300元/月,副处级人员200元/月,基层和处室副总100元/月。

2、固定话费标准: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60元/月,副处级人员50元/月,基层和处室副总40元/月。

3、每季度按照上述标准报销一次通讯费(通讯计算机处具体办理),超出标准部分自付,结余部分可年内滚动使用。

(四)差旅费支出管理规定

1、因公出差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学

习,事先应按集团公司和各单位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凭审批手续作为借款及报销的依据,否则不予报销。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路线和天数。

2、出差的交通工具及交通费开支办法。

(1)处级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乘坐轮船二等舱和飞机,随行人员可同等乘座;其他人员出差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费用可据实报销,如因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前在出差审批单中详细注明,经领导审批后(集团公司机关由分管领导审批,基层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审批),作为报销证明。

(2)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正处级人员可购软卧票,其他人员可购硬卧和软座票。符合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位票价的比例发给补助,其中:乘坐火车普快的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快速、普快列车的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的,如改乘硬席坐位,也按上述规定的硬席座位票价的比例发给补助;但改乘硬卧和软座的不执行。

(3)出差期间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不含途中)每人每天补助市内交通费6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因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由分管经营领导审批后,可酬情报销出租车票,但当日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补助;自带车辆或接待

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享受交通补助;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用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以及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含订货会议之类)和各种培训班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3、出差人员住宿标准。

(1)因公出差住宿费采用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住宿标准:一般地区,X元/天〃床位;特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省)X元/天〃床位。特区住宿补助按在特区实际住宿天数计发。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计发。

(2)在报销差旅费时,住宿费发票全额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差额部分的50%给予补助;高于限额的部分自理;特殊情况超标准由分管经营的负责人审批后报销;如住亲友家,按住宿天数和相应标准总额的50%给予个人补助。

4、严格控制出差,凡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举办的各类研讨班、学习班,一般不安排人员参加。严禁借公差为由外出旅游,因游览或非因公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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