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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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

安全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关键装置系指以下设施或装置:

1、陆上、海(水)上油气勘探开发重要的生产设施;

2、工艺生产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装置等;

3、要害(重点)部位系指场所或区域:

(1)多工种联合作业、频繁拆卸、搬迁、安装,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多的野外施工现场;

(2)相对集中的油气生产与处理装置区;

(3)制造、贮存、储运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化学毒性为高度、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以及可能形成爆炸和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码头、油库、仓库等;

(4)对装置和生产安、稳、长、满、优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5)运送危险品的专业运输车(船)队。

第二条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和班组分级管理与分级监控原则。

第三条直属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技术、设备、仪表、电气、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界定分级。一般可将其分为两级。发生火灾时,影响全企业的生产或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关键生产装置及部位可定为一级。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划分参见附表的规定。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应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备案。

第四条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应制定安全管理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领导干部分级定点联系(承包)的安全管理制度。

1、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由直属企业现职处长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联系(承包)。联系(承包)点应设置“领导干部安全联系(承包)责任牌”。

2、联系(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是:

(1)指导帮助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

(3)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帮助并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实施;

(6)帮助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实行工作联系及反馈制度。局级领导至少每季、处级干部至少每月到联系(承包)点进行1次安全活动,联系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反馈到安全管理部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或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等。

4、直属企业安全部门每季度分别对领导干部联系(承包)到位情况进行1次考核和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中。

第六条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应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帐。

2、直属企业应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对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监督检查,对二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3、应制定“机、电、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二级单位、相关职能处(科室)监控要求

工艺、技术、机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进行监控管理,具体是: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

2、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

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95%以上,自控率达90%以上,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道路畅通;

5、每季度组织1次安全检查,并建立健全完整的二级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档案。

第八条基层单位监控要求

1、确认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2、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关键装置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要害(重点)部位设置专职工程师或安全员;

4、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班组监控要求

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3、每周对安全设施、每天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直属企业应组织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各种应急处理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实际演练,使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会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附件1:关键装置划分参考表

附件2:要害(重点)部位划分参考表

关键装置划分参考表

要害(重点)部位的划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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