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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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和社会运行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各个领域都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展开讨论,并总结相关要点。

一、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概念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是指工业、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中,具有重要作用、对社会运行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和场所。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是为了保障这些设备和场所的正常运行,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和灾害,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原则1. 安全优先原则: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要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将安全放在首位。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治理。

三、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体制1. 相关部门的责任:(1)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规范和标准。

(2)企事业单位负责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

2. 安全专业人员的角色:(1)安全专业人员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

(2)安全专业人员负责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安全专业人员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处理事故隐患,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

四、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1. 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1)明确安全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2)明确各个层级和岗位的安全责任和权力,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

(4)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 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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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物流中心和昆明配送中心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油库自身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二条依据HSE管理规定,经配送中心、油库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对昆东油库设施、设备现状联合进行了风险评估、安全状况分析,确定昆东油库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为:1.关键装置是指储油区油罐、泵棚。

2.要害(重点)部位是指以下场所或区域:储油区、卸油泵房及栈桥、发油区第三条油库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油库主任和班组分级管理与分级监控的原则。

第四条针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油库分别制定安全管理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油库主任定点联系(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1.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由三位油库领导进行联系(承包)。

盛志刚承包发油区及发油泵棚,卜吉承包卸油泵房及栈桥,王贵林承包储油区及储油罐;日常管理分别由各相应生产班组负责。

2.联系(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是:(1)监督、指导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员工加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3)定期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督促和落实隐患整改;(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解决影响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5)定期开展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联系(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反馈到油库和配送中心安储科。

活动形式包括参加联系点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第六条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管理办法1.油库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档案并登记台账。

2.油库制定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该制度上报配送中心备案。

第七条油库班组按照职责分工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进行监控管理,具体是:1.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2.油罐无大面积锈蚀,无漏点,其附件应齐全好用;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95%以上;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道路畅通;5.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重点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重点装置系指以下设施或装置:1、陆上、海〔水〕上油气勘探开发重要的生产设施;2、工艺生产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化、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装置等;3、要害〔重点〕部位系指场所或地域:(1〕多工种联合作业、频频拆卸、迁居、安装,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多的野外施工现场;(2〕相对集中的油气生产与办理装置区;(3〕制造、储藏、储运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化学毒性为高度、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以及可能形成爆炸和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码头、油库、库房等;(4〕对装置和生产安、稳、长、满、优运行起重点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5〕运送危险品的专业运输车〔船〕队。

第二条对重点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推行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和班组分级管理与分级监控原那么。

第三条直属企业依照本单位实质情况,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技术、设施、仪表、电气、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重点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界定分级。

一般可将其分为两级。

发生火灾时,影响全企业的生产或简单造成重要人员伤亡的重点生产装置及部位可定为一级。

一级重点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划分拜会附表的规定。

一级重点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应上报企业企业安全环保局备案。

第四条重点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应拟定安全管理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

第五条对重点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推行领导干局部级定点联系〔承包〕的安全管理制度。

1、一级重点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由直属企业现职处长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联系〔承包〕。

联系〔承包〕点应设置“领导干部安全联系〔承包〕责任牌〞。

2、联系〔承包〕人对所负责的重点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察与指导责任,详尽是:〔 1〕指导帮助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察安全生产目标、政策、法规的执行;〔 3〕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帮助并督促隐患整改;〔 5〕监察事故“四不放过〞原那么的推行;〔 6〕帮助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关键装置、重点(要害)部位HSE管理,落实各部门及岗位的HSE管理责任,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HSE管理。

3归口部门:规划发展部4术语和定义4.1关键装置指工艺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等条件下进行的生产装置。

4.2重点(要害)部位是指生产、贮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仓库、装卸台(站)等;或对关键装置“安、稳、长、满、优”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

5基本要求5.1关键装置包括:5.1.1采用政府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的危险化工工艺进行生产的装置(参见附件1);本公司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加氢工艺、氧化工艺。

5.1.2企业可以结合风险评估认为在生产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其生产操作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其他装置和设施。

5.2重点部位包括以下场所或区域:5.1.1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5.1.2对关键装置“安、稳、长、满、优”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5.2.3运送危险品的专业运输车(船)队;5.2.4多工种联合作业、频繁拆卸、搬迁、安装的部位,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多的野外施工现场。

5.2.5重点部位划分见附件。

6管理职责5.1关键装置重点(要害)部位所属部门及分厂(车间)职责5.1.1执行和落实公司关键装置、重点(要害)部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内部相关管理和考核制度,对关键装置、重点(要害)部位实施监控管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1.2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日常HSE培训,加强操作技能的学习和演练,确保本部门员工具备相应的HSE素质和操作技能。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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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并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订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管理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储存区域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安全是企业最紧要的资源,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防备为主:自动防备和掌控风险,防患于未然。

3.综合整治:采取综合措施,包含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人员培训等多方面,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责任到人: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到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

第二章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对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矫正问题。

第五条监管部门职责监管部门在管理部门的帮助下,对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第六条监测人员职责监测人员负责对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报警和采取必需的应急措施。

第七条班组长职责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员工进行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操作,确保操作符合规定。

第八条员工职责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制度,参加安全培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乐观帮助处理安全事故。

第三章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安全技术措施1.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含安全围栏、标识标志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采用先进的安全监测设备,对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对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规范和加强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保障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管理及监控。

3 职责3.1 安环处负责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消防、气防专业管理,并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3.2 生产处负责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工艺、技术专业安全管理。

3.3 机动处负责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设备、电气、仪表专业安全管理。

3.4 各运行(专业)部、子公司负责本单位或本专业所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管理。

4 工作程序4.1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界定4.1.1 关键装置是指工艺生产操作是在高压、高温、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装置。

4.1.2 要害(重点)部位是指贮存和输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化学毒性为高度、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以及可能形成爆炸和火灾场所的罐区、仓库、装卸台站、码头等;或对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

4.1.3 经界定,公司关键装置具体有:炼油一部的Ⅲ套重整、催化裂化、Ⅲ套常减压、Ⅲ套加氢、PSA、芳烃抽提装置;炼油二部的Ⅰ套延迟焦化、Ⅱ套延迟焦化、溶剂脱沥青、聚丙烯、Ⅲ套硫磺、Ⅳ套硫磺、Ⅴ套硫磺、Ⅵ套硫磺装置;炼油三部的加氢裂化、制氢/A、B套(包括膜分离)、Ⅱ套重整、Ⅱ套加氢、Ⅰ套气分、Ⅱ套气分、烷基化、MTBE、溶剂油装置;炼油四部的Ⅰ套常减压、Ⅱ套常减压、重油催化(包括CO锅炉)、产品精制(包括轻烃回收)、Ⅰ套加氢、航煤加氢、非芳加氢装置;炼油五部的Ⅳ套加氢、Ⅴ套加氢、Ⅳ套重整、PX(包括歧化)、苯抽提装置;化工部的合成氨、尿素装置、聚丙烯(PP)。

其中Ⅲ套重整、催化裂化、Ⅰ套延迟焦化、Ⅱ套延迟焦化、加氢裂化、重油催化、Ⅴ套加氢、Ⅳ套重整、PX (包括歧化)、合成氨、尿素、聚丙烯(PP)、GTL中试装置等13套装置为一级关键装置,其他为二级关键装置。

4.1.4 经界定,公司要害(重点)部位具体有:公用工程部的污水处理场、新空分、老电站的蒸汽锅炉、35KV油厂变、Ⅱ电站的CFB锅炉、110KV炼化变;炼油二部的Ⅰ套污水汽提、Ⅱ套污水汽提;电气部的35KV联合变、化工变;储运部的新老液化烃罐区、油品罐区、铁路装卸油台、成品油码头;化工部的蒸汽锅炉、Ⅲ电站CFB锅炉、110KV石化变;仓储公司35KV原油变、罐区、码头;物装公司的氢气瓶库;海达公司的液化气装瓶站、液化气装车设施、小商品装车台。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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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和环境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实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装置、存储设施、输送系统等。

第三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依法管理、主动防御。

第四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统一标准、全面考量、风险评估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共同推进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安全管理程序第七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编制安全管理手册,明确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措施和流程。

第八条安全管理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安全规章制度、风险评估分析、安全控制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制定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目标和管理措施,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十一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巡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制定整改计划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十四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改造。

第十五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六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检验。

第十七条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责任和操作流程,严禁违规操作。

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是指在重大危险源、重要技术装置中具有关键作用、一旦出现故障或事故,可能导致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污染环境的部位。

因此,要对这些部位进行科学合理、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物质财产安全。

制度建设为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制定标准化、科学化、有效化的管理制度,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开展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具体而言,制度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责任体系建立负责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管理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管理部门、责任人的职责、权限和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对装置进行质、量检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消除问题,提高部门自查能力和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和相关考核制度,保证人员能够理解和执行安全管理相关的职责和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提高全局员工的应急决策能力和应变能力,保障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安全管理评估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根据管理的变化和涉及人员变化等,及时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更新和迭代。

安全信息化管理利用新技术手段加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信息化管理,建立全过程跟踪监管体系,强化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状况。

实施方法要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进行科学合理、可行性的实施措施,根据现有条件、实际需要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法:识别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要识别出企业中重点设备,设定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底线,对重点部位进行把控和监督。

制定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可操作的安全管理标准,完善管理流程,落实各项措施和制度。

进行排查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进行排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准确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措施。

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石化关键装置是指在石化生产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设备或装置,其运行安全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和人员安全。

本文旨在明确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应遵守规定,确保装置稳定运行。

二、要害(重点)部位的定义要害(重点)部位是指在石化生产中特别紧要的设备或装置部位,其损坏或事故后果是严重的,直接影响石化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装置的高压区域及高温区域2. 受热、受冲刷的设备3. 简单产生静电的部位4. 承载紧要设备的支架、底座、焊缝、衬里等部位5. 简单腐蚀、磨损和疲乏的部位6. 承受介质流量过大或过小的部位7. 装置的关键掌控配件和仪表三、安全管理规定1. 把握关键环节对于石化关键装置的要害(重点)部位,管理者应对其进行严密的定位和关注,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在工作中,管理者要紧密关注关键部位的运行状态,对异常情况要适时处理并上报。

2. 禁止膨胀、裂纹、积垢等现象对于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应期时维护,防止膨胀、裂纹、积垢等现象的产生。

禁止在这些部位上焊接,以防止损坏或引发事故。

3. 加强润滑和冷却要害(重点)部位通常是设备或装置的紧要支持部位,对其进行维护和润滑是必要的,合理的润滑能减小机器磨损、降低噪音、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冷却也是很关键的,对于高温区域的装置尤其是要注意,添加合适的冷却液体能有效的保护设备。

4. 严格检查质量要害(重点)部位应严格进行检测,确保这些部位充足生产的要求,以免因零部件质量差、安装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显现问题影响生产。

5. 禁止超负荷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并不是接受负荷的部位,所以在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检查和掌控负荷,以防止因负荷过大而导致的损坏。

因此,对于这些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运行负载必需严格依照要求把控,工人操作也应严格遵守。

6. 进行防静电措施在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位置上要进行防静电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本公司内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杜绝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存在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关键装置:指公司生产设施的重点及要害装置及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将引起全公司生产系统停车或受到严重影响的设备。

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氯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设备。

重点部位:制造、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

1、职责1.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1.2公司分管负责人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安全包保责任制,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

1.3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分厂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指导和应急演练等。

1.4各生产部门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1.5安环部负责对各分厂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要求2.1公司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级管理人员定点包保的安全管理机制,包保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2.1.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1.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的执行和落实;2.1.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2.1.4督促隐患治理项目;2.1.5监督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2.1.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2.2包保人至少每月到包保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形式可以为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

2.3公司按照《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包保人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包保人月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中。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运行安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燃气供应系统、电气系统等。

第三条定义1.关键装置:指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中不行或缺的紧要装置,其故障、事故可能引发重点的人员伤亡、资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

2.关键部位:指关键装置中具有重点不安全性、安全风险高的部位,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四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特地负责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应由专业人员构成,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责任分工1.企业管理负责人应明确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将责任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岗位。

2.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订立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3.各部门和岗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除去风险隐患。

4.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熟识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乐观参加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投入企业应为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供应充分的经费和资源支持,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必需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咨询服务。

第七条信息报告和记录1.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记录制度,及时汇报关键装置的安全情形和风险隐患。

2.相关部门和岗位应及时将关键装置的事故、故障等情况报告给安全管理机构,并进行认真记录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汇总和分析关键装置的安全报告和记录,及时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4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4篇)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框架: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原则、责任和职责,确立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2. 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定风险评估与管控流程,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3. 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确保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包括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安全仪器等。

4. 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定安全培训与教育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 应急预案与演练: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各种风险和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6. 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7. 安全巡查与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和检查机制,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8. 事故报告与分析:确立事故报告和分析制度,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分析,总结教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9. 外部合作与监督: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接受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安全法规和标准的变化,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仅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设计和调整。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与范围为确保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性,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定义1. 关键装置:指在生产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设施、设备、管道、系统等。

2. 重点部位:指对公司生产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场所、区域、设施等。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领导: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负总责,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培训。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零部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加强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法规中提及的关键设备包括:1.石油企业海上、海上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设施;2.工艺生产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碳氢化合物氧化装置等。

第三条本法规中提及的要点(重点)部位为:1.多工种联合作业,频繁拆卸、搬迁、安装,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的现场施工现场;2.相对集中的油气生产和处理装置区;3.制造、贮存、储运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化学毒性为高度、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以及可能形成爆炸和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码头、油库、仓库等;4.对装置和生产安、稳、长、满、优化起关键作用的公用事业系统的运行等;5.运输危险品的专业运输车(船)队。

第四条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公司(局、总厂、厂)二级单位、二级管理和二级单位、基层单位(车间、队)和班组三级监控。

第五条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分级管理,各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二级单位界定,直属公司(局、总厂、厂)审批。

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局备案。

第六条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界定分级、制定各种安全管理监测措施的应急预案,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技术、设备、仪表、电气、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

第七条对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本部门实行单位领导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执行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定点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零部件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零部件管理要求:1. 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零部件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2. 二次装置建立关键装置的要点(重点)部位档案,完善机、电、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和考核;3.公司(局、总厂、厂)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登记台帐,对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监督检查,对二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5篇)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5篇)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关键装置系指以下设施或装置: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第二条重点部位系指以下场所或区域:1.制造、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第三条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企业、二级单位、工段(班组)分级管理与监控的原则。

第四条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安全管理机制。

1.由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进行承包。

承包点应设置“安全承包责任牌”。

2.承包人在履行好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安全职责的同时,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是:(1)指导帮助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帮助并督促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实施;(6)帮助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4.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季度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

考核情况应纳入安全风险奖励金及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证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这些装置和部位往往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战略价值,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

针对这些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来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石化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工艺流程复杂,设备设施众多,在生产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事故,其对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损害甚至会导致重大事故,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为了尽可能规避和减少这些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管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2. 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定义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是指对工艺流程运行、产品质量与生产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装置部位,其意义在于如果这些部位受到损害或过度磨损,将会影响整个装置的正常运行,对于设备设施和人员安全也会带来极大威胁。

3. 安全管理规定3.1 风险评估为了尽可能避免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发生事故,应首先对其进行风险评估。

在评估期间,需要考虑工艺流程,包括正常操作、维修、检修、异常情况处理和事故应急方案等,以及潜在的风险因素。

风险评估必须是由专人负责,包括规定每一种风险情况的发生概率和可能带来的后果。

3.2 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在日常使用中,需要严格地对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在必要时进行维护。

检查也应在每次维护前进行。

人员必须要具备检查和维护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需要注意安全问题,同时记录检查和维护的过程和结果。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修复,以免出现潜在安全隐患。

3.3 重点部位施工在进行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施工和维护时,必须要遵守规范和操作规定。

要确保相关部位的工程施工和工具、设备使用符合安全标准,不得降低部位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在施工期间,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其它部位的材料和设备损坏或污染。

3.4培训和教育员工应该及时了解有关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相关安全知识,包括工艺流程、安全规定和操作手册等。

对潜在的改进点和风险点持开放心态。

应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制定培训和教育计划,补充必要技能和了解工作任务,以提高每位员工的技能和安全知识储备。

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石化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石化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订立的依据重要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石化关键装置的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关键(重点)部位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紧要部件、关键工艺装置、特殊环境区域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职责石化关键装置的关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具体职责如下:1.订立、完善和落实石化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2.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订立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3.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加强对关键部位的监控和巡检,及时发现并排出安全隐患;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本领;6.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

第二章安全设施与防护措施第四条安全设施建设1.石化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应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自动掌控系统、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以及灭火设备、紧急呼救装置等应急设备。

2.安全设施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安装、调试,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五条防火安全措施1.石化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应配备符合防火要求的防火墙、防火门、阻火条等防火设施。

2.严禁在关键部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作业。

3.关键部位应设置火灾报警器,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和修理。

第六条防爆安全措施1.石化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应配备符合防爆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照明设备等防爆设施。

2.禁止在关键部位使用易爆易燃物质,要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和储存。

第七条通风与排放掌控1.石化关键装置关键(重点)部位应建立健全通风系统,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关键部位的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要进行有效的整治和监控。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的生产运营安全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仓库、办公楼等。

三、管理要求1.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2. 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3.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6. 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做出应对措施;7. 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合作,共同维护安全稳定;8. 根据需要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9. 建立事故报告和记录制度,及时汇报和总结安全事件。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2)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并对本部门的安全状况负责;(3)每个员工都要对自己的安全工作负责,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

2. 安全培训制度(1)公司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应急预案、操作规程等内容;(2)新员工入职后需进行安全培训并参与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管理部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安全预警机制(1)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发布安全信息;(2)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做好应对措施准备。

5. 应急演练制度(1)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水平;(2)每次演练后需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整改。

6. 安全事件报告和记录制度(1)发生安全事件后,相关人员需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及时措施进行处置;(2)安全管理部门需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安全事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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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
安全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关键装置系指以下设施或装置:
1、陆上、海(水)上油气勘探开发重要的生产设施;
2、工艺生产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装置等;
3、要害(重点)部位系指场所或区域:
(1)多工种联合作业、频繁拆卸、搬迁、安装,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多的野外施工现场;
(2)相对集中的油气生产与处理装置区;
(3)制造、贮存、储运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化学毒性为高度、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以及可能形成爆炸和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码头、油库、仓库等;
(4)对装置和生产安、稳、长、满、优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5)运送危险品的专业运输车(船)队。

第二条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和班组分级管理与分级监控原则。

第三条直属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技术、设备、仪表、电气、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界定分级。

一般可将其分为两级。

发生火灾时,影响全企业的生产或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关键生产装置及部位可定为一级。

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划分参见附表的规定。

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应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备案。

第四条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应制定安全管理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领导干部分级定点联系(承包)的安全管理制度。

1、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由直属企业现职处长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联系(承包)。

联系(承包)点应设置“领导干部安全联系(承包)责任牌”。

2、联系(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是:
(1)指导帮助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
(3)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帮助并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实施;
(6)帮助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实行工作联系及反馈制度。

局级领导至少每季、处级干部至少每月到联系(承包)点进行1次安全活动,联系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反馈到安全管理部门。

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或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等。

4、直属企业安全部门每季度分别对领导干部联系(承包)到位情况进行1次考核和公布。

考核情况应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中。

第六条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应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帐。

2、直属企业应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对一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监督检查,对二级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3、应制定“机、电、仪、操、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二级单位、相关职能处(科室)监控要求
工艺、技术、机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进行监控管理,具体是: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
2、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
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仪表完好率和使用率达95%以上,自控率达90%以上,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道路畅通;
5、每季度组织1次安全检查,并建立健全完整的二级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档案。

第八条基层单位监控要求
1、确认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2、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关键装置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要害(重点)部位设置专职工程师或安全员;
4、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班组监控要求
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3、每周对安全设施、每天对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直属企业应组织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各种应急处理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实际演练,使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会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附件1:关键装置划分参考表
附件2:要害(重点)部位划分参考表
关键装置划分参考表
要害(重点)部位的划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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