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钟校准管理规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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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建立时钟校准管理规程,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计算机时钟、考勤机、钟表等的时间管理,确保时间记录上记录的时间与北京时间的一致性。
二、范围:公司各职能部门使用的计算机时钟、考勤机、钟表等。
三、职责:各部门负责人。
四、内容
1.时钟编号
1.1列在计算机清单上的计算机时钟编号使用计算机清单上给定的计算机编号。
1.2计算机清单外的其他时钟编号
1.2.1编号规则:部门代码+3位顺序号,钟表报废后相应编号同时作废,不得再使用该编号。
1.2.2各部门建立《时钟登记表》,内容包含时钟编号、使用部门、所在岗位、启用时间、电池型号/数量、备注栏等内容。
2.时钟校准
2.1.标准时间
公司规定以北京时区、北京时间为标准时间。
2.2.计算机时钟校准
2.2.1.开通审计追踪功能的计算机(含有权限管理的PLC)时钟校准,由IT管理员负责校准。
2.2.2.联网的计算机时间设置应与北京时间同步。设置方法为:
2.2.2.1.点击计算机的“日期时间”,打开“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
2.2.2.2.“时区”设置应为北京时区,详见下图
2.2.2.
3.
2.3.钟表校准
2.3.1.各部门将时钟集中收集到有联网的电脑旁边,在浏览器中搜索“北京时间”,根据电脑显示的实时“北京时间”校准各钟表时间与北京时间一致,误差不得超1分钟。
2.4.校准频率
2.4.1.正常情况下每月校准一次;
2.4.2.特殊情况随时校准;
2.4.
3.更换电池时必须校准。
2.5.校准记录
2.5.1.具有审计追踪功能的计算机应在其使用日志上填写校准情况;
2.5.2.其他计算机、钟表校准时,填写《时钟校准记录》。
2.6.时钟校准合格,粘贴或标明《时钟标签》,注明时钟编号、使用部门、所在岗位、启用时间、校准时间、校准人等。
3.注意事项
3.1.各部门应对使用的各类时钟进行巡检,发现时钟间误差超过1分钟时要及时进行校准。
3.2.带日期的时钟,日期应当与现行日期一致。
3.3.各类规格、型号电池应准备充分,确保能够及时更换。
3.4.按制定的各种表的电池更换计划及时更换电池,确保钟表在计时使用期间不得停止,以免影响准确计时等;
3.5.电池更换时应记录在《时钟校准记录》的备注栏内。
五、变更历史:
六、附件:1.时钟登记表
2、时钟标签
3、时钟校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