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离职流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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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应聘面试程序
员工入职流程图
新员工入职流程
一、目
对新员工进行对的引导,协助新员工融入公司文化氛围,理解公司价值观,形成公司承认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工作业绩打下基本。
二、责任部门
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由社会(院校)到本公司引导,各有关部门负责员工由本公司到部门(岗位)引导。
三、管理内容
1、向新员工简介其工作内容、职责原则、工作环境及有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2、入职培训,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协助新员工进一步理解公司价值观;
3、协助领导对试用期内员工工作进行跟进与考核,为转正提供根据。
四、流程
(一)新员工报到
1、应聘人员《聘任告知》(见附件1)由分管领导订立后,行政人事部负责告知员工报到。
2、新员工报到日,行政人事部依照《就职告知》和《入职手续清单》(见附件2、3)为其办理有关事项。
3、由其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确认其座位,主管上级确认其职位。
4、告知新员工报届时应提供:1寸彩照2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离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人事部对证件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5、行政人事部和信息部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为其开内网工号、办好公司邮箱地址。
6、员工所在部门为其拟定督导师,在入职当天和入职培训中简介。
(二)办理入职手续
1、填写《入职登记表》。
2、向新员工简介公司状况及管理制度,使其掌握在我司工作基本规定和规则并订立《承诺书》(见附件4),规定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理解进一步状况。
3、按照《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或调入人事档案时间。
5、将新员工简介给公司员工并向新员工简介各部门成员。
6、更新员工通讯录。
流程图:
附:员工入职流程图
(三)由部门办理某些
1、行政人事部带新员工到部门后,由部门安排参观部门,并简介部门人员及其她部门有关人员。
2、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简介其岗位职责与工作阐明。
3、部门应在例会上向人们简介新员工并表达欢迎。
(四)入职培训
1、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新员工培训,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协助。
2、不定期举办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公司发展历程、公司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培训。
(五)试用期面谈
新员工入职一种月内时,由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面谈。
形式:面谈。
内容:重要理解其直接领导对其工作评价;新员工对工作、直接领导、公司等各方面看法。
详细见:《面谈记录》(见附件5)
(六)转正及流程
1、试用期员工达到转正原则,由员工本人书写试用期工作总结和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上交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各一份(电子版即可)。
2、部门主管依照员工工作体现、业绩在《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中进行综合评分并上报总经理出具意见,报人行政人事部备案。
3、行政人事部依照评提成果及公司领导意见与其进行转正面谈,拟定其与否提前、按期、延期转正或者辞退。
4、对批准转正员工,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为其办理正常转正及社保手续。
5、转正流程(详见:《员工转正管理流程》)
五、附则
(一)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本制度最后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附件1
聘用通知
附件2
就职通知
附件3
入职手续清单
姓名:入职岗位:入职时间:
附件4
承诺书
本人承诺:
我所提供各项个人信息和文献资料完全属实,乐意接受公司查验和询证;
我已看过公司管理制度,并将随时学习公司新增长制度、规范,自愿遵守公司各项制度规定。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月日附件5
面谈记录
年月日
阐明:
1.面谈记录目是理解试用期员工对自己工作和对公司各方面反馈信息,并最
后提高员工业绩;
2.面谈应在面谈结束后一周内由上级主管安排,并报行政行政人事部备案。
员工离职流程(试行)
一、员工积极离职
1、员工积极离职,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试用期员工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欲离职工工经部门领导批准批准后,到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离职面谈,之后办理移送手续;
3、欲离职工工应交回领用办公设备及用品、胸卡、门禁卡、钥匙及所掌握有关文献、密码等,并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联鉴单》,详细工作应附“交接明细单”,由交接双方确认签字,主管人员签字证明后视为办理完移送手续,此外公司不再发给任何补贴或津贴。
二、员工辞退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按程序辞退
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公司录取条件。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通过培训或调节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员工工作中存在欺瞒现象。
4)公司认定其他状况。
2、辞退程序:应由其主管领导填写《辞退职工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由行政人事部存档,于申请辞退日期30日前告知被辞退人员或予以一定经济补偿,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辞退员工时间应控制在员工入职后一种月内(法律规定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种月),由员工主管领导与员工谈话并提
出辞退意见,告知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超过一种月辞退员工(过了试用期),主管领导应与员工在工资、补偿金等问题上达到一致意见,大额补偿金应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告知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在辞退员工和员工离职过程中,行政人事部负责依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也许浮现问题进行告和解答,员工主管领导有监督员工办理离职交接等手续责任。
3、公司发生不可抗力或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确需要裁减人员,公司提前30日告知员工,并参照关于规定予以恰当经济补偿。
4、上述各种因素结束聘任或试用关系职工,其应领取工资,未报销费用应于离职手续、工作交接事宜办妥后再予发放;工作交接完毕凭证为:有其直接上级、该员工、工作接交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签字《辞职申请》和《离职人员交接联鉴单》(附交接清单,由主管人员签字证明)。离职1个月内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员工视为违约,公司将扣除其当月应得工资;有经济补偿员工视为积极放弃补偿。
5、离职人员工资计算到离职当天,社保于员工离职当月办理停止转出手续。
三、附则
(一)本制度为试行版。
(二)本制度最后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