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公司库安全管理规定
不安全事件管理规定
不安全事件管理规定不安全事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店塔发电公司不安全事件管理工作,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四不放过”要求,吸取不安全事件教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神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不安全事件是指在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已经或可能导致损失(如:人员伤亡、人员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企业形象受损等)的事情。
第三条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原则报送不安全事件信息,不得瞒报发生的各类不安全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瞒报:(一)不按规定报送不安全事件信息,不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安全事件;(二)隐瞒不安全事件重要情节,掩盖不安全事件真实原因和所暴露的各种问题;(三)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四)躲避、阻碍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
对于瞒报不安全事件,或者没有按照规定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越级反映。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店塔发电公司职责(一)发电公司安全监察部是不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定性工作。
公司生产部具体负责设备类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工作。
公司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非设备类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工作;(二)根据电力监管机构、地方政府或集团公司授权,负责一般及以上等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不安全事件以及认为有必要调查的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三)负责电力安全事件(认定标准见附件1)、集团公司安排的其他不安全事件和认为有必要调查的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四)对各部门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安全监察部是不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定性工作。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 日期:2010年3月15日| 阅读386次] 字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使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的责任,在本职职位上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依照责任和权限分为三个层次,即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
决策层指安全生产委员会;执行层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操作层指各矿、厂(公司)等经济实体单位。
第三条决策层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和有关会议精神;(三)负责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久远战略计划、年度安全目标、安全投入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四)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伤亡事故和重、特大非伤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第四条执行层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负责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决定,制定、修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督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催促落实;第五条操作层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一)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二)负责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在现场的贯彻落实;(三)负责确保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决策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第六条董事长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负责成立安全管理体系和机构;(二)负责成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措资金,并确保足额投入;(四)负责矿长资格的培训,对矿长的任职资格负责;(五)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神华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神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4.岗位人员必须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
2.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和各种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制定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安全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
3.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4.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确保人员安全。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2.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鼓励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追究。
3.加强事故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神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化工库的管理制度
化工库的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化工库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化工库是指企业内贮存化工原料、危险品等物品的场所。
对于不同种类的化工库,应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化工库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综合管理”的原则,确保化工库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化工库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部分:化工库的分类及管理第一条化工库应根据不同的物品性质和危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普通化工库、危险化工库等。
第二条普通化工库主要贮存一般化工原料,对其管理要求较低,但也应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包括入库验收、出库记录、定期清查等。
第三条危险化工库主要贮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对其管理要求更加严格,包括进出库管理、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
第四条化工库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化工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三部分:化工库的进出管理第一条进入化工库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有效证件进入,否则不得进入化工库。
第二条所有进出化工库的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包括类型、数量等信息,并进行验收和清点,确保物品的安全性。
第三条出库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遵守“四必两不准”原则,即谁出、什么出、多少出、用途出、不得随意转移和倒卖。
第四条化工库的进出管理应有专人负责,做到日常记录、定期检查,确保进出的物品和人员清晰明了。
第四部分:化工库的安全防护第一条化工库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设备,确保化工库的安全运行。
第二条化工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三条化工库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应对,并减少损失。
化工企业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油库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油库的生产、储存、装卸、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油库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应成立油库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油库安全管理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油库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油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油库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油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油库安全教育和培训;(三)开展油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四)组织油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五)负责油库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六)组织油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七)其他与油库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事宜。
第七条油库员工应遵守油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油库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油库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油库应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员工的生产作业行为。
第十条油库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油库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储存和运输。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油库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和火灾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油库应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油库应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油库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五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六条油库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的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第十七条油库应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八条油库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油库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完整版)神华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主数据的标准化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平稳推进,有效地为业务提供真实、完整、一致、规范的基础数据支撑,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主数据管理组织与职责、主数据标准、主数据维护和使用、主数据质量、主数据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相关业务部门须依照本办法制定其所负责主数据的管理细则。
第四条主数据标准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
对于集团公司统一建设部署的正在新建及计划建设中的系统,必须执行集团公司主数据标准;对于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已经建设并且需要与集团统一建设部署的系统建立主数据交互的系统,必须根据集团公司主数据标准进行改造。
第五条主数据管理平台是集团公司实现主数据标准化的唯一平台。
集团公司主数据由主数据管理平台统一赋码并统一分发,供各系统使用。
第六条主数据管理平台是集团公司主数据的权威数据源,集团公司主数据使用方在使用主数据时,原则上从主数据管理平台获取。
第七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主数据:描述企业核心业务活动对象的数据,一般具有可唯一识别、共享和相对稳定等特点。
神华的主数据指那些描述神华核心业务对象或实体的基本业务数据,是公司所有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业务进行的基础,这些主数据长期存在并且被重复应用于公司的多个业务部门和信息系统,主数据的编码、属性数据及分类数据也构成主数据内容的重要部分。
主数据标准:企业内部对主数据权威的、标准化、规范化的定义。
主数据标准包括数据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以及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数据标准包括业务标准与技术标准:业务标准是对主数据业务属性的定义,包括属性定义、分类类型及业务解释;技术标准是对主数据技术属性的定义,包括编码规则、数据类型、格式等内容的规范化定义。
第八条集团公司主数据管理采取差异化的集中管理原则,各业务条线根据其业务管理模式和主数据管理需求,确定其所负责的主数据的管理模式,并随着集团业务的逐渐规范以及信息化的推进,逐步向集中管理演进。
神华集团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介绍
幻灯片1神华集团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介绍2011年8月9日·合肥幻灯片2前言●神华集团为什么要推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影响煤矿安全的客观和主观因素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国际国内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带给我们的启示●推行本安体系管理是神华安全管理的迫切需要幻灯片3前言●推行本安体系管理是神华安全管理的迫切需要●党和国家对神华搞好安全管理改变煤矿行业安全管理面貌寄予厚望●神华建设成果国际一流的综合能源企业的发展目标,需要安全保障●神华本质安全管理的两个理念落实,需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神华20万员工生命及其家属幸福,需要安全保障●神华集团是以煤炭为主的综合能源企业,需要一套现代安全管理体系幻灯片4前言●发电生产的特点:●生产过程复杂●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引入新的风险●发电生产过程中诸多危险点与危险源的存在,且随着寿命期的发展、负荷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必将导致安全风险概率的增加幻灯片5前言●发电生产安全事故:●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火灾●对电网运行的影响●发电生产过程安全重要性主要表现为对整个社会稳定的影响幻灯片6前言●发电企业现代安全管理主要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前控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形成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保障和支持●管理方法上,总结规律,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开展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实践,依靠技术进步,提升本质安全的水平,全面地控制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幻灯片7前言●集团建立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就在于探求传统经验与现代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管理之路●本质安全管理以风险管理为灵魂,以闭环管理为手段,以持续改进实现体系的不断更新,通过技术与管理的综合措施管控风险,实现“一切意外均可避免”、“一切风险皆可控制”的风险管理目标。
化工企业和危险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和危险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化工企业和危险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储存危险品的场所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生产车间、危险品储存室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2.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促进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
3.各部门设立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品储存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危险品分类管理1.公司对储存的危险品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清单,包括物质名称、数量、危险性类别、存放位置等信息。
2.根据危险品的性质制定安全储存操作规程,制定紧急处理预案,确保危险品得到合理的保管和管理。
3.严禁混储不相容物质,禁止在危险品储存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
五、安全设施管理1.危险品储存区域应设置监控设备,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能及时发现并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2.危险品仓库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器件,保持设施的完好性。
3.配备专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耐酸碱手套、防毒面具、安全鞋等,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六、员工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危险品储存安全培训,教育员工了解危险品的性质、危害和安全处理方法。
2.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做到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员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合理处理现场危险,杜绝事故的发生。
七、应急管理1.公司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2.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应对危机的能力。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八、安全检查与评估1.定期组织危险品储存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仓库、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仓库、油库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油库及其储存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仓库、油库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仓库、油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仓库、油库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仓库、油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三)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四)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六)协调处理安全事故。
第七条仓库、油库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仓库、油库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安全管理机构的指挥。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仓库、油库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
第十条仓库、油库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第十一条仓库、油库应实行分区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二条仓库、油库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对物资的储存、保管、发放进行严格控制。
第十三条仓库、油库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护,防止电气火灾。
第十四条仓库、油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仓库、油库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发现、整改。
第十六条仓库、油库应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七条仓库、油库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安全责任与处罚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仓库、油库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化工库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化工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库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化工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和建立健全现场应急措施。
第四条化工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本制度由化工库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执行,由化工库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化工库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承担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技术、安全管理知识和专业背景,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熟悉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能够独立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化工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评估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化工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检查、更新,并备份安全生产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化工库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化工库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明确工作流程,禁止任何超标作业。
第十三条化工库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化工库应当对有关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化工库应当制定防火、泄漏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和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化工库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化工库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对可能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评估和控制。
第十八条化工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九条化工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屯宝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屯宝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障屯宝煤矿生产安全,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屯宝煤矿内的生产安全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公司领导1.负责屯宝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2.制定和修订本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 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屯宝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3. 班组长1.负责屯宝煤矿班组内的生产安全工作;2.监督班组内职工遵守本制度,保障工作环境和安全设施的完好。
4. 全体职工1.遵守本制度;2.积极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3.严格执行传达的安全措施和标准。
四、安全措施1. 安全培训1.所有进入煤矿工作岗位的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和定期安全培训;2.根据职工工种和岗位需要,制定不同安全培训方案。
2. 安全检查1.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2.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3. 事故应急预案1.煤矿应当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流程;2.定期组织演练,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
4. 安全设施1.煤矿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防毒面具等;2.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
五、安全责任追究1.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2.记录和报告事故情况,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制度解释1.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由公司领导层负责;2.本制度执行时间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七、总则1.煤炭生产安全维护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居于重要地位,所有人都应当认真贯彻本制度;2.本制度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如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以上内容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屯宝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欢迎职工认真阅读并遵守执行。
化工企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化工企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一篇化工企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企业仓库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仓库的安全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等储存、运输、使用、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当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仓库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仓库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仓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仓库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储存、搬运、消防、防护、应急等方面。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修订,以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第四章仓库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储存方式、储存量等因素,合理设计仓库,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仓库出入管理制度,对出入库物品进行登记、检验,确保物品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仓库内物品进行分类、分垛存放,标识物品名称、性质、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确保仓库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积压、无散落。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仓库防火、防爆、防毒、防泄漏等工作,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设施。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仓库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仓库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化工企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化工企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化工企业仓库的安全运营,防止事故和灾害发生,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适用范围包括化工企业所有的仓库和储存设施。
二、安全责任和管理机构1. 企业领导对仓库安全负最终责任,下设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仓库的安全运营和管理。
2. 仓库部门负责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实施,包括入库、出库、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控制。
三、仓库设施和设备1. 仓库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等,确保安全运营。
2. 仓库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防止故障和意外发生。
四、危险品管理1. 仓库内的危险品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储存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和防火性能。
2. 危险品的储存必须按照分类、分区和隔离的原则进行,避免不同危险品之间的相互影响。
3. 危险品的入库、出库和运输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并进行专门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消防安全1. 仓库内必须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并定期检修和维护。
2. 仓库内应设立明显的消防标识和应急通道,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撤离。
3. 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六、安全培训和管理人员素质1.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包括危险品的识别、消防知识、应急处理等,确保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和考核。
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1. 仓库必须建立健全事故预防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报告等,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
2. 发生事故时,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紧急疏散和事故处理,减小事故的后果。
八、安全检查和监督1. 定期进行仓库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仓库的安全运营。
2. 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机构对仓库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煤矿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公司仓库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科学利用资源,保障仓库物资安全和准确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公司的所有仓库管理工作,包括煤炭、设备、备件等各类物资。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煤矿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
第四条仓库管理应符合“安全、高效、精细、规范”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仓库管理工作由仓库管理员和相关职工共同负责,仓库管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仓库设施和仓库规划第六条煤矿公司应根据仓库管理的具体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或租赁合适的仓库。
第七条仓库应具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保证物资的安全存储和便捷管理。
第八条仓库应按照功能需求划分存储区域,设立相应标识。
第九条仓库应定期检查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第三章仓库存储管理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应根据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要求,合理进行分类存储。
第十二条仓库应设立标识牌,标明存储位置、物资名称、数量等信息,方便管理和查询。
第十三条仓库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仓库应制定进货、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等各项管理流程和规范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仓库应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行专门管理。
第四章仓库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仓库管理应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仓库物资的安全存储。
第十七条仓库应设立安全出入口,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人员。
第十八条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仓库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仓库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仓库管理报表和统计分析第二十一条仓库应编制详细的入库、出库、库存等报表,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仓库应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掌握物资存储和使用情况,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章仓库管理考核第二十三条煤矿公司应对仓库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定仓库管理绩效。
石油库安全管理的规定范本
石油库安全管理的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库安全管理,确保石油库设施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石油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石油库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石油库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第三条石油库安全管理涵盖设备设施管理、操作管理、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石油库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为石油库的经营单位。
第四条除经营单位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石油库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石油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石油库设备设施管理第五条石油库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台帐,对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检修和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六条石油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石油库设备设施的更新换代应根据技术要求和设备寿命周期进行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更新,避免老旧设备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石油库操作管理第八条石油库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熟悉石油库操作规程,掌握石油库操作技能。
第九条石油库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条石油库操作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监测和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石油库操作的安全性。
第四章石油库应急管理第十一条石油库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装备,并进行演练和考核。
第十二条石油库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应急工作的及时、有效进行。
第十三条石油库应急演练应定期组织进行,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泄漏、爆炸等常见事故,并根据演练效果进行改进。
第五章石油库环境保护第十四条石油库应根据环境保护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石油库在生产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五条石油库应建立健全废弃物处理制度,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危害。
化工企业仓库保管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仓库保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化工企业仓库保管工作,加强物资管理,维护企业利益,保证生产、销售等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规章制定。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化工企业仓库保管工作。
第三条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规范仓库保管工作,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
第四条仓库保管工作应遵循“安全、规范、高效、公平”的原则,确保物资库存安全、承若和合理利用。
第二章仓库管理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培训资格,熟悉仓库管理制度,能够熟练操作物资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违规操作。
第七条仓库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对进出仓库的物资名称、数量、质量,并填写相关的入库、出库记录。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保持仓库内物资的整洁有序,定期清理仓库,并保持仓库通风、干燥,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第九条仓库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仓库内的物资用于私人用途,不得私自转让或变卖仓库内的物资。
第三章物资存放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物资的性质、种类等不同,合理、科学地分类存放,并制定详细的存放计划。
第十一条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质,如确需存放,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
第十二条仓库内存放的物资应有明确标识,包括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等信息。
第十三条仓库内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量和账面量的一致性。
第四章进出仓库第十四条进出仓库的物资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五条出仓库的物资必须经过领用手续,领用人员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后方可领用。
第十六条进出仓库的车辆必须经过检查,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后才能进入仓库内。
第五章废弃物资处理第十七条仓库内的废弃物资必须经过专门指定的人员处理,不得私自倾倒或随意处理。
第十八条废弃物资处理应符合相关环保规定,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于违反仓库管理规定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运行安全管理制度.doc
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运行安全管理制度1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了运行安全管理准则,促进各级生产人员掌握设备性能、运行工况及其变化规律,使生产系统在安全、经济的最佳工况点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运行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行安全管理。
第四条专业术语安全分析:安全分析是将日常积累的各种运行资料,通过整理、比较、分析找出问题,为制定对策提供技术依据。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收到处罚不放过。
三票:工作票、操作票、风险预控票。
三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的定期轮换和试验制度。
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两会一活动:班前会、班后会、安全日活动。
“双盲”演练:不预先告知演练时间和地点,不预先告知事件类型。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一)负责组织制定和执行本管理制度,对发电运行部执行情况自查评价意见做出处理。
(二)负责审批本单位生产技术分析报告,并组织按措施整改。
(三)对发电运行部工作提出提升目标的具体要求。
第六条发电运行部经理(一)对本制度执行情况提出自查评价意见,报分管领导。
(二)填写本制度执行情况意见反馈单,报分管领导。
(三)参加公司生产技术分析会,组织本部门的月度运行安全分析会。
(四)负责对本部门所辖范围的生产情况技术分析,提出本部门的生产技术分析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
(五)负责组织并主持部门月度生产安全分析会。
第七条发电运行部专业主管(一)参加技术分析活动,负责技术方式安全性、经济合理性、节能潜力分析,找出提高安全、经济运营的潜力点,提出本专业的技术分析报告,报部门经理。
(二)制定合理的技术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
神华国能安监〔2016〕178号附件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煤矿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对公司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事故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引用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0 -(六)《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31号)。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应急响应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内容,用于指导公司及各单位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它具有处理的紧迫性和后果不可预测性的特点。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管理”是指避免突发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识别,确定应对方案与措施,并通过培训、演练和改进,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与水平的管理过程,包括应急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恢复等过程。
第五条应急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事件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
1.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管理规定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构建公司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引用文件:(一)《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基础》(Q/SHJ 1000—2014)(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企业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Q/SHJ 1005—2014)(三)《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企业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级标准》(2014年版)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管理内容、管理方法和管理要求,用于规范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系统”是指由相互作用的多个元素构成的复合体,系统可以是一台设备、一套生产装臵,也可以是一个生产组织或企业。
本规定所称“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是指结合公司发电生产特点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原理建立的,指导公司开展发电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的一套技术文件。
本规定所称“内部评审”是指组织公司人员开展的体系评审活动。
本规定所称“外部评审”是指被评审企业之外的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人员开展的体系评审活动;外部评审由外单位(专家)进行评审。
第四条体系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体系建设以“人员无违章、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环境氛围好、杜绝人身伤亡”为目标。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体系的建设和保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全面领导公司体系建设工作;(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体系建设的实施政策、方针和策略;(三)负责审批公司体系建设、推进方案和实施计划;(四)负责审批公司体系文件;(五)负责确定公司各部门在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六)负责建立配套的考核标准或考核要求,对体系建设和保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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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公司油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油库系指生产、使用、运输、销售环节,收发和储存原料油、燃料油、油煤浆、液态烃、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等整装、散装油品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仓库或设施。
第二条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煤制油化工企业油库符合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运输和销售企业油库应符合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油库(含罐区、装卸站台、洗车区等,下同)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油库安全管理(一)油库管理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照《石油库设计规范》的分级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二)油库管理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具体落实;完善安全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定期对班组及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主要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考核与奖惩、安全活动记录,以及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重大危险源、特殊工种资质管理、事故预案、作业票据等等。
(四)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安全须知及门卫管理制度,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移动通讯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外来人员因公入库需办理入库手续,并由工作人员陪同进入。
(五)油品库区应加强入库车辆管理,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须佩带有效的阻火器;铁路机车入库应符合安全规程,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火花产生的安全措施;外来各种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得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消防车外的机动车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油罐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六)油库作业的劳动保护应执行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制度的要求。
进行清罐作业时,应遵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清扫装甲、乙类油品的车船余油时,严禁工人进入车内作业。
第五条防火防爆规定(一)严格进入油库人员的着装管理,不许穿带铁钉的鞋、着易产生静电服装。
(二)在易产生油气聚集区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三)油库区域内的消防通道不得堵塞,特殊情况下施工断路需经消防主管部门和消防队同意并制定临时措施后方可作业;库区内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泡沫站、消防器材应建立日常巡检制度,确保完好备用。
(四)油库区域内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GB 2894《安全标志》、G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
(五)库内动火、施工等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等,落实安全措施。
(六)储存、收发甲、乙、丙A类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站台等作业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其设置数量应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或《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的规定,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七)靠山修建的油库、覆土隐蔽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防止山火侵袭。
每年防火季节到来前应对防火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易燃物进行一次清除。
(八)防火堤容积符合要求,并应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堤内不得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得有超过高的草坪;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不得种植树木,覆土罐顶部附件周围5m 内不得有枯草。
液化烃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水泥地坪。
(九)甲、乙类油品泵房应加强通风,间歇作业的室内油气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4%;连续作业8小时以上的,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
半地下式油泵房应设机械通风并定期排气。
吸入口应接至半地下泵房地面不大于处,排出口应高于油泵房屋顶、管口应装阻火器。
装卸油栈台下部设有阀室或泵房的,应做到敞口通风,不得设置围墙。
(十)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十一)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险区域的上空。
通往上述区域的线路,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
(十二)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
(十三)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倍杆高。
第六条生产和技术管理(一)制定油库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内容、目标,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的审批制度,并确保各类生产规程能够有效执行。
(二)做好工艺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分级管理,同时制定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异常状态下的安全处置。
(三)加强油罐脱水管理,脱水过程必须有人监护,采用自动切水器时,要加强对脱水口的检查,防止发生跑油事故。
(四)加强冬季防冻凝管理和回温后的防化冻管理,同时注意区域内及与生产装置间的连通流程防胀压工作。
在冬季投用伴热或夏季高温时,在流程内充满介质且静止不动时,应采取防止胀压泄露的措施。
(五)严格工艺连锁启用、摘除、变更管理,保证联锁正常投用。
第七条油库设备仪表管理(一)新建、改建、扩建油库时,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二)制定油库设备管理制度,细化设备运行维护、检查、检修等细则,确保设备完好。
(三)编写设备操作手册,加强设备操作培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减少误操作的可能性。
(四)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检维修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计划等。
(五)油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六)制定储罐检查和钢板测厚计划,在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七)制定油罐清洗、检维修方案,明确清洗、检维修作业时的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八)做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要重视关键备品备件和易损件的储备定额管理,防止因备件更换不及时导致次生安全生产事故。
(九)加强密封管理,尤其是转动设备的密封点和与高温管线或设备相邻近的油品(汽、柴油)的阀门、法兰等密封点的管理,防止发生油品泄漏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十)做好储罐附件管理,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消除静电设施等要齐全有效,储罐液位计设置符合设计规范,扶梯牢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
(十一)DCS组态要保证室内能够显示室外流程状态,阀门开关情况等,以满足流程动改复查的需要。
(十二)液化烃类或轻石脑油球罐(以下简称球罐)应根据选材不同,对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提出明确要求。
(十三)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
(十四)建立油库仪表运行管理制度,规范仪表维护工作内容和程序,制定仪表系统重大事故(如DCS死机事故)预案,加强仪表备品备件管理,尤其是关键仪表的备品备件应做到动态管理,避免仪表故障导致的生产事故。
(十五)球罐应设自动泄压、自动喷淋及自动切断进出料等联锁。
球罐底部切水装置应安装在紧急切断阀后,宜采用二次脱水装置,脱水系统有伴热线。
(十六)安全阀释放和气相放空的气态轻烃应引至火炬集中燃烧排放。
第八条油库电气管理(一)油库管理单位应建立油库电气运行管理办法及电器作业规程,规范电气运行管理程序、内容和作业行为,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临时用电作业许可制度。
(三)建立电气设备管理台账,确保所有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规范,定期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保证在用电气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四)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需取得相应岗位的特殊工种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范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各电气操作岗位的上岗要求。
(五)排查电气设备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及事故预案。
(六)变、配电所应建立电工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得少于两人;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应进行定期巡视(每周至少巡视两次)。
(七)制定电气设备维护保养细则,关键电气设备如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
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一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
油浸式电缆应检查终端头的渗漏情况并及时处理。
(八)油库管理单位应加强油库防雷、防静电管理,建立储罐防雷、防静电装置台帐及平面布置图,制定测试、检查方案,确保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
具体应做好以下几点:1.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
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4.铁路装卸油设施,如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5.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6.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7.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8.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及穿脱衣帽等任何可能产生静电的行为。
9.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10.油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的接地装置。
第九条装卸作业油库或装油站台管理单位应制定油品装卸操作规程,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以下安全措施:(一)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三)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油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四)铁路槽车卸油,轻质油品应静置15min以上;粘质油品应静置20min以上;汽车罐车卸油,应静置15min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