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业务知识系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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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兑 / 不保兑
可撤销 / 不可撤销

可转让 / 不可转让

对开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
红条款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
付款 / 承兑 / 议付
备用信用证
⑤装货取单 制单
出口商
运输公司 ① 签订贸易合同
⑿ 凭单 提货
进口商
②缮制信用证申请书 ⑥ 交单















通知行

寄单行 / 议付行
跟单托收中的单据: 商业发票 ❖ 运输单据-提单(海运、空运、租船、联运提单 ) 保单
跟单托收的特点: 商业信用 费用较汇款高
托收业务
收费标准: 跟单托收费率:按1‰-1.25 ‰执行,下限¥100,上限¥ 2000 光票托收费率: 按1‰-1.25 ‰执行,下限¥100,上限¥ 1000
托收结算方式小结
一般均通过银行寄单,手续较信用证简便; +只要买方未付款或未承兑,货运单据仍在银行,货权
仍归卖方;承兑到期日买方不按约付款,则可凭其承 兑的单据对其进行索赔; +省去了买方开证费用、改证费用等,银行费用较信用 证低; +给予买家一定融资便利,提高竞争力
信用证业务
• 概念 信用证是进口方银行(开证行)应进口商(申请人) 的要求开立给出口商(收益人),承诺当出口商提交 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时,将会作出承兑或付款的 保证文件。
• 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是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单证相符, 开证行就须付款,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是 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又独立于合同。信用证业务 处理的是单据,与货物无关。 执信行用证业务遵照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国际结算----信用证
光票 / 跟单
信开 / 电开
即期 / 远期
汇出汇款 - 客户填写“汇款申请书”; - 提交符合外汇政策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 按照外管要求填写国际收支申报单; - 客户账户余额应充足; - 缴纳汇费和邮电费 。
▪ 汇出汇款: 汇费(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最低人民币100元, 最高人民币1000元) 电汇电报费( 向国内收取100元/笔,向国外收取 USD30/笔)
国际结算------托收
托收 [Collection]
光票托收 跟单托收
承兑交单 [D/A] 付款交单 [D/P]
当事人:委托人(收款人、出口商)、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进口商)
委托人 (出口商)
出运货物
付款人 (进口商)
④ 付款 ③ 提示
① 委托 ⑥ 结汇
托收行 (出口地银行)
② 托收 ⑤ 付款
代收行 (进口地银行)
光票托收
国际结算----托收
美元光票托收的入账方 式
立即贷记 收妥贷记
跟单托收
承兑交单 [D/A] 付款交单 [D/P]
进口商承兑出口商汇票后即可取得单据 进口商在单据提示时立即付款,凭付款取得单据
跟单托收依据的国际惯例:
《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1995年国际商会522号出版物
国际业务知识系列培训
2008年8月29日
目录
一、国际贸易主要结算方式 二、国际贸易风险及防范 三、跟单信用证单证制作实务 四、招商银行开立信用证业务及操作流程 五、相关外汇政策
国际贸易主要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 支付工具
国 际 结 算
国际结算 支付方式
汇票 [Bill of Exchange] 本票 [Promissory Note]
国际汇款
国际汇款 是银行根据汇款人的要求,把外汇款项通过 其国外代理行或其境外分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收款 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电汇(T/T),快捷、安全,但费用相对稍高; 信汇(M/T),收款慢,但费用相对较低; 票汇(D/D),“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
国际汇款业务适用于贸易项下预付货款、货到付款及 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 付款期限有即期也有远 期,远期需要承兑
➢ 收款人可为限制的也可 为非限制的收款人
➢ 非限制收款人可背书转 让
➢ 出票人可为银行\企业\ 个人
支票 [Cheque/Check]
要点: ➢ 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
汇票 ➢ 即期付款
➢ 收款人同汇票
➢ 出票人同汇票
➢ 有划线和普通支票之分 我国票据法规定
出票后10日内提示付款 日内瓦统一法规定 ➢ 国内:8日 ➢ 境外:20日或70日 ➢美国票据法:半年(除非 特别规定)
本票 [Promissory Note]
要点: ➢ 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 承诺 ➢ 付款期限可为即期或远 期,
远期不需承兑 ➢ 收款人同汇票 ➢ 出票人同汇票 ➢ 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 人
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两种
国际结算------汇款
汇款 [Remittance]
电汇 [T/T ] 信汇 [M/D] 票汇 [D/D]
预付货款 货到付款
四个当事人:汇款人(付款人)、汇出行、汇入行、收款人
收款人 (出口商)
货物
付款人 (进口商)
委托 解付
来自百度文库汇入行 (出口地银行)
指示
汇出行 (进口地银行)
支票 [Cheque/Check]
汇款 [Remittance]
托收 [Collection] 信用证L/C,
[Letter of Credit]
信汇 [M/T ] 电汇 [T/T ] 票汇 [D/D] 光票托收 跟单托收
国际结算----支付工具
汇票 [Bill of Exchange]
要点:
➢ 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 命令
托收业务
• 概念 托收指委托人向银行提交凭以收款的金融票据或商业
单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海外联行或其代理行向付款人 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根据方向不同分为进口代收业务 与出口托收业务,出口托收又分为出口跟单托收与出口 光票托收
注意: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银行不承担付款人必须 付款的义务。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取决于进口人的信用, 因此,出口方在选择托收方式结算时,前提条件是买卖 双方相互信任,只有在进口方信誉比较好的情况下,方 能选择此方式。采用托收方式成交。
⑩⑾ 提付 示款 付赎 款单
③ 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
⑧ 寄单索偿 ⑨ 审单付款
注:通知行、寄单行 / 议付行可为同一家银行
信用证-当事人和关系人
1. 开证申请人:请求银行开立信用证的人,一般是进口商; 2.开证行 :应买方的要求而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3.通知行 :把开证事宜通知出口商的银行,一般在出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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