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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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的论证
钱正英
(1992.1.12)
1986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6]15号通知,责成水电部负责进一步论证三峡工程,重新提出可行性报告。部党组6月19日组成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论证工作。经过三年的工作,完成了14个专题论证报告和重新编写的可行性报告,1989年9月由水利、能源两部联合上报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1990年12月到1991年8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又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1992年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李鹏总理提出的有关议案后,4月3日通过了《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决议》,论证领导小组的任务胜利结束。
一、论证工作的背景
三峡工程是特大规模的水利工程。1942年国民党政府曾聘请美国的世界著名高坝专家萨凡奇博士查勘研究。1944年萨凡奇提出一份高坝计划,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航运、灌溉之利。
1954年长江大水之后,党和国家决定开展长江流域规划和三峡工程的研究,并聘请苏联专家帮助工作。1958年2月周总理率有关领导和中苏专家进行查勘讨论后,当年3月,党的成都会议根据周总理的报告,专门通过《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并决定成立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简称长办)。1959年长办上报三峡工程初设重点报告,建议蓄水位200米,除解决中下游防洪外,可装机2500万千瓦。但工程规模太大,移民太多,与当时的国力不相适应。60年代黄河三门峡水库发生严重淤积,同时又提出大水库的防空问题,使三峡工程的修建长期不能决定。70年代初,决定先上三峡工程的航运梯级——葛洲坝工程,解决华中地区缺电问题,同时为建三峡工程做实战准备。
80年代初,葛洲坝工程开始发电,根据长江防洪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兴建三峡工程又提到议事日程。当时考虑蓄水位如果太高,移民负担太大,泥沙问题也比较复杂,因此将蓄水位降为150米,于1983年提出可行情报告。1983年5月,姚依林、宋平同志主持召开了350多人的审查会进行审查并原则通过,但很多专家认为蓄水位太低。1984年4月,国务院原则批准可行性报告,考虑到专家们的意见,将坝顶抬高到175米,为防洪留有余地,并决定成立以李鹏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务院三峡工程筹备领导小组,立即开始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争取1986年正式开工。为此,成立了三峡
工程开发公司筹建处和三峡省筹备组。
1984年9月,重庆市人民政府报告国务院,要求将三峡蓄水位抬高到180m,以便万吨级船队可以直达重庆。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科委进一步组织论证水位。随后,全国政协经济建设组向中央领导同志报告,反对建三峡工程,1985年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反对修建。在李鹏同志主持研究如何进一步论证这些意见时,宋健同志介绍了当年根据聂帅的意见论证两弹上天的经验,主要是组织和依靠专家论证,专家不越位。
如何组织论证,当时是两种方案。一是仍由国家计委、科委组织,一是专门组织超部门的专家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专家组。考虑到两委领导同志很难抽出足够的时间、精力具体抓,因此倾向于后一个方案,但几经研究,专家委员会人选始终未能落实。
1986年4月,国务院领导同志视察三峡后,决定责成水利电力部负责重新论证。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三峡工程论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1986]15号文)。同时,决定撤消三峡省筹备组,成立国务院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
二、三峡工程的决策程序
15号文充分体现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原则,规定三
峡工程的决策程序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水电部的工作,要求广泛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包括有不同观点的专家,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深入研究论证,得出有科学根据的结论意见,重新提出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第二个层次是国务院组织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提请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第三个层次是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为了加强领导,中央指定李鹏、薄一波、王任重、程子华同志负责协调论证工作。
三、论证工作的领导
水电部党组研究了15号文,感到责任重大。三峡工程举世瞩目,国内外十分关心,需要论证的问题涉及面广,各方面认识很不一致,工作难度很大,必须兢兢业业,尽最大努力做好工作。为此,决定在部党组下成立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对论证工作实行集体领导。论证领导小组由部长、有关的副部长、总工、副总工和其他有关领导共12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都做实际工作,事权统一,不搞形式,不设虚职。1988年政府机构换届,经水利、能源两部商议和李鹏总理指示,领导小组不变,继续负责到底。
考虑到三峡工程涉及许多部门,需要与这些部门经常联系,取得他们对论证工作的支持、指导、监督、理解,领导小组商请有关部门推荐人选,共聘了21位特邀顾问。特邀顾问来自两类单位。一类是审查、监督机构,包括全国人大
财经委员会、全国政协经济建设组、国家计委、科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科协、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一类是主要协作单位,包括交通部、机电部、国务院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四川、湖北两省。此外还聘请了机械和外贸专家各一位。
四、论证工作的方法和组织
三峡工程论证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决定采用先专题、后综合、综合与专题互相交叉的论证方法。共划分了10个专题,由领导小组成员分工主持,组成地质与地震、枢纽建筑物、水文、防洪、泥沙、航运、电力系统、机电设备、移民、生态与环境、综合规划与水位、施工、投资估算、综合经济评价等14个专家组进行论证。其中综合规划与水位、综合经济评价两个专家组的工作是综合性的。
专家组正副组长、顾问由专题论证主持人提出,论证领导小组通过、专家组成员由正副组长提名,经领导小组同意后聘请。
专家的聘请原则是:①根据专题论证的需要;②公认有学术权威;③打破部门界限;④注意吸收没意见;⑤注意吸收一些优秀青年。过去计委、科委组织水位论证的108位专家全部留任,全国科协推荐的11个全国性学会的专家25人全部聘任。总计14个专家组共聘412个位专家,来自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