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用户操作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用户操作指南

一、受理食品许可范围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

二、申请步骤1、登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公众版)

方法一:访问地址

方法二:访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右下角处点击下面图标:

2、新用户注册,点击“注册”,进入界面。

3、进入系统提示,牢记用户名、密码。

4、系统界面,基本信息:

5、点击【新办在线申请】图标,系统弹出新办界面,许可证信息添加包含:基本信息、负责人、安全人员、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申请资料,代理人等7 项内容。

A.基本信息:输入相应的基础信息、其中红色标注的是必须填写项,拟受理机关要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能选择监管所,经营类别也一定选。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地址,仓库地址:不用填写,申请副本数(份):

1,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是或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或否,是否含网络经营:是或否,是否实体门店:是或否。经营项目:认真选择!是否酒类销售:是或否,有效期:

5 检人数(人):实有人数(均需取得健康证)。拟受理机关:点击选择“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能选择监管所!安全人员,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安全人员,则部分内容自动产生、把剩余的内容填写完整就行。D:设备设施:消毒柜、保洁柜、冰柜、水池、操作台面。格子不够用可在右上方添加。E:从业人员:按要求填写,任免单位填店名、工种填服务、发证单位填阎良区卫生局F: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前来药监局提交纸质版的,要填写“委托代理人”内容,时间为45 G:申请材料:只填写页数,申请书12 页;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21 页;营业执照……复印件1 页;有委托事项的填2 页、没有委托事项的不填写。

6、提交。填写完后,先点击“保存”,后点“提交”。注意:在提交之前,要确认“基本信息” 里面的拟受理机关一定要选择“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否则无法受理资料。

7、打印网上申请材料返回首页,点击“食品经营”、“新办业务记录”、“操作”栏目下面,选择“打印”,即可打印网上填写的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材料,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均须负责人签字、按指纹;属于企业、社会团体等性质的,均须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三、向阎良区食品药监局递交纸质材料网上打印的资料+以下9 项资料,递交到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申请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

2、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复印件1份;(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

4、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一寸照片1 张;(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2 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

5、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1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8、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9、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卷。

注:资料1-6 项,申请人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上7-9 项电子档资料,可以到阎良区人民政府网—阎良区食品药监局栏目下载,也可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延安路北)区食品药监局窗口拷贝,还可以到阎良区食品药监局104 室拷贝。四、现场确认请携带后纸质版的材料,签署盖章后,到阎良区食品药监局进行现场确认。办公地址:区食品药监局办公地址:阎良区人民东路16 号,区食品药监局104 室。(K601 路公交车质监分局站)

五、受理到区食品药监局进行现场资料确认后,资料无误的,工作人员于5 个工作日内制发《受理通知书》。资料有误的,一次性告知补办材料。

六、现场核查与发证经营户自收到《受理通知书》由属地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区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发证,时间为20 个工作日。现场核查通过后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户收到通知后,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延安路北)区食品药监局窗口领取许可证。

七、现场核查不合格现场核查判定为不合格的,阎良区食品药监局工作人员制发《驳回通知书》,经营户所提交资料不予退还。

八、办理流程经营户登录网上注册、填写资料经营户打印网上资料、打印填写项纸质资料到区食品药监局现场确认、审核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现场核查区食品药监局作出许可决定许可公示区政务中心大厅发证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十、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不对外办理业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