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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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的
消防
环境方面
公路 环境卫 生 规划工 作
个人的
教育 住房 职业 社会福利
社会的和娱乐性的
商业性的
运动设备 博物馆 市场 出售或出租 小农田 交通运输
治安
保护消费者 畜病防治
美术馆
剧院 宿营地
发放许可证
(如电影放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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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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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体制改革 英国地方政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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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原因:长期以来,英国地 方治理采取“委员会制”,即 决策由地方议会的委员作出, 这一做法在实践中暴露出决策 过程冗长、表面程序公开但实 际操作不透明、责任不明确等 问题。 指导思想:提高决策效率和民 主程度
在中国,地方政府传统上被认为是中央政府的延伸。 中央政府可直接或间接控制地方政府的人事任命、决 策和财政支出。 各级地方政府有各自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 政、司法部门。各地人大代表由本地公民选举产生, 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作为人大闭会期间的工 作机构。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主管一般由本级人大 选举任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 的工作。上一级政府有权否决或推翻下一级政府的决 定。上一级政府还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考核 、项目计划等形式影响下一级政府
英国地方政府的财政资源有限,地方财政的来源 有四个方面:中央政府财政拨款占85%;非居民 财产税;地方议会征收的税收;各种收费。 英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有很大的影响,但程度 有限,实际上也没有影响到中央和地方由不同的 政党执政。 。
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较复杂,有营业税 、增值税分成、企业所得税分成、个人所得税、 教育费城建费附加等。 在中国,除了中央政府有转移支出机制,省一级 政府也有类似的转移支出机制,但受限于省级财 政的实力,程度小得多。 转移支付是中央和省级政府调控地方政府行为的 重要手段。 中国地方政府总体上也在财政上依赖于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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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在85000之上的地方可在前三种模式中选择; 在此数量之下的地方,可在四种模式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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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选市长并由 市长从地方议 员中任命内阁 2 地方首脑由地 方议会选举产 生,内阁由地 方议员组成, 由首脑任命或 议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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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选市长并由 地方议会任命 全职管理人负 责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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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了传统 “委员会制” 框架,但又进 行诸多修改, 可称“委员会 制”的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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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级 结构形式 组织特征
多级制地 方政府; 一级制地 方政府
联邦制国 家地方政 府;单一 制国家地 方政府
英国型地方政府 制度;法国型地 方政府制度;德 国型地方政府制 度和中国型地方 政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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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英格兰和威尔士 苏格兰 北爱尔兰(26个本地行政区划模式于1973年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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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
行 政 上层政府单位(郡层级) 类别 下层政府单位(区层级) 废物管理、教育、图书馆、社 希 雷 住房、废物收集、理事会税收、地方规划、建筑许 会工作、公共运输、战略规划、 郡 可、坟场及火葬场 消费者保护 单 一 住房、废物管理、废物收集、理事会税收征管、教育、图书馆、社会工作、公共运 管 理 输、地方规划、保护消费者、特许经营、坟场及火葬场† 区 都 市 被撤销(虚级化) 郡 住房、废物收集、理事会税收征管、教育、图书馆、 社会工作、公共运输、地方规划、保护消费者、建 筑许可、坟场及火葬场†
一般地方政府职权
民族自治地方 政府职权
特别行政区政府 职权
行政执行权、行政 领导权、行政监督 权、行政管理权、 人事行政权、保护 保障权、其他事项 办理权
变通执行权、政治 自治权、经济自治 权、教育科学技术 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自治权
享有高度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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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英 国 ——地方行政体制
目录
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 英国地方政府体制
英国地方政府构成 英国地方政府职权
英国地方政府改革
中英地方政府制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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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型地方政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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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地方政府仅指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政府在西方 联邦制国家是指 成员政府的分支 机构;在西方单 一制国家则是指 中央政府的分支 机构。 英美法系国家的 地方政府是广义 用语,包含行政 立法。
英国地方政府是有限职责政府,只能在法律 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责。 “地方的一切权力都来自议会的法令” “任何地方政府做了没有得到议会明确许可 的事,就是违法或者越权的行为”。
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教育、公路、交通规 划、住房、图书馆、本地娱乐休闲、环境、垃圾 和废物的回收和处理、城市或地区发展规划、战 略规划、征收地方税等。 英国地方政府并不提供消防、警察(大伦敦地区 除外)、公共医疗等服务,这些服务一般由中央 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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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行政体制对比
中国的地方政府结构也是一个混合型的结构。 当前,中国的地方行政层级以省、自治区一县、自 治县、县级市一乡、民族乡、镇和省、自治区一地 级市、自治州一县、自治县、县级市一乡、民族乡 、镇为主,是三级制或四级制为主的混合制。 但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幅员广大,各地的实际差异 很大,地方行政层级也不尽相同,大体可以分为两 级制、三级制、四级制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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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有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 ,必须是年满21周岁的英国 公民,在被提名前一年内再 本区居住、任职或占有房地 产 各级地方议会每年选出1人主 持会议,该人在郡区、区和 教区称主席,在城市区称市 长。该人一般为议员,也有 少数非议员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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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中央政府主要以立法方 式授权予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大致拥有的职权: 立法权、行政权、执行权、 维护公共安全权、改良社会 设施权、发展社会福利权、 执行全国性任务权、从事准 商业活动权、财政权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英国
大城市郡议会 6
中央政府
非大城市郡议会 47
大伦敦郡议会 1
大城市辖区议会 30
非大城市辖区 议会 333
伦敦自治市镇议会 32及伦敦市 1)
大城市地区内的几个 教区议会
约11000个教区(在威 尔士为社区)其中约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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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



6个都市郡,即大曼彻斯特郡、默西赛德郡、南约克 郡、泰恩-威尔郡、西约克郡、西米德兰兹郡。其下 管辖“都市区”, 其中甚至有大部分被进一步赋与自 治资格而成为都会自治市。 1986 年,都市郡政府被 撤消,权利下放给都市自治市,自治市因而成为事 实上的单一管理区。 非都市郡;其下管辖非都市郡区。 单一管理区:单一管理区合并郡和区两级政府的功 能,管理区内不再分区,如怀特岛郡。伯克郡为特 例:该郡在名义上存在,但郡政府已被撤消,下辖 各区成为事实上的单一管理区。 大伦敦1965 成立;分为伦敦市及 32 个伦敦自治市。 由 1999 年实施的国家权力下放,将大伦敦交予由定 期民选产生的伦敦市长及市议员组成的大伦敦政府 管理。
(1)两级制。两级制只存在于直辖市的城区,实行直辖市一市辖 区两级制,市辖区是基层地方政府。例如,重庆市下辖有沙坪 坝区,沙坪坝区就是重庆市主城区的基层地方政府。 (2)三级制。主要有四种情况,直辖市一县(郊区)一乡(镇)。 例如,北京市下辖的县区之一就有密云县,而密云县下辖之一 就是密云镇;省(自治区)一设区的市一市辖区;省(自治区)一县( 自治县,县级市)一乡(镇);省(自治区)一自治州一乡(镇)。 (3)四级制。主要有两种情况:省(自治区)一设区的市一县(自治 县、郊区、县级市)一乡(民族乡、镇);省(自治区)一自治州一 县(自治县、县级市)一乡(民族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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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
英格兰的二级行政区有以下四类自治市镇: 都市自治市(Metropolitan district/borough) - 从属 都市郡。由于都市郡政府都已撤消,都市区接管郡 级权力,事实上为单一管理区。 非都市郡区(Non-metropolitan district) - 从非都市 郡分划,和当地郡议局分享权力。 伦敦自治市(London Borough) - 32个伦敦自治市议 会享有单一管理区的地位,但大伦敦政府仍管理各 自治镇内的公共运输、治安、消防、经济发展等范 筹。 单一管理区(Unitary authorities)- 也可以算是二级 行政区划(区层次),它是合并、且跨越“郡”和“区” 两级政府的功能和权限。
住房、废物收集、理事会税收征管、教育、图书馆、 大 伦 公共运输、战略规划、区域发 社会工作、地方规划,消费者保护、营业许可、坟 敦 展、治安警务、消防 场及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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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是地方议会,具有法人资格 。郡议会和区议会是主要地方政 府 地方议会不经常开会,郡议会一 季度一次,其他议会一月一次, 会期只有几天,日常工作由议会 内设的各种委员会处理。此外还 有一些官员和服务人员,处理议 会日常事务
在英国,由本地居民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拥有领导市 、县、城区或乡镇的权力。由议会聘任的行政主管领 导行政部门,执行和落实议会的决策和政策。 在英国体制中,地方政府对各自的选民负责,中央政 府或上一级的地方政府无权否决或推翻下一级政府的 决策,但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的 绩效评价等手段可以对地方政府施加很大的间接影响 。
中国地方政府几乎是全功能的,一个省级政府、 市级政府、县级政府的部门设置,和中央政府的 部门设置几乎一样。(因为中国的地方政府被设 计为中央政府的延伸,而中国的中央政府是全功 能型的) 主要职责:除了提供英国地方政府提供的服务外 ,中国地方政府还提供如公共健康、警察和社会 治安、涉外事务(如护照、签证等)、国际贸易 、市场监管与调节等一般由中央政府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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