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根据《重庆三峡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务实的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结合公共管理学院的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
1、可选择性。提供多样化的创新学分项目和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项目,拓宽学生选择的空间,更好地将学生的兴趣与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学生更积极地参与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
2、级差性。鼓励学生集中精力完成高质量的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对优秀的成果给予较高分值。
3、程序的规范性与信息的透明性。实现申请、审核、批准、评分、公布等的规范化,定期及时、充分传达创新活动相关信息。
二、认定范围和标准
公共管理学院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指学生在校内外所参与、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取得学分。凡在各类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学分。
(一)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体系构成及学分设置如下表:
1、本次制订的创新学分认定方案适用于2011级及以后年级学分制学生。
2、六大检索包括:SCI、EI、ISTP、SSCI、AHCI、ISSHP。
(二)技能鉴定
1.凡与职业相关的技能鉴定证书均纳入认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话证书、驾驶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司法资格证书等与职业相关的技能鉴定证书。
2.不包括外语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三)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构成及标准见下表。
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构成及标准(试行)
说明:
1. 各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学生活动、学生奖励等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由各二级学院负责。
2. “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总学分为8学分即合格。
三、领导与组织
1、以公共管理学院为基本单位组建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活动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滕新才邓林
副组长:秦祖伟
成员:陈兴贵陈怡竹曾娅琴谭晓静叶礼群王倩
2、各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每次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活动的组织、宣传、实施、评估等相关工作。
以每学年为单位制定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活动计划,确定当年开展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活动的类别及时间等事项,并由辅导员向学生传达。
3、创新学分和技能鉴定认定程序
创新学分采取分项目累加计算的办法,具体步骤为:
(1)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在一学年所参与的活动情况,经过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限2011级法学)或者本科生导师(除2011级法学以外的年级)审核,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教学系初审:由专业系部创新评审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逐项核实无误后报学院。
(3)学院复核:学院对教学系所报材料进行复查。
(4)学分审定:复查通过,所确认的学生创新学分由学院报教务处复核确认,计入该生学籍表。
4、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在一学年所参与的活动情况,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逐项核实无误后报学院。
(3)学院复核:学院对教学系所报材料进行复查。
(4)学分审定:复查通过,所确认的学生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由学院报教务处确认,计入该生学籍表。
四、认定说明
1、同一成果或者活动等只能认定一次,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申报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时,严禁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放松评定标准;如有虚报或剽窃行为的,视为考试作弊行为,根据学校相关条例处理。
3、本实施方案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对2011级及以后各年级学生执行。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4月11日